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帅
为了加强对野生兰花的保护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临湘市林业局于1月发布《通告》,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采挖、运输、交易野生兰花。
《通告》指出,野生蘭花是指天然生长的兰科植物,本市所有常见的野生兰花已全部被列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范围,均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市林业局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做好全市范围内的野生兰花保护管理工作,加强对林区、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
《通告》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采挖、运输、交易野生兰花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因科学研究、人工培植、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采挖、运输、交易野生兰花的,应当经林业部门依法批准。对非法采挖、运输、交易野生兰花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兰花的义务,对非法采挖、运输、交易野生兰花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市林业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举报和监督,为举报人员保密,并且会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