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传俊 杨 琪 张倍元
(1 太原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太原 030024;2 太原科技大学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太原 030024)
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能源,但在发展过程中,能源的利用给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目前,如何在使用能源的过程中保证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是很多学者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研究表明,能源、环境和经济之间已形成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有机统一体,为贯彻可持续发展要求,要努力寻求三者协调发展[1]。我国在2020年联合国大会上提出的双碳目标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有很大驱动作用。践行“碳达峰”“碳中和”,能源领域是主战场,这就需要能源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能源企业而言,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虽然意味着短期成本的增加,但同时也能促进企业形象提升,企业通过履责加强了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交流,能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公司长远发展。以往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大多是从单一动因进行分析,缺少整合多个理论和实证来考量多个动因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直接影响[2]。传统回归分析聚焦单个变量,而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uzzy-set 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简称FsQCA)基于组态分析,立足于整体视角[3],可以更好地研究各要素对能源企业高履责绩效的协同影响。鉴于此,本文采用FsQCA方法,以能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为切入点,构建影响企业履责的理论框架,探讨影响能源企业履责差异的多重复杂因素和复杂因果机制。
本研究试图回答以下问题:能源企业高履责绩效的路径有哪些?哪些路径可以促进能源企业积极履责?哪些因素又会使企业履责受阻?
近年来,学者们逐渐意识到能源企业成长、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三者之间的关系,3E理论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并受到广泛重视,取得了大量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市场化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能源革命的实现离不开市场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企业面临来自政府、市场、公众和媒体的外部治理压力,必须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重视环境治理工作。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能有效提高企业对能源的使用效率。除此之外,由于地区环境管制力度的加强,对能源企业的高能耗、高污染行为形成制约,企业为了发展不得不降排节能[4],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具有局部利益和公共利益双重属性的现代企业战略行为,需要发挥法律的托底作用和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在制度体系不够完善、责任理念有待宣传贯彻的情况下,更要重视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因此,面对企业对环保的不重视、少作为,政府应提升管制力度,促使能源企业积极履责。当环境管制较强时,企业会投入较多的资金进行污染治理,随着环境管制强度的提高,污染治理成本和资金投入也会增加[5],能源企业为了应对环境管制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必然寻求转型,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寻求低碳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不能仅凭外部力量约束,而要内化于企业日常行为中。多数研究表明企业规模对企业社会责任有显著影响。中小企业和大企业在对公司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方面的价值观导向和规范不同,其展现出的社会责任行为也有所区别[6]。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履行社会责任就会变成企业的一种自觉行为,规模较大的企业会拥有更完善的管理机制和更充足的资源。除此之外,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对于企业积极履责也有重要作用。企业的盈利能力高说明企业当前的发展状况良好,会有多余资金用于环境治理,在环境信息的披露中也会表现得更为积极。企业偿债能力降低增加时,利益相关者面临的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增加了对企业投资的不确定性,对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也越高[7],企业信息的披露正是企业积极履责的表现之一。
