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梦,刘玉侠,金 琰
(国家开放大学 教务部, 北京 100039)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尤其是当前多元智能技术赋能教学领域、在线教学模式异常繁荣时期,开放大学作为高等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构建新时代学习型社会的有效手段。经过40年的先行探索,开放大学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面临着发展方向不明等挑战。从整体而言,制约高等远程开放教育发展的瓶颈,是教育质量标准的缺失。[1][2]2020年教育部印发《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提出要制定国家统一的开放教育质量标准体系。[3]
专业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专业标准是教育质量标准体系的核心关键。探索厘清开放教育专业标准建设的主要问题——应如何看待开放大学的专业标准,如何制定、落实以符合开放大学的实际需求,是规范开放教育办学、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的有效路径。
专业标准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是学校教学质量标准体系的核心内容。2012年,教育部发布实行了第一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正式出版发行。开放大学拥有与职业教育、普通教育各自不同的社会功能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教育教学模式,专业层次包括专科、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但缺少符合自身特色的专业教学标准,导致社会公众习惯用普通高校的评价标准衡量开放大学的教育质量,使其受到质疑和诟病。因此,开放大学亟须建立一套适切的、科学有效的专业标准,既符合远程开放教育的特殊性,又与现代大学相适应和匹配。
专业标准是宏观指导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基本参照和遵循,人才培养方案是落实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的具体实施。区别于其他高等教育类型,开放大学的办学体系由总部、44所省级开放大学、行业学院及学习中心共同组成,具有“两级统筹、四级办学”的特点。具体体现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开放大学分别在总部、分部(学院)、学习中心层面制定实施不同的人才培养方案,包括指导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操作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因此,在办学网络覆盖全国城乡的庞大体系下,开放大学必然需要与普通高校不同的治理逻辑和路径,在体系内建立统一的专业标准,规范各办学层级的教学实施过程,加强引导、加强监管、加强问责,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作为教育领域与经济社会的最大接壤,继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将会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最重要支撑。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高等继续教育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取得了巨大的飞跃,但仍与新时代发展要求相差较大,尤其是与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相比,高等继续教育仍属于教育领域的薄弱短板,改革措施相对沉寂、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其中,专业标准的缺失是制约高等继续教育质量发展的一大瓶颈。作为高等继续教育的主力军,开放大学不仅承担着国家学分银行(国家资历框架)建设任务,同时具有职业教育的新赋能。[4]因此,健全制度体系,提升开放大学办学质量,是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化教育体系的有力抓手。开放大学应以为中国高等继续教育确立质量地位作为现实责任,填补开放教育标准缺失的空白,有力回应国家赋予开放教育的新使命、新职能与新要求。
开放大学专业标准应该与普通本科和高职的专业标准既有共性也有区别。三者都属于高等教育体系,人才培养不能脱离国家对本、专科毕业生的基本要求。但是在具体的入学条件、教学过程以及考核评价等方面应彰显开放教育的灵活性和创新性。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历经4年多的研制工作,于2018年正式出版发行。《国标》实现了本科专业目录92个专业类、587个专业的全覆盖,共涉及全国56000多个普通高校专业点。[5]高职院校教学标准于2012年首次发布,4年后启动修(制)订工作,完成发布首批347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教学标准》)。
通过对比两个标准的基本内容框架(见图1)可以发现,《国标》的研制层次是专业目录的二级分类,而新颁布的《教学标准》是基于专业目录的三级分类(见表1)。因此在框架设计上,《国标》针对同一专业类的相近专业采用相同的标准,并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教学标准》则基于具体专业提出教学要求,相比而言,对专业建设的指导更具有针对性。在制定开放大学专业标准的过程中,应参照而不是照搬相同层次的本科和高职专业教学标准,进行广泛调研、比较融合国内外各项相关标准的逻辑起点、制定过程、内容框架、保障实施等情况,同时注重与职业技能标准、学位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衔接。
图1 普通高等学校与高职院校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框架对比
表1 普通高等学校与高职院校专业标准的研制层次对比
开放大学专业标准在满足国家高等教育标准的基础上,要在人才培养全过程突出体现开放教育特点。面对国家对开放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与新要求,开放大学专业标准要依据成人学习者特点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充分把握学生认知规律,保证培养层次质量要求。在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教学管理的全方面与各阶段体现开放教育特色,优化内容设计与呈现方式。在标准体系的内容建构、流程制定、组织运行、实施治理等环节要集中开放大学系统力量,发挥集团化优势,在工作和质量可控的前提下,给予各分部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适度的工作弹性和自主权,推进各分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随着时代发展与社会变革的不断加剧,开放大学的专业适应性问题已成为国家、社会以及学习者的重要关切。开放大学专业标准的制定要紧扣党和国家对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部署,顺应国家政策导向、社会经济发展和个人成长需求,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和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合理优化专业结构布局。科学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加速推进产教融合,有效提高人才的适切度。以标准促进开放教育专业合理发展,指导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明确培养条件设置、更新教学资源内容,切实提高专业人才培养的社会适用性,增强学生学习的获得感。
