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发布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2021年版),上海市有关部门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对韭菜、豆芽、灭菌乳(常温)、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白酒等(见表1)进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
表1 3月1日起新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種目录
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规定,追溯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将追溯食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生产日期等信息上传至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纳入年度监督管理计划,通过定期核查、监督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义务的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其信用档案。
3月1日起,上海市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屠宰厂(场)、批发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兼营批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及连锁餐饮企业等14类市场主体,应当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如未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由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消费者采购相关食品时,可以通过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www.shfda.org),点击查询追溯码、条码、品名、企业信息,获取相关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来源信息。
▲新闻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下载时间: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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