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祥东 刘佳宁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沈阳 110034)
民营经济是改革开放的历史见证,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创新和发展,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了很多项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201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37 号),对辽宁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要求。2020 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离不开民营经济在提供就业岗位、增加财税收入、稳定经济发展、促进技术创新和金融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2020 年,《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激活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民营经济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2021 年,辽宁省政府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提出建设营商环境大数据平台,旨在通过数字政府建设,培育本地数字企业发展、成长。全省积极响应号召,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了多项具体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在辽宁省政府和14 个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呈现出向好趋势。然而,民营经济在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难以突破的顽疾问题。在当前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时期和国家经济下行压力大的双重背景下,辽宁省民营经济如何切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做强做优、稳步发展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辽宁省民营企业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进出口贸易发展趋势向好,民营企业全年进出口总额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持续增长。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发布的相关数据,2020 年辽宁省全年进出口总额6544 亿元,其中,出口总额2652.2 亿元,进口总额3891.8 亿元。与全省进出口总额相比,全年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2618.1 亿元,占比40%。与2019 年相比,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所占比重提升2.9 个百分点。与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相比,辽宁省民营企业出口总额有显著优势。在出口额中,全年国有企业出口351.3 亿元,外商投资企业出口1092.5 亿元,民营企业出口1205.2亿元,占出口总额的比重高达45.4%;在进口额中全年国有企业进口1026.6 亿元,外商投资企业进口1441.4 亿元,民营企业进口1412.9 亿元,占进口总额的36.3%。
近年来,民营经济生产和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主要体现在民营经济市场规模呈不断扩大趋势。一方面,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规模持续扩大。根据辽宁省统计局2015 年发布的相关数据,2013 年末,私营企业总数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总数的比重是64.2%。2020 年印发的《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18 年年末,私营企业总数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总数的比重是81.6%。5 年间,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规模明显增加,私营企业比重提升17.4 个百分点。《全省私营企业数据分析报告(2020)》数据显示,截至2019 年年末,辽宁省私营企业数量占全省企业总数的比重为88.13%,与上年相比呈增长趋势。另一方面,民营经济总产值不断增长。以工业为例,2019 年民营经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为6996.7 亿元,占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比重是24.8%,与2018 年相比增长5.3 个百分点。除此之外,民营经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显著。2020 年,辽宁省民营经济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8%,相比之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比上年下降0.5%,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加值增长0.3%,股份制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2.6%,民营经济总体实力明显提升。
近年来,辽宁省民营经济呈向好趋势,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也在不断增加。首先,从利润总额上看,以规模以上服务业和工业企业为例,2019 年服务业民营企业利润总额为439759 万元,占全省服务业企业利润总额的比重为36.1%;2019年工业类民营企业利润总额392.8 亿元,在全省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中占比达29%,民营经济为全省贡献了大量的经济价值。其次,从民间资本投资额上看,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发布的相关数据,2020 年全年国有控股投资比上年增长2.7%,民间资本投资比上年增长2.2%,投资增长率仅低于国有控股投资0.5 个百分点。再次,从对本地区税收贡献上看,以规模以上服务业和工业企业为例,《辽宁省统计年鉴(2020)》数据显示,2019 年全省服务业企业应交增值税为863126 万元,服务业国有企业应交增值税45077 万元,占全省应交增值税比重的5.2%,服务业民营企业应交增值税142448 万元,占全省应交增值税比重的16.5%,超过服务业国有企业11.3 个百分点;2019 年工业民营企业应交增值税104.7 亿元,占全省工业企业应交增值税比重的19.3%,工业国有企业应交增值税占比仅为0.4%,低于工业民营企业18.9 个百分点。最后,从就业贡献上看,民营企业增加就业能力持续增强。以工业企业为例,《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数据显示,在内资企业中,集体企业从业人员数占全部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数的比重为2.2%,国有企业从业人员数占全部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数的比重为1.6%,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数占全部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数的比重为34.4%,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数占全部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数的比重为36.7%。在4 类企业主体中,民营经济广泛吸纳就业作用更为明显,提供就业岗位数量持续扩大。
