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式“以案说法”思政课教学改革问题及改进策略分析

2022-03-25 02:55程军栋
陕西教育·高教版 2022年8期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思政

程军栋

在高职教育体系中,思政课程对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的培养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传统的教学体系主要以灌输式教学为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明显不足,教学成效难以体现出来。在教学活动开展中,对知识点进行全面细化,结合不同教学内容组织相对应的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参与机会,是保障教学活动开展的重要基础,也是确保教学成效的基本路径。本文以思政课程中的法律模块教学为例,分析应用“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面临的问题及改进策略,以期为相关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解析

1.“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的概念

“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主要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法律模块,在充分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根据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要求,由师生“协同”参与案例收集、“共同”参与案例分析、“会同”参与案例总结,以此对课程教学体系进行重构,为学生提供不同形式的参与机会,是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探索的教学模式。“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的产生,是对传统案例教学法的优化和革新,是思政课教学体系改革深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切实提升课程教学实效的重要实现路径。

2.“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的实施意义

“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是基于当前高校思政课整体教学环境发生变化、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凸显学生主体地位,以思政课法律模块为对象而构建的新型教学方法。通过该教学法的应用,有以下几个改变:第一,能够从思想层面改变学生对思政课学习的认知,使其更深刻地认识到思政课学习对个人成长的影响,自觉提升学习思政课的积极性。第二,通过案例教学在各个环节的深层次参与,能较好地培养学生的深层次意识和系统意识,使其能以不同形式把握案例分析脉络,更好地完成学习任务,培养自主学习的习惯,为终身学习的养成奠定良好基础。第三,能够提升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思政理论水平,使其可以更加深入、理性、全面地观察社会现象,不断提升个人核心素养,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3.“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实施的要求

“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的实施,并不是简单地对传统教学方法进行改革,而是在教学目标、教学组织、教学主体和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变革,因此在教学方法的应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首先,教学内容要有针对性,应具备案例准备的基础,确保学生能将理论知识学习与案例教学形成有效衔接,为教学活动的开展提供坚实基础。其次,教学模式的应用要有创新性,能充分利用线上教学的优势,使其与线下教学有效对接,充分凸显学生在各个教学环节的主体地位。再次,要坚持以思想政治素养培养为基本导向,确保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话语权,不断提升教学影响力,为学生核心素养培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最后,要进行相应的教学评价体系改革,强化学生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对其进行全面引导,确保教学成效能够充分体现出来。

“三同”式“以案说法”在思政课教学中的应用优势

1.创新思政教育形式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传统教学模式主要以灌输为主,要求学生死记硬背相关理论知识,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重视不足。在当前教育环境不断发生变化,外部影响因素更加复杂的背景下,单一的灌输式教学已经无法满足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的应用,不仅能从形式上改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参与课程学习的积极性,还能从教学形式、教学内容与运行机制等各个方面实现创新,更好地提升思政教育的实效。

2.革新学生参与学习的形式

“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的应用,从案例采集环节就由学生协同进行,实现了学生全过程参与教学,改变了传统教学模式中以教师为主体、学生被动接受的弊端,更加凸显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改变,使得其对知识点的学习产生了新认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思政课学习的重要性。协同、共同和会同的参与形式,可引导学生将思政理论知识学习与个人成长有效对接,将学习内容应用至个人生活成长的各个方面,从而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3.提升思政课程的话语权

思政课程话语权缺失、引导力发挥不足,是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的显性弊端,也是思政教学改革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的应用,能够给予学生更多的参与机会,让学生通过全方位的对比,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结合案例分析改善自身的日常不良行为,树立法律法规意识,从而在高等教育学习和就业过程中,形成守法习惯,为个人发展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4.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

学生的核心素养培养是新时期高等人才培养的重要导向,“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的应用,能更好地培养学生的人文底蕴、科学精神,以及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其学会自我管理,在进行案例分析和总结的过程中,逐步形成责任担当意识和实践创新能力,实现学生核心素养的提升。

