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妇女辩护:徐志摩《论中国妇女的地位》解析

2022-04-07 20:43古胜红
关键词:全集徐志摩胡适

古胜红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中共党史教研部,北京 100091)

1921年,徐志摩为申请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而递交了自己的论文《论中国妇女的地位》(The Status of Women in China)①韩石山主编的《徐志摩全集》收录了此文英文全文,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出版,第1卷,第75-125页,并附有复旦大学英文教授谈峥的中文翻译,第126-154页。,这是近代以来中国最早的较为系统的妇女研究学术文章之一,更是中国最早研究妇女问题的学位论文,同时也是早期中国人直接面向西方学术界专论中国妇女问题的英文著述,对了解徐志摩的妇女观、研究“五四”知识分子在构建现代性别观念时的矛盾心态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在中国妇女史和妇女研究史上有着特殊的意义。然而,该论文和其作者一样,并没有在妇女研究领域得到足够重视②该文长期尘封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直到70余年后傅光明才获得由美国圣若望大学的金介甫教授提供的影印本,写成《徐志摩的英文硕士论文》(见《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3年第3期)一文,对其内容进行了大致介绍,译文全文则发表在《中国文化研究》1995年秋之卷。傅光明等人的努力未引起相应重视,以至专门研究徐志摩的韩石山长期将“无缘得见”徐志摩《论中国妇女的地位》一文视为憾事,认为该文复印件得以回归中土的任务是由谈瀛洲和沈双二人在2000年前后完成的(参看韩石山《徐志摩的硕士论文回归中土》,《北京晚报》2000年10月19日)。而在韩石山主编的《徐志摩全集》中,该文被编录在散文卷,其学术价值未得到应有认可。。本文结合徐志摩的人生经历和有关著作,参照中国妇女史的相关史实以及中西方妇女(性别)研究的基本理论,以徐志摩硕士论文所包含的鲜明的民族主义倾向为切入点,对其进行分析解读。

一、徐志摩及其《论中国妇女的地位》

1918年9月18日,徐志摩怀揣着做中国金融界的“汉密尔顿”①徐志摩:《〈猛虎集〉序》,《徐志摩全集》第3卷,第392页。按:徐志摩无比仰慕同为哥伦比亚大学校友并担任华盛顿时期美国财政部长的汉密尔顿,立志要做中国金融界的汉密尔顿,是故《论中国妇女的地位》一文的署名为“CHAN·HSU HAMILTON·HSU”(即“章垿·汉密尔顿·徐”,徐志摩原名为“徐章垿”)。的宏愿,从上海启航赴美留学②徐志摩:《致南洋中学同学书》(原名《民国七年八月十四日徐志摩起行赴美文》),《徐志摩全集》第1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7页。,同行的有朱家骅、李济元、查良钊、董仁坚、刘叔和、汪精卫等人。1919年6月,徐志摩于马萨诸塞州克拉克大学历史系毕业,同年9月进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攻读硕士学位,潜心于政治、劳工、民主、文明、社会主义等问题的研究③赵遐秋:《徐志摩传》,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4页。。在此期间,罗素引起了徐志摩的高度关注,以至在1920年,他中断了即将完成的学业,横渡大西洋赴英国伦敦寻找罗素④徐志摩:《我所知道的康桥》,《徐志摩全集》第2卷,第334页。。

在1920年给李济的信中,徐志摩谈到了自己论文的写作情况:他原本打算追随葛庭斯,并用三个月的时间完成论文,但因为之前没有进行接洽,竟不知道葛庭斯根本不指导硕士研究生,而且跟随他写论文必须参加一个学期的研讨课,最终延误了论文的写作⑤徐志摩:《致李济》之五,《徐志摩全集》第6卷,第64页。。以至到了1920年夏天李济的论文“都快完了”,徐志摩“还没有动手”,产生了“爽性不做”的想法⑥徐志摩:《致李济》之六,《徐志摩全集》第6卷,第65页。。据此推测,徐志摩的硕士论文很有可能是在他赴英国寻找罗素未果(此时罗素正在中国讲学)的情况下,仓促写成补交的。

