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艳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075)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正在走向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信息化社会,数字化、网络化成为人们新的交往方式,人们自由支配的时间在不断增加,活动的空间也在不断拓展。信息技术革命改变了实体边界的概念,改变了人们的思维习惯、生活方式,对网络安全、服务、管理等提出了挑战[1]。这些改变引发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挑战性,解决这些随之而来的复杂问题已然逐渐成为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的核心。
在“互联网+”时代,电脑、手机成为人们生活的必备物品,QQ、微信等每时每刻都在传递着信息,大学生每天都生活在网络中,吃穿住行已与网络交织在一起,网络空间的交流降低了人们的交往能力,人与人之间的真实互动越来越少。信息技术革命既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前进,也衍生了很多问题,如网络诈骗、网络犯罪、网络入侵等,对人们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
电子信息网络在20世纪60年代出现,它改变了传统的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的基本特征,颠覆了国家或组织以固定空间领域存在的形式。网络社会包括两类:一类是新社会结构形态的“网络社会”(network society),另一类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脑网络空间(cyber space)构成的“网络社会”(cyber society)。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上交友、网上学习、网络交流等已成常态,大学生网络言语不当、网络暴力等事件时有出现,网络信息泄露、网络信息泛滥、网络病毒入侵、网络黑客攻击、网络成瘾等现象时有发生,这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困窘。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模式与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有明显的差异,信息时代的信息交往延伸了人的脑力和心智,网络技术的发展决定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治理需要借助技术构建有序的网络空间。找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是网治与教育的结合。网络问题表现为信息传播的即时性、发散性,主体的匿名性、群体性,社会影响的广泛性、不可控性,一方面网络教育出现许多新问题,另一方面学校对日益出现的新问题的处理措施难以及时到位,这种现实问题与传统管理模式之间的冲突及窘迫要求高校做出回应。
在网络社会,必须探索基于信息技术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目前,从研究成果来看,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管理体制、管理模式方面,将思想政治与新媒体结合构建网络思想政治平台,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网络,或在网络中植入思想政治内容,强调的是借助网络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管理模式。网络社会的独特性要求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应以技术治理为核心,而不是单纯地利用网络进行管理的模式。现有的网络思想政治管理模式主要是管理而非治理,法治化就是将法治精神和理念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全人员、全过程、全覆盖中,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2]。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需运用法治思维,将网络社会的治理与管理的要素、程序、功能和结构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按照法治的要求运行和治理。在理论上要研究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的合理性、正当性和可行性,构建出有中国特色的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治理模式与理论,在制度上构建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律体系和监督体系,在实践上要运用网络技术和法律规范,对大学生的网络行为按照法治要求进行引导和指引,规范大学生的网络行为,确保大学生的网络行为符合法治要求,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法治是一种治理的方式和体制,它与“人治”相对,而且有着多种模式[3]。“法治”(the rule of law)一方面有“正当”“权利”的含义,是指导人类生活、行为的法则,也就是“法”;另一方面包含“规则”和“标准”,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实施的规范体系,也就是“律”[4]。法治强调了法律的地位,要依法治国;也强调了法律精神,是一种社会理想。因此,法治强调法律至上,也强调民主、自由等价值目标,是一种社会调控方式和社会方略。法治具有双重性,是普适性和地方性的统一。
网络需要法治,需要法律保护公民网络方面的权利,对违法者进行惩罚,通过法律规范网络生活。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具备法治的思维和方式,以法治为核心,基于创新与安全、教育与发展、守法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既尊重大学生网上自由交流、民主表达的言论自由,也要求其遵守法律规则,明确网络社会的法律关系,如主体、客体、结构、内容、特征等,突出网络社会法律规则的制定、遵守、执行和适用,使大学生在网络使用中遵纪守法。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要以法治为中心,把法治原则贯彻到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要采取引导、教育与安全的治理原则,既尊重大学生自由表达的权利,也要其履行共同构建网络秩序的义务;坚持规则治理,明确大学生的责任和权利,遵守网络治理规则,引导大学生在规则范围内活动。
2.2.1 是由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所决定的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与现实一样,需要遵循法治之路。网络教育与现实的学校教育具有相同的社会属性,没有脱离现实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主体的大学生,通过互联网技术形成网络社会,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学校、教师、学生所构成的网民社会关系与现实中的权利与义务、管理和被管理、互动与合作、权利与责任是一样的,是现实中各种社会关系的延伸。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既是关系平等与责任一致的,也是自律与自由的,师生既有表达意愿、交流思想的权利,也有遵守网络秩序、遵纪守法的义务,因此,从现实的需要来看,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走法治模式[5]。
2.2.2 是由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所决定的
网络社会治理的目标是健康有序、和谐稳定,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有助于实现网络社会的治理目标。网络社会治理需要有法治的保障,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也是网络社会的一部分,用法治思维做好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可以确保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提高网络法治化治理水平,从而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强国之梦。