通过文献检索、筛选、追溯和综合分析国内外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的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结果,结合问题现状明确开放大学专业标准建设的逻辑起点与目标定位;系统梳理国内外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的建设路径,对比分析“学科专业导向、课程导向、证书导向、职业导向”等不同建设路径的差异,并结合开放大学面向成人、体系办学、产教融合、协同培养等特点,围绕专业建设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开展行业企业调研、专家咨询,面向专业负责人、一线教师、学校教务管理人员、学生等进行需求调研;收集并参考开放大学教育质量标准相关资料,初步研制形成开放大学专业标准内容框架讨论稿。
针对开放大学专业标准内容框架讨论稿,首先邀请了开放大学体系内各教学部门、相关专业责任单位的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又邀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教育部相关司局、北京大学、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福建开放大学等继续教育领域专家以及开放大学行政领导进行了修订。专家认为,开放大学专业标准框架的制定应把握规范要求、分类指导、引领改革、保障质量的原则;专业标准的定位是设置专业的最基本要求、是开展教学工作的指南、是专业评价的基准、是质量建设保障的主要依据;提出诸如“进一步考虑在有专升本层次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原专科所学课程”“课程设置方面考虑课程分级、明确公共基础课与通识课之间的关系”等建设性意见。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确定框架结构、体例形式及编写要求,形成开放大学专业标准草案。
首先开展开放大学重点建设专业的标准研制工作。以重点专业教学研究中心组成员为主成立专业标准研制组,开展相关调研与研讨,根据专业标准草案起草专业标准。邀请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科专家、质量评估专家、行业部委或企业专家、远程教育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开放大学重点建设专业标准试行稿。按照重点建设专业标准制定流程,分批制定开放大学其他专业的专业标准。在体系内试行过程中,持续深入调研,不断强化专业内涵挖掘,迭代完善专业标准。
本研究经过上述工作,参照了有关本科和高职专业标准的研究成果[6][7][8][9],同时充分考虑到开放教育的特殊性,初步构建出开放大学专业标准体例框架,主要包括专业概述、入学条件、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教学基本条件、教学组织实施、质量保障九大部分。具体分析如下。
专业概述部分主要包括: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学层次(暂设专科、专升本、高起本三个层次)、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相应目录执行),以及接续专业等基本信息。“专本衔接”是体现开放大学特色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在概述部分应列举专业对应接续上下各一个层次的专业。
根据本科(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三种不同的办学层次明确入学条件,对有特定要求的专业可根据专业实际需要进一步设置灵活的入学条件。
开放教育应进一步强化专业教学标准的能力本位特点,体现专业标准与“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10]的融会贯通,列举出专业所对应行业、主要职业类别、主要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
开放大学应根植自身特色与学校总体人才培养目标,依据成人教育规律和市场需求, 按办学层次、专业要求具体描述专业培养目标。首先落实立德树人基本要求,同时基于广泛社会调研,制定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体现专业区分度,支持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规格规定了开放大学不同层次的学生在毕业时必须达到的修业年限、总学分学时、学位等培养标准,并按综合素质、基础知识、职业能力等方面明确人才培养的要求(见表2)。
表2 开放大学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标准
专业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支撑。根据开放大学的招生对象和培养导向,应改变课程碎片化现象,使课程体系更为简单、清晰、完整,并将课程设置和岗位成长相关联,在保证培养质量的同时提升学习的灵活性。具体的专业课程模块应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综合实践课和通识课四大部分。
各模块具体课程的设置应准确对应专业培养规格所设定的毕业生素质、知识和能力要求,支撑专业培养目标(见表3)。
表3 专业课程模块与专业培养规格的对应关系
根据开放大学“专本衔接”的需求与特色,设置补修类课程和证书学分转换机制。补修课程应为专升本专业非接续专业的入学学生设置。证书类课程可有效推进书证融通。专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专业课模块和综合实践课模块合理引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课程,嵌入证书教育,通过学分银行实现学习成果的积累与转换。
教学基本条件涉及师资队伍、学习资源、教学设施和教学经费四个方面。其中,师资队伍包括:教师的教学水平、学科背景,以及团队的组成数量和结构;学习资源包括:专业的文字教材、音视频教材、网络课程及其他新型学习资源的选用与配置要求;教学设施包括:与培养规模和培养形式相适应的专业日常教学所需专业教室、校内实训室、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信息化教学环境、支持信息化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专业教学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创新创业训练、实习指导、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与维修、教学质量评价等。
教学组织与实施是开放教育承担人才培养、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核心环节。在教学组织与实施的过程中,总部及分部、学院、学习中心等各级办学单位须依照开放大学的相关制度规范,落实各自在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学实施等方面的职责要求。
质量保障应在学校制定的专业设置与管理、教学过程落实、网络教学团队建设管理与考核等相关文件统一规定的基础上,从保证教学的角度,明确详细措施。具体包括:1.保证专业教学的组织与运行。为保障教学质量、确保教学过程落地,对专业的教学组织方式、运行状况、运行效果进行指导、检查与督促。2.专业建设与持续改进机制。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出发,按照专业标准和时间要求开展专业建设工作,结合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结果,结合专业实际,建立专业持续更新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3.教学质量监控机制。依托开放大学各类校务数据和各级教学单位,采用大数据分析与预警、教学检查、教学督导、年报年检、专项调查等形式监控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
专业标准是教育质量标准体系的基础,是指导专业建设、开展教学实施、评价教学质量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开放大学专业标准的开发与实施既要与外部有效衔接,又要根植开放大学的实践与现状,突出体现开放教育特色。开放大学目前正处于综合改革试验探索中,标准体系的建构与实施仍是一个不断修正与改进的过程。本文初步提出了开放大学专业标准的内容框架,未来可在该专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深化与创新,在具体操作实践中接受检验,建立有效的反馈完善机制,逐步形成开放教育质量的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