《论中国妇女的地位》一文共有五部分:一、导论;二、传统地位;三、教育地位;四、经济地位;五、结论。

导论部分重点阐述了作者写作此文的三个原因:西方女权主义运动的兴起并波及到中国,研究中国妇女问题的重要性,西方对中国妇女问题的误解。总的看来,这三个原因用来解释20世纪上半叶妇女研究在中国的兴起也是妥当的。最后一点则是徐志摩写作该文的根本原因所在。他认为许多“社会科学领域内公认的权威”依赖于关于中国妇女地位的不可靠的资料来源,常得出和事实相反的结论,或者他们了解的“不过是例外,而不是典型”⑦《徐志摩全集》第1卷,第127页。。

在“传统地位”一章中,徐志摩以中国人的忠孝观和自然观为“两条基本原则”,来“理解在中国固有环境中妇女的传统地位”,认为“从理论上说,中国妇女和男子是绝对平等的”,“谈论中国的西方作家经常说,中国人不尊重妇女。没有比这种说法更错误和引人误解的了”⑧《徐志摩全集》第1卷,第129页。。

在“教育地位”一章中,徐志摩认为,在西式教育制度引入中国之前,中国妇女就享有很高的教育地位;中国妇女现代教育的起源受传教士的影响,虽然刚刚开始,但发展前景一片大好,女子出国留学和男女同校是大势所趋。

在“经济地位”一章中,徐志摩认为中国妇女被严格限制在家中的状况是由中国“现代工业几乎不存在,经济主要是家庭或手工业形式”的经济结构决定的,这恰如工业化之前的英国和美国;而且,妇女不仅在家中是“受到认可的统治者”,在其他领域同样在经济上为社会作贡献;至于杀害女婴、家庭奴役和卖淫等问题,只不过是传教士们“变蚁垤为丘山”的“异想天开的叙述”而已。

其最后总的结论是:西方的影响正在慢慢起作用,随着“旧的束缚正在慢慢放开”以及“正在成长起来的一代”逐步获得教育,中国妇女的声音正在崛起,中国妇女会坚持获得自己的权利,走出深闺,“负起对公众的责任”。

徐志摩写作此文的参考文献,有明确体现的有50种,可分为五类:一是西方人类学、社会学论著,包括玛丽·沃尔斯通克莱芙特《妇女权利的合理性》、沃德《社会学原理》等11部;二是西方汉学家关于中国的论述,包括维纳《中国人的中国》、塞西尔《变化中的中国》等17部;三是西方学者关于中国妇女问题的著述,包括伯各斯《中国妇女》、伯顿《中国妇女的教育》等5部;四是中外报纸、期刊,共14种,其中外文期刊12种,中文期刊2种,为《新青年》和《新女性》;五是叔本华的《对悲观主义的研究》等其他著作3部。从注释和文后的引文目录看,徐志摩写作此文虽然时间比较紧迫但并不敷衍,显然是下了一番工夫的。

二、思想局限与理论欠缺

“关于为什么要写妇女史,英国著名的妇女史学家琼·凯利曾经有过非常简明的表述:‘恢复妇女在历史中的位置,为妇女重建我们的历史。’这句话里实际已阐明了撰写妇女史的双重目的,一是要将妇女史知识添补到我们的历史知识的系统中去,二是要建立系统的、独立于传统史学的妇女史。同样是撰写妇女史,但由于目的不同,所关注的领域不一,结果也不尽相同。”①闵冬潮:《从妇女史到性别史的发展》,《世界历史》1994年第1期,第106页。徐志摩在研究中国妇女问题时则主要是以辩护者的身份出现的——为中国妇女辩护,更为中国辩护。他写作此文的目的就是“鉴于在西方,不管什么东西,只要与中国有关,就容易引起误解”这一事实,要尽自己“能力所及,对有待及时合理解决的中国妇女问题作一些新的探讨”②《徐志摩全集》第1卷,第128页。,这从根本上导致徐志摩难以真正公允地、心平气和地探讨和研究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问题,而是陷入那种“‘我们哪一样不如洋人’的歇斯底里哀号”③梁锡华:《徐志摩新传》,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4年,第5页。之中。

