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颖 ,刘安长
(1.湖南女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0004;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湖南长沙,410205)
2021年11月8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这是一次对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进行的全面系统的总结,会议回答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二是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无论是总结过去成功的经验,还是探索未来进一步成功的路径,都离不开财政所发挥的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在中国共产党走过的百年历程中,我国财政也一同走过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财政的职能定位也从保障战争供给、集中财力打基础、宏观调控稳经济到国家治理的基础与支柱的演变,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奠定了坚实的财力基础。因此,探寻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领导的财政工作,对传承财政历史、续写财政新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国财政工作主要是围绕补充战争供给而展开的。这一时期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理财方略,如“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生产第一,分配第二;收入第一,支出第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量出为入与量入为出相结合”等,为中国共产党夺取土地革命、全面抗战和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财力保障,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财政工作奠定了物质条件和积累了丰富的财税经验。本文以这段时间发生的战争为主线,即以土地革命、全面抗战和解放战争为划分依据,把这一时期的财政工作也分为三个阶段展开论述。
中国共产党成立于1921年,领导具有实质性的财政工作是从红色革命根据地产生后开始的,革命政权需要财政支持,战争中消耗的物资需要财政供给。
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大会通过的基本纲领中有“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共有”[1]5等相关论述,表明中国共产党成立起,就确立了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在一年后的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中,党正确分析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并提出“全部政策的中心问题乃是农民问题”,必须进行土地革命,“实行没收土地政策”[1]5。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基本观点开始形成。而最早体现党关于土地革命这一重要思想转变的是南昌起义,这是党把武装斗争和土地革命相结合的第一次伟大尝试。起义一开始就明确了起义的目的:为实行土地革命,解决农民问题而奋斗。[2]1928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第三十七号通告《关于没收土地和建立苏维埃》,这是中共中央较早制定的比较具体的土地法,它对土地的没收和分配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1929年到1931年是土地革命深入发展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逐步完善了土地革命政策,改进了领导土地革命的方法。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华民族和日本侵略者之间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形势要求党要统一各阶层力量展开抗战。为此,土地革命政策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如为争取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改变了对富农和地主的土地政策;同时,确定了“减租减息”的政策,改善农民生活。
领导土地革命是这一时期党投身大革命洪流的主题之一,其他军事革命斗争也同步进行。1921年至1927年期间,党领导了工农运动以及与北洋军阀、国民党右派的政治斗争。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党开始以武装斗争反抗国民党的反动统治,领导了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和广州起义。1930年10月至1933年3月,党领导中央革命根据地军民取得了四次反“围剿”的胜利,但由于王明“左倾”教条主义在政治、军事、经济斗争中的全面推行,党的力量遭受严重损伤,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红军开始长征。
