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 立,倪娇娇
(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36)
林地变更调查是在林地“一张图”基础上,按年度开展的林地范围、林地保护利用以及林地管理属性等变化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是保持林地“一张图”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林地“一张图”成果得到有效应用的重要基础工作[1]。作为全国林地管理的年度常态化工作之一,国家林业局规定每年开展一次林地变更调查,并且要求今后天然林保护、林地占用征收、公益林管理、林业规划设计等都要以“一张图”数据为基础进行管理,这就需要我们及时、准确掌握林地的真实数据,为林地保护管理和生态建设提供支撑[2]。
2016年5月国家林业局研究制定了《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明确了林地变更调查“是指对自然年度内的全国林地利用状况、权属变化,以及各类森林经营活动(如造林、采伐、更新等)、自然灾害损害(如火灾、泥石流等)、非森林经营活动(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违法毁林开垦等)等用地情况进行调查的活动”,并规定“林地变更调查应当与土地调查及其变更调查数据有效衔接”[3]。
林地变更调查统一时点为每年度12月31日,林地变更调查内容包括:
(1)林地范围变化调查:新增林地、减少林地。
(2)林地范围内地类变化调查:新增林地地块、减少林地地块、其他林地地类变化的地块。
(3)管理属性变更调查:林地权属、森林类别、林种、工程类别、林木起源、事权等级、林地保护等级。
常州市金坛区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是在经国家林业局验收合格的2013年江苏省林地变更调查形成的林地“一张图”数据库的基础上,利用2014年—2016年期间的植树造林、森林采伐、规划调整、占用征收林地、毁林开垦和森林灾害等林地档案,将林地“一张图”数据库时点调整到2016年12月31日,同时为下一年度林地变更调查提供工作底图。
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推进,及时准确掌握自然资源变化状况愈加重要,这就需要我们提供及时准确的林地基础数据。通过林地变更调查,可以及时进行林地变化信息更新,进而实现林地“一张图”,为我国林地保护、空间规划体系、实施生态红线管控、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坚实的数据和科学支撑[4]。林地基础数据主要分为以下3类:
(1)林地“一张图”数据库。数据库包括行政区划、林业局、林场、面积、权属、林种等属性。
(2)遥感影像。金坛区采用的遥感影像数据为5~12月份森林植被生长季节的数据,分辨率不低于5 m,用于遥感判读,提取变化图斑。
(3)林业经营管理档案资料,用于林地资源情况更新工作。主要包括:引起林地范围变化的其他规划实施的相关资料、引起林地图斑管理属性变化的相关资料、引起林地范围和林地利用状况(地类)变化的相关资料。
在林地变更调查中用到的国土数据指的是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开展的土地利用现状年度变更数据库。《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中定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是对自然年度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变化,以及各类用地管理信息,进行调查、监测、核查、汇总、统计和分析等活动”。土地利用现状年度变更数据库是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形成的数据成果,由定位基础、行政区划、地貌、土地利用、土地权属、基本农田、栅格数据、其他图层组成。在林业变更调查与国土数据融合工作中,使用的是土地利用现状年度变更数据库中覆盖全行政区范围的“DLTB”图层。
在林地变更调查中采用《林地分类》(LY/T 1812-2009)作为分类标准,在土地利用现状年度变更调查中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作为分类标准[5-6],如表1所示。
表1 林地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照表
随着数据获取方式的多样化,多源空间数据持续累积,迫切需要研究数据集成方法,以更好地为地学研究与应用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将各种用于集成多源空间数据的处理过程统称为数据融合[7]。空间数据融合能够立足于现有数据,集各种数据之所长,派生得到更好的新数据以满足具体应用的需求[8]。
林地变更调查数据与国土资源数据融合指的是将林地“一张图”数据与国土调查数据进行叠加分析,在林地“一张图”数据库属性表中增加国土地类字段(数据库标准中定义为“REMARKS”字段),并在该字段中备注各小班在国土调查数据上对应的地类名称[9]。
在地类衔接的基础上,对林地管理类型进行区分,是林地变更调查数据与国土部门土地调查及其变更调查数据进行有效融合、减少管理矛盾的重要步骤。数据融合过程中还需根据林地变更调查数据与国土地类的对应关系的不同,填写林地管理类型。
将本年度林地变更调查成果筛选分发,分别让林地工程数据、非林地工程数据与国土数据叠加。其中,林地工程数据与国土数据叠加后,在林地工程的REMARKS字段填写国土地类;非林地工程数据与国土数据叠加后,判断国土数据是否为园地或林地,如果是则将非林地工程变更为林地工程且在REMARKS字段填写国土地类,如果不是则保持非林地工程不变。将变更后为林地工程的数据融合,小于1亩小班合并,填写小班变化原因、林地管理类型,再进行图形、属性质量检查,最后进行一个统计分析和成果输出(图1)[10]。
图1 数据融合流程图
林地变更调查数据与国土资源数据融合,主要方法是对林地变更调查数据中的林地小班按照“本期国土数据”的地类图斑图形进行分割,在裁切后小班的“REMARKS”字段中备注对应的国土数据地类,从而达到林地变更调查与土地调查数据的有效衔接[11]。
国土地类中,与林地相关的国土地类主要为林地和园地。其中,林地细分为有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全部为国土认定的林地;国土地类的园地定义为果园、茶园和其他园地,但其中部分园地为林地,并未细分。针对本年度林地变更调查成果(以下简称为“本期数据”)与本期国土数据叠加后按国土地类不同,分为以下4种类型:
(1)本期数据为林地、国土地类为林地或园地。
(2)本期数据为林地、国土地类为非林地、非园地。
(3)本期数据为非林地、国土地类为林地或园地。
(4)本期数据为非林地、国土地类为非林地、非园地。
2.3.1 本期数据为林地的处理
本期数据为林地的,无论本期国土数据为何地类,按照本期国土数据对本期数据林地进行裁切,在“REMARKS”中备注本期国土数据对应的林地二级地类(有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
2.3.2 本期数据为非林地的处理
本期数据为非林地,且本期国土地类为非林地、非园地的,不需要对本期数据按本期国土地类进行裁切细分,“REMARKS”字段中填写“非林地”。
本期数据为非林地,而本期国土地类为林地的,将此部分按本期国土林地裁切出来,并根据实地情况将本期数据的非林地地类调整为林地,并填写相关属性。
本期数据为非林地,而本期国土地类为园地的,需按照本期国土园地范围将此部分进行裁切,本期数据的地类不变,“REMARKS”字段中填写“园地”。
2.3.3 林地管理类型填写
林地管理类型分为“林业部门管理”和“非林业部门管理”两种。对于本期数据为林地的,不论国土地类是否为林地或园地,在林地管理类型中应填写“林业部门管理”,并根据管理部门的不同,分别备注为:国有林业场圃、集体林业场圃和森林公园的林地、省级及以上生态公益林林地、取得林地证的林地、土地资源调查认定的林地、宜林荒山荒地等林地;对于因国土地类为林地导致本期数据非林地地类调整为林地的,在林地管理类型中填写“非林业部门管理”[12]。
本文以常州市金坛区2016年度林地变更调查为例,介绍了林地变更调查背景和基础数据,论述了林地变更调查与国土数据融合的必要性,建立了《林地分类》(LY/T 1812-2009)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的对应关系,以两种分类为基础介绍了数据融合内容、流程和技术方法。通过数据融合可以减少部门管理矛盾,确保林地变更调查数据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