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土地伦理思想及其对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2022-04-05 02:20李凌波苏百义
鄱阳湖学刊 2022年5期
关键词:生态农业伦理马克思

⊙李凌波 苏百义

当代农业生态问题日益凸显,马克思关于人与土地关系的伦理思考再度成为国内外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之一。尽管马克思没有专门论述生态农业的著作,但他对社会生态问题的分析与批判,对自然生命体的道德关怀,以及对人类福祉的至善追求,均对和人与自然和谐本质相关的生态农业有重要启示。本文拟从生态伦理的角度对马克思关于人与土地关系的伦理思考进行全面剖析,并以此聚焦生态农业文明建设,探寻一条适用于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摆脱生态困境的伦理道路。

一、马克思的土地伦理情怀

马克思将伦理关系的主体推演到土地,指出对土地承担起道义上的责任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之源,亦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所在。欲解决土地问题,需先建立新的土地伦理规范和土地道德观念。

(一)“土地是财富之母”

土地是生命之本,从土壤养料的分解、转化,到农作物的生长丰收,再到养育人与其他动物,自然万物始终与土地保持着不可分离的血肉关系。肥沃的土地作为自然万物的生命根基,遵循着特有的客观规律,调动数十亿计的微观组织,以供养自然存在物的基本生存生活。同时,土地是人类社会活动的载体。人类作为较复杂的生命形态,通过自身自由自觉的劳动完成与土地之间相互交换、有机循环的生命过程。人与土地之间有机统一生命体的本质意味着土地是人自身的延伸,保护土地亦即关怀人类自己,由此人对土地的道德义务和生态责任得以生成和体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援引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说的“土地是财富之母”,不仅仅意指土地是农业劳动力的要素,且强调土地资源的禀赋优劣与农业发展水平和产出效益密切相关,即“农业劳动生产率同自然条件相联系”。①马克思:《资本论》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年,第560 页。这一人格化的“大地母亲”的称谓也并非是无意义的抽象比喻。母子关系奠基于人性中的伟大伦理关系,象征着对土地道义上的伦理关怀成为人的生态社会生活和自我实现的内在目的。这一生态伦理规范建立在人们面对农业问题进行自救的利益选择之上。农业文明时代以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土地是人们安身立命之本,人们合理合法地保障自身在土地上的生命延续,对土地资源的使用程度也合乎人的伦理道德,从而发展出对土地的崇敬、感恩和爱护之情。此时土地的生态本质在人身上得以实现。工业社会一改农业社会以种植业为主的自给自足式自然经济状态。当土地和万物对于贪婪的现代人来说成为单纯的利益源泉时,生态伦理则以非主要的方式发挥作用。因而,现代农业活动加剧着人与土地之间的疏离、异化,是对土地的道德主体地位的剥夺。

(二)对资本主义农业的生态批判

生态伦理规定着人以关爱土地的方式从事农业实践活动,然而现实却是人类无节制地攫取土地赐予的财富。资本本性在农业领域的生产扩张表现为尽可能多地私吞土地的经济价值,通过所谓“资本原始积累”暴力掠夺大多数农民的土地,将原本供全民享有的土地自然力归为少数资本家的私有财产,形成适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大土地所有制”,即: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者以地租的方式将土地租赁给农场主,而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农场主则对土地进行投资以期获得超额利润。但土地所有者为了取得更多的地租收入,他们并不愿意与农场主签订长期的租赁协议,而投入土地的固定资产又需要经过较长时期才能以折旧费的形式收回;因而农场主往往难以确定在租约到期时投入的生产要素能够换回多少利益,担心“不能期望在自己的租期内完全收回的改良和支出”。②马克思:《资本论》第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年,第700 页。所以农场主为了在租期内获取尽可能多的收益回报,往往从资本理性出发,采取掠夺地力的经营方式。不仅如此,资本主义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使得大量人口和经济活动向城市聚集,一方面从农村“把食物和纤维运输到千百公里以外人口聚集的新城市工业中心”;③John Bellamy Foster,“The Ecology of Marxian Political Economy,”Monthly Review, no.63,vol.4,2011.另一方面不但未将人类社会生活新陈代谢所产生的工业废料、污染物和排泄物等作为肥料的垃圾返还到农村土地营养系统的循环之中去,反而使土地承受着由于生产和消费周期缩短而产生的城市垃圾的毒害。同时,为了使农业产出持续供应机械化大工业生产扩张,人们又开始高密度使用化肥、农药、地膜等生产性要素,土地成为一个用来接收各种化学合成农药的基底,加剧了地表土壤有机成分和矿物质的流失,导致微量元素不能被植物吸收利用。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已严重危及土地的生命稳定性、生态和能源的完整性,如大规模的森林砍伐和农田开垦引发水土流失、土壤沙化,使沃土成为不毛之地;地理环境优越的耕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被工业、建筑物侵占。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第579 页。使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循环被截断,造成资本主义农业物质变换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无法弥补的裂缝”。②马克思:《资本论》第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年,第918—919 页。在马克思看来,当人类社会活动合乎价值合理性与社会正当性时,有序的物质变换本身是一种善;而资本主义大经营方式的不可持续性和资本的贪婪本性同合理的农业相矛盾,阻碍了农业生态系统再生产的正常运转,物质交换转变为违背自然性和生活性的恶。对此,必须要在新的生态伦理之上重建人与土地间的物质变换和生态平衡。