早在井冈山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就开始意识到要取得革命的胜利,必须要有充足的战争给养,这是革命根据地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毛泽东指出:“只有开展经济战线方面的工作,发展红色区域的经济,才能使革命战争得到相当的物质基础。”[3]119-120因此,这一阶段党就已经开始在经济建设上作了一些初步的探索和尝试。如在工业中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开展根据地的对外贸易,初步建立新的金融制度以及在领导财政工作上作了初步探索。“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这一时期财政经济工作总方针的指导思想。
1.成立财政主管机关,加强组织工作。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与此同时,中央政府所辖的最高财政主管机关财政人民委员部也随之成立,它是中央政府最早设立的九部一局之一,由邓子恢担任第一任部长。同时,在各地方的省市县区也设立了相应的财政部门,受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领导,从而在中央苏区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财政体系。财政人民委员部在当时中央各部委中是规模最大的,在临时中央政府通过的《中央政府财政委员部暂行组织纲要》中,委员部内设立了没收委员会、征发局、税务局、公债局、国有资产预算管理局、秘书局、预算局和国家银行的总金库[4],工作人员最多时达40余人,后因长征有所减少。
2.广开来源,拓宽财政收入渠道。由于国民党的封锁和王明“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苏区经济遭受较大冲击,同时也影响了财政收入。这一时期的财政工作,主要任务是动员一切可能动员的经济资源,保障革命战争给养。首先,向剥削阶级筹款。打土豪成为当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地主是消灭他的经济力量,对富农是削弱他的经济力量,因此地主的钱应该筹个干净,富农的钱则是捐他的一部分”[5];同时,还要求城市资本家按照“大商多捐,中商少捐,先捐大商,后捐中商”的原则捐款。其次,开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工作。打土豪非长宜之计,固定、经常、及时的税收收入才是革命根据地稳定的财政保障。1932年,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和《土地税征收细则》对商业税、农业税和工业税统一采取累进制税,工商税也在经济恢复之后开始酌量征收。最后,发行战争公债。1932年,为解决经济建设资金问题,发行了短期的革命战争公债60万元,1933年发行经济建设公债300万元。[6]90这对吸收民众的零散资本来保障红军作战需要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3.开展节约运动,约束财政支出。土地革命时期,根据地的财政收不抵支,特别是随着敌人的“围剿”加剧,军费开支激增。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财政的支出,应该根据节省的方针。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节省每一个铜板为战争和革命事业,为着我们的经济建设。”[3]134在党的组织与号召下,军民积极响应,同时各单位还自发主动地开展精简人员、节省人力的运动。节约运动的开展极大地减少了财政支出方面的浪费和损失,使得有限的财力保障了战争的需要。
4.统一财税体制,管理好财税资源。为改变根据地财政自收自支、各自为政的状况,财政人民委员部在1931年12月颁布了第一个财政法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财政条例》。按照颁布的税则税收实行全国统一征收,一切收入应送至中央财政部或相应银行;建立预决算体系,统一记账簿和记账单位。此后,中央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条例,如国库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等,使原本混乱的财政管理工作走上了有条不紊的正轨。财政管理体制的统一,使得有限的财力得到充分合理利用,为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展开的上述一系列扩充财源工作,有力地支持了土地革命战争。首先,打土豪筹款和政府筹款保证了革命的军费补给。如第一次反“围剿”,攻占吉安后,红军筹款13万元。红军还分两路到白区打土豪筹款,两路共筹集到60万元。1931年6月2日,红一方面军提出要筹集100万元作为作战经费,到20日就筹集到了32万元。政府筹款也发挥了较大作用,如创设了江西工农银行,发行钞票100万元,在1932年分别两次发行公债共计180万元等。其次,节约运动取得了很大成绩,仅1934年各根据地通过节衣缩食交到金库的数额就达560多万元。[6]93第三,国营工商业有了较大的发展,特别是1933年苏区经济建设大会后,国营经济发展步入一个新的阶段,1934年仅苏区就有32个国营厂,苏维埃政府还成立了对外贸易局和中华商业公司等。仅1933年1月—8月,国营工厂收入就达107 188元,为财源“取之于己”做好了准备。[6]92
全面抗战时期是中国共产党确立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和经济纲领的时期。毛泽东在1938年撰写的《论持久战》中指出,抗日战争不能速胜,是持久战。长期的抗战没有雄厚的物质基础是不行的,只有经济建设上去了,才能提供充足的财力与物力,才能战胜敌人。因此,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经济工作的重视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时期。
全面抗战时期党的经济工作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37—1939年,全面抗战的前期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争取海内外人士在财力物力上的支持,中国共产党提出“争取外援,休养民力”的方针,为老百姓减轻负担,为经济建设打下基础。这一阶段的外援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国民党给八路军发放的军饷,虽然这笔军饷在皖南事变后停发了,但却是一笔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二是海外华侨和后方进步人士的捐款。当时外援占岁入的50%以上。如表1:
