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心莹
根据我国当前的环境、能源等问题的出现,一种现代化社会发展理念被提了出来,即节约型社会,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在节约型视角下,还需要实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借此来调整市场经济,并有效约束部分高消耗企业的生产活动,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一个扎实的基础,从而使我国能够得到更好地发展。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避免资源浪费、生态环境被破坏,它能将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实现个人、企业、社会的共赢,从而保护生态环境,为社会经济的后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在节约型视角下,不仅要增强绿色宣传力度,还要根据绿色发展意见来建设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以此来推动社会经济的有效发展,让其具有一定的自我调控能力,实现宏观调控的目的[1]。相关部门、政府、个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可能自身的某一行为会对社会市场经济造成不好地影响,对此,在节约型视角下采取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要结合各种不同类型的政策制度,让各个主体在社会经济中完善各种活动,以此来提高各个经济主体对资源能源节约的认知和了解,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自主创新作为我国发展的重要手段,提出绿色财税政策,不仅符合我国国情,也能促进我国长期发展,同时还能降低各个政策对于社会经济所造成的影响,使其在市场上与相关产业相互促进、相互扶持、相互发展,从而巧妙调节经济运行,以节能环保为基础理念,让经济模式走向新的发展方向,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经济的不足之处,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政策,从而实现技术创新,从根本上推动经济增长。
传统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发展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会增添建设成本,进而对国家竞争力的提升造成影响。针对这一情况,需要高效利用有效资源,完善错误经济发展所造成的局面,降低社会建设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若是消耗资源速度较快,可能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破坏,但绿色税收主要是以高效节能为理念,能够实现调节经济,创作杠杆效应的目的,不仅能够快速提高工业水平,也能加强社会发展竞争力,为社会的长期发展奠定一个扎实的基础。不管是社会还是经济发展都离不开环境,因此在全球经济化背景下,必须要确保经济发展和环境之间的稳定性,做到有效运用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以此来推动后期社会经济的发展。
当前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三大政策体系,即政府环境补充性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生态税政策。
首先,政府环境补充政策一般是用来征收排污费用。我国1979 年环保法对企业排污标准进行了新的规定,此时便开始整治气、水、固定废物等造成的污染源,总计113 项。根据这一情况,发现了征收排污费用较低的问题,对此,2003 年对《排污费证书标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征税的污染数量和种类,并且把排污费用在了环境治理中,同时纳入到财政预算工作。该政策的实施,可以明显看出我国企业排污数量在慢慢降低。
其次,生态税。生态税含有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以及消费税等,它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监督企业科学有效地使用环境资源,确保城市工业新局面,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生态税中包含的资源税作为我国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主要税种之一,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合理运用有效资源。因纳税人主要是以我国境内开采矿产资源的个人与企业组合而成。
最后,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含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消费税三种。增值税优惠有免税、即征即退以及抵扣等。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一般用在林业综合利用产品;消费税指的是针对一些不会再生的能源等产品在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征收消费税,以此来提升产业的消费资本,避免资源消耗;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国家为了促进企业发展,肯定集约型企业的付出和努力,对这些企业实施的免征所得税的政策。
首先,缺乏健全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部分地方管理部门为了能够脱掉贫穷的帽子,不仅牺牲了能源与环境,大肆构建粗放型经济,导致环境被污染、被破坏。比如在制定相关税收政策、财政政策的过程中,没有结合能源节约,政策方针也不符合节约型社会建设要求,无法有效提高个人、企业、社会的节约意识,企业、个人依然不管不顾地排放污水、消耗能源,导致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节约型社会也无法进一步发展和建设[2]。这种为了所谓政府业绩、为了GDP 而鼓励消耗能源的做法与我国企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背道而驰,同时也不符合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理念,更不利于构建节约型社会。
其次,缺乏具体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执行标准等方面还存在不统一、缺乏具体性、收费不符合标准、收费难度较大以及政策无法落实到位等问题。导致上述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便是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不够具体和完善,比如高耗能企业节能标准、居民节能标准、办公场所节能标准这些都存在一些问题,阶梯电价、燃气等在一些地方存在落实不到位现象。当前社会上还需建立统一、合理的能源节约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并与政府业绩和社会经济发展相联系,了解每个地区的实际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另外,就是有些地方政府制定了地方性规则制度体系,以此来构建节约型社会,但实际情况是有政策,可配套的法律法规无法进一步跟进,缺乏法律的保护,可能会发生逃税漏税的情况。再加上部分高耗能企业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设计方案,所以能源消耗问题依旧很严重。上诉这些问题都会在某种程度上阻碍节约型社会的发展。
最后,缺乏有效的宣传和激励力度。我国在15 年前便提出了构建节约型社会,也出台了相关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但是由于出台政策的时间相对较短,缺乏有力的宣传力度,以至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无法被更多地企业、个人了解和熟知,例如废物回收企业可能就不了解减征等相关优惠政策,也正是因为一些优惠政策不被这些企业熟知,这些企业自然也不能往节约型企业方向发展。追其根本,还是部分地方职能部门没有重视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和节约型社会发展,缺乏有利的宣传,也没有主动引导高耗能企业进行转型,更没有出台有效地优惠政策,吸引当地企业,阻碍了节约型企业的转型,甚至还有一些节约型企业因为财务问题,而纷纷走向倒闭的风险。
在节约型视角下,完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也是确保人类社会能够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站在建设节约型社会角度来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能够激发现代化社会发展模式,体现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重要性,比如完善自然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实现节能降耗等等,具体如下。
