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2022-04-16 17:58洪向华
攀登 2022年6期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领域制度

洪向华 于 欢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 100091)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鲜明指出“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1],这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文化与制度建设上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体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规律、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理解和把握达到了新的境界。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目标指向,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中科学领悟马克思主义现实价值,通过“根本制度”的确立指引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方向,有效应对新时代意识形态领域产生的新特点、新要求、新境况,以真抓实干、永不放松的责任担当,摹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图谱”,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取得新突破提供根本遵循。

一、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的基本依据

“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2]纵观党的建设与中国社会发展历程,虽经历时代变迁,但“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3]没有改变,足以证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党的领导与马克思主义的指导符合社会发展要求,是两条不能逾越的底线。新时代,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上升至“根本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调适性”变迁中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思考与论证的结果,具有深层次的依据来源。

(一)历史依据: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正确选择

马克思主义指明了近代中国发展方向。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就是中国共产党获得并巩固意识形态领导权、强化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并寻求社会共识的历史。马克思主义兼具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拥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党坚定信仰信念、把握历史主动的根本所在”[4],是党带领人民回应时代课题、占领意识形态高地的制胜法宝。

“根本制度”萌芽于马克思主义指导意识形态的尝试与呈现阶段。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立足于中国国情,首次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注重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思想教育和启发、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在“双半社会”酿造的“思想挤压”下,中国共产党人紧紧握住“笔杆子”,强调通过思想动员、理论创新、舆论宣传指引无产阶级革命、赢得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及普及读物的翻译、编撰与传播工作,并利用《向导》《新青年》《共产党》等报刊刊登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宣传文章,使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思想文化界的“显学”,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奠定了深厚的思想基础,形成了崭新的革命文化。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毛泽东同志强调:“无论是在党内,还是在思想界、文艺界,主要的和占统治地位的,必须力争是香花,是马克思主义。”[5]

“根本制度”奠基于马克思主义指导意识形态的机制形成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外开放和社会转型的深入开展使传统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无法完全适应经济增长要求与政治实践需要,针对思想战线中面临的困境,邓小平同志批判继承了毛泽东意识形态建设思想,以问题为导向,指出在意识形态领域必须坚持“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6]。邓小平并提出可应用于意识形态建设的“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意识形态建设之间关系等论断。面对苏东剧变的国际背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乎党的生死存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高度审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作用,强调必须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强化主流意识形态。江泽民指出:“只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正确制定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发展先进思想、克服落后思想。”[7]世纪之交,胡锦涛同志进一步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指导意识形态建设规律,指明意识形态工作中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并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彰显出意识形态工作的中国特色、中国气派。质言之,在这一演进历程中以科学发展、社会安定、人民至上为特征的意识形态“建设型”工作机制被逐渐架构起来。

“根本制度”确立于马克思主义指导意识形态的成熟定型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两个大局”,习近平总书记与时俱进地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新时代我国发展建设实际结合起来,将意识形态工作提升至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8]意识形态领域如果背离或放弃马克思主义指导,必然会迷失方向、失去灵魂。在向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迈进过程中,意识形态的成熟定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顺利推进互为表里。从治理主体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在坚持党领导核心地位的同时,强调党、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良性互动;从治理客体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领域涉及广泛,内在包含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从治理目标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注重治理功能的优化与拓展,旨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提供核心支撑。正是沿着这一运行轨迹,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被上升至根本制度层面。

(二)理论依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应有之义

马克思主义不是“纯粹的思想”产物,其深深根植于社会现实,是随时代演变而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9]新时代,党中央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恰是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体现了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科学性与价值性的辩证统一。

“根本制度”源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品质表现为对社会、自然以及人类思维的本质与规律进行准确揭示,其内在包含的“三大组成部分”涉及人类实践的方方面面,展现出的开放性理论品格,为真理的检验与发展开辟了道路,也为无产阶级乃至全人类追求彻底解放贡献了科学世界观与方法论。以此为基础,马克思主义“普遍规律”体现出“类”的基本规约的意识形态价值,指引我们立足于时代与科学的制高点观察社会现象、透视事物本质,以此获得指导现实、预测未来的战略定力与长远眼光,不断将基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观点应用于社会实践,发挥思想引领、塑造、辩护功能,为科学把握意识形态本质与规律、有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与实践提供原理与方法论支撑。这些辩证统一、相互贯通的思想是解开历史迷雾的钥匙,是人类获得自由的关键所在。作为人民的、科学的、发展的、实践的意识形态,唯有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共产党能够实现价值理念、分析方法、执政追求上的同频共振。