表1 全面抗战前期海外捐款情况(法币:元)
第二阶段,1940—1942年,这一时期是抗日根据地最困难的时期。日寇对根据地进行疯狂扫荡,并利用大批法币向根据地掠夺物资,导致根据地大批物资外流。国民党不仅停发了八路军和新四军的军饷,同时还对根据地进行了经济封锁,使得边区商品奇缺,物价飞涨,边区很难从外地买进布匹、棉花、食盐、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再加上华北地区连续发生干旱、蝗灾等自然灾害,边区经济一度面临崩溃的边缘,“弄到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时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盖”[7]892。为克服困难,中国共产党提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在边区开展起轰轰烈烈的生产自救运动。
第三阶段,1943—1945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经济工作总方针,使得根据地的大生产运动更加深入地开展,经济紧张的局面得以缓解,为抗日战争取得全面胜利奠定了经济基础。
全面抗战阶段,中国共产党充分认识到经济建设对于抗战的重要性,并且对经济与财政之间的辩证关系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毛泽东在1942年撰写的《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中指出:“财政政策的好坏固然足以影响经济,但是决定财政的却是经济。未有经济无基础而可以解决财政困难的,未有经济不发展而可以使财政充裕的。”[7]891以此为指导思想,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上提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政经济工作总方针。
1.军民联动的大生产运动。在党中央的号召下,“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大生产运动首先在边区的学校、机关和军队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把党政军和人民的劳动力都组织起来从事生产,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都参与到生产运动中。党中央对生产运动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指导方针,如生产和供给按照“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方针;公私关系上,实行“公私兼顾,军民兼顾”,使得公营经济和民营经济都有所发展;大生产涉及到工业、农业、商业、手工业等领域,以农业为主,并且在农业上开展了合作化的初步探索。
2.支持抗战的财政政策。首先,军民兼顾的政策。为减轻人民负担,这一阶段的财政政策尽量按照量入为出与量出为入的原则,实行“钱多多出,钱少少出”,既要照顾到抗战的需要,同时也要兼顾人民的负担能力。其次,把有限的财政收入投入到革命事业急需之处。抗日根据地的财政收入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把财政收入都投入到革命事业与人民事业中去。这些开支中用于军事费用是第一位的,之后是培养和教育干部的费用,行政费用所占极少,并还尽可能地用于经济建设。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还要节省开支,开源与节流并重。最后,加强财政监管。为了加强对财政的管理,边区政府实行了财政预决算制度,实行“统筹统支,确立预决算与会计制度”,这对严肃财经纪律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为严格监督预算的执行,各根据地还建立了审计委员会,派出审计员对边区地方政府进行财政审计监督,这对克服本位主义、发展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
3.休养民力的农村税费政策。抗日根据地的主业是农业,经济主体是农民,为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获取农民对抗战最大程度的支持,中国共产党不断合理优化农村的税费政策。在抗日根据地刚建立之时,推行了以征收粮食为主的“救国公粮”,按土地的产量累计征税,且税率较低,没有附加和重征。在有些地方还保留了田赋制度,按土地面积征收土地税,这样就加重了地主和富农的负担,农民负担比较轻。在抗日中期,抗日根据地实行了新的税制,即统一累进税。其内容包括把税收分为财产税与收入税,采取累进制征收,规定了免征点和累进最高率,作为一种根据纳税能力大小来征收且不可转嫁的直接税,这使得人民的负担更加合理,边区的税收制度也更趋成熟。到抗战后期,根据地重修了累进税办法,包括增加免税的财产和收入项目、对土地所有人征收土地税,对地租收入者征收收入税,以此矫正税种与税源脱钩之弊、缩小累进税率,使累进税更加合理、每一地区的免税点标准一致等。[8]
从1938—1939年,陕甘宁边区办了7家公营工厂,到1947年发展到97家,职工达7000余人。[9]248抗日根据地除了建立军民兼顾的工厂外,还建立了直接生产军用物资的兵工厂。这些工商业的发展,使得军需物品大部分能保证自给或半自给,枪械、弹药等军火也基本能自给。
而在抗日根据地开展的大生产运动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陕甘宁边区从1939—1941年,分别开荒23 136亩、20 680亩、14 794亩,基本能保证部队的粮食、蔬菜的供应,行政办公费用大部分能自给;冀鲁豫边区1943年每人种地3亩,保证一季粮食的供给;晋绥边区1944年开荒166 000亩,粮食蔬菜基本自给。[9]253
