何兵 黄远祥
摘 要 本文以苏州市级100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数据分析等方式,多角度厘清相对薄弱村发展现状,剖析了苏州经济相对薄弱村成因,如地域分布处于劣势、历史遗留因素难解、政策变迁导致困境、帮扶举措有待优化、人才队伍支撑不够等突出问题,并从转化发展理念、把握发展机遇、创新发展路径等方面提出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苏州;集体经济;薄弱村
为进一步减少相对薄弱、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苏州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开展了三年一轮的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帮扶。201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是开展的第8轮帮扶,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标准也从稳定性收入50万元提高到250万元,2021年在全面完成第8轮帮扶的基础上又开启了新一轮即第9轮帮扶工作。课题组自2020年下半年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全市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开展大调查,全面分析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的发展现状、政策实效、消薄难点等,进而提出相应的帮扶策略。
一、苏州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现状
(一)地域分布高度聚集
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除工业园区、姑苏区外8个市(区)板块均有涉及,并在地域上高度聚集,其中常熟市(28个)、吴江区(25个)、吴中区(25个)三个板块薄弱村数占全市的比重达78%,是相对薄弱村帮扶需要重点关注的地域。同时,在镇域上呈现集中分布,如常熟市辛庄镇有10个相对薄弱村,吴江区有13个相对薄弱村位于桃源镇,吴中区相对薄弱村中10个位于金庭镇、6个位于东山镇、5个位于光福镇,三者占到了吴中区相对薄弱村总数的84%。
(二)收入结构短板突出
市级层面涉农村(居)集体经营性收入占比高达67.25%,而相对薄弱村此方面仅占比32.5%;而补助性收入,相对薄弱村占比60.91%,市级层面则为25.56%。在经营性收入中,占比差异最大的是资产租赁收入,二者相差19.19%,其次是投资收益,相差4.25%。事实上,穿透投资收益的背后构成还是资产租赁收入。因此,相对薄弱村的短板主要是集体经营性资产偏少、集体经营性收入占比偏低。据课题组对部分薄弱村经营性资产统计,得到139个村经营性资产的有效数据,测算后其整体资产收益率为10.16%。其中联合抱团的资产收益率因政策帮扶原因普遍在10%-15%之间,相对较高。同时发现,新建厂房租赁资产的收益率仅在5%-8%之间,较低的资产收益率给通过经营性收入增长实现消薄带来了巨大压力。
(三)共性“标签”特征显著
调查发现,相对薄弱村有着清晰的共性特征,具有如下六个“标签”中的一个或多个:私营经济影响大、彻底转制分光集体的村;城市化力度大、农村停止发展又未消失的村;位于沿太湖、阳澄湖、长江等承担生态保护重任地方的村;位于土地被征用发展受限的现代农业区的村;位于资源严控的生态保护区的村;位于有地不能用、有钱不能用的开发区的村。这为准确找到相对薄弱村薄弱的机理提供了参考,同时部分相对薄弱村的多重“标签”也反映了消薄任务的艰巨。
二、苏州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面临的困境
(一)地域分布处于劣势
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平均距离镇区约4.6公里,距离城区约30.4公里,区位相对较为偏僻。同时,历史上农村工业化程度相对较低,当年占用农业用地建厂兴业进而留存到当下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相对有限,相对薄弱村可用于“收租”的资产不多。以吴中区金庭镇为例,村域内工业经营主体数量近半为零,村均数量仅为1.2个。同样由于区位原因,一些仅有的“收租”资产收益率也不高。相对薄弱村有明显的集聚区,调查显示,占总数43%的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位于沿太湖、阳澄湖、长江等承担生态保护重任的地方,余下的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中,8%的村属于“资源严控的生态保护区”、25%的村属于“土地被征用发展受限的现代农业区”,以上三者合计达76%,在地域分布上均处于劣势。
(二)历史遗留问题难解
调查发现,不同板块外来人口占比差异较大,吴中区、高新区分别为7.74%、3.64%,相对薄弱村较为聚集的常熟市、吴江区村均外来人口与本村人口比为47.09%、29.78%。以常熟市辛庄镇为例,相对薄弱村村均外来人口高达2524人,村域内工厂等工业经营主体数量村均为86个,远高于相对薄弱村整体水平。一般来说,外来人口越多,工商业经营主体数量越多,拥有的“收租”资产丰厚,村集体经济状况较好。但辛庄镇外来人口、村域内工厂等工业经营主体数量体现了与“经验”截然相异的数据,原因在于辛庄镇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由于历史遗留因素没有在区域经济二三产业发展中受益,而以“私营经济影响大、彻底转制分光集体的村”居多。
(三)政策变迁导致困境
在城乡一体化、331综合整治等政策的推动下,吴江区桃源镇瑾下浜村等村庄零星散落的工业企业进入了工业小区,然而村域工业厂房拆迁时并未完全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导致了农村集体资产萎缩。不同等级、区域工业小区的投资强度、单位面积创造的产值税收差异,使农村工业小区建设用地逐步向高能级的开发区转移,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异地置换成为制度创新,但农村集体并未完全享受相应的收益。同时,“三优三保”作为促进耕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提升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在全市大规模践行,而相对薄弱村大多处于“三优三保”重点整治范围,导致“一产只能种,二产不能动,三产空对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再次缩减。
(四)帮扶举措有待优化
2018年,苏州市委组织部、市委原农办明确帮扶主体要“帮助制定发展规划、提供政策技术指导、支持推动经济发展、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同步监管系统录入”。调查发现,结对挂钩帮扶虽取得了部分成效,但整体并不乐观,42%的相对薄弱村“第一书记”为村发展做出了较明显的贡献,其中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的占比16%,但真正“帮助制定发展规划、提供政策技术指导、支持推动经济发展”仅占26%。事实上,大多帮扶主体并不具备单独帮扶的能力,即使有强烈的意愿,也不能有力推进。如结对挂钩吴江区平望镇庙头村的苏州市城市投资公司,计划帮扶300万元用于果园连栋大棚建设,但因土地指标等问题迟迟无法落地。
(五)人才队伍专业化能力待提升
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书记兢兢业业,在当下的农村基层治理、环境综合整治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是苏州“三农”发展的压舱石。但同时,这批成长起来的村书记工作重心在农村治理,较少人作为重要的参与者,经历通过资源变资产实现市场变现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历史阶段。在“作为书记,您最紧缺的需要学习培训的内容”调查中,68%的受访者认为是“如何更好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稳步增长”。与外界的资源交换、信息交换缺乏,是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起点,同时也是结果。在实际调查中,课题组也能感性意识到相对薄弱村人才队伍的能力亟需提高,其更多时候处于被动等待或空有想法,却缺乏发展集体经济的专业化能力。