“根本制度”源自马克思主义制度建设理论。不同于黑格尔国家哲学中人附属于国家制度的“颠倒关系”,马克思将国家制度看作人民的“定在环节”,是“人的自由产物”、为人的需求和发展而服务的。从功能上而言,制度建构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成为一切活动展开的中介,因而“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形式、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10],反映着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关系与生产关系。列宁将马克思主义制度建设理论与革命实践相结合,建立起世界首个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体系建构有着卓越贡献。在苏维埃制度形式中,列宁持续探索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问题,最早提出将意识形态从“思想体系”划归到“制度体系”层面,认为意识形态制度建设的关键就是用马克思主义统一工人、农民以及群众的思想。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并发扬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将意识形态功能统一于生产力的发展与人民合理诉求的满足,实现马克思主义指导意识形态从“科学思想体系”“科学制度体系”到“中国化的科学根本制度”的转化,这一过程产生了具有时代价值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已成为马克思主义制度建设理论应用于当代中国社会的生动实践。

“根本制度”源自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理论。意识形态是与政治、经济直接联系,并反映在思想领域的概念的总和,属“观念上层建筑”。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理论随着《德意志意识形态》《神圣家族》《共产党宣言》等著作的陆续发表而逐渐形成与完善,它在将“物质”与“意识”关系真正理顺而确立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引领个体不再从抽象的“精神”与“理念”中确立自身,而是从社会存在中理解自我,阐明意识是个体对客观事物的能动反映,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产生的所有意识形态都是物质生活的观念表现。而“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11]揭示出意识形态制度完善在社会发展演进中的必然性,明确社会主义国家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始终居于主导地位,关乎政权稳固、国家安全,必然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上的指导,通过教育启发无产阶级意识,使人民主体性服务于无产阶级政治斗争。聚焦我国,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用先进思想意识引导社会认知、鼓舞社会实践,是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理论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推进的历史必然。

(三)实践依据: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实然要求

制度的确立离不开特定的社会发展语境、植根于现实实践的广阔平台,体现着一定的政治立场与价值原则。基于新时代历史方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进程已不可逆转,面对国内外意识形态领域的深刻变化,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主流意识形态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统一思想、接续奋斗的力量源泉,将其以“根本制度”形式确立,突显党和国家正视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担当,而这一制度化表达的社会价值理念也为中国式现代化在“变局”中开创和建设发展“新局”奠定思想基础。

就国内情况而言,“根本制度”的确立是应对我国意识形态挑战的必然选择。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步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利益结构的深刻变革映射意识形态领域呈现诉求多样化、分众化特征,群众社会心理转向复杂多变的现实状态,从而引发具有一定社会历史特点的问题与挑战。一方面,社会价值取向呈现多变态势,片面追求“个人至上”“娱乐至上”的极端思维在社会舆论场中滋生蔓延、封建迷信等思想腐朽因子借助隐形传播卷土重来,意图解构主流意识形态。另一方面,社会舆论生态暗流涌动,存在利用孤立事件、社会热点大肆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文化的泛政治化、泛意识形态化倾向[12],“非马”“反马”思想过分张扬,使构筑中国社会发展“新常态”任务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诚然,祛除意识形态领域的异质魅影,宣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内容的主流思想,已成为新时代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意识形态的价值符码。为此,中国共产党依据国情作出科学决策,从根本制度上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成为适应社会现实的正确选择。这一制度优势有利于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有效应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风险危机,不断激发国家治理效能与民族文化活力,从而将思想文化动能最大程度注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去。