(三)做关爱土地的“好家长”

近代以来,从自然界的控制中超拔出来的人类将自身的本质混同于对自然的占有,为自身确立了一个新的身份——自然世界的主宰者,在以实用和功利价值对待自然界的基础上建立起“主奴式”的人与自然关系结构,竭泽而渔地盘剥自然资源,农民和农业生态环境沦为人类贪婪欲望的牺牲品。然而现代人以自由的名义对客观自然的占有,反而使自身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也使其处于不自由的生存空间之中。这一悖论引起人们对将占有自然财富作为自身自由标志的反思。归根到底,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是人性危机的表现,是以物质幸福为中心的社会价值观去道德化的结果,关键在于现代人在人性方面与自然发生了本质的对立。因而,要将生态系统从危机中解救出来,首先要把人从与自然相对立的关系中解放出来,实现人的本质向自然的复归,为自己确认一个道德自律与生态正当的全新身份,以此重建生态伦理之上的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的动态平衡和良性发展。对此,马克思指出:“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年,第95 页。人与自然之间有机统一生命体的本质内在地规定着人类理应承担起善待和呵护自然界的责任。马克思认为,人们“应当作为好家长把经过改良的土地传给后代”,④马克思:《资本论》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年,第878 页。人应如悉心照顾孩子成长的好家长一样,给予土地以人性的关怀和善意。农业生产方式应建立在仁慈地使用土地资源之上,配合土地利用潜力以保护土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合理合法地保证人类存在于土地之上。这时人的道德品质才是真正的良善,有德之人方可享受正当合理的、可持续的物质幸福。

(四)建立“合理农业”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多次提出建立“合理农业”的重要性,要求人们对土地进行“自觉的合理的经营”,以保护“人类世世代代共同的永久的财产”。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第918 页。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与土地之间物质变换无法修复的事实,证明建立“合理农业”是完全不可能的。“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技巧的进步”。⑥马克思:《资本论》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年,第579 页。劳动本身具有生态本质,人类通过劳动过程一方面从自然界中取得维持生命存在的基本物质资料,另一方面又向自然环境反馈自身所产生的能量代谢,以此完成人与自然之间动态平衡的生命过程。然而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异化了的劳动导致人与自然间的物质变换处于否定状态,导致人们在纯粹满足物质需要的自利性活动中,改变着自身的本性和自然界的自然状态。这一掠夺式的农业经营方式对土地再生产必需条件的剥夺,断送了农业生态系统的生命根基,从而演变成为资本主义农业的生态危机。对此,马克思指出,解决农业生态危机的根本在于通过革命的实践,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重建合理的生态农业制度。“合理的农业所需要的,要么是自食其力的小农的手,要么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控制”。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第137 页。“合理农业”以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的变革为立足点,力求使土地私有权经过公有化成为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在对土地资源共同占有的基础之上重建个人所有制。“联合起来的生产者……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物质变换”。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年,第928—929 页。以协作经营方式建立起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减少了人们为个别利益最大化而滥用农业发展资源的可能性,同时也使科学技术在处理人与土地物质交换关系中的效率倍增,协助人们尽可能快地摆脱昂贵而具有破坏性的化学产品。一方面,共同利用生态技术以促进农业发展向规模化、集约化和可持续化转型,例如“应用改良的排灌法,实行更合理的轮作,用骨粉作肥料等等”。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年,第599—600 页。另一方面,提升化学和机械的发展水平以提高自然肥力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马克思吸收了尤斯图斯·冯·李比希(Justus von Liebig)的农业循环经济思想并指出,技术进步和机器改良对于农业和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的循环利用,可以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机器的改良使那些在原有形式上没有使用价值的物质资源在新的生产中重获利用价值;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化学的进步,发现了那些废物的有用性质”,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年,第385 页。使改良后的污染物得以回归农田补偿流失的肥力,从而保证整个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转。

