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运用场域理论分析当前佤族民间歌舞艺人的生存状态,发现以下问题:无序开发,入场混乱;在场资本不足,制约了歌舞艺术的可持续发展;退场原因各异,难以善始善终等。为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优化佤族民间歌舞艺人的生存状态,应该规范入场秩序,夯实文化产业的基础;优化在场生态,扩大在场资本积累;健全退场机制,促进艺术场域的良性循环。
关键词:佤族;歌舞艺人;艺术场域;生存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文化产业浪潮中的佤族民间歌舞艺人生存状态研究”(A2020YZ18)阶段性研究成果。
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佤族充满了神奇和神秘。佤族不仅是“少小民族”“直过民族”、跨境民族,而且被称为“中国最后一个原始部落”。在少数民族文化的百花园中,佤族歌舞又可谓一株奇葩。“在人的诸感官中,只有两种感觉与艺术有关,即视觉和听觉,只有这两种感官能提供给我们艺术的质料。”[1]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飞速发展,佤族歌舞开始走出大山,以其自然豪放、“原生态”的视听魅力进入大众的视野,大放异彩,成为佤文化的标志之一。场域理论是法国学者皮埃尔·布迪厄等人提出的一种极具影响的社会学理论。运用场域理论分析佤族民间歌舞艺人的日常生活和真实历史,揭示、分析现代社会文化产业化导致的他们日常生活世界的异化现象及其问题,有助于探寻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化的深入推进,以及市场经济背景下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之路。
一、场域与艺术场域
20世纪初,科学家提出了物理场论,后来逐渐发展演变为环境场、心理场、行为场等理论。20世纪后半叶,法国学者皮埃尔·布迪厄等人开始把场域理论应用于社会学领域,先后出版了《实践理论大纲》《教育、社会和文化的再生产》《语言与符号权利》《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等著作,阐释了社会学领域的场域理论。布迪厄认为,“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field)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2]。根据这个定义可知,场域在本质上是一种有结构的、关系性的社会空间网络,在这个空间网络中充盈着各种力量的争斗和博弈,这种争斗和博弈有其特定的逻辑和运作规则。
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化的背景下,作为艺术场域中的一个行动者,艺人必然会携带一定的资本,在场域和惯习的制约影响下,和其他行动者展开竞争和争斗,以获取更多的资本,提升社会位置,从而形成独特的社会轨迹和生活轨迹。由此可见,布迪厄的场域理论提供了一个适恰的分析框架,可以考察与分析艺术场域中产业运作具体的、微观的现象,探讨不同艺术主体间的博弈与相互关系,也可以分析艺人主体按照不同惯习、拥有不同资本参与艺术产业实践的同质性、差异性与竞争性。
二、佤族民间歌舞艺人生存中存在的问题
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化是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必然选择。2010年10月,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发展目标。进入21世纪,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佤族歌舞艺术产业化的发展逐渐驶入快车道。然而,通过对佤族歌舞艺人进行田野调查和場域分析,从佤族歌舞艺人的生存状态审查佤族歌舞艺术产业,发现其中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无序开发,入场混乱
近年来,由于佤族歌舞演出的日益兴旺,吸引了很多文艺团体的目光,越来越多的团体蜂拥入场,甚至是“野蛮生长”。这些歌舞演出团体一般都是急功近利,缺乏对佤族民间歌舞文化深入的、真正的理解和把握,也缺乏对佤族歌舞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调查和运营规划,由此导致了舞台上表演的民间歌舞质量良莠不齐,不利于佤族歌舞产业的进一步发展[3]。佤族民间歌舞大多具有“原生态”的特质,“现代的舞蹈不过是一种退步了的审美的和社会的遗物罢了,原始的舞蹈才真是原始的审美感情的最真率、最完美,却又最有力的表现”[4]。而在无序化的产业开发下,佤族民间歌舞正日益失去这种“原生态”的基因和本真。
佤族民间歌舞艺人大都来自于本民族的年轻人,他们既是佤族民间歌舞的表演者,又是佤族歌舞文化的传承者,但是作为艺术场域的主体和行动者之一,他们在入场时所携带的资本相对匮乏。佤族民间歌舞艺人大都出身于偏远的农村,家庭经济资本较为缺乏,并且父母所能够提供的社会资本也很有限。他们自己的文化水平不高,一般仅有初中或高中文化水平,在文化资本方面毫无优势可言。这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他们对佤族文化艺术的理解,也制约了他们自身的长远发展,使得他们在歌舞艺术的场域中走不远、走不高。佤族人与生俱来的“学会走路就会跳舞,学会说话就会唱歌”的天赋,就成为一部分人择业时最大的资本和优势。然而,在竞争激烈、错综复杂的演出市场中,他们面临着很多的困难和挑战,很难肩负起对佤族歌舞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的时代使命。