三、苏州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对策思考
(一)科学认识相对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瓶颈
苏州农村集体经济从构成上看主要由三部分组成:集体经营性收入、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中全市范围内集体经营性收入占比67.25%,直接经营收入占比3.53%,其他属于直接或间接资产租赁收入。而相对薄弱村由于补助收入较高,集体经营性收入占比为32.5%,直接经营收入占比仅为0.62%。由于集体经济收入资产租赁的属性,使集体经济收入增长主要依托资产投资,集体经营性经济收入若增长5%就需要全市总体增加55亿元的投资和土地等配套,村均需新增投入或增加租赁性资产442万元,这是任何村或基层政府都无法承受的。
因此,课题组提出,一是放弃农村集体经济稳定性收入的提法,改为农村可支配收入,通过不断加大补助收入的方式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稳定增长;二是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股权有偿退出,消除通过补助收入做大相对薄弱村集体经济的“道德”漏洞,让进城的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脱钩,使农村集体经济回归“村庄社区”的本源。
(二)重新认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功能作用
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只是表象之一,现实是整体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的薄弱;政策目标也并非单一的集体经济消薄,而是按照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补齐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基层治理等综合短板,这需要更多行政力量的干预和行政资源的入驻。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的认定是乡村建设确定优先序列的一种选配机制,相关政策出台为各类项目或资源进入村庄提供了名正言顺的干预机制。相对薄弱村帮扶政策旨在通过财政资源的大幅倾斜、农村要素的有效组织,在实现村庄发展的同时实现集体经济增长,同时实现农民的再组织化。若不能重新认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功能作用,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就不会从根源上挖掉穷根。
由此,课题组认为,一要在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的认定上,不拘泥于集体经济收入的单一指标,对乡村建设基础薄弱、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的村也应适当纳入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的范畴;二要改变当前仅简单依据村级年稳定性收入或人均年稳定性收入增长作为薄弱村消薄的唯一评判标准,着眼于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综合考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保障水平等指标;三要积极探索把乡村治理积分制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相融合,助力相对薄弱村在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乡村善治。
(三)创新认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径
从经济视角看,相对薄弱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是集体经营性资产总量、资产收益率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考虑金融资产,各类集体经营性资产是依附于土地要素而存在的,当土地面积固定时,资产总量主要由土地上的投资强度决定。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对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推崇的根本原因,在于二产的投资强度远高于一产。这就为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增收提供了一条发展路径,即土地上的投资强度而非土地的性质才是决定资产的核心,资产总量和资产收益率共同决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空间。
因此,课题组提出,一要积极探索农业用地通过融合发展、建设用地升级改造更好集聚资本、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提升单位土地面积上的集体资产投资强度;二要积极探索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统一整合,由镇级或区级层面统一规划、开发、招商,通过异地发展、抱团发展,提高集体资产投资的回报率。
(四)抢抓“沪苏同城”等政策在苏州的叠加机遇
苏州农村集体经济本质上是资产租赁经济,资产租赁方通过市场变现创造财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要素资源和政策资源参与财富分配。无论是资源整合还是市场变现,都需要充分把握历史节点下如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等重大政策叠加的机遇窗口,用苏州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长三角及上海的需求潜能、承接相关联要素的流入。
因此,课题组认为,一要深刻把握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等重大战略给苏州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全面承接长三角及上海的乡村旅游、乡村康养等外溢需求;二要完善乡村基础设施配套,全面提升长三角及上海等要素汇聚的承接能力与水平,激发科技、信息等要素在农村沉淀,进而迸发出如“乡野硅谷”等新产业新业态。
(五)克服相对薄弱村集中连片的顽疾
集中连片的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是消薄的重点和难点。发展相对性的客观存在决定了相对薄弱村的散状分布是一个正常的经济现象,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集中连片呈现,意味着有规律共性要素、历史长期形成并累积难以化解的顽疾,阻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洞察、挖掘背后的问题,研究、探索解决的路径,通过各类政策的协同,从根本上削减、消除集中连片的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困境和痛点难点。
因此,课题组提出,一要加大政策供给,发挥帮扶政策、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入驻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二要针对集中连片的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组织专家集中会诊,挖掘薄弱成因、分类指导、精准实施帮扶;三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级统筹、镇级负责,积极探索主要领导挂钩帮扶,自上而下整体谋划,形成帮扶工作合力。
【责任编辑: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