通过一系列财政金融政策的推行,如恢复田赋、加大累进税征收力度、征收救国公粮、发行救国公债等措施,抗日根据地的军费筹措得到保证。仅冀中区1938年就征收田赋600万元,占全区财政收入的20%;征收统一累进税,纳税面扩大到70%—80%[6]129;救国公粮是抗战时期各边区的农业税形式之一,农民有粮出粮,便于缴纳,便于军需供给,农民纳税积极性较高,初步解决了军队和脱产政府工作人员吃粮的问题;而救国公债则弥补了抗日经费不足的问题。而此时的财政支出也得到了合理充分利用,遵循“用之得当”“保障供给”的原则,抗日根据地将大部分财力都用于抗战,保障了战争经费。如1944年陕甘宁边区的财政支出中,军费开支就占到44%;1938—1944年,晋察冀边区平均军用经费占财政支出的80%以上。[6]144
根据地开展以农业为主的大生产运动、促进工商业发展的经济建设以及财政金融工作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成绩,为战争提供了较为充足的给养,为抗日战争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另一个重要的成绩是,在这场生产大自救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充分发挥了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充分调动了边区人民支持抗战的积极性,为抗战胜利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抗战胜利后,国内的主要矛盾开始由中华民族和日本侵略者之间的矛盾转向阶级矛盾,以蒋介石集团为代表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同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人民大众之间的矛盾正在成为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矛盾,争取和平与民主,是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所面临的新任务。
解放战争全面爆发后,国共双方无论是军事还是经济力量均相差悬殊。早前的土地革命和抗日战争,因当时是军事规模相对较小的游击战争,后勤保障的要求并不高。到了解放战争时期,军队作战规模发展成为动辄数百万的大兵团作战,对武器装备和后勤保障的要求大大提高,而此时分散的小农业、落后的手工业及薄弱的农民物资供给能力与大规模作战的军需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刘伯承曾形象地说:“一颗炮弹的价值相当于一个中农一年的收入。”[10]农民要承担起比过去负担重得多的公粮和军需物资。此时,中国共产党确立了“自力更生,发展生产,艰苦奋斗,军民兼顾,节约人力和物质资源,力戒浪费”的经济工作方针,同时还运用其强大的政治资源和群众动员能力,发动了土地改革运动,将农民群众的利益与人民解放战争融合在一起,迅速取得了战争的主动权。
当战争进入战略进攻阶段,中国共产党开始思考和筹备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一系列重大政策问题,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并且为了适应解放区不断扩大和连成片的新形势需要,中国共产党启动了统一全国各解放区的财经工作进程,相继成立了华北财经办事处和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
到了战略决战阶段,中国共产党组织了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由于战役规模巨大,作战区域广阔,参战兵力众多,物资消耗空前,后勤保障与财政支持成为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中国共产党继续发挥其强大的动员组织能力,调动了党政军全体力量,全力保障战争的后勤供应,创造了以落后的小农经济与交通运输支援大规模大兵团作战的光辉战例,以“小米加步枪”战胜了敌人,最终夺取了全国胜利。1949年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开始着重讨论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到城市的战略转移,这也是党的经济工作重心转移的开始,中央以更多的精力关注城市经济工作,制定城市经济政策,积累城市工作经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此阶段的财政经济工作主要是贯彻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提出的“大仁政”思想[11],既要保证革命战争的需要,又要照顾到人民的负担能力,将人民的长远利益与暂时利益结合起来,以及解放战争胜利后,经济工作重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来的过渡。
1.统一财政经济工作。分区管理已经无法适应战争形势需要,大规模的战争资源供给需要各解放区财经工作联合起来,互相支援,以保证战争取得胜利。1947年10月,成立了华北财经办事处,办事处按照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方针管理财经工作。1948年5月,中央将晋察冀和晋冀鲁豫合并成华北解放区,为财经工作统一创造了条件。1948年7月,中央财政经济部成立,董必武任部长,在组织上实现了财经工作的统一领导。1948年9月,成立华北财经委员会,随后制定了统一的金融、贸易、工商税收等政策,并发出了《关于统一华北财政工作的决定》。经过一系列艰苦细致的工作,华北解放区的财经工作逐渐走向统一。
2.开展精简节约活动。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保障战争供给,对于其他工作能不办的就不办,能缓办的就缓办;降低党政干部的生活待遇,提倡艰苦朴素的作风。实施精兵简政政策,部队可占脱离生产总数的3/4,地方人员占1/4,军费开支占财政总支出的85%,部队要保证野战部队占部队总数的一半以上。[6]174在供给标准上,部队高于地方,前方高于后方,野战军高于地方军,一切为了前线。
