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清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湖南是长江中游的湿地大省,也是最早履行国际湿地公约的省份。全省建立了3处国际重要湿地、5处国家重要湿地、52处省级重要湿地、78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率达70.54%,为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一湖四水”全流域湿地保护修复。我省相继颁布了《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湖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等重要法规制度,为湿地保护修复做好了顶层设计。大力实施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清退欧美黑杨2.67万公顷,修复清理迹地及洲滩、岸线3.48万公顷,GEF项目获联合国粮农组织终评优秀等次。在“四水”流域完成了退耕还林还湿2566.66公顷,建设了小微湿地试点106个。实施了一批湿地保护与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项目,“十三五”期间修复退化湿地8.54万公顷。经过综合治理,全省湿地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洞庭湖越冬候鸟和麋鹿、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数量大幅增长,岸芷汀兰、沙鸥云集的湿地美景重新展现在世人面前。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出台,标志着湿地保护进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我们要以此法为指引,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切实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推动湿地生态功能整体性提升,为建设美丽湖南作出积极贡献。主要把握以下方面:
一是坚持从严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规定,及时修订《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不断完善湿地保护法规。将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纳入林长制考核范畴,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的生态保护责任。合理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明确湿地名录,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大力建设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将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优先纳入自然保护地。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動,加大日常巡查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坚持综合治理。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着力构筑“一湖四水”全流域生态绿环,促进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发展。扎实开展洞庭湖杨树清理及迹地修复,认真实施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恢复等重点工程。以河道生态整治和河道外两岸造林绿化为核心,建设“四水”河流生态廊道,打造湘江“千里滨水走廊”。巩固拓展“四水”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成果,大力推进小微湿地保护建设试点,恢复一批乡村小微湿地,充分发挥湿地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的作用。
三是坚持合理利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合理利用湿地自然、人文资源,推动发展生态旅游、生态休闲、生态种养等产业,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秉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原则,不断为湿地保护和利用注入新动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生态产品。积极探索建立湿地补偿机制,开展湿地碳汇研究,让良好的湿地生态转变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努力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目标。
四是坚持多方参与。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水日等节日,大力宣传湿地保护修复的重大意义、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全力营造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修复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湿地保护修复,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湿地生态建设。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大力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研发一批务实管用的新技术新成果。
让我们携起手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全面加强“一湖四水”全流域湿地保护修复,巩固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助推建设全域美丽大花园,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夯实生态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