“三同”式“以案说法”思政课教学改革面临的问题

1.案例内容组织存在偏差

将“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应用于思政课法律模块教学中,需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重点选择不同形式的案例,有针对性地组织案例内容。当前,在“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的实际应用中,部分教师的案例内容组织和应用还没有形成对应的规范,学生与教师“协同”组织教学案例时,多从网络渠道临时采集。这些案例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多数都已被加工处理,与现实之间存在偏差,使得学生无法准确判断案例的倾向性,所采集的案例与教学要求耦合水平不足,进而会对后续教学造成影响。

2.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有所欠缺

应用“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的关键在于教师与学生的同步参与,也就是要能够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各个环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多数高职学生而言,他们的兴趣爱好广泛,但对思政课学习的积极性较欠缺,在教学案例组织、案例分析等环节中,多以敷衍的态度解决,对教学成效造成了一定影响。所以,如何通过合理的引导方式提升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构建更加完善的教学体系,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参与习惯,是“三同”式教学必须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3.教师的指导不够深入

虽然“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给予学生较大的参与空间,能够引导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各个层面,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受学生理论知识水平低,个体认知、分析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不足等方面的限制,要求教师在不同教学环节给予对应的指导,以此才能真正将教学模式的应用实效体现出来。由于案例组织和讨论的复杂性,要求教师在案例分析过程中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具有高水平的引导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学生讨论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可通过合理的方式引导学生。但是就当前多数高校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而言,能够具备这方面综合素养的教师占比还比较低,多数人在教学组织过程中无法达到全方位指导的基本要求,因此也对教学改革成效造成不同程度影响。

4.案例分析效果有待提升

在“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应用中,案例分析是较为关键的环节,也是体现学生总结能力的关键环节。但在教学改革过程中,部分思政课教师较为重视案例分析环节,对总结流程的重视程度明显不足。多数学生虽然能够依照要求完成案例分析,但总结内容不够全面、准确。另外,受课节安排、交流渠道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得教师无法批阅所有的案例总结,不能对学生进行个体的评价指引。这样不仅导致学生难以正确认识案例分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会使“三同”式教学的各个环节无法有效衔接,对教学成效造成负面影响。

5.教学评价体系革新不足

“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更加侧重学生应用能力的评价,侧重于学生综合素养评价,因此在教学改革过程中,还需要做好教学评价体系的改革。受制于学校整体考核体系的局限性,多数高职院校无法在思政课整体评价方面进行改革,无法将案例分析评价纳入现有评价体系中,因此对学生的学习思维导向产生了错误引导,致使学生不愿意积极参与到协同、共同、会同教学活动中。教学改革体系的滞后,也使得教师在进行教学组织时,依然以理论教学为主,评价则以期末考试为主,进而使教学重心重新回到传统教学模式,让教学改革产生了偏差。

“三同”式“以案说法”思政课教学改革改进路径

1.构建完善的案例资源库

“以案说法”是以案例教学为基础的,在教学组织过程中,需要根据教学组织要求和学生的整体学习水平及时、全面地补充相关案例。在该教学法的应用过程中,教师必须坚持与学生“协同”参与,强化案例资源库建设,为教学活动开展奠定基础。在案例资源库建设中,教师可以利用现有的教学平台自己组织,也可以结合思政课教学要求,由学生自主组织。案例资源来源应当以法院、人大等官方网站为主,这样既能确保案例选择的正规性,又能凸显案例内容的代表性。

在构建案例资源库时,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师更多的是处于引导地位,引导学生认识案例资源库建设与案例分析之间的关系,在案例采集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逐步判别不同案例之间的共性特征和差异,使学生形成良好的案例采集思维,在案例搜集过程中实现个体案例收集实践能力的提升。

2.激发学生深度参与的积极性

在“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的应用过程中,学生的参与水平对教学成效有直接影响。教师应在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都认识到学生主体地位的重要性,为学生深度参与提供足够的空间。针对学生在案例收集阶段“协同”参与不足的问题,教师可以在收集范围、收集路径等方面给予学生适当的指导,或者是给出特定的主题、关键词,引导学生通过网络、图书馆等渠道更加精准地收集案例。