就国际情况而言,“根本制度”的确立是保证我国社会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世界也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新时代”与“大变局”相互叠加的特殊情境下,我国面对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机遇期,但也要经受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升级的考验。环视国际境况,全球化加速推进是当代社会不可逆转的趋势,其深入发展有效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全球协作、世界经济的一体进程,但也带来了世界政治格局、意识形态的分化与演变。“地缘限制”与“国家边界”被生产要素的全球分配所弱化[13],各国、各民族不同的生活方式、意识形态实现国际化广泛传播,在新自由主义引导下,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其全球话语霸权营造“价值势差”,以“正义”之名裹挟意识形态输出,竭力兜售“普世价值”“宪政民主”,鼓吹“马克思主义失效论”“共产主义破产论”“意识形态终结论”,并大肆宣扬“中国霸权论”“中国威胁论”,意图从价值观角度谋求“政治同化”,使“颜色革命”“和平演变”的“战场”持续扩大,这种新形式的“文化帝国主义”造成我国意识形态场域中的激烈博弈与斗争,易导致马克思主义被“污名化”“边缘化”。为回应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有效改善不良社会思潮与极端思想侵袭,维护我国稳定的发展环境,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一元指导”意识形态领域发展的原则性规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驳斥错误思想。为此,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提升到制度化高度,体现了实践必然性,赋予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以崭新形象,这一“根本制度”满足现实所需,能够建立有效价值引领机制,打造全方位、多层次意识形态防御和传播体系,持续提升我国意识形态竞争能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意识形态安全保障。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的重大意义

意识形态工作体现根本性与方向性,其开展得成功与否“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14]新时代,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从顶层设计层面坚定指导思想、确定根本遵循,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制度优势与自信。同时,其作为国家制度体系中的核心内容,也为与之相关的各类重要制度、基本制度、根本制度体系的贯彻与落实提供思想前提和理论保障,展现强大的治理效能,突显重大的战略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确保党和国家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意识形态不仅能基于社会群体利益而具备行为引导功能,而且可作为“思想旗帜”,在构建社会秩序、坚定发展道路上展现重要意义。纵观历史进程,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在中国被广泛认可,正是源于它是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的正义之道,以其指导意识形态领域,能够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行历程上应该完善和发展什么、坚持和巩固什么等基本问题,确保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不偏离科学社会主义轨道,实现发展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的辩证统一。

“一百年来,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用博大胸怀吸收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理论引领伟大实践。”[15]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与理论清醒,坚持贯彻“两个结合”,在社会演进中使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在中国大地上得到充分检验。以此为基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上的指导地位是中国共产党恪守党的本质属性、确保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体现着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逻辑指向。实践充分证明,保证国家意识形态建设的合理、有序、健康发展,制度是关键[16]。新时代,从政治高度上确立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并通过制度规范实现从稳定性与可行性角度构建适应新的社会发展要求的意识形态工作总体框架,推动了思想文化领域“破”与“立”“变”与“不变”相协调的阵地建设,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进言之,“根本制度”突显“硬核”指导意义,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出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取向,已成为我国思想领域乃至社会制度不断完善的“稳定器”,新时代,推动“根本制度”的发展与成熟,是夯实“中国之治”、指引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行稳致远的核心保障。

(二)筑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思想基础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同心同德迈向前进,必须有共同的理想信念作支撑。”[17]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精神底座”,是意识形态领域集聚信心、智慧和力量的核心与灵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上升至根本制度层面加以推进,能够拉紧精神纽带、筑牢精神支撑,融会开拓前行的磅礴伟力。“根本制度”的确立、坚持与应用已成为凝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共识,克服艰难险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招”。

无论何时,民心都是最大的政治,民心凝聚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提振士气、鼓舞信心,才能无往不前、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长期以来,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社会意识实现由分散达成共识,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信念不断巩固,逐渐形成具有强大凝聚力、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面对随时代变化而改变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根本制度标定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上的指导地位,构筑当代中国思想文化建设强有力的“价值内核”,着力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科学、合理、正确的价值导向,推动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牢牢占据我国精神文化领域主导地位,有助于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明确“主心骨”、把稳“定盘星”、筑牢“压舱石”[18],进而推动人民产生基于共同思想基础与价值共识上的情感认同、社会认同、信仰认同。思想基础与社会实践紧密相连,在新时代历史方位中,坚持以“根本制度”构建理想信念之基、凝聚主流价值之魂、巩固尊德守德之本,使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有助于充分发挥出主流意识形态在社会整合、组织动员、价值批判上的功能,实现利用马克思主义有效调适社会政治、经济、生态等领域在实践活动中产生的思想矛盾,使从事各行业、各领域工作的人民都能及时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充分激发其奋斗精神和拼搏态度,持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与力量。