通过全文分析可以发现,徐志摩评价中国妇女地位的指标体系的最大不足就是妇女“政治地位”的缺失,或者说是有意对此问题进行了回避。这不仅在理论上站不住脚,与中外妇女运动的历史事实也完全不符。最早兴起于启蒙时代法国的女权运动,即以争取女性的选举权为突破口;在中国,“男女平权、女子参政”在清民之际即成为妇女运动的重要内容,并有“女国民会”“女子参政同志会”,以及“女子参政同盟会”等团体坚持积极活动。实现男女平等的政治权利,是妇女解放、男女完全平等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长期的、极为艰难的过程。《女学报》馆侯官林女士在为《女界钟》所写的序言中即意识到“权也者乃夺得也,非让与也”,认为想要“不流血、不颠覆而希冀政府之和平立宪”④侯官林:《侯官林女士叙》,金天翮著、陈雁编校:《女界钟》,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来实现女权是不现实的。即使到了21世纪,贝尔·胡克斯仍在其《女权主义理论:从边缘到中心》一书第二版序言中强调:“在当今世界,女权运动仍然是为了争取社会平等而进行的最有力的斗争之一”。通过中外妇女解放历史和理论的研究著作⑤如杜芳琴《发现妇女的历史——中国妇女史论集》(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陈文联《冲决男权传统的罗网:五四时期妇女解放思潮研究》(中南大学出版社,2003);Shulamith Shahar,The Fourth Estate:A History of Women in the Middle Ages(the Taylor & Francis Group,2003);Zhong Xueping、Wang Zheng、Bai Di,Some of Us:Chinese Women Growing Up in the Mao Era(Rutgers University Press,2001)等。,也可以发现,无论在中国还是全世界,妇女的政治地位始终是女权运动(或言“女权主义”“女性主义”思潮)和妇女(性别)研究⑥女性主义(Feminism)通常被理解为以女性自身经验为来源与动机的社会理论与政治运动,最初是以追求男女平等,特别是争取平等的选举权为主要目标,所以在五四时期传到中国时被定为“女权主义”,并伴随兴起“女权运动”。在徐志摩写作《论中国妇女的地位》一文时,欧美发达国家妇女基本上已争取到与男性平等的政治权利,进入到徐志摩所谓“现代女权主义运动”(the modern Feminist movement)时代,开始进一步摆脱“女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完全取决于男人对她们的看法”的桎梏,“要求女人回到自我,过她自己的生活”。但在国内,女权主义一直被学术界广泛使用,直到近年,“女性主义”才被广泛接受,“妇女研究”也逐步深化为“性别研究”。的重要内容,一定时期还是最重要的内容。恰如李大钊在1923年1月写成的《平民主义》一文中所指出“在妇女没有解放的国家,绝对没有真正的‘平民主义’”①李大钊:《平民主义》,华夏出版社,2002年,第45页。,妇女的解放及其政治地位的提高,在全人类的解放事业和政治文明进步历程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徐志摩却把妇女政治地位的讨论放在论文的“结论”中一带而过,并且声称:“中华民国今天的妇女致力于比政治自由更可称道的抱负。当然,如果由全国的国会自由投票,这一妇女渴望的特权或权利不会被拒绝,但发动一个支持它的全国性运动时机还不成熟。但解放中国妇女,使她们‘晃摇篮’的双手,不是在议会里作为立法者,而是在其他同样有用的领域里,能够真正统治世界,发动这样的一个全国性运动,时机已经成熟”②《徐志摩全集》第1卷,第149页。按:此处,徐志摩引用了拿破仑的名言“推动摇篮的手是推动世界的手”。。这套说辞和徐志摩本人评价西方人类学家威斯特马克对中国妇女地位的看法时所用的评语一样,“让人又好气又好笑”③《徐志摩全集》第1卷,第128页。。

同时还可以发现,徐志摩是在女性完全缺位的情况下进行的妇女研究。在他看来,妇女地位是否高,重要的一点是男子的期待,而不是妇女本身的愿望。如,他认为“中国喜欢女人端庄、贞节和有献身精神,而不是活泼、浪漫和有吸引力。我说的端庄指的是在自己的欲望上很谦抑,在口味上很简单,在举止上很庄重有礼。有献身精神是指干家务活卖力,为满足父母和公婆的愿望而忘我克己,并为了增进整个家庭的幸福和繁荣而服从丈夫。贞节指的是在婚前保持严格的童贞,在婚后对丈夫绝对地忠诚专一”④《徐志摩全集》第1卷,第132-133页。。这完全是一种基于男性本位的妇女研究,与其论文开篇所引用并高度认可的玛丽·沃尔斯通克莱芙特的观点,即应摆脱那种要让女人“看上去怎样怎样”的注重名声的肤浅道德,是完全违背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徐志摩本人后来更是打着为女性谋幸福的幌子来损害女性利益的。

