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怡桢 苏州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硕士研究生
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乡村情况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极大的改善,但就高水平全面小康而言,乡村仍是短板。形象来自于人对视觉对象综合的反映,“人-事-物”共同受到社会影响形成了社区形象。针对社区形象培育,学术界主张基于社区营造理念之下,明确村民的主体地位,提高社区意识从而积极作用于社区形象。面对新时代新要求,社区形象培育需要适应乡村振兴规划建设提出相关的策略与措施,提高村民的积极程度和对乡村社区的归属感[1]。
乡村振兴战略是为了转变乡村从属于城市一直以来的观念;同时将文化繁荣昌盛作为民族复兴的内容,彻底摆脱绩效式的乡村发展,以防止建造外表上与城市无差别的社区,保留乡土之间该有的文化和气息。需要在乡村建设工作中更多地把握好“人”的问题,不再局限于满足人的基础需要的物质环境提升,而是更多地考虑到人的与时俱进的需要,保障村民对村庄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人口结构优化,引导人才精英的回流。两个百年奋斗目标都需要满足一个“美丽”的需求,意味着乡村建设“硬”的乡建必须向“软”的乡建过渡。其中《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2]强调共同构建一体化乡村规划综合服务平台,以达到多方力量参与共同构建美丽村庄。社区形象培育需要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大力提升建筑设计水平,保护村庄风貌,转变原有观念,注重挖掘整理村庄风貌特色[3],同时充分认识城乡空间各自的不同地域风貌特色并突出乡土特色。
所谓形象,是来自于人对视觉对象的综合反映。构建出来的社区形象是以居民的共同价值观为意志的[4],有利于乡村社区的良性发展和竞争需求。主要包括自然形象、社会形象、人文形象、功能形象四种。
自然形象是指自然本底条件,包括山、水、林、田等要素,也可以包括地理气候、地形地貌等固有的环境要素,这些都是一个乡村社区发展的物质基础,区别于城市,这些更容易影响到乡村社区。
社会形象是指经济、政治等要素,是乡村社区外在驱动要素,直观来说就是人口的增长与减少,反映这个社区的形象是吸引村民留驻还是没有吸引力的。
人文形象是指乡土文化基因,包括物质文化要素及非物质文化要素,是乡村社区的历史文脉。
功能形象是指人们能够直接体会到的、触碰到的物质实体,包括建筑、街巷、景观环境、公共空间等风貌要素,常常是人文生活关系维系的载体,常常跟随人们的使用优胜劣汰来促进乡村社区的发展变化。
利益博弈现象严重。乡村社区形象常常迷失在城镇化过程中,城村往往无法区分开来,既不像城市社区又不像乡村社区。利益之间的博弈常常来自于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归根结底就是各方利益博弈没有关注到村民切身利益。比如说,城与乡之间偏向城市的观念促成了巨大资金差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博弈,乡村空间常常被用来弥补城镇建设用地的缺失,涌入的城镇人口让乡村空间异质化;自上而下的政策驱动下,往往无法保护好传统特色风貌,甚至出现模式化的乡村社区培育;目前大部分是简单完善乡村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等物质条件,犹如“新瓶装旧酒”,破坏乡村肌理,导致乡村社区认同感降低。
因此直接造成了基层参与意识倦怠。首先是村级组织没有做好协调工作,没有为村民代言。其次是乡村精英游离于乡村建设体系之外,无法发挥自身的特长助力乡村,乡村缺乏创新动能,使得新兴的业态发展存在阻碍。最后是相对而言村民自身受教育程度及见识水平有限,缺乏长远眼光及全局观念,很难意识到自己是乡村建设的主体,因此为乡村建设提供创意和热情的积极性不高。
图1 树山村“山—坞上村—田”自然整体格局图(图片来源:《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树山村村庄规划》)
图2 乡村社区培育体系(图片来源:作者自绘)
图3 延续人文乡土基因示意图(图片来源:作者自绘)
图4 营造乡村功能风貌示意图(图片来源:作者自绘)