(三)推进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

意识形态建设与文化建设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社会主导意识形态往往决定文化的发展道路。当前,“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19]的可行性源自其始终立足于具体现实和时代条件,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满足了文化繁荣与构建现代化的目标追求。同时,以马克思主义统领文化发展是顺应我国文化建设要求的必然结果,确立并坚持“根本制度”的重大创新是中国共产党高度文化自觉和鲜明文化立场的时代表达,体现出科学社会主义制度作用于文化观的优越性。

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文化繁荣发展的根本指针,新时代,坚持“根本制度”、坚定文化自信成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更深沉的精神支撑,也已成为凭借其推动我国文化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关键要素。伴随社会客观环境的深刻变革,我国文化生态愈加芜杂多变,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才能不断增强文化自为,把牢意识形态领域管理权、领导权、话语权,保证我国各项文化事业工作不走过场、不浮于表面,真正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现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此外,这一“根本制度”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20]的时代任务与使命,指引文化事业建设在守正创新中做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1],持续在文化实践活动中高扬爱国主义旋律,生动、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辉煌成就,描绘真实、立体的中国形象,并以提高文化软实力为目标,围绕时代课题,提出立足中国立场、孕育中国价值、富含中国智慧的文化发展与治理方案,将现代化的“文化中国”形象充分展现出来。

三、落实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的路径举措

“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1]新时代新征程,要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落实到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全方位、全过程,落实到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和繁荣先进文化中去,必须主动作为、合理规划,多措并举激发“根本制度”活力,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新时代中国社会实践的双向互动与辩证结合。

(一)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我们的全部事业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都根植于这个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22]在意识形态领域当中落实“根本制度”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才能正确认识意识形态领域中具有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意义的问题,牢牢把握思想舆论导向,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实现用制度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我国意识形态领域高质量发展。其一,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23],要求党的各级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恪守党性,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带头领悟意识形态领域坚持党的领导、马克思主义指导的深层缘由,将学理、道理融入现实工作,做到敢于亮剑、敢于斗争,果断处理“黑色地带”“舆论飞地”,以钉钉子精神补足意识形态领域短板。同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要将党的有关决策部署层层传导、层层压实,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的立场、方向保持一致,与时俱进地提升马克思主义亲和力与阐释力,推动主流意识形态“飞入寻常百姓家”。其二,要推进党领导意识形态制度建设。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着力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关键位置,坚定落实“根本制度”,必须推进党领导意识形态的制度建设,通过采取制度安排形成党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相互配合的意识形态领域新工作格局[24],持续强化协同性、耦合性,形成科学化、系统化工作方法,真正找准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接入点与切入点,实现以制度优势巩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阵地。其三,要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提升意识形态领域治理能力、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必须全面贯彻权责分工,积极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此,要建立以考评为导向的机制体系,以明确的内容与标准运用发挥综合效能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充分实现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从决策向执行层面的合理转化,体现以硬性约束保证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在肩,有利于“根本制度”落实落地的深入推进,引导意识形态工作走向持续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完善新时代意识形态教育培养工作

意识形态工作究其根本而言是人的工作。在个体成长发展中,教育始终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因而教育系统是落实“根本制度”的重要场域,是宣传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为实现通过指导、熏陶、宣传的方式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向着实现 “共同理想”与“最高理想”奋力拼搏,必须完善新时代意识形态教育培养工作。其一,要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校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场域的指导地位以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渠道,要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以系统观念建立健全“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形成责任清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教育培养联动体系,积极推动课程改革创新,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价值认同教育上下足功夫,持续增强教育引导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达到以科学理论涵育人、以正确思想培养人、以主流价值引导人的理想效果。其二,要着力用中国理论解读中国实践。中国的教育培养工作要展现中国特色,为坚持落实“根本制度”,必须用中国理论解读中国实践,做好意识形态教育上的“八个相统一”。聚焦于具体教育工作,要把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联系起来,同“四史”主线贯通起来,同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实践结合起来,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优良学风,“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25],帮助受教育者紧密联系理论思想与工作实际,切实以主流意识形态塑造自己、发展自己。其三,要推动意识形态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新时代,意识形态教育工作要坚持守正创新,以高水平教育工作落实“根本制度”。在教育活动中,必须坚持“内容为王”,紧紧围绕新思想、新论断,从现实关切与社会热点中探寻素材、更新案例[26],构建意识形态教育前沿资源库,实现将教育目标寓于个体兴趣和关注当中。同时,要以新颖形式取代“填鸭式”教育,利用寓情于物、寓情于事、寓情于景的方式创设教育场域,传递价值观念,实现“人—环境—教育”的融合与协调,使人民在感性思维中坚定主流意识形态价值立场。