马克思从道德伦理的角度展开对人与土地和谐关系的探寻,指出修复人与土地之间物质变换的断裂的根本在于资本主义制度的瓦解,以此为基础提出符合生态农业的价值理念和具体举措。这一思想在“科学上是生态的,在伦理上是善良的”,⑤解保军:《马克思“人与土地伦理关系”探微》,《伦理学研究》2015 年第1 期。既饱含对土地的道德关爱,闪烁着人文关怀的伦理光芒;又使得科学改良土地与生态农业生产相辅相成,由此生成人与土地的和谐与自洽,为一个合理而繁荣的未来社会打牢基础。

二、马克思关于人与土地伦理关系的论述

生态伦理建立在“相互性”的逻辑基础之上,要求人不仅承担起对土地的伦理责任,更要考量人与土地之间存在“相对的”伦理价值关系,且要兼顾与后代之间的代际环境正义,在人与土地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人与土地的关系变成土地限制人的关系

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界的存在状态在“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中由与人无关的自在自然演化为确证人类本质的人化世界。现实自然具有铭刻人的行为印记、确证和表现人的本质力量的重要价值,体现出人与自然之间、各自然生命体之间的依存与利害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社会活动合理与否或生态正当与否,表征着人性的善与恶。当人类改造自然界导致的破坏反噬人类自身,使其尝到报复的苦果,这便是人类的不幸和悲哀。

资本主义社会资本积累、增殖的本性对人的本质的异化和剥夺,使现代人彻底遗忘了自然的价值存在对于自身的道德要求。农业生产的非理性扩张以地租的形式掠夺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造成人类劳动与土地之间有机关系的解体,并构成农业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掠夺土地和劳动者的条件,即“剥夺人民群众的土地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第880 页。迫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受利润驱使而从农村向城市流动、转移,成为大工业生产中的被剥削者。人们涌入经济发展迅速并急需丰富劳动力资源的工业城市,聚集在环境恶劣的临时住所或贫民窟中,“位于城市中最糟糕的区域里的个人住宅……成为百病丛生的根源”;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年,第382 页。获取的食物是“用颜料和酒精制成的葡萄酒、面粉里掺上石膏粉或白垩粉、可可里掺上褐色黏土……”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年,第353 页。食物、空气、水等原本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因素,现在却成为死亡的帮凶。更为严重的是,在城市人口急剧增加之后,农业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更多更快地从农业部门流向边际收益高的工业部门,致使农业生态系统内部的生产力走向衰减,甚至不足以满足人们对农产品的基本需求,表现为各国普遍出现的耕地压力和粮食危机。这一危机的根源在于,城市和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分化、农业与工业在空间上的分离造成社会代谢与自然代谢之间的断裂,使人与土地之间原来的本真关系变成土地限制人的关系,成为牺牲人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破坏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异化力量。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创造了对立,也创造了由对立走向‘一种新的更高级的综合’的物质基础”,在未来社会的自由王国中,“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年,第926 页。从而超越人对土地的异化,实现城乡之间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链条的完整性。由此可见,对自然界和自然存在物具有道德和生态正当性是实现人之为人本质的基本价值维度,以人性的方式改造自然界的道德实践是人走向自由解放和崇高的必由之路。

(二)人与土地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

马克思的物质变换理论蕴含着深刻的人与自然间的伦理关系,这一伦理关系的基本内涵是人与自然间权利义务的公平交换,体现为人与自然间在事实上是无偿的利他关系,即一种公平正义的伦理道德关系。