在案例分析的教学环节,教师可充分利用高职学生探索欲望强、活动参与意识强的特征,采用小组讨论、项目教学、小群体教学、角色扮演等多种教学方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在学生分析案例的过程中,教师应当注意观察,要求学生围绕案例重心进行讨论分析,以确保分析结果的针对性,达到课程教学目标要求。

在案例总结阶段,教师应当注重“会同”参与的重要性,引导学生在格式框架要求的范围内进行深入总结,表达讨论结果的重点。对于总结到位、具有鲜明思想特征的案例总结,教师要给予适当形式的奖励,对于总结不到位、不够系统、不够深入的小组,则应给予正确指导,并要求学生进行对应改进。

3.创新案例教学指导方式

将案例教学法应用于思政课教学时,在不同阶段教师和学生的参与角色有所不同,采取的指导要求也不同,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教师还需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创新指导方式。在“协同”案例收集环节,教师可以借助线上教学平台给予学生指导,要求学生注意收集日常学习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并及时将相关内容上传至案例资源库。在“共同”参与案例分析的环节,教师要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主导地位之间的差异,给予学生足够的讨论时间和自主分析空间。

通常,在开始用案例分析法时,学生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应用意识,分析结果会存在偏差或不够深入,教师可设计层次性问题对学生进行引导,激发学生参与讨论、分析的积极性,使其掌握分析问题的思路框架,并理解案例分析的层次,逐步提升案例分析能力。在学生掌握了案例分析的技巧,形成了灵活的分析思路后,教师则应将指导中心放在维持课堂纪律和组织学生小组讨论上,促使各小组内部形成良好的讨论氛围,不断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提升学生讨论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使其能深层次地挖掘案例中对应的法律元素,形成良好的思政学习意识,并与个人成长相结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在“会同”参与案例总结的环节,教师要明确教学指导的重心和要求,在明确“以案说法”中“案”与“法”结合的基础上,给学生充分的操作空间,让学生多元化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以实现对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针对个别小组或学生在案例总结中出现的问题,教师应当从学生的总结中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大对学生思维的引导力度,全面提升学生案例总结的水平。

4.提升教师的思政素养

“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的应用,实现了思政课教学模式的深层次改革,同时也对教师的教学思维和思政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中,教师不仅要深层次挖掘学生“以案说法”的能力和潜力,还要对学生的思想层面进行全方位引导,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对于教师来说,首先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思维,明确师生在思政课教学活动不同阶段的任务,分析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出现的共性问题及个性问题,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其次是教师要强化自身专业知识学习,尤其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为指引,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引,确保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正确的思想引导。最后是要求教师熟练掌握各种新型教学模式,能够实现线上资源与线下教学资源的有机整合,切实提升整体教学的水平。

5.完善教学评价体系

“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的应用,是新时期思政课法律模块教学改革的重要形式,是有效提升学生法律素养、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实现形式。为了更好地达到教学目标,在教学改革过程中还必须全面推进相对应的教学评价体系,确保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准确发现自身问题,并能及时进行改进。依托“三同”实施阶段的要求,应将原有的阶段性考核模式转变为过程性评价模式。在“协同”案例收集环节,应当构建案例数量、案例符合度、案例完整度的指标;在“共同”参与案例分析环节,应构建案例分析深度、分析广度、分析结果完整性等指标;在“会同”参与案例总结环节,应当构建总结深度、总结内容对应度、语言准确度等指标,以此实现对学生各个环节学习水平的准确评价。在评价体系中,还要包括对教师教学指导能力的评价,以促进教师与学生同步成长。

结 语

新时期,在高等教育思政课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教师应当以模块化形式对不同教学内容进行对应的改革。在法律模块教学中,用“三同”式“以案说法”教学法,教学成效可以较好地体现出来,对于相关教育工作者而言,必须将其深层次融入各个教学环节,对学生进行全方位指导,在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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