2.2.3 是由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独特性和复杂性所决定的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有一定的难度,大学生在网络中所扮演的社会角色、承担的社会责任和现实相比,表现得更加宽松、自由。一旦与集体行为的规范发生冲突,网络的虚拟性、复杂性便使思想政治教育治理的难度增加,使规则、法律、伦理等对大学生的管控作用弱化,这就更需要加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选择法治治理的模式,按法治的要求进行治理。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的过程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从近二三十年我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建设的实践来看,我们正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体系,虽然丰富了我国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管理经验,但也存在运用法治思维时我国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无法回避的现实困境,高校需要发挥网络技术的优势,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我国高校都很重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从国家出台的各种文件中,可以找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地位的有关规定,但是没有出台专门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的相关法律、法规,有的文件缺乏针对性,没有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更多的是制度、通知、意见等,对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缺乏法律性规定和司法解释,高校出台的文件也无法细化,可操作性不强[6]。
强调德治的同时,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有边缘化倾向。大学生易沉迷于网络中娱乐、休闲的内容,在追求个性解放、奢侈享乐、崇尚自由时,易形成冷漠、拜金、享乐的趋向,导致部分大学生道德失范、善恶难分,从而偏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强调的是伦理道德教育,主要培养学生的自律和内心的认同,对法治建设和法治教育关注不够。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更多关注的是德治,强调的是道德教育。大多数大学生缺少有关网络法律方面的知识,对网络行为是否违法不是很明确,影响了其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
由于网络信息的多元化、网络空间的开放性、网络行为的隐蔽性,网络侵权成本低、舆论易发酵。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无序性特点,易使网络交往失去责任感,无道德约束。大学生的自觉行为依靠的是自组织行为,网络媒体的管理是松散的、网络行为界定比较困难、网络行为失范难以遏制,这就必然会弱化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降低道德水准[7]。加上网络行为界定难,一旦面临网络治理问题时,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公安部门、网络管理部门、网络通信管理部门、网络宣传和主管部门等,在执法的过程中,由于各部门分工、职责、程序等不同,职责划分模糊,在处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问题时,相互配合协商的机制不够完善,导致网络执法有一定的难度,影响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治理效果。
高校虽然加强了法治教育,对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很重视,但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上,主要侧重专业文化知识的学习,缺乏专门的法律课程的设置。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靠思政课,因课程内容案例不足、采取大课教学或网络教育教学缺少感染力和趣味性、知识性学习抑制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导致学生的法治知识欠缺。加上高校法治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很多大学生对网络方面的法律知识不清楚,对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影响了大学生行为的规范和对法律的遵守。
总之,在“互联网+”时代,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面临更多的挑战,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指导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可以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是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必然选择。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需要法治治理,以此弥补网络教育模式的局限,从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为推动法治建设进程,需构建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法治体系。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虚拟与现实的结合、统一,网络越开放,共享性越大,对网络秩序的要求越高。网络行为是对规则的挑战,是对信息鉴定、服务提供商责任确定的挑战,只有法律才是维护网络公共秩序的有力武器和保障。要形成网络安全保障治理制度,找到依法治理网络的路径,有关部门必须构建网络法律制度体系,依法治理、依法监督、用法保障,解决网络群体不清晰、执法难到位、权利难保障的窘境,用制度、法治规范维护网络安全,保护网络主体的合法权利。目前信息网络领域虽立法多,但仍然没有完整、统一的信息网络法,且操作性和兼容性有待提高,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与信息网络的结合,应以相应的法律为支撑,以适应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规范化发展[8]。
目前我国对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律化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基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按照法治化的要求,根据教育立法的规则,我们可借鉴国外的经验,有规划、有目的地开展立法工作,建立完善的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法律体系。通过加强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建设,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上升为法律规范的内容,以立法的形式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和权威。同时,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高校实际,加强网络监管,规范网络隐私、环境等,建立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法律。
4.2.1 规范主体与权责的一致,形成责任奖惩机制
在我国高校治理中,高校一般全力承担所有的治理职能而忽略了学生、教师、家长的参与,社会治理需要从集权式管理转向民主式治理,其中,学生充分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是衡量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重要指标。问责与治理相互联结,权利义务合理分配,对师生的行为实行问责制,并作为行为准则,从而规范主体的行为,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形成责任奖惩机制[9]。
师生作为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其权利、职责分配是不平衡的,应体现各方的利益诉求,保证权责利分配合理。高校不能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应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培育学生的法治观念。一方面要信息公开,共建共享,形成师生之间信息通畅、无碍沟通、信息共享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另一方面,因高校有较好的信息渠道,其要引导学生识别信息,有效判断、收集信息,对学生进行信息素养的教育,在公开、透明、开放中形成相互参与、相互协商、相互教育、共建共享的网络治理机制。