物质生产劳动作为全部人类历史的一个本体的基础,使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建立起物质交换、信息变换的有机联系。这一过程的正常进行,不仅使得人们拥有从土地的恩惠中获取自身生命活动的营养成分的权利,更要求人们承担起反馈自身代谢物以供养土地生态系统的道德义务。由此可见,生态关系的基本内容是互利共生的,在这个权利和义务双向交换的互利关系中,人与自然双方既是主体也是客体。在人与土地的物质交换关系中,劳动是把客观对象改造成为符合主体实际需要的过程,即人以自身的活动来调节与自然之间的新陈代谢的实际过程,在这一双向循环的过程中建立起与自然界各环节的动态平衡关系。然而在现代农业生产活动中,农业环境主要用于满足人片面的、即时的需要和享受,人们只承认对土地资源的占有权而忘却了回馈有机肥料的义务,反而以自身制造的废弃物变本加厉地毒害土地。换句话说,农田、耕地向人提供食物、向人类社会流动和转化,而人类社会所消费掉的土地组成部分却没有重新回田循环利用。人类索取的程度远远超过土地的承载能力和自我修复速度,导致土地自然力的新陈代谢断裂。人与土地关系的疏离、异化意味着人们忘却了自身是土地资源的消费者同时也是供应者的身份,违背了人与土地之间的公平正义秩序。

生态伦理作为调节人与土地间有序价值关系的道德规范体系,一方面肯定土地的内在价值,要求人们将自身享有的权利建立在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的义务之上,以重建人与土地之间的健康关系,并在动态发展中优化。这体现了伦理的绝对命令对人的规约作用。另一方面,生态伦理也并不片面否定人对土地的工具性要求,而是要求人在坚守生态伦理秩序的基础上从事农业活动。这一人与土地间和谐关系的人为指向性的现实基础便是生态劳动,即一种建立在人与土地各自拥有平等的自由权利之上的良性物质变换活动。换言之,人们要按照对象内在的尺度、美的规律,以合理合德地使用自然资源,同时也要使自身消耗的资源作为有机物重回农业环境中。通过这一对等的权利义务变换,农业生产活动以合乎人的本性的方式进行,以实现人的本质向自然界复归,自然界的本质进入人之中。这一人同自然世界的融合不仅内在地规定着人对自然万物的道义担当,而且包含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存在着代际伦理责任的正义要求,蕴含着永续使用农业资源的价值诉求,即:当代人作为土地的即时受益者,其对后代的生态伦理责任是通过对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表现出来的,这是人类生命延续的必然要求。然而当代人正在侵害后代人生命存续的权利,非理性的耕种方式瓦解了人类社会文明存续的自然根基,累积性的生态惩罚对于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而言将是灾难性的。对此,马克思强调土地是“世世代代共同的永久的财产”,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第918 页。人要以生命供给者的道德责任,对土地合理利用而不是成为将土地资源开发殆尽的勘察者,以此重建生灵和土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把改良后的土地留给后代。这对于保护土壤肥力持久性、保持代际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如此一来,农业可持续发展才具有可能性和现实性。

三、马克思人与土地关系的伦理思考对中国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马克思重视审思和协调人与土地的关系,为人地系统动态平衡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也为当代中国构筑农业绿色发展价值观、发展良性循环农业体系、加强生态农业的制度建设、实现科学技术的生态转向提供了思想指南。在以科学、人性、和谐为核心理念指导下的农业生态文明现代化建设,呈现的是真、善、美的统一。

(一)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之真

客观规律性是科学之真的根本,农业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尊重和遵循人、社会及农业生态变化规律,更要契合农业文明的历史逻辑,进而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和良性发展。土地资源是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基础。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不可持续性的批判,指出地力枯竭、土地荒芜断送了人类社会存续的自然根基。当前中国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仍面临着严峻挑战,存在着土地基础地力衰弱、生产结构性矛盾、耕地人口承载状况超载等问题。为了预防耕地质量退化、土地报酬递减,在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应遵循生态平衡的原理,注意改良和培肥地力;在遵循农业生态系统内物种多样、自然要素循环联动、能量多层次利用的生态变化规律的基础上,要坚持用地养地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到破坏退化后的土地生态系统予以生态补偿,使其重回健康可持续状态。

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的政策目标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导向,其采用的是土地生态治理、科学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良性循环方式,对于促进土地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与产能提升,水源地环境保护,以及农田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重要作用,已成为推动优高农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制度之一。因此,要积极探索多元轮作休耕模式,根据地区耕地土壤金属污染和地下漏斗问题情况科学安排休耕时序,实施生态治理和保护修复。此外,秉持以生态价值长期利用为前提的适度开发原则,进一步推进耕地轮作制度的应用范围和方法革新,按照专业合理的区域结构、时空配置分类实施、梯次推进,以实现耕地土壤性状的优化,以及农业经济作物品种的改良。具体做法如:休耕期间种植苜蓿或油菜等绿肥作物,增强土壤团聚体胶结,非休耕期利用豆谷轮套作和粮肥轮套作复种的生物因素养地,增强土壤肥力和作物稳产高产;针对西南、西北生态环境退化严重的地区,应因地、因时、因物制宜养地,以改种的保护耕作层的绿肥植物替代废耕、弃耕方式;在休耕期间严禁农事活动,减轻土壤风蚀水蚀与农田生态系统胁迫。

