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帅
摘 要:随着新冠疫情的持续蔓延,各个行业都受到一定程度的波及,毕业生求职也被极大影响着。本文通过匿名调查、随机调研一线城市K大学的各专业学生,运用企业伦理理论和劳权理论,帮助剖析在实习期间遭遇侵权的大学生面对哪些救济困难,探讨一些保障大学生实习权益的可行性做法。
关键词:大学生;实习;实习权益;权益保障
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发现目前存在着大学生实习生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保障不足的现象,既造成了受侵害的学生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可依的局面,也导致了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具体操作执行中无章可循。各位专家学者在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对该议题进行更深层次的法理研究和立法探析具有重要意义[1]。
一、我国大学生实習权益保障的现状分析
侵权行为多样,应对困难。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侵权行为,而他们难以及时采取有效的维权方式。大学生维权意识薄弱,维权能力不足。大学生实习时的侵权情况屡次发生,主张维权的学生不过半数,体现出了大学生维权意识薄弱。维权方式不明晰,很难做到拿起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普法力度不够,导致对学院和老师的信任度不够,大学生自身难以加强法律意识。
二、我国大学生实习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一)对大学生实习的法律身份认定缺失
利用案例分析的方法能够解释法律条文,明确成文法与案例间的关系,有助于指导我国的司法实践,本文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大学生实习期间的身份具有多重属性,各相关案例主要探究了大学生实习生是不是符合法律意义上规定的劳动者概念,他们和实习单位之间有没有通过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实习协议等方式建立起能够受事实或者法律保障的劳动关系。一方面,实习期间的学生在学校拥有着在校生身份,另一方面,实习生又是实习单位雇用的临时工作的员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将劳动者作为规范和保护的对象,然而理论学生界和政府主管部门都没有对劳动者这一法律概念进行明确界定。
(二)高校管理缺位、用工双方地位不平等
实习岗位恶性竞争现象突出。由于用人单位能够提供的实习岗位总数少,需要实习岗位的学生基数又进一步加大,实习市场中供求关系的不平衡导致实习岗位恶性竞争现象突出。由于完成实习、撰写实习报告是大学生培养要求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顺利毕业,各专业学生都被学校要求完成教学培养目标,然而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行政主管部门未形成有效的保障体系。各高校普遍存在着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对于学生实习可能遇到的安全、维权等方面的问题未尽到合理的提醒警示义务,导致学生的权益难以及时得到学校层面的有力保障和及时响应。
(三)权利救济的成本过高
在新冠疫情导致的不可控因素增加的背景下,能够获得一个毕业留用甚至仅仅只是继续长期实习的机会难度骤增,日渐焦虑的就业压力堆积下,实习生不敢主张实习期间的自身权益。一方面,全国缺乏一部规范性的法律来明确界定大学生实习权益保护,仅通过各地颁布的地方性法规,限于这些条文所处法律层级不高,导致其对法律行为的约束和规范效力不强,一旦发生实习权益纠纷,面临司法救济困难的窘境。另一方面,由于没有明确的实习权益立法规定,司法实践中更多依靠的是自由裁量,然而各法官往往由于一些原因对实习期间的大学生权益保护的法律适用和保障途径有着不同的见解,按照这种方式极易引发随意性法律适用的问题出现。
三、我国大学生实习权益保障的提升策略
(一)明确大学生实习法律关系性质
大学生实习涉及实习单位、学校、实习生之间的利益冲突,而出现了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博弈行为,因此明确大学生实习法律关系、定位实习生的法律身份必不可少且尤为重要。大学生实习法律关系既可能被定义为平权的法律关系,也可能被定义为隶属的法律关系,由此不单单是三方之间构成的多边法律关系,也是一种存在着复杂形态和状态的法律关系,国家立法机关应该主动制定完整明确的全国性法律法规,以达到对各地、各高校、各实习单位来进行明确有序的指引的目的。
(二)规定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高校作为行政法定义的权利义务主体,自然而然就承担着对学生实习进行就业教育、权益保护的义务。以企业、事业单位为主体的实习单位是应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主动承担着大学生实习并给予实习生就业机会的义务,核心是给予大学生实习指导。作为实习权利主体的实习学生自身,在享有受教育权等一系列权利保障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着与之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等各有关部门都要明确职能分工、划定各自责任,确定工作重点,履行不同的义务,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履行好应尽的协调、监督和管理职责。
(三)健全实习生权益保障制度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大学生实习权益的关心已经体现在各项工作文件当中,这种关注表明了国家对此项权利的确认和维护,也意味着出台进一步的全国性法律来保障大学生实习权益的必要性。就保障实习生权益来说,把高校、实习单位、实习生三方关系拆解成更为明晰的双方关系,实习单位和实习生应该严格执行大学生实习协议的条款规定,实习单位应该及时为本单位实习生购买实习期间责任保险;高校和实习单位双方间在宏观层面应该建立实习劳动安全监察管理,协作保障实习生权益及时救济响应制度。从上述分析可见,维护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需要实体法律制度[3]。
四、结论
在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典型案例的过程中可见,由于对大学生实习的法律身份认定缺失、法律关系定位不足,加之高校管理缺位、用工双方地位不平等,实习生遭遇侵权的现象屡禁不鲜,而权利救济的方式较少、难度较大、成本较高,实习生被迫放弃实习期间的自身权益。通过以上探讨可知,我国需要通过建立全国性的法律、各项具有保障性质的法律制度来明确规定各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以有效消除实习困扰,达到拓展高校学生实习权保障机制的具体途径的有效成果。
参考文献:
[1]张晓莉.国外对实习生的制度保障[J].人力资源,2014(03):40-41.
[2]常凯.劳权论[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7.
[3]郄夏利.我国在校实习生劳动权益保护问题研究[D].石家庄:河北经贸大学,2018: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