3.改革税收制度。首先,改革农业税。这部分税收占据解放区财政收入的大部分,由于土地改革,农民获得了土地,生产有所发展,华北与西北地区将“统一累进制”改变为“比例税制”,税率一般在20%左右,但统一累进制中如常年产量计税和各种优待减免等行之有效的规定在新解放区继续保留。其次,征收各种工商业税。随着解放战争的不断胜利,各大城市相继解放,税收工作重点向城市转移,工商业税收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特别是解放战争后期,逐步形成了农业税与盐税、营业税、所得税、货物税等工商税并重的税收体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制度的建立积累了经验。
4.发行公债弥补财政收入不足。尽管通过开源节流,增加了财政收入,同时各根据地也十分注意节约,全体党政军工作人员继续实行生活费供给制度,但是财政仍然难以做到收支平衡,赤字数额巨大,只得继续采取在抗日战争时期向银行透支的办法以缓解财政困难,各根据地政府在老解放区先后发行了一部分公债。例如,1947年在山东解放区发行122.45亿元,用于财政透支的占41.17%;在华中苏皖边区向华中银行透支846 875万元,占财政支出的77.45%;在华北解放区向银行透支折合小米67 387万斤,占支出的21.03%[6]175;在东北解放区也发行了公债用于市政建设和经济建设方面的需求。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一系列财政经济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十分突出的:在解放区实施的土地改革,使广大农民获得了土地,种粮的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改革税收制度、发行公债、统一财经工作为人民解放军军需物资的筹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力恢复纺织业、手工业、机器工业、矿业,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不仅保证了解放区人民的日常生活,还保证了战争一般军需物资的供应。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项经济工作还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支援前线的积极性,大量的生活物资源源不断地运往前线。毛泽东形象地把解放区的财政比喻成“小米”,认为党和人民的军队是靠“小米加步枪”战胜敌人而夺取全国胜利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这些革命实践是中国人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表2 三大战役中农民支援前线人力物力统计表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根本社会条件。[12]总结和回顾这段历史,中国共产党的财政经济工作主题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做指导,结合中国实际,探索中华民族解放和富强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13]坚持党对财政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做好经济工作的政治优势。早在开创革命根据地初期,随着根据地的稳定和扩大,中国共产党就开始着手打碎旧有的经济统治秩序,建立一套独立的新的经济体系,基本实现了在革命战争中自力更生的经济要求。如前所述,在各个不同时期的财政经济工作中,中国共产党特别注重财经工作的统一领导,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初期,就在苏区建立了财政人民委员部,实行统一税收、统一收支和统一预决算制度,使原本混乱的财政管理工作得以理顺;解放战争时期,为统一财经工作,相继成立了华北财经办事处、中央财政经济部,这不仅为解放战争取得胜利积累了足够的物资基础,同时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的建立做好了物资与经济上的准备。正是因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积累的这一经验,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各大重要历史节点上,都注重党对财经工作的统一领导:在过渡时期推进“一化三改”中,毛泽东提出“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要领导工业、农业、商业……”[1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邓小平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15];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对各领域工作的领导,2017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指出“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我国经济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就是以人民为立场,党的初心就是为人民谋幸福。回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无论是土地革命时期,还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党只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财政经济工作,就会得以顺利开展,否则就会遭遇挫折。土地革命时期,党领导根据地人民开展打土豪分田地的群众运动,不仅把土豪劣绅的粮食分给农民,而且还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分土地,废除了苛捐杂税,从而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激发了农民生产和支持革命的热情。抗日战争时期,尽管经济遭受到严重的破坏,但是采取“力争外援,休养民力”的财政经济方针,废除根据地人民的苛捐杂税,减租减息。