马克思还通过揭露一个个资本主义社会危害农业生态环境的短视案例,向人们展示耗尽地力追求农业高产的生产方式,必然会引发文明覆灭的灾难性危机。历史上中华文明的主干是农业文明,“农业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从历史走来,不仅立足于传统农业文明精华,而且包容化学农业文明的高效”。①苏百义:《农业生态文明论》,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 年,第112 页。因此,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应立足于农业近现代发展历史,在马克思主义土地伦理思想的指导下,传承中华传统农耕智慧,使之成为世代传承和珍视的文化价值。同时,还应改良现代生态农业技术,为农业生态文明现代化建设注入新活力,因为生态农业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要重建农业资源保护与农业生产之间的和谐关系,坚持开发与环保、开源与节流并举,处理好农业资源配置效率与稳产保供的关系,保证粮食生产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质量可靠和安全稳定。

(二)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性之善

“欲将生态从危机中拯救出来,必须先将人从人性危机中解放出来”。②曹孟勤:《论人向自然的生成》,《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年第5 期。农业生态文明建设以新的人性生成为标准,在与自然世界完成本质统一的人性之中建构生态伦理,成为实现人之为人生活的内在目的。马克思土地伦理思想最鲜明的特征是人民性,强调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是关乎人民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和生活幸福,关系世代子孙存续的基础性产业。新时代背景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业的要求不再仅仅是填饱肚子,更要求农产品绿色健康、农村景色优美、环境生态宜居。这就要求人们走出生态伦理工具化的困境,树立生态良知、情怀和责任,在与农业自然要素生命联动、协同共生中生成一种善的人性,进而转变为维护生态道德秩序的“理性生态人”。要秉持尊重自然万物的道德情操、遵循顺应客观规律的自然准则、深耕建设优美环境的生态实践,与自然演绎出一副充满生命气息、融通和合的生态图景。

特别是要具体到对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即生态农民的道德责任意识的培养。“新农人”是具备科学的农业知识、实施可持续的农业行为、具有深厚的农业生态情感和责任意识的“农民的新群体、农业的新业态、农村的新细胞”,③汪向东:《“新农人”与新农人现象》,《新农业》2014 年第2 期。他们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生态农业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政府应加大生态农民培养的政策导向和扶持力度,在生态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统一的生态市场机制引领下,强化生态农民养成的利益动力;给予生态农民更多培训和创业的机会,利用互联网科技为生态农民整体素质提高及技能提升创造更多机遇;更重要的是,在道德约束的同时加强对生态农民生产行为的理性引导和法律规制,提高其对于农业生态环保的道德觉悟和法制意识。农民自身应实现从传统农民向生态农民的角色转变,要改变发展理念和价值观念,树立生态理性的农业发展观,实现人的生态化;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否定和摒弃一切非人性的现象。比如,在生产过程中避免低效、高污染化肥和违禁剧毒农药的滥用,积极采用恢复土地肥力和土体养护的生态方法;坚决抵制浪费自然资源的生活方式,并推进对生活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坚持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在生态农业建设的基础上又可延伸出健康农业,即在实现现代农业提质和增效的同时,实现增进民众切实权益和民生福祉、满足当代人与后代人需要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体现出农业发展“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当今人们对于生存认知的参照基点的变化,以及对美好生活标准界定的提升,促使其对于优质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不断追求享有绿色、无污染的农产品。在这种时代环境下,以绿色无公害为标识的生态农业在食品可持续供应能力、食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农业产业结构中的占比也大幅提高。对此,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和粮食安全监管体系,生产出更多有益于人们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有机农产品。此外,还要唤醒农民在生态农业生产中的主体意识,赋予他们一定的主体权利,切实提高他们的参与度和幸福指数,使其在主动性、创造性的农业生产发展中走向自身的完善和全面发展,激发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因而,只有以符合人性的生态农业理念促使人们形成向善的生态理性,生态农业成果才能更多、更好地回馈于人,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才能成为可能。

