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勇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
涉及这些自然资源要点
2月22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意见》共8个部分,包括: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意见》指出,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世界经济复苏脆弱,气候变化挑战突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党中央认为,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意见》要求,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
在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方面,《意见》要求,一要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改进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二要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多渠道增加投入,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深入推进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000万亩。积极挖掘潜力增加耕地,支持將符合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研究制定盐碱地综合利用规划和实施方案。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三要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
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方面,《意见》提出,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继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在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方面,《意见》要求,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
在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严格规范村庄撤并。
在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方面,《意见》要求,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管理制度。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此外,还要扩大乡村振兴投入,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摘编自《中国自然资源报》2022年2月23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