文中为了辩护而辩护所导致的行文逻辑上的内在紧张关系更是显而易见的。在为蓄妾制度辩护时,他认为“在家庭中,正妻的地位毋庸质疑要高于妾,而妾不过是妻子和丈夫的‘侍女’或(中国字‘妾’所象征的)‘立女’。妻是妾的主人,妾是妻的下属……正妻的优越地位必须始终得到尊重。所以,如果家中有一个妾,我们经常可以发现正妻的地位提高了,而不是降低了”⑤《徐志摩全集》第1卷,第130-131页。。徐志摩很不高明地转移了话题,把“蓄妾制度经常被认为是中国妇女所受到的另一种羞辱”转移到“蓄妾制度是对正妻的羞辱上来”。在他看来只有正妻才是妇女,而妾则被排除在妇女之外;妾的地位的低下,恰恰可以衬托正妻地位之高,恰恰是中国妇女地位高的表现,这种观念完全是匪夷所思的。针对威斯特马克“在中国,妇女不允许参加祭祀”的观点,他只是简单进行了否认,认为“该说法显然和事实是完全相反的”⑥《徐志摩全集》第1卷,第79页。,并未进行任何论证,显得苍白无力。

从论文参考文献也可以发现,徐志摩研究中国妇女问题,却主要依据外文文献,而较少使用中文材料,特别是大量引用与自己观点相近的外文文献,并对当时国内关于中国传统的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等观念大加批判之声视而不见,显然是经过刻意取舍的。

结合徐志摩的人生经历,更能看到徐志摩女性观的巨大内在矛盾性。出身名门望族的张幼仪的趋“新”程度虽不及林徽因,但也可算得上是当时的佼佼者。她没有缠足,并接受过一定的现代教育,与徐志摩举行的也是新式婚礼。然而,时人眼中“线条甚美,雅爱淡妆,沉默寡言,举止端庄,秀外慧中,亲故多乐于亲近之”⑦王少元:《徐志摩与他爱过的三位女性》,《上海文化报》1997年11月号,第3版。的张幼仪,在徐志摩看来,只是一个“乡下土包子”⑧张邦梅:《小脚与西服——张幼仪与徐志摩的家变》,谭家瑜,译,黄山书社,2011年,第67页。。对已转变为新女性的张幼仪尚且如此,毫无转变的传统女性在徐志摩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引起普遍指责的是,1922年,因为对林徽因的爱慕,他毫不犹豫地放弃了自己做丈夫和做父亲的责任,毅然提出与身在异国给自己当伴读并且怀有身孕的张幼仪离婚。他对个人爱情和幸福的追求,是以对张幼仪的彻底伤害为代价的。在这一过程中,他甚至煞有介事地以妇女解放的名义来为自己开脱,认为“目前情况,离婚的结果,还不见女的方面缺亏。……希望大家努力从理性方面进行,扫除陋习迷信,实现男女平权的理想”,自诩是“道德的勇敢”,是“革新”①徐志摩:《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徐志摩全集》第1卷,第172-173页。,是为“造福人类”而“自作榜样”②徐志摩:《致张幼仪》,《徐志摩全集》第6卷,第46页。。同时还转而对“维系四千年史髅不绝”的“忠孝节义”大张挞伐,又是血又是泪地进行控诉③徐志摩:《笑解烦恼结(送幼仪)》,《徐志摩全集》第4卷,第81页。。在这一点上,徐志摩明显比不上与他同为哥大校友并相交甚笃的胡适。胡适在美国的时候,一再写信鼓励江冬秀“多读书识字”“将两脚放大”④胡适:《致江冬秀》(一九一一年四月廿二日、一九一四年四月廿八日、七月八日、十二月十二日),季羡林主编《胡适全集》第23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30、52、61、70页。。尽管他对自己这桩包办婚姻多有不满⑤胡适:《致胡近仁》(一九一八年五月二日),《胡适全集》第23卷,第203页。,但他终究是旧婚姻制度中“最后的一位‘福人’”⑥唐德刚:《胡适杂忆》,华文出版社,1990年,第244页。。