(三)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和谐之美

自然万物的有机联系和动态平衡对于保持美的形态至关重要。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呼唤着农业生态文明的到来,要求人们走一条农村经济、社会及生态环境协同共进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唯有如此,才能建设一个真正美好和谐的农业生态系统。

第一,要发展物尽其用的循环农业。循环农业是通过以量减化、再利用、可控化为原则,从源头上减少农业污染物产生量,促使废弃物重变再生资源,从而实现资源增值和能源节约、高效生产与环境友好共赢为核心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相较于靠高投入带来农村经济快速增长的传统农业,要在全域范围内实行循环农业生产是一个比较复杂而长期的过程。这就需要政策效应的引导、农业循环生产技术的推广以及农民发展循环农业的高积极性。要以更加完善的财政支持与制度保证循环农业系统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以此驱动农户产生自觉进行循环农业生产的内在动力。例如,对于保护性耕作方式进行政策支持,对实施秸秆、根茬碎混全面还田或通过沤制发酵后氧化还田的免耕播种作业给予财政补贴;要因地制宜,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循环农业示范区,形成循环农业的品牌优势,彰显出循环农业的巨大经济优越性。

第二,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党的十九大作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 年10 月28 日,第001 版。因此,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与方法的创新,要立足于实现国家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双重需求,厘清城乡互动机理、协调城乡耦合关系、优选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新模式和新路径。首先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从国家政策层面规划和统筹城乡深度融合发展的战略体系和实施方案,为建设具有城乡人口流动高自由度、城乡产业高链合度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高普惠度的深度融合发展模式提供政策支撑。其次要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互动耦合作用。应以要素市场化自由双向流动和优化组合来扭转农村产业报酬率低于城市的困境。同时,要实现政府外部财政支持投入与市场培育内生动力的协同联动,做好“市场决定、政府主导”的统筹衔接,推动城乡共同富裕。最后要推进工农城乡一体化治理机制。一方面,要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贯彻落实“在干部配置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的方针政策,②陈雪娟、胡怀国:《中国现代化进程透视下的城乡关系演变》,《经济纵横》2021 年第5 期。切实提高乡村居民的总体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应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依托,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第三,要加强农业生态文明制度的构建。建立健全农业生态文明的制度体系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农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必须“立足于合情、合理、合法的三大原则”,①苏百义:《农业生态文明论》,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 年,第159 页。为实现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一是农业生态文明制度必须合情,要依靠制度建设把农业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转化为实践。要以优化人、自然、社会的和谐关系为价值目标,把遵守生态农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自约束和自协同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矩并付诸于实践,推动形成现代生态农业创新主体的内在动力。二是农业生态文明制度必须合理,要通过制度创新推动农业生态文明制度的健康发展。要以生态理念为价值引领,在循环经济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指导下,以合理的制度环境和激励机制适应农业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实现农业经济健康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同时,应加快实施技术创新、文化创新的发展战略,形成内在制度创新与外在技术创新相辅相成、协同推进的全面创新格局。三是农业生态文明制度必须合法,要通过最严格的制度规约对农业发展形成约束。要进一步完善生态农业部门立法,构建起各环节协调一致的生态农业法律法规体系;将生态农业发展的职能贯彻到具体责任人,明确生态农业不同利益相关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严格落实执法监督工作,根据生态农业产业链的现实运营情况出台权利与责任清单,为生态农业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第四,要运用农业生产的生态技术。生态技术是以维护生态平衡和稳定为基本出发点的技术,是在更高水平上促进人与社会、自然和谐共生、协同发展的综合技术系统。一方面,要以农业绿色发展为目标,推动构建集高效、优质、低能耗和集约化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生产体系。要更好地利用自然循环原理改造和创新农业技术,加大对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等核心技术的攻关和研发力度,以实现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优化能源结构以及农业零污染排放的环保目标;要以市场机制为导向,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延长环保产业链条,在自然环境承载限度下推动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协同增长。以政府政策为主导推动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助力生产出量多、质优的农产品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生态技术创新也要体现出技术的人文关怀,即生态技术应用要有利于人的生命健康、自我完善和全面发展。另一方面,要以解决实际农业生产问题的实用技术为导向,提高生态技术的应用性、推广性和产业化。应针对具体农业生产情况和农民接受能力配备专业化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发挥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于生态农业技术、法律政策推广的带头作用和载体功能,引导农民掌握成本低、操作性强、简单实用的环保新技术,并真正参与到生态技术的实际应用之中,使生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才会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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