综上所述,已有文献对企业履责因素做了大量研究,但研究侧重于单一外部条件或内部约束,缺乏运用整体视角分析企业积极履责的动因。因此,本文以能源企业为对象,运用FsQCA分析方法,对市场化水平、环境管制、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5种前因条件进行整合,并对不同因素组成的组态进行分析,试图找出能促进能源企业积极履责的协同作用机制,基于此,本文构建的企业履责机制详见图1。
图1 企业履责机制
以能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为切入点,选取市场化水平、环境管制、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为条件变量,具体阐述如下。
市场化水平,市场化水平作为一种外部环境,一方面,它的提高能帮助企业修复内部控制,适应市场化进程,另一方面,也能通过影响企业行为不断提升公司价值[8];环境管制,环境管制是企业履责的外在约束,会对企业环保行为造成一定的压力;企业规模,大规模企业为了树立绿色环保的企业形象和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会更加注重环境责任,践行“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积极履责;盈利能力,盈利能力高的企业治理能力较强,为了促进企业形象会更愿意履责;偿债能力,本文的偿债能力用资产负债率表示,资产负债率处于一定范围内时,公司治理正常,但随着资产负债率的增加,企业的偿付能力越来越弱,会不断加大债务风险,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反之,表明企业的偿债能力良好,债务风险在可以承担的范围内,债权人越放心,企业积极履责的可能性就越大。
定性比较分析(FsQCA)基于集合思想和组态思维,是一种案例导向型的研究方法。本研究选用FsQCA方法的原因在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由多个因素协同联动产生的,仅基于前因变量间的独立作用或者两两间的相互作用不足以解释不同条件之间的协同作用;FsQCA可以更好地回答因果非对称性问题;FsQCA方法整合了定性与定量分析各自的优势,既适合小样本与大样本研究,也适合中等规模样本研究。
本文重点考察了市场化水平、环境管制、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5个条件变量对于能源企业履责的影响。具体选取如下:市场化水平用Mar表示,采用王小鲁、樊纲在《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21)》中披露的数据;Reg代表环境管制力度,用环境污染治理强度衡量,借鉴唐国平等人[9]的方法,基于工业三废的达标排放率构建环境污染治理强度指数;企业规模(Size)用年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盈利能力(Roe)用净资产收益率表示;偿债能力(Sol)用资产负债率表示;企业社会责任(CSR)用和讯网的企业社会责任评分来表示。
本研究针对中国能源行业A股上市公司进行研究,样本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国证行业分类下的能源类,案例样本量共88家。本文基于2019年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在实际分析过程中,剔除了ST、*ST、PT样本以及关键数据缺失和不完整的样本。最终进入FsQCA分析的案例样本共73家。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以下途径:市场化水平采用王小鲁、樊纲等在《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21)》中发布的关于2019年的市场化总指数相关数据;环境管制强度中提到的“工业三废”“工业产值”数据分别来源于《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相关财务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网;其他研究变量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
运用FsQCA分析方法需要对案例赋予集合隶属,就是校准。依据之前研究,设定3个临界值:完全隶属、完全不隶属和交叉点[10]。采用Fiss[11]设定的标准,3个锚点分别设定为上四分位数、下四分位数与中位数。对于非高企业履责绩效而言,取高企业履责绩效的非集。由于偿债能力是用资产负债率表示,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率是企业资产与企业总资产的比值,表示企业资产中通过借债或欠款获得的程度,也是衡量企业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程度,资产负债率与企业的偿债能力呈反向变化,所以本文在校准偿债能力时将上下四分位的位置进行了调整。各变量锚点的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各变量锚点
使用FsQCA3.0软件分别对高企业履责绩效和非高企业履责绩效进行必要性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单个条件变量的一致性水平均低于0.9,故均不构成必要条件。
参考杜运周等的方法,将组态分析的一致性阈值设定为0.8,PRI阈值设定为0.75,案例阈值设定为1。除此之外,本研究假设每个条件均“出现”可能会导致高企业履责行为①,均“缺乏”可能导致非高企业履责行为。
表2 必要性检测
采用真值表算法进行模糊定性比较分析可以得到3类解:复杂解、简约解以及中间解。根据简约解和中间解来区分组态的核心条件和边缘条件:若前因条件不仅出现在简约解还出现于中间解,则为核心条件,该条件是对结果产生重要影响的条件;如果条件仅出现在中间解,则记为边缘条件。
根据分析结果,企业高履责绩效的路径有2条,非高履责绩效的路径有3条,如表3所示。
表3 产生高与非高企业履责绩效的组态
高履责组态(路径)中能源企业产生高履责行为的路径有2条,分别是外部约束主导型和内部治理主导型。
外部约束主导型,该组态解共同的核心条件是环境管制,共包括2条子路径。H1a:Reg×Size×Roe环境规制-企业规模-盈利能力。该组态表明无论市场环境和企业偿债能力如何,只要地区环境管制力度强,大企业的盈利较好,就会积极履责。环境规制是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的有效政策手段。企业的环境决策除了受环境规制外部推动之外,还受企业自身成本收益情况的影响,企业会在治理成本与环境规制引致创新收益之间进行权衡取舍,当企业自身发展好时,自然会积极履责。