在抗日战争后期,党提出发动人民搞好根据地经济建设是战胜困难的唯一出路,而要发动民众则必须改善民生,只有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才能调动人民参加抗战的积极性,所以在根据地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解放战争时期,实施土地改革运动,使地主土地所有制向农民土地所有制转变,极大地激发了农民支援抗战的热情,中国共产党赢得了中国亿万农民的支持,这是中国共产党赢得革命最后胜利的根本保证。为人民谋幸福的初衷一直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为了满足人民生存和生活需要,废除了剥削中国农民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提出“以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落脚点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打响了扶贫攻坚战,最终使数千万人民摆脱了贫困,取得了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胜利。面对新冠疫情的严峻挑战,习近平提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16],以万亿计的财政资金慨然赴难。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财政经济工作中有着系统的大局观,能审时度势,注重战略思维在革命战争中的运用,注重在战略运作中掌握财政经济工作的主动权。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根据敌强我弱的形势,果断地把革命力量转移到农村,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新道路,并据此初步开展了以土地革命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工作实践。全面抗战时期,抗日根据地并没有对国民党发放军饷产生依赖,而是提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自主独立的经济发展方略,所以在国民党停发军饷后,抗日根据地依然能正常运转,并基本能实现收支平衡。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在积极争取和平建国,但同时也着手各解放区的经济发展,为解放战争做好准备,做到有备无患;到解放战争后期,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确定财政经济工作重心要由农村转向城市,开始积累城市经济工作经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打下了扎实的经济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根据当前的形势,及时提出了“一化三改”。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提出了中国分“三步走”的现代化战略。世纪之交,中国共产党制定了21世纪头20年发展战略,强调“掌握驾驭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主动权”。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年奋斗目标细化为两个具体阶段来部署。正是有这种大局观的战略思维的传承,才使得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四十年,GDP保持年均9.5%的增长,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才使得在新冠肺炎疫情肆掠下全球经济普遍低迷的环境中,中国成为唯一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
尽管中国共产党开始有意识地运用财税手段对国家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始于1993年[17],但是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已经开始萌芽。土地革命时期,积极开展取之于民、取之于己的税收工作,开展财政支出节省运动,发行战争公债,并初步建立统一的财税体制。抗日战争时期,改革农业税制,统一累进税制度,在财政支出上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在边区政府实行统一的预决算制度,以维护财经纪律,开始了财政监督的萌芽。到了解放战争时期,在新老解放区加以区别地推进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以向银行透支的方式,解决巨额财政赤字问题,建立和健全了预决算制度等。尽管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财政体系较为简单,但是已经开始综合运用支出、税收、债务、赤字等财政政策工具来应对当时的经济形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财税工具并未被有意识地用来调控经济,但是到了1993年,中央政府开始运用紧缩性财政政策解决经济过热问题后,财政政策正式以“主攻手”的角色作为一种宏观调控手段来应对复杂的经济环境。[18]随后在1997年、2005年和2008年,分别推出扩张性财政政策、中性财政政策和扩张性财政政策来应对不同时期的经济问题,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经济增速下行的现阶段,中国共产党强调要采取逆周期与跨周期相结合的方式来应对,以减税降费等财税政策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以加大投资力度增加经济景气度,以发行特别国债应对新冠疫情等外扰性因素的冲击等,无一不体现党领导的财政工作更趋灵活与成熟,也愈加突显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重要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