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徐志摩《论中国妇女的地位》一文,由于长期尘封于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一是少人知晓,二是几乎无人动过这个心思”,“港台的徐志摩研究者虽有人见过,也只是看看而已”⑦韩石山:《徐志摩的硕士论文》,《北京晚报》2000年10月19日。,大多对其并不以为意。

香港学者梁锡华较早关注到该文,他在1979年出版的《徐志摩新传》中说:“从今天严格的学术观点来看,论文水平颇低。”⑧梁锡华:《徐志摩新传》,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4年,第5页。更有人十分鄙夷地说:“曾经非常崇拜西方的新潮诗人徐志摩,来到美国后,在哥伦比亚大学写的题为《论中国妇女的地位》的硕士毕业论文,全篇是为封建社会中的中国女性地位辩护,说纳妾对妻子并不是侮辱,强调中国女人一直和男人平等,并为丑陋的‘缠足’辩解说,‘西方妇女流行的束腰又比中国的缠足好多少?’”金介甫的看法比较中允:“从今天的标准看,徐论中国妇女地位的观点是很落后的了,但我想,在五四运动后仅两年,他的观点不致十分落后吧。显然,他过分强调中国妇女地位积极的一面,部分是因为本着爱国的精神,反击西方对中国的批评。”⑨傅光明:《徐志摩的英文硕士论文》,《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3年第3期,第287页。谈瀛洲则更加直接地指出“徐志摩论文的主题是为中国辩护”,至少可以帮助理解在美求学期间的徐志摩⑩谈瀛洲:《在美求学期间的徐志摩》,《书城》,2000年第12期,第40页。。

对于徐志摩在一百多年前的习作,需要历史地辩证地予以对待,在具体的历史背景和学科背景下发掘其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

(一)对五四妇女观的一种有效补充

美国汉学家高彦颐对“五四”史观的认识是:中国女性受辱的形象与中华民族饱受西方列强压迫却无力抗拒的事实并列,这种受压迫的“封建女性形象”,被赋予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以至于最后变成一种“无可置疑的历史真理”⑪高彦颐:《闺塾师——明末清初的江南才女文化》,李志生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页。;并且“受害的‘封建’妇女形象之所以根深蒂固,在某种程度上是出自一种分析上的混淆,即错误地将标准的规定视为经历过的现实,这种混淆的出现,是因缺乏某种历史性的考察,即从女性自身的视角来考察其所处的世界”⑫高彦颐:《闺塾师》,第4页。。在这里,作者对五四史观关于传统妇女史的论述进行了单一化、简单化处理,形成一种不全面的判断。五四运动以来,中国各种思潮空前激荡,在历史观念上也表现出多样化。鲁迅《祝福》、柔石《为奴隶的母亲》等只是一个侧面,而不是唯一的视角。至少,把妇女置于一个很高地位的,除数十年后的《柳如是别传》等之外,徐志摩《论中国妇女的地位》一文特别值得一提,发出了高氏所没有听到的声音。这些声音虽不是主流,却是不可忽视的。

高彦颐写作该书的目的,是“希望改写‘五四’史观”①高彦颐:《闺塾师》,第8页。。她用明清江南的才女(占极少数的上层女性)来否认鲁迅在《祝福》中所塑造的以祥林嫂为代表的“封建妇女形象”,本身就违背了她自己提出的“任何女性史和社会性别史研究,都应是分阶层、分地点和分年龄的”②高彦颐:《闺塾师》,第8页。原则。徐志摩在早于她半个多世纪以前就开始了这一尝试,徐在文中论述了农村妇女的教育地位之后,也对“中层或上层阶级女孩”的教育地位进行了论述,认为“在西式教育制度引入中国之前,我们的女孩和男孩一样,是从私人教师那里受的教育……有许多在文学上有成就的妇女,她们的作品和著名男性学者相比毫不逊色”③《徐志摩全集》第1卷,第135页。。可以发现,高彦颐认为是自己最有创见的观点,徐志摩较早就阐述过,并且是在西方学术规范指引下进行的较为充分的阐述。