(二)在场资本不足,制约了歌舞艺术的可持续发展
从时间和空间上来看,佤族民间歌舞艺术场域具有一些独到的特点。佤族民间歌舞演出的时间一般集中在村寨的婚丧嫁娶或者民族节日期间,演出地点多是走村串寨或者是以本地剧院为依托。民间歌舞艺人一般是兼职的比较多,基本上属于半职业化演员,需要时他们外出演出,农忙时就回家从事生产劳动。这样,歌舞艺人的收入就不固定,有时多有时少,经济资本并不丰裕。
在文化资本方面,佤族民间歌舞艺人不得不面对文化市场的激烈竞争。为了获得理想的演出收入,同时也是为了实现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提升艺人文化素养、积累文化资本成为必由之路。舞台表演是积累经验的最佳途径。由于演出的时间比较集中,每天演出的场次安排较为密集,艺人大多需要扮演几个角色,演出任务很是繁重,甚至是疲于应付,演出结束后精疲力竭,需要较长的时间来恢复。除了通过舞台表演积累经验之外,平时的练功、学习和交流是歌舞艺人成长和发展的重要途径。由于商业演出的需要,一般歌舞剧团只能围绕演出的歌舞节目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以保证演出的顺利完成,很少进行演出节目之外的培训、学习和交流。即使有富余的时间,大多也是偏重于动作技能方面的训练,缺乏对民族艺术、表演管理等职业知识技能的培训。就佤族歌舞艺人自身而言,他们一般具有强烈的学习和发展动机,很多艺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取了大学文凭,平时也是多方拜师学艺,争取机会提升自身的文化资本,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由于途径较为单一,文化资本的积累与提高任重道远。
在社会资本方面,佤族民间歌舞艺人身处农村,在演出时有着繁重的工作压力,基本没有时间和平台去拓展其他的人际关系;在没有演出活动时,歌舞剧团一般实行封闭式管理,艺人的人际关系圈较小,在剧团中也缺乏话语权。
(三)退场原因各异,难以善始善终
一个完整、健全的艺术场域,有其应有的运作规则与生命周期。在这个场域的运作中,歌舞艺人会依次经历入场、在场与退场的过程。艺人最终选择退场的原因有很多:在市场大潮的激烈竞争中,有些佤族歌舞剧团因为经营不善,效益不佳,会进行裁员、重组甚至破产解散;有的歌舞艺人会跳槽、改行或者离职;也有的歌舞艺人会一直坚持工作到退休。然而,由于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化的发展相对滞后,相应的产业发展的规章制度尚不健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艺人的退场陷于混乱无序的状态,难以善始善终。作为地处边疆地区的“直过民族”,佤族文化产业的发展也是较为落后的,佤族歌舞产业制度化建设尚不完善,甚至有些地区佤族文化产业的改制还没有完全结束,佤族歌舞剧团实际上处于一种半市场化运作的状态。以上这些异化现象和突出问题亟待引起关注,并推出有效举措加以改善与优化。
三、优化佤族民间歌舞艺人生存状态的建议
艺人是文化的持有者,也是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主体。在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产业化的背景下,作为艺术场域中的行动者、参与者,他们的生存状态直接影响着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愿景。那么,如何改善与优化佤族民间歌舞艺人的生存状态,从而构建一种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与文化传承的长效机制?为此,本文从规范入场秩序、扩大在场资本积累、健全退场机制三个维度进行探讨,以期进一步促进佤族民间歌舞艺术产业的良性发展。
(一)规范入场秩序,夯实文化产业的基础
为了规范入场秩序,夯实文化产业的基础,有必要建立少数民族歌舞文化的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歌舞市场经营行为。对于准备进入佤族歌舞文化产业的各类文艺团体,必须达到一定的水准,具备一定的文艺资质才能从事商业化歌舞演出。对于那些未经认定或不具备相应文艺资质的歌舞演出团体应该予以取缔,从而遏制佤族歌舞演出市场的无序生长。
