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波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家军指出,数字化改革是浙江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抓手,是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的“船”和“桥”,为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提供根本动力。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把数字化改革作为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重大牵引,瞄准目标任务、明确方法路径、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打造“浙里人大”数字化改革金名片,为助推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高标准谋划 高质量推进
2021年2月19日,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召开后的第二天,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人大数字化改革工作视频推进会,吹响了人大数字化改革的嘹亮号角。
“我们紧跟省委步伐,召开全省人大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是要向全省各级人大释放一个强烈信号:数字化改革,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中同样具有重要牵引作用,是新一年全省各级人大共同面临的重大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开宗明义。
成立省人大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梁黎明副主任担任组长,其他主任会议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和技术推进)、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机关工作、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等6个小组,合力推进改革各项工作。
数字化改革是一场复杂系统的创新工程,是一片前景广阔的“新蓝海”,必须在干中学、学中干。每次全省数字化改革会议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都第一时间举行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决策部署。
截至2021年12月底,梁黎明副主任5次主持召开全省人大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带队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及有关市县调研,近40次听取研究专工委及机关数字化改革工作汇报,谋划顶层设计,找准改革跑道,推进改革落实。其他主任会议成员,办公厅、研究室及各专工委主要领导,结合各自分管领域,积极投身改革浪潮。
对标省委“一年出成果、两年大变样、五年新飞跃”的要求,立足人大核心业务,梳理重大需求、多跨场景、重大改革“三张清单”,制定出台《浙江省人大数字化改革行动方案》,构建了“1+5+2+1”的改革总体框架。
“1”,即构建省市县人大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5”,即开发人大整体智治、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机关工作5大综合应用。“2”,即构建一套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1”,即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地方性法规,为全省数字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为总结交流各地经验,整体提升改革合力,2021年8月30日至9月2日,全省人大数字化改革研讨培训班在绍兴举行。
围绕人大数字化改革“为什么”“是什么”“干什么”等关键问题,培训班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为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大数字化改革负责同志专题授课;组织实地参观数字化改革典型应用场景建设并开展案例交流,深化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思维、认知和能力,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改革各项工作。
纵深突破 亮点纷呈
2021年12月15日,是杭州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日。“我们选区有3位县人大代表候选人,3人中选2人;有4位镇人大代表候选人,4人中选3人……”当天上午,桐庐县分水镇保安村的固定投票点里,工作人员正耐心向选民介绍选举相关情况。
“这次疫情下的选举,我们有一样‘神器’。”工作人员王丽芬介绍,镇里的选民情况都被录入浙江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选民登记信息系统,不仅有效解决了选民登记“重登、错登、漏登”等问题,还为工作人员提高选民登记率、参选率提供了有力抓手。通过登记情况研判,镇里在分江社区、玉华社区、桐二院等人员聚集区增设了4个流动票箱,还设置了精细化投票时间,引导选民“错峰投票”。
王丽芬口中的选民登记系统,是省人大数字化改革“浙里人大代表”综合应用的子场景之一。该系统与全省户籍人口库、社保库、流动人口库打通,通过数据对比精准登记选民,通过流程重塑让选民少跑腿,通過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一屏掌控,有效保障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动实践打好基础。
立足人大核心业务,加快建设重点应用场景,是推进数字化改革的题中之义。一年来,按照“大场景、小切口”和“急用先行、成熟先行”的要求,换届选举选民登记系统等一批具有人大辨识度的典型应用场景破茧而出。
其中,预算国资监督系统、选民登记系统在全省推广使用;代表联系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处理系统在衢州、台州、丽水等地试运行;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在杭州、余杭等地试运行,并将在全省推广使用。代表履职综合应用入选全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
围绕立法全周期管理,对立法工作机制、业务流程、方式方法进行改革创新,初步建成全省人大立法工作一体使用的“浙江人大地方立法综合应用”,在浙政钉上线试运行。应用系统集成立法需求库、立法协同、全过程民主立法、法规实施监督、备案审查等多跨场景,并积极探索智能立法新举措,推动立法工作流程重塑和机制创新。
同时,省人大专题门户已于8月按时上线;省人大公共数据仓框架已初步搭建,编制完善了18类28张表单的数据目录,建设完成了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专题数据库。
“一花独放不是春。”在省人大统筹指导下,各地多点开花、亮点纷呈。嘉兴市人大预算国资监督系统相关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长兴县人大数字化开展“云问政”得到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全省人大涌现出了一批管用、实用、好用的应用场景,推动人大工作流程再造、数字赋能、高效协同。
数字化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螺旋式迭代过程,只有把改革实践及时总结提炼为理论成果、固化上升为制度规范,才能确保改革纵深推进。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秘办会议成员带头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了近20项理论成果,其中梁黎明副主任牵头的课题《推进我省人大数字化改革的若干思考》得到了袁家军书记的批示肯定。通过浙江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向全省各地人大征集到数字化改革理论文章近90篇。人大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越来越完善,话语体系越来越成熟。
注重把改革推进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出台《关于我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建设方案》《浙江省人大预算国资监督系统发现问题反馈处理暂行办法》《省人大机关数字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等一批配套制度,体系化规范化推进数字化改革。
法治护航 行稳致远
2021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作出《关于网络虚假信息治理的决定》。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立足法定职能,立法保障数字化改革的又一扎实举措。
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发挥地方立法作用,把数字化改革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条件成熟时形成法规”的要求,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将数字化思维、认知融入到立法全过程,不断加大法规制定和修改力度,为全省数字化改革提供法治支撑。
圍绕数字化改革的主领域,制定出台相关的基础性法规,构建数字化改革法治保障的“四梁八柱”。如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创制性地方性法规,引领和保障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是“数字经济”系统的支撑性法规;即将提请2022年初召开的省人代会审议的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草案,将是全国首部省域公共数据开放立法,将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提供有力法规制度支撑。
围绕数字化改革的重点任务,研究制定相关的法规,进一步充实数字化改革的法治基石。如落实依法治网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关于网络虚假信息治理的决定》;加强平台经济监管,制定《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
在2021年制定或者修改的法规中,都融入了数字化改革要求,设置专章或者专门条款对相关领域的数字化改革作出制度规定,为部门推进数字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新制定的《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专设“数字乡村”一章,《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单列“数字快递”内容;修改《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专门规定从事网络餐饮的小餐饮店,应当逐步实现以视频形式在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为省市场监管局“浙江外卖在线”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法治支持;修改《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引入非银行支付机构代收政府非税收入的规定,为支付宝等非银行支付机构代收非税收入提供了立法依据,有力推动了省财政厅公共支付平台数字化改革。
此外,在《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标准化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中医药条例》以及《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条例的立法中,也都设定专门条款,对运用数字化技术,保障和推动相关领域数字化改革提出明确要求。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2021年11月25日,袁家军书记在听取省人大数字化改革工作汇报后给予肯定。全省人大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按照省委数字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努力打造“浙里人大”数字化改革金名片,不断取得新的重大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