(二)有利于探悉“五四”知识分子的复杂心态

“五四”一代知识分子内心矛盾、复杂的状态,在其妇女观上体现得尤为明显,面对国内和国外不同的读者群体,他们的著述所持观点往往大相径庭,展现出明显的“两面人”特点。徐志摩在面对西方的时候,坚定地为中国的妇女辩护;而归于现实,其价值观念则急剧转向,猛烈抨击中国妇女的传统地位。这一现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徐志摩并非特例。

胡适在美国留学期间曾用英文写了Marriage Customs in China(《中国的婚俗》)一文,发表在《康奈尔时代》上,极力在西方读者面前论证中国旧式婚俗的合理性,列举了中国传统社会早婚的两大优点和父母包办婚姻的四大好处,认为早婚“可以确保青年男女拥有终身伴侣”并“培养起年轻人的责任感”,而父母包办婚姻则有“父母有更丰富的生活阅历来帮助年幼的子女做出更好的择偶选择”“子女婚后不必单独立户别爨”等好处④Hu Shih,Marriage Customs in China,The Cornell Era,1914-Jun,收入《胡适全集》第35卷(英文著述一),第55-59页。。赴美之初胡适甚至还准备写一部书名为In Defense of the Chinese Social Institutions(《为中国社会制度辩护》)的英文专著,计划写作内容包括“祖先崇拜”“家族制度”“婚姻”“妇女地位”等十个章节⑤胡适1912年10月14日日记,《胡适全集》第27卷,第206-207页。,妇女相关内容所占比重比较大。回国后,胡适所作的《中国历史上妇女的地位》演讲,开篇就对“中国妇女始终处于极低的社会地位的普遍观点”提出了质疑,认为“即使在中国,压迫妇女也是办不到的”,并列举了吕后、窦后、武则天、李清照等众多女性为例,得出了“妇女在古代中国的政治生活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的结论⑥Hu Shih,Woman's Place in Chinese History,address at 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Women in Tientsin,收入《胡适全集》第36卷(英文著述二),第529-547页。。《镜花缘》一书被胡适誉为中国女权运动的宣言书⑦Hu Shih,A Chinese 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en,收入《胡适全集》第36卷(英文著述二),第24-37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其中文著述中,胡适从未停止过对中国“忍心害理的烈女论”“全无心肝的贞操论”⑧胡适:《贞操问题》,《胡适全集》第1卷,第634、635页。和“处女迷信”⑨胡适:《论女子为强暴所污——答萧宜森》,《胡适全集》第1卷,第652页。的尖锐批判。

这种复杂心态的现象,还有另一个极端,同样是表现在欧美留学群体身上。林语堂即在他的英文著作My Country and My People一书中对“中国人轻视女性地位的天性”严加批判,对中国的“男女不平等待遇”“妇女贞操崇拜”“最卑劣的缠足癖性”“没有爱情的婚姻”进行毫不留情的揭露,并对西方的妇女运动大加赞赏⑩Lin Yutang,Woman's Life,My Country and My People,London:William Heinemann Ltd,1935,pp.131-163.。但在面对国内读者时,出嫁却成为女子“最好、最相宜、最称心的职业”⑪林语堂:《行素集》,《我的话》上篇,上海书店1987年影印出版,第123页。;在面对“又一次世界大战的阴霾”时,他更是对中西文化进行了重新定位,认为“西方人重视的只是性”,“从未以应有的地位给女人”①Lin Yutang,The Importance of Living,New York:A John Day Book Company,1937,pp.177-178.,把“道术沦丧及其振兴”视为时代之要务②Lin Yutang,Preface to Myself,Between Tears and Laughter,New York:A John Day Book Company,1943.,对白种人“将他们自己弃而不用的圣经传授他人”,却用冲锋枪“将世界变成血染的疆场”,并要求世界各民族都“完全接受和顺从他们纯全的思想观念”的行为强烈谴责③Lin Yutang,Between Tears and Laughter,New York:A John Day Book Company,1943,pp.22-23.。