同时,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歌舞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对于达到一定歌舞文化艺术标准的艺人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证书。在此基础上,设立少数民族歌舞人才信息库。这样,可以引导歌舞艺人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促使他们在入场时可以携带较为丰厚的文化资本,为之后的文化艺术传承与创新打下坚实的基础。由此,还能够吸引一些艺术学院的大学生参与到歌舞文化艺术的表演团队中。大学生接受过系统的高等艺术专业教育,拥有较高的学历,他们对于民族歌舞的认知与理解水平也较高,能够多向度、多层面对本民族歌舞艺术进行冷静的反思与深刻的探讨,有意识地推动佤族优秀歌舞艺术与市场完美对接。艺术专业大学生的加盟,对于提高少数民族民间歌舞艺人的整体文化素养,改善艺人团队的知识结构,促进民族歌舞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需要加快和完善少数民族文化產业的立法,通过立法保护佤族歌舞艺术原创者的知识产权、佤族歌舞艺术表演者和演绎者的权利,以及佤族歌舞艺术产业开发者的利益。只有通过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立法,才能有效解决民族文化的入场秩序问题,并从根本上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二)优化在场生态,扩大在场资本积累
生态问题是人的主要问题,是文化观念的问题。文化生态是艺人安身立命的保障,是艺人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产业的初心和理想图景[5]。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产业化,客观上要求按照市场的规则进行运作,进而引发艺术主体间关系的重构。艺术场域内的各种主体和力量为了占据有利的位置,获得最佳的收益,必然会形成争斗和竞争,这样的竞争是必要的、有益的,但是,这种争斗和竞争必须加以引导和管理,使之从自发的、混乱的状态走向有序的、和谐的状态,必须兼顾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市场发展与长久保护,否则,将引起民族文化场域的扭曲和变形,甚至引发文化生态危机。因而,在多个层面的共同努力下,优化在场生态是扩大歌舞艺人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积累的必然选择。
1.歌舞艺人自己要制定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扩大文化资本
佤族歌舞艺人进入剧团以后,他们自身的自主发展对其艺术成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歌舞艺人应树立自主发展意识,加强自身的艺术研修,主动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研讨,观摩优秀艺人的表演,加强同行之间的交流。所以,歌舞艺人自己要制定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善于利用书籍、艺术馆、互联网等渠道进行自主学习,认真钻研,刻苦练功,不断扩大文化视野,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扩大自己的文化资本,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而且,歌舞艺人要具有新时代的使命感和责任心,通过对本民族歌舞艺术的思考与创作,促进和引领本民族文化意识的觉醒,最终走向文化自觉。
2.剧团应该营造良好的环境,助力歌舞艺人的资本积累
首先,剧团要有意识地构建“以人为本”的组织机构和组织文化,让剧团成为歌舞艺人的“利益共同体”,成为他们展示个人艺术才华、实现自身艺术理想的平台,成为他们传承与保护本民族歌舞艺术的家园。例如,处理好剧团和艺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可以让全体歌舞艺人通过“艺术入股”成为剧团的股东,从根本上解决艺人收入、医疗、养老、住房等基本生存问题。其次,剧团要给予佤族歌舞艺人充分的尊重,了解歌舞艺人的成长和发展诉求,满足他们成长和发展的合理需求。引导艺人团结协作、良性竞争,加强艺人与观众、同事、领导的交流和沟通,营造融洽的人际关系氛围,建立友好、亲密的人际关系网络,为歌舞艺人提供一个和谐的成长与发展空间。最后,加大佤族歌舞人才的输出力度,助力歌舞艺人的资本积累。近几年,临沧市已经为深圳锦绣中华民俗文化村、烟台中华文化园、云南映像等表演团队输送了多达一千多名的佤族歌舞艺人,他们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向全国人民展示了佤文化的神奇魅力,为歌舞艺人的资本积累探索出新的路径。
3.通过区域内文化产业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扩大歌舞艺人的资本渠道
文化提升旅游,旅游传播文化。无数成功案例证明,文化与旅游二者的良性互动、整合与融合发展,将产生“1+1>2”的效应。为此,通过佤族歌舞艺术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可以显著地扩大歌舞艺人的经济资本。建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加大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的力度,促进文化艺术和旅游产业资源的共享与融合。变过去单一的旅游为融参观、欣赏、互动、娱乐、演艺、体验、游艺、餐饮、购物为一体的全方位多角度旅游,打造佤族文化品牌[6]。例如,近几年,云南族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临沧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云南族韵旅行社有限公司牵手合作,在临沧、丽江古城等地演出大型原创佤族歌舞《族印司岗里》,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本上实现了歌舞艺术产业与旅游的优势互补、共生共赢。