4.2.2 强调自律与他律的统一,建立自律实施体系
由于网络具有虚拟、隐蔽的特点,要对信息进行控制是比较困难的,因此网上的个体容易失控,降低甚至丧失行为的主体责任。另外,每个个体又都易受他人的影响,学生在无防备、缺乏社会经验的情况下接受海量的信息,易出现网络道德标准的偏差,导致责任缺失、行为失范,甚至做出违法的行为。有调查表明,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的时间花在网络上比花在学习上要多得多。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大学生沉迷于网络容易导致厌学等问题,因此对学生的管理和疏导非常必要。为此,应构建自律实施体系,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力,提高学生的网络道德素养,培养学生的网络责任,使其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自律、自强、自治,懂得依据法规规范自身行为。
4.2.3 把握服务与管理的维度,建立网络预警机制
通过完善网络法治治理体系,优化网络信息环境,监控互联网信息,建立预警机制。对网络服务商、网络服务平台、网络服务内容等进行规范和规制,对违反法律法规、拒绝改正的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高校要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治理措施,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内容,按照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引导舆情;要以法治教育为准则,加强学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文明用网的习惯。
4.3.1 加强法治管理监督,正面引导舆情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需要法治治理,也需要法律监督。网络中存在信息泛滥、侵犯隐私、网络暴力等行为,需要对其加强法律监督。职权机关应按照职责和程序,依照宪法法律的法治要求,分工负责,相互协调,发挥监督合力,监视、督管网络活动状况,通过网络实名制管理,监管网络不法行为,进行合法性监督。要加强网络信息环境治理,对信息进行审核、分级管控。正向引导网络舆情,强化网络舆情监督,引导网络言行符合道德和法治要求。
4.3.2 建立网络思政平台,开展法治教育
大学生利用手机上网大多数是为了消磨时间、娱乐,专门用于学习的占比不高,有的甚至导致网络成瘾。大学对网络的管理与建设因为更新慢、内容吸引力不大,往往无法满足大学生的需要。加上教师网络技术不过硬,网络监控技术受限,对学生的行为不能及时监督。高校由于无法监控大学生网络时间,不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建立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借助微信群、QQ群等,开设专题网站、论坛等进行讨论、交流,通过专业网站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定期进行一些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结合案例指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融合公民道德修养教育,培养学生的民主法治观念和道德信仰,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实现师生网络正向互动。
4.3.3 重视行政管理监督,加大监管力度
目前,网络监管和处罚有时存在依据不清、执法无据的漏洞,如对网络直播违规只能采取警告和封闭等措施,无法根绝其在其他平台继续违规。因此,应加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力度,制定监督政策,建立监督管理队伍,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保障教育监督的有序运行。
加强高校管理机构的监督。高校要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要有法治观念,充分理解法律赋予的监督义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监督,依法行使监督职能[10]。
4.4.1 技术保障
网络法治化是网络技术与法治的结合,法治化偏重规则、制度,网上的行为需要网络技术支撑,法治是对人进行规范,当面向的是网络时,很难用法规对人进行约束和规范,法治只有和网络技术相结合,才能借助网络技术推进法治化。要充分运用各种网络技术,应用防火墙、数据加密、身份认证等技术,构建网络安全保护屏障。与企业合作,加强网络技术攻关与研发,形成自己的关键技术系统。师生之间主动沟通,引导学生理性思考,阻止不良信息的传播,营造纯净的网络环境。要根据学生所需,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依法用网。
4.4.2 队伍保障
网络中有大量的信息会渗透到大学生的生活中,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直接的影响。在成长过程中,因缺乏社会经验,缺乏正确的辨别能力,一些消极、负面的信息易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产生影响。因此,高校要解决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人员不足、机制不全、效果不佳的问题,建立一支专职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运用网络载体,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让学生学会自我教育、法治教育,形成成熟的心理素质、良好的道德规范等,实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信息化、法治化。
加强学工队伍建设。学工队伍包括辅导员、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团委干部、班主任、学生处管理人员等,学工队伍要做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技术技能培训,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依法治理的理念,具备法治教育能力,灵活运用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定期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4.4.3 制度保障
高校要制定网络管理和激励制度。定期安排值班人员,负责监控网络信息和网络舆情,及时处理网络突发事件。鼓励教师开设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加强与学生线上线下的互动,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以此作为教师考核、评估的依据。
在“互联网+”时代,社会治理亟须法治思维,运用法治的治理方式。在依法治国背景下,将思想政治教育纳入法治轨道,探索法治治理模式,建立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法治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以此解决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面临的困窘。推进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实施体系,使教师具有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能坚持依法治教,履行法律义务;使学生具有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形成法治素养,践行法治精神。建立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监督体系,以监管网络失范,推进法律监督。建设一支过硬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保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实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模式既是对网络技术的应用和选择,也是对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的推进,目标在于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大学生的法治信仰,提升其法治素养,从而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得到发展、法治制度得到实践、网络空间安全有序的法治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