现阶段社区自然、人文、功能形象慢慢丧失了乡村社区该有的地方特色。首先乡村社区的自然形象常常遭到破坏,例如适应当地村庄气候的植被被高价格的植被替换,废田、废林、废塘的现象比比皆是。其次是乡村社区的人文形象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祠堂、古树名木等物质文化遗产和风俗习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乡村社区的守望度不高而被忽视,且具有村庄特色的物质文化常常在套用城市社区的模式过程中直接被消磨。最后是乡村社区的功能形象,像公共空间、建筑、景观环境等都是社会环境中最容易激发出人们社会关系的场所,是提高乡村社区认同感的地区,模板化的乡村规划建设常忽视空间营造,因缺乏这种场所带来的内生向心力使得村民认同感降低。社区地域特色丧失造成乡村社区空间均质化、单一化,乡村风貌单调,空间形象乏味,人际关系日趋冷淡。
山体、河流、池塘等村庄自然本底景观环境构成乡村社区的自然形象,构筑着乡村新风光,应该尽量减少人工痕迹,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更好地为乡村居民的精神寄托和中国草根文化的灵魂提供载体。应该注重延续村庄的自然脉络,严格保护山体、河流、水圳、池塘等村庄自然本底环境,充分展示村庄山水林田村整体格局,强化对村庄景观视廊等的控制,积极的社区形象自然能够留住村民,延续保存他们长久的生产关系的场所,串联乡村从古至今的变化。
乡村社区的社会管理体系讲究以村民为主体,多方参与,尊重村民需求,建立起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乡村社区培育体系。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村民主体,多方参与
一方面村民主体能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鼓励政府、规划单位等多方参与,综合、协调各项乡村规划建设工作,形成共赢。
(2)落实责任,定期评估
一方面要求行政管理部门在体制之内设立专门的村庄建设管理部门,通过行政约束力管理,建立健全共同责任机制,完善事权划分,避免责任推诿;另一方面有助于明晰村庄规划的未来方向,通过评估结果采取技术或管理措施规避,设立奖惩机制可针对用地不集约、任务未完成等给予惩罚。
(3)示范先行,分期推动
一方面,部分地方探索乡村社区培育经验,以“点-线-片”联动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成功案例;另一方面,防止模式化和为了绩效一哄而上,合理安排时序,分期进行社区形象培育。
社区人文形象需要注重保护传统街巷、历史环境要素、传统风貌建筑等乡村社区物质文化遗存,并挖掘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社区形象培育不仅要注重保护维持现状,同时也要注重对这些乡土文化基因的利用,在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有的文化内涵基础之上丰富功能内涵,例如在乡村古树名木这类物质文化遗产周围建造乡土文化展示馆,打造IP记忆点,提供文化表演的场所,可以展示乡村传统技艺这类非物质遗产,让这些场所成为村民感受乡村文化的载体。
目前,好的乡村社区,一定是其培育能够做到切合实际,只有做到注重人文乡土基因的传承培育,在建设的同时不忘记保护,才能够达到可持续的发展。如果忘记保护,造成无法挽救的社区形象的破坏,则破坏了历史遗存的真实性。这也就要求社区在进行人文形象的培育时,需要深入到地方的内部,进行深入的文化学习理解,才能够在本身的优良基础之上得到新的发展。
乡村社区的功能形象需要充分融入地域社区风貌培育理论,就是要能够对于本土所拥有的东西进行合理的利用,因地制宜地制定村庄风貌规划。合理融入乡风民俗、街巷空间、生态环境、建筑符号等地方特色,把握村落特有的肌理、文脉[5]。我们可以试着去找到过去的联系纽带,模拟出过去的一些村民生活的生产生活场景,营造出他们的空间。另外,还要注重广场空间的设计处理,打造特色入口标志、公共空间及使用地方材料营建街巷空间。重点对建筑体量、建筑高度、建筑风貌等要素进行有效的规划引导。乡村功能风貌的营造始终遵循适度原则,整体风格应具有乡村特色,避免套用城市景观营造模式,重点通过治理街巷环境,改造公共空间,绿色化景观打造。最终实现村容村貌的改善,环境品质提升,形成生态宜居的景观环境。
新时代的社区培育需要顺应乡村振兴所带来的新要求,文章针对乡村振兴规划建设中的社区形象培育研究提出以下展望:一是能够与时俱进地更新乡村的政策要求和乡村发展新要求的完善策略;二是应该针对具体的乡村社区提出针对性的措施;三是社区形象培育的概念内涵应该得到管理学等的相关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