4.有效利用网络平台优势,拓展歌舞艺人的资本积累
佤族是典型的山地民族,自然地理环境相对闭塞,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水平,显然也对佤族民间歌舞艺术的产业化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进入21世纪,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障碍,给佤族歌舞艺人的在场资本积累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通过网络平台,歌舞艺人可以进行E-learning、资源共享、视频点赞、节目宣传、在线直播等,极大地促进了艺人在场资本的积累。
(三)健全退场机制,促进艺术场域的良性循环
有入场就会有退场,这既是市场竞争的必然,也是艺术场域运作的规律。可以说,艺人的最终退场是不可避免的事情。显然,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的背景下,为歌舞艺人建立一个合理可行的流动和退出机制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合理的退场机制应该能够促使那些热爱歌舞表演艺术、能够吃苦耐劳的艺人扎根乡村剧团,持续从事民族歌舞表演,直至退休。保障艺人歌舞表演的持续性,有助于他们对歌舞艺术的理解与探索,也有助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另一方面,应该搭建一个艺人自由流动的平台和渠道,尊重歌舞艺人的自主择业权,让歌舞艺人认识到无论是留下还是离开都是合理的,只要真正适合自己就好,因而,合理的退场机制契合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产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也有助于歌舞艺人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另外,对于退场以后的歌舞艺人,还可以返聘为教练、顾问或者合作者等,让他们以各种方式继续为佤族歌舞艺术贡献自己的力量,让佤族歌舞艺术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四、结语
佤族歌舞艺人是佤族文化艺术的优秀代表,在佤族文化传承和产业中起到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当前,我国少数民族文化正在掀起一股产业化的发展浪潮,考察与分析艺术场域中佤族民间歌舞艺人的生存状态,有助于深入探寻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与传承的突破口。作为艺術场域中的一个行动者,佤族民间歌舞艺人在经历入场、在场与退场的过程时,面临着无序开发,入场混乱;在场资本不足,影响歌舞艺术的可持续发展;退场原因各异,难以善始善终等诸多矛盾与问题。我国许多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也面临相同或相似的问题。为了改善和优化佤族民间歌舞艺人的生存状态,应积极规范入场秩序,夯实文化产业的基石;优化在场生态,扩大在场资本积累;健全退场机制,促进艺术场域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哈里森.古代艺术与仪式[M].刘宗迪,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116.
[2]布迪厄,等.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M].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133-134.
[3]赵世林.云南少数民族的文化产业与文化传承机制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0:91.
[4]格罗塞.艺术的起源[M].蔡慕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156.
[5]黄正泉.文化生态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1-3.
[6]蒋莉莉.文化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研究[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6:75-95.
作者简介:陈燕,硕士,云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讲师。
编辑:宋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