由此可以发现,对于“五四”一代知识分子,当中国传统观念和西方现代理念发生矛盾时,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流露出鲜明的民族主义倾向,而这种民族主义倾向的表现形式又是多样的:胡适、徐志摩在外国人面前为中国辩护时,是力图要维护民族自尊心;当林语堂在外国人面前为中国辩护时,则力图激发民族自信心。尽管他们的出发点不尽相同,落脚点则是完全一致的。

至于终生扮演着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言人,要在思想文化上为中国挣面子,对中国的一切,包括妇女裹脚、男子蓄妾、奉行“女子无才便是德”等行为和观念都极力赞美的辜鸿铭,就更无须赘言了④可参看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春秋大义)》中《中国妇女》一章,黄兴涛等编译:《辜鸿铭文集》,海口:海南出版社,1996年,第70-89页。。

(三)确立徐志摩在中国妇女研究史上的地位

徐志摩可以算是正统的政治学科班出身,在谈论中国社会问题的时候,其见解不乏独到之处。比如,他在阐述中国妇女研究的重要性时指出:“中国今天的妇女问题几乎是一个至关重要、无所不包的问题。它不但是一个社会、文化、思想的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和道德的问题。因为在考虑妇女问题的时候,我们是在考虑着整个人口的一半,它和另外一半紧密相关,并不断对其发挥着难以估量的影响。要了解中国文化,了解它的长处和弱点,它的落后性和进步性,要懂得它当前为了适应新的情况而进行改良和革新的必要,并估量它改革和发展的可能进程,都必须对不同阶段的妇女地位问题进行公平的、仔细的考虑,因为家庭制度是社会结构的基础,并且包容了中国的道德准则和政治原则,我们有其必要这样做。”⑤《徐志摩全集》第1卷,第127页。这些观点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合理性。而且,与被公认为“中国第一部关于妇女问题的理论专著”⑥马庚存:《中国近代妇女史》,青岛:青岛出版社,1995年,第303页。的《女界钟》及其以后的相关著作比较,《论中国妇女的地位》一文在体例布局和研究思路上均有其独到之处,徐志摩的研究注重西方妇女研究最新理论的运用,同时也注重立足中国传统与中国文化,勾勒出了中国妇女研究的基本范式,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条件下的较高水平。

徐志摩对妇女问题所作的研究和论述,不局限在《论中国妇女的地位》一文,其先后发表有《政治生活与王家三阿嫂》《〈新式婚姻制度下的危险性〉附记》《叔本华与叔本华的妇女论》《关于女子》《〈醒世姻缘〉序》《大阪妇女欢迎会讲词》《对日本妇女讲的一段神话》《说“是一个男子”》《性对爱》和《新式夫妻》等文论、演讲和文学作品,都不乏卓有见地的观点。徐志摩是中国近现代妇女问题研究的重要开拓者,在中国妇女研究史上,应当为其保留重要的一席。

四、结 语

徐志摩以其脍炙人口的新诗和风流浪漫的感情经历闻名于世,在人们心中他是新派诗人、风流才子,其学术地位长期湮没无闻。这一徐志摩形象是不全面,也是不公允的。他对近现代中国某些社会问题(特别是妇女问题)的研究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的较高水平,在中国妇女研究史上,徐志摩当之无愧有一席之地,应该给予其必要的学术地位。

晚清民国以降,中西文化激烈碰撞,民族主义思潮在中国日益高涨,徐志摩处身其中自然无法超然物外,从一开始怀揣着做中国金融界的汉密尔顿的理想赴美求学起,便表现出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结。徐志摩的民族主义倾向,鲜明地体现在其《论中国妇女的地位》一文中。他写该文为中国妇女辩护,本质上是在为中国辩护。

由于其出发点是要为中国和中国妇女辩护,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徐志摩与该文内在的紧张关系,但作为早期研究中国妇女问题的学术专论,而且较早引入西方妇女研究理论和方法开展中国妇女问题研究,进行了开拓性的尝试,为后来的研究开辟了基本的研究范式,其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不可忽视。

同时,徐志摩等“五四”知识分子,大多深受西方文化的浸染,并能用外文进行流利的书写。他们的外文著述和汉语著述对于妇女问题所持观点之间的巨大反差,鲜明地展现了他们的矛盾心态。五四时期中国知识分子的妇女史观并非铁板一块,有其丰富性和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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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胡适的读书“四到”
徐志摩的诗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