在绿色财政税收过程中,财政部门职能作用是必须要有所体现的。那么想要完成这一目的,则吸引财政部门加强财政的投入强度,并将社会经济、节约资源等作为发展目标,遵守宏观调控的思想理念,为后期的社会发展奠定基础。另外,财政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自身的主体地位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利用政府的一些行为来落实经济调控,从根本上强化绿色经济发展,将政府干预的重要性发挥出来[3]。从现实角度进行探究和分析,强化企业管理政策,站在环境保护角度,制定针对性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提高政策的质量和强度。比如,以某个地区的财政部门举例,该地区财政部门十分主动积极地遵循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出台之后,也为其整理、归纳了相关条款,也按照相关条款展开工作,最终也取得了较好地成效。具体表现是该地区财政资金分配合理,收入增加。
针对地方财政部门而言,想要优化发展模式、实现改革、解决生态污染等问题必须要发挥出自身的职能,进而才能找到有效的解决方式[4]。在实践过程中,财政部门要发挥自身所有的力量,推动绿色产业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实施绿色产业活动,完善产业结构体系,使绿色产业能够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产业之一[5]。第二,凸显政府职能。当然这也需要清楚地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职责和工作,再结合实际情况,了解每个部门的不足之处,优化自主结构体系。另外,财政部门不仅要发挥主体作用,也需要落实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中的各项内容。针对财政部门,促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进一步发展,首当其冲的便是在了解整体结构的基础上重新完善、调整规划,当然也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干预,这样才能保障绿色财政税收的有效实施。例如,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财政补贴力度,以此来调动企业、个人在技术开发等方面的工作热情和主动性;又或者提高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保障效果,将绿色发展理念渗透到每个人心中,借助企业、社会的力量促进绿色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通过这样的方式,既能凸显政府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主导性,也能让市场中高污染等产品慢慢消失在人们眼前。
在节约型视角下完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体系,相关人员首先要对已存在的税收政策进行相应的完善和拓展,确保税收政策的完善性,同时还要保障政策的执行力度,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第一,构建健全的节能环保领域税收政策。目前我国一直提倡节能减排,但在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发展过程中,并未完善与节能减排相关的税收政策,其内容、标准、监督等方面也没有特别的完整,以至于保障效果有所缺失。在实际工作中,加强节能环保税收政策需要站在宏观调控的角度,丰富税收资源分配途径与运用方式,例如,推进资源税收改革制度体系,这一方式不仅能够实现资源节约,也能优化相应的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6]。另外,相关部门也可以在环境污染、资源回收等基础之上,明确税率,借此来调节资源运用情况,使企业能够正确开发,合理运用。
相关部门也需要站在节约型社会角度,调整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中的消费税、增值税。为了能够调动企业对节能减排技术产品开发、运用的积极性,该部门在开展增值税时,最好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优惠政策,但是在进行忧患政策时需要明确时间、范围等,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浑水摸鱼;完善消费税,工作人员要将收费标准等放在那些高消耗的产品上,通过该方式来调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以及明确差异化税率[7]。
为了优化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了解社会对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让人民群众能够对此建立良好的认知,从社会层面慢慢加深对资源节约的认知,有利于推广、宣传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目前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体系并没有较高的知名度,一些企业、个人根本不了解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这也导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受到阻碍。针对这一情况,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宣传和引导,以自身的主体作用来提高社会影响力,并将此作为最终目标,落实宣传目的。例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复合式宣传,达到全面覆盖的目的;利用邮箱等,让纳税者和征税者之间能够相互交流和沟通,强化信息的互通性和有效性;广播电视传闻,能够将媒体的价值性、传播性体现出来,借此落实政策宣导作用,使更多地人们能够正确认识财政税收政策体系[8]。
在加强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过程中,政策执行管理力度也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主动完善、优化管理模式,制定健全的执行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对此,相关部门可以与政府合作,实现管控节能减排,绿色财政税收分配制度也能有所完善和优化。站在现实角度来看,打造科学合理的绿色财政税收分配制度,不仅可以强化政府的统筹管理,还能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中央政府、下面政府都要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层层递进地方式确保政策能够实施,在这个过程中,财税部门则需要严格监督每个地区的征税情况。所以,针对工作人员可以采取激励的方式,促进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地方政府征税的角度,实施有效的优化方案,提高政策执行的质量和效率。
总而言之,想要进一步促进社会的有效发展,不仅要关注两型社会,还要对其进行深入地融入和探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体系,以此来约束相关企业,以防出现环境污染等情况,降低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借助这样的方式,优化市场经济发展,实现两型社会,从而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引用
[1]刘凤云.基于节约型视角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探讨[J].商业观察,2022,(15):49-52.
[2]庄丽霞.节约型社会视角下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分析[J].财经界,2022,(15):134-136.
[3]于海丽.节约型视角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实施的难点与对策[J].现代商业,2021,(21):184-186.
[4]王瑞能.基于节约型视角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研究[J].中国储运,2022(6):135-136.
[5]陈梅芳.浅析节约型视角下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J].内蒙古煤炭经济,2021(11):75-76.
[6]任俊义.节约型社会视域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分析[J].山西农经,2020(3):2.
[7]朱孔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策略[J].财经界,2020(11):225.
[8]曹红.节约型社会视角下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研究[J].市场周刊·理论版,2021(21):16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