(三)建设中国特色的意识形态话语体系

话语体系是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基础,其建设与发展是落实“根本制度”在新时代语境下的客观要求。面对时时变化的社会境况,推进话语体系始终服务于意识形态,要正确把握“何时说”“说什么”“怎么说”等基本问题,通过创新话语体系“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27],以更具表征性与指向性的话语阐释积极“发声”,实现中国特色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之间的统一。其一,要科学描绘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时空具象。现代社会意识形态传播场域中,要深入把握话语体系的意义建构,改变以往互动模式,着力在时间与空间上展现更大动能,需通过传统与现代、虚拟与现实相结合的方式,呈现话语体系运行的机制化、叙事的生活化、传播的技术化,以此全面把握时代之需、时代之问、时代之困,科学描绘马克思主义指导意识形态的时空具象,推动话语体系架构起基于主流价值内容的新型社会关系,使其既“合于时”又“合于事”。其二,要科学定位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建构途径。变化的时代、变化的生活、变化的思维都使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建构处于动态之中,需在多种参数作用下表达价值观念。为此,在面对公共话语和私人话语共存共生的现实情况时,主流意识形态要利用社会互动以新方式进行话语交往,不断在实践中赋予国家公共机构“官宣”与网络意见领袖“民宣”以新的特征与意义,使之成为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建构的有效途径,突显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强大魅力,实现将宣讲内容定格在民众心中并成为指导其实践的思想引领。其三,要科学把握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时代创新。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指导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创新,需要坚持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灵活表达,在规约中应对“娱乐至死”“饭圈文化”的潜在危机,处理好涉及政治立场、价值边界的问题与挑战,持续在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生产、交流、内化等方面主动作为,溶解知识壁垒、群体壁垒,并将话语适用性与支撑性深度融合,着力在普及思想与提高认识中持续以正确价值导向影响人、激励人、鼓舞人,从而以创新方式展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真精神”。

(四)构筑导向正确的意识形态网络阵地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持续迭代更新,网络空间已成为思想传播、文化交流的主渠道、主场域,“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28],网络“这个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占领。”[29]为此,必须落实“根本制度”,以马克思主义引领网络空间价值导向,构筑意识形态网络阵地、建设网络强国,这是我国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现实需要。其一,要构建网络治理体系。互联网实现了意识形态生产与消费、传播与引导、传承与创新的统一,这种特殊性决定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体系建立的必然性,为做到因“需”制宜地形成意识形态强大合力[30],要搭建政府、社会、网民多主体参与的联动机制,发展PC端、移动端等多媒介相融相生的新业态、新应用,成立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统一调度指挥的“中央厨房”,以此形成主流舆论矩阵,实现内容、技术、管理的互通互联,能够更好更快地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实效。其二,要把握网络宣传规律。网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数字场域,延伸了意识形态在现代社会环境中的运作范围,在这一更加自由开放的空间中,要真正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推进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普及,必须深刻理解网络宣传中的特点与规律,建立起马克思主义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在网络中的机制体制,熟练运用“7R传播策略”,并将传统工作优势在适应网络宣传规律的基础上应用于虚拟空间,以此持续弘扬主旋律、抢占制高点,突显正面宣传的广度与力度,形成网上网下、内外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其三,要营造网络清朗空间。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没有“真空”地带[31],各种思潮与文化都应受到相应的管理与约束,为保证网络环境的和谐稳定,既要加强互联网法律法规建设,积极开展净网专项活动,也要以正向宣传应对网络舆论斗争,驱散“网络雾霾”,通过硬性与柔性举措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过滤、清理网络环境中存在的种种异质性思想,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保证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始终居于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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