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仕文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重要使命和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取向,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继承发展中国共产党的人民利益观。梳理习近平人民利益观的理论逻辑和实践要求,既有助于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也有助于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纵观我们党成立百年来奋斗和探索的历史进程,坚持人民至上是一以贯之的政治主旨。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必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把“坚持人民至上”总结为我们党百年奋斗的重要经验。“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至上”决不是抽象的概念或空洞的口号,它体现为对人民各种利益需求的满足与实现。可以说,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是“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至上”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体现,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归宿。例如,在抗击新冠疫情斗争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协调、周密部署,把人民生命至上的价值观念贯穿于抗疫的实际行动之中,既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提振了全社会抗疫的信心。这种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坚韧与执着彰显出坚定、鲜明的人民立场,表现出把人民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的价值情怀,体现出对人民高度负责的使命担当和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取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无论何时都要坚守初心和使命,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了更好地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科学的政绩观。第一,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党的权力来自于人民,要摆正人民与党员干部之间的“主仆关系”。在权力的行使问题上,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权力来自于人民,也服务于人民,而权力服务于人民归根结底体现在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上。第二,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政绩观既反映了党员干部的政德修养,也是衡量宗旨意识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尺。一方面,领导干部追求政绩要为实现人民利益服务,不能为了追求政绩而损害人民利益,决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的评判主体是人民,人民评判党的工作的重要标尺是其利益的实现程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实现程度作为衡量政绩的标杆和检验一切工作的试金石。
人民需求的内容、层次、结构、重点等都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在明确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深入思考中国发展得“好不好”的问题,把维护人民各项权利的重点从经济社会领域扩展到政治、文化、生态文明等领域,体现出宽广的理论视野和战略思维。经济方面,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实现人民利益奠定坚实物质基础;政治方面,通过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健全制度建设来保障和发展人民政治权利;文化方面,践行中国共产党人的文化使命,在坚定文化自信中实现文化自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维护和发展人民的文化权益;社会建设方面,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关键点,为人民赢得青山绿水,使人民享有更多绿色福祉。这不仅体现了真抓实干、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作风,还体现了鲜明的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必须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如果各项改革背离了共同富裕的目标,那就失去了发展和改革的意义,也偏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价值取向。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共同富裕”一词出现了六次,是党的十二大以来历次党代会报告中出现次数最多的。这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新时代对共同富裕这一价值目标的强调与重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以精准扶贫补齐全面小康与共同富裕的“短板”,将扶贫问题放到“两个一百年”与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来考量,认为扶贫开发尤其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补齐共同富裕“短板”的重点工作。在领导扶贫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扶贫模式。这种战略谋划反映出强烈的问题意识和责任担当,体现了把共同富裕作为最高人民利益的价值取向和战略思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解决影响人民切身利益的各类突出问题,一个重要的途径是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只有在党的领导下,稳步扎实地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持续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完善,从而为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深化改革维护人民切身利益、增进人民福祉,这是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在新时代的重要体现,也是习近平人民利益观的重要内容。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无论是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加强党建等领域对改革进行的顶层设计,还是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方面一系列制度安排,其最终目的都在于保证最广大人民能够更充分地分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中央制定的各项改革方案也都是聚焦于广大人民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致力于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这充分体现出改革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价值取向,是习近平人民利益观的生动诠释。
如果没有科学的评判标准,改革就失去了价值方向。改革的动力来自人民,改革的目的也是为了人民。能否给人民带来获得感、能否顺应并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也是判定改革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旗帜鲜明地着眼于实现和维护人民利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要把改革的着力点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上,把实现人民利益作为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的出发点,通过改革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如果不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改革就会失去意义,也无法持续。只有在改革的决策与措施中体现人民诉求、反映人民利益,全面深化改革才能赢得民心,广大人民才会坚定地支持改革、拥护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只有人民的各种正当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和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才算真正达到,党的事业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同和支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有准确的价值指向。这充分彰显了人民对于全面深化改革事业的评判主体地位,体现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
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来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不仅是依法治国的价值真谛,也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建立在坚实的法治基础之上,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在治国理政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上升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坚持以法治的不断健全来保障人民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社会利益和生态利益,使人民对未来有稳定的预期与信心,为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从一定意义上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把制度化的法律贯彻落实于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保障治国理政的稳定性和持久性。习近平总书记既看到了制度建设对于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决定性作用,又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制度建设的不完善、不成熟之处,探索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可以说,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和实现人民利益既回应了广大人民对新时代制度建设的新期望和新要求,又彰显出习近平总书记以制度建设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的立场和谋略。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各项利益,是为了增进人民福祉,离开了维护与发展人民利益这一价值归宿,全面依法治国就失去了其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也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重要原则,是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逻辑主线。以推动实现公平正义为例,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蕴的重要政治价值,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价值导向和重要追求。只有在充分彰显公平正义的基础上,人民的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与保障,社会凝聚力才能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才能充分体现。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归根结底是为了更有效地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维护与发展人民的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在维护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根本性作用,不仅凸显出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情怀,而且为人民的幸福安康提供了可靠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