此组态的典型案例是华锦股份。华锦股份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下属的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地处辽宁。近年来,辽宁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地区环境管制力度。以辽河流域污染治理为重点,实施工业、生活及农业污染“三源齐控”,推进水质改善。统筹开展渤海、黄海海域综合治理,盘锦市修复滨海湿地等6.29万亩,生态保护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华锦股份在2019年实现净利润10.49亿元,有着较好的盈利水平。2019年和讯网企业履责总得分达到21.65,是环境规制-企业规模-盈利能力组态下的案例典范。
H1b:~Mar×Reg×Roe×Sol环境规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路径表明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即使市场化水平不高,但只要地区环境管制力度强,企业有高盈利且企业负债率较低,就会积极履责。可能的原因是在市场环境不确定时,企业高盈利、低负债经营状况好,在政府环境监管作用下一方面必须满足履责要求,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履责能够获得政府部门及利益相关方的支持与认可,从而获得竞争优势。由于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所以在地区环境规制强、企业盈利且负债较低时会产生高绩效履责。
此组态的典型案例为露天煤业。露天煤业全称为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处内蒙古,市场化水平相对比较低,但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力度大,环保部门采用“独立监管、加强合作;全面监管、突出重点;属地监管、加强联动”三类举措,发挥了重要的环境监管的作用,因此企业在谋求发展时考虑到其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水平,在公司内部发展较好时会承担环境保护工作,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内部治理主导型路径为H2:Size×Roe×Sol。该组态表明无论地区的外部治理条件如何,只要大企业处于高盈利和低负债的情况下,就会积极履责。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会结合企业资源和能力进行,所以当企业的内部财务发展较好时,会积极履责。
此组态的典型案例是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焰控股)。蓝焰控股是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唯一一家以煤层气开发利用为主的上市公司,是我国主要的煤层气开发企业,近年来凭借其技术和资源优势赢得了较高业绩,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2019年和讯网企业社会责任评级更是达到了25.07的高分,体现了大企业的社会担当。
非高社会责任组态(路径)中,组态NH1:~Size×~Roe×~Sol表明无论外部条件如何,只要小企业盈利低资产负债高,就不会积极履责。组态NH2:~Reg×~Size×~Roe表明无论市场化水平和企业的偿债能力如何,只要地区的环境规制强度低,小企业处于非盈利状态,就不会积极履责。组态NH3:~Mar×~Size×~Roe表明无论地区的环境管制和企业的偿债能力如何,只要市场化水平低,小企业处于非盈利状态,企业就不会积极履责。比较影响企业履责绩效的组态发现,影响企业履责的原因具有非对称性,非高企业履责的3条路径并非高企业履责2条路径的对立面。分析非高绩效的3个组态可知,企业履责均受到公司企业规模和盈利能力的影响,可见企业自身状况是企业履责的基础和前提。
为确保研究结果的稳健性,本文通过调整一致性阈值进行稳健性检验,将一致性阈值由原来的0.8调整为0.83,其他条件不变。经分析发现,其结果相较于调整前未发生明显变化,因此本结果仍具备良好的稳健性。
运用FsQCA方法,以能源行业的73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研究,主要结论有:第一,能源企业高社会履责绩效的驱动机制分为2条路径,即外部约束主导型和内部治理主导型。其中,外部约束主导型包含2条子路径,子路径1是强环境管制、大企业和较高盈利能力的联动匹配,子路径2是强环境管制、高盈利和较低负债的联动匹配;内部治理主导型是大企业、高盈利和低负债的联动匹配。第二,非高企业履责的驱动机制分为3条路径,主要是由于企业内部治理差或者外部约束力不强导致的。综上,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以及加强政府环境管制对能源行业积极履责具有重要作用。
在当前,为适应环保要求,能源体系的建设应该同时满足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要求,能源企业积极履责对于推动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的“绿色复苏”,助力“碳中和”愿景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打造“有责能源”,外部约束是保障。市场化建设不论是从企业发展的外在条件还是内在发展来看,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相关部门在进行环境管制时要结合地区行业的差异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环境规制能有效激励企业转型,我国在环境管制实施过程中可以充分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提高和完善环境规制的标准和强度。要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加强群众监督,促进信息共享,努力实现碳中和目标。
打造“有责能源”,内部治理占主导。能源企业要抓住机遇,实现时间和技术上的超越。要高度重视环境投资,采取积极的环保战略,积极践行低碳发展要求,提升企业履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