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全省之力 强化六项措施系统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2022-04-21 10:31河北省水利厅压采办
河北水利 2022年3期
关键词:补水水源节水

□河北省水利厅压采办

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水利事关战略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书写了中华民族治水安邦、兴水利民的新篇章。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引、调、补、蓄、管”综合施治,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水资源匮乏,长期超采地下水

河北属资源型严重缺水省份,多年平均降雨量532mm,人均水资源量307m3,仅为全国平均的1/7。长期以来,不得不依赖过度开采地下水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地下水开采量大幅增加,年地下水超采量达59.7亿m3,累计超采1500多亿m3,超采区面积近7万km2,占平原区面积的91%,超采区总面积和超采量均占全国的1/3。地下水到2018年底,我省面积超过100km2的地下水漏斗共9个。超采区范围涉及除承德外的10个设区市以及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共127个县(市、区)。

2.各级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综合治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高度重视水资源短缺、地下水问题,从实现长治久安的高度和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做好这方面工作,修复华北平原地下水超采及地面沉降。李克强总理强调,华北缺水地区要优化水资源配置,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实施节水和地下水压采,限制高耗水行业发展。胡春华副总理多次主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

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自觉将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作为履行首都政治“护城河”使命的具体行动。从2014年开始,在国家的支持下,我省先期启动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主要从农业节水、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入手,为全面治理地下水超采问题探索经验和模式。2018年8月,国家全面启动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后,省委省政府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抢抓重大机遇,科学谋划、强力推进治理工作。建立完善“省级抓总、市级协调、县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颁布和修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提供了政策遵循和法律保障。省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优化顶层设计,市县党委政府组织力量,加快推动落实,通过“节、引、调、补、蓄、管”六项措施综合施治,超采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凝聚全省之力,超采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按照科学治理、系统治理的工作思路,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勠力攻坚,精准施策、综合施策,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1年底,已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52.3亿m3,占总任务的87.6%。2021年5月,胡春华副总理在保定考察时对我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3.1 治理体系日趋完善

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每年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超采治理重大事项,制定出台了全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意见、考核与问责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特别是2021年,省委省政府根据全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进展情况,坚持自我加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完成全部超采治理任务,提前13年完成国家行动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同时,颁布和修订《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超采治理体系日益完善。

3.2 水源置换取得突破

充分发挥引江引黄工程效益,尽可能多地争取外调水量,利用地表水替代地下水,按照多引多蓄、能置换尽置换的原则,统筹推进城乡生产生活水源置换,最大程度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在城镇生活和工业水源置换方面,不断加强公共供水设施建设,扩大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增加引江水利用能力,到2021年底,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建成区已全部完成城镇生活和工业水源置换任务,引江水利用量由2016年的3.6亿m3增加到2021年的23.23亿m3。在农村生活水源置换方面,近年来,在南水北调受水区96个县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水源置换,到2021年底,已完成置换2172万人。今年年底前,计划全部完成南水北调受水区农村生活水源置换任务,让受水区农村居民全都喝上长江水。在农业灌溉水源置换方面,完善工程体系,统筹利用外调水和当地地表水置换农业灌溉地下水,最大限度压减农业灌溉取用地下水,已累计扩大地表水灌溉面积980万亩。

3.3 农业节水成效明显

农业灌溉是取用地下水的大户,农业用水占全省用水总量的60%,全省地下水供水量有75%用于农业灌溉。因此,农业节水潜力较大,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是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压减地下水超采量的有效措施。近年来,我省以张家口坝上地区和冀中南地区为重点,稳步推进农业节水措施和种植结构调整,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广管灌、滴灌等节水灌溉,积极发展适水农业,到2021年底,累计实施季节性休耕200万亩、旱作雨养175万亩、非农作物替代52万亩、退耕5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1400多万亩,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和配套节水栽培技术3400多万亩,有效减少了农业灌溉取用地下水。

3.4 引蓄补水屡创新高

我省超采区主要集中在燕山和太行山山前平原区,区域内河网密布,河渠贯通,回补地下水条件较好。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尽可能地多引多调江水、黄河水,在保障城乡生活生产用水的同时,持续实施河道生态补水,回补地下水。截至2021年底,已累计引调江水138亿m3,引调黄河水58亿m3。研究制定汛期蓄水工作方案,动态调整汛期水位,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存蓄雨洪资源。监测显示,2021年10月26日8时,全省大、中型水库总蓄水量达到47.99亿m3,比常年同期多蓄水19.58亿m3。以8条常态化补水河道和白洋淀、衡水湖为重点,结合汛期洪水调度持续实施生态补水,2018年—2020年,累计实施生态补水90多亿m3,监测显示60%至70%的水量回补到地下。2021年,实施河道生态补水60.65亿m3,入白洋淀13.62亿m3,入衡水湖0.28亿m3,通过河道补水和引黄调水形成有水河长1997km,水面面积130km2,主要河流河段实现常态有水,河湖水生态面貌为之一新。同时,按照胡春华副总理指示要求,实施了2021年夏季滹沱河、大清河延伸补水,6月底,实现了滹沱河-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独流减河627km河道全线贯通,有力推动了河湖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和地下水回补。

3.5 地下水管控成效显著

我们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总量控制、严格许可、有序关井、精准监控,坚决把紧地下水开采的“总阀门”。实行总量控制,对县域范围内取水总量达到“红线”的,暂停新增取水许可。严格许可审批,从源头管控地下水开采,从2018年9月审批权限上收到省级以来,全省共注销取水许可1.2万余件,核减地下水许可水量27亿m3。强化取水井管控,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取水井排查行动,共排查出各类取水井115.3万眼,全部纳入河北省取水井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户口式”精准管理。强力推进关井行动,按照“先通后关、应关尽关、关管并重”的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取水井关停,到2021年累计关停取水井11万多眼。加强监控能力建设,全省共布设水量在线监测点9419个、地下水位监测站点3151个,提升了地下水资源动态精准管理能力。

通过几年持续发力,地下水开采量逐年减少,据初步统计,全省地下水开采量已由2017年的115.9亿m3减少到2021年73.9亿m3,平均每年减少开采10亿m3;据水位监测成果显示,2021年12月底,全省超采区深、浅层地下水位分别同比回升5.12m、1.87m,超采区全部深层超采县和98%的浅层超采县地下水位实现止降回升。严重超采局面得到有效遏制,地下水位连续下降趋势初步扭转。

4.持续加快超采治理,努力早日实现采补平衡

2022年,全省将以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损等为重点,继续推进全社会节水行动,深入开展节水企业创建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争取水利部支持,千方百计增加引调水量,为超采治理提供水源支持;加快实施水源置换,最大程度地置换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取用地下水;持续推动农业节水,以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和种植调整为重点,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持续实施清河补水,改善河流水生态环境,弥补地下水亏空;严格地下水管控,实行水量、水位“双控”,严格取水审批,依法有序关停取水井,加强计量监测。通过综合施策,2022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7.4亿m3,全部完成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明确的59.7亿m3总体任务,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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