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蓝天白云,美丽且可贵。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这为有序做好“双碳”工作、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体现了坚持系统观念。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关键期,正在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步伐。这个体系涵盖了绿色经济、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是个综合性概念。意味着,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必须统筹兼顾,协同促进。也意味着,在生态环境治理中要融合各个环境主体的力量,建立协同关系与方式,确定环境责任边界,实现治理赋权,通过动员社会最大限度的积极性,创造一系列以政府为主导、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共同促进生态福祉的环境治理模式与行动策略。
降碳减污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绿色低碳是实现降碳减污的重要举措。长三角地区因经济发展快、体量大和人口密集、河网密布、城镇化水平高等因素,环境治理难度大、任务重。既要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又要打好河湖、长江等水生态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双碳”目标,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包括加大固体废物减量处理力度、发展绿色建筑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等,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但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善,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付出长期的艰苦努力,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协同推进;也需要在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完善太湖、长江、大运河治理协调机制,着力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一体化智慧化监管,提高科学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