近年来,辽宁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辽宁省政府和14 个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便利条件。2019 年,辽宁省印发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前者规定,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高效便利、规范公正、诚信开放的营商环境;后者为保护企业依法享有各项权益作出了规定。2020 年,辽宁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保障民营经济平等地位,降低民营企业税费负担,促进民营企业提升竞争力。2021 年,辽宁省政府完善了《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为鼓励个人创业、企业融资等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为全省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2021 年,辽宁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将营商环境便利度列为数字政府发展主要指标,进一步助力全省企业发展;14 个市政府也相继出台多项具体政策,简政放权,培育高质量企业,特别是通过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辽宁省民营经济市场规模虽然在不断扩大,但是与经济大省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2020 年,辽宁省GDP 在全国31 个省份中排名第16 位,与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等排名靠前的经济发达省份相比,民营经济市场规模在企业数量和经济效益上都明显偏小。与广东省相比,在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规模上,2018 年年末,广东省民营企业法人单位数为2622437 个,占全省企业法人单位比重高达92.5%,超过辽宁省民营经济企业比重10.9 个百分点。在民营经济进出口能力上,2020 年,广东省全年进出口总额70844.82 亿元,其中进口额27346.84 亿元,出口额43497.98 亿元。辽宁省民营经济进口额为14780.52 亿元,占全省进口总额比重的54%,民营经济出口额为24250.99 亿元,占全省出口总额比重的55.8%,民营经济进出口总额占全省进出口总额比重高达55.1%,辽宁省民营经济市场体量与广东省存在很大差距。在2021 年公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 强名单中,广东省入围企业61 家,辽宁省入围企业仅4 家,落后差距明显。即使是与排名和辽宁省相近的省份相比,落后特征也较为明显,河南省入围企业12 家,河北省入围企业33 家,山东省入围企业53 家。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不但市场总量小,且缺少领军型企业。
近年来,民营企业在发展中的经营成本由于多种原因不断提升。首先,受疫情的反复影响,经济活动恢复的力度受限,餐饮住宿、娱乐、旅游等服务类民营企业受冲击较大。全球供应链受到公共疫情冲击,大多数民营企业处于产业链低端且规模较小,民营企业进出口贸易和资金回笼受到一定影响。尤其是辽宁省沿海经济区,其冷链物流、仓储行业发达,疫情的接连冲击,使冷链产业和地区经济遭受重创。例如,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大连和营口两个GDP 大市,分别受到3 次和2 次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其次,在现行政策和经济环境下,民营企业用人、用地、用能、物流运输成本等不断攀升。2019 年辽宁省规模以上服务业民营企业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重高达79.8%,规模以上工业民营企业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重高达88.3%,建筑施工民营企业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重更是高达89.6%,在民营企业自身抗挤压能力弱的情况下,经营成本上升不但给企业造成一定负担,也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长期以来,融资成本高和融资难问题阻碍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民营企业注册成本低,发展规模小,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个人财富,固定资产不多,这使得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民营企业受发展规模限制,融资渠道单一,多以银行贷款为主,且银行贷款的主要形式是抵押贷款。而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也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其贷款门槛高于一些民营企业的承受能力,且一些小微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弱,并缺少信贷机构的信任。所以在融资方面,民营经济容易受到国有企业的挤压,银行等金融机构更愿意将信贷资源输送到国企等大型企业。除此之外,民营企业受自身经营规模限制,无法像上市公司一样发行股票进行融资,能直接融资的资源有限。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很难彻底得到解决,“融资难—发展难”的恶性循环使民营经济很快陷入生产困境,继而面临破产风险。
首先,从产业结构来看,与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等经济发达省份相比,辽宁省的高新技术产业占比低。《全省私营企业数据分析报告(2020)》数据显示,在辽宁省私营企业中,第一产业占比3.26%,第二产业占比19.49%,第三产业占比77.25%,现代服务业数占私营企业数的比重为32.41%,很多小微企业处于加工产业链低端,只能完成产品的初步加工,缺乏顶级制造工厂和核心竞争力。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三大产业链受到不同程度冲击,民营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其次,辽宁省经济发展区域化差异明显,沈阳市和大连市GDP 总值超过了全省GDP 总值一半以上。科技型创新企业多聚集在沈阳市和大连市,其他十二个城市创新能力和资源相对匮乏,对创新型人才的吸引能力较弱,创新人才缺乏和流失问题制约了辽宁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等22 部门印发了《“十四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指出要统筹推进传统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商贸流通领域数字化公共服务,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与其他省份相比,辽宁省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上稍显落后,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都较为落后,与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湘贵渝地区4 个数字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产业化发展总体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以数字政府建设和区块链技术发展为佐证,在数字政府建设方面,《辽宁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数据显示,辽宁省数字政府建设属于追赶型;在区块链技术发展方面,《2020—2021 中国区块链企业发展白皮书》数据显示,我国区块链企业聚集分布明显,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等地区共有区块链企业1216 家,占全国区块链企业的九成。而在统计的1384 家区块链企业中,辽宁省的区块链企业仅有6 家,占比仅为0.43%。《2021 年中国区块链产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区块链技术专利地域及申请人分布梯队化明显,广东省、北京市等经济和科技发达地区占据绝对优势,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为主体的长三角地区次之,山东省、四川省、湖北省紧随其后,而辽宁省相对较弱,处于劣势地位,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在创新发展等多方面制约了辽宁省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体看,辽宁省在数字经济发展进程中较为落后,新基建政策环境也不利于民营企业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发展。
地区营商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面对民营经济的“融资难”问题,政府应当切实转变职能,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并进一步深化信贷体制改革,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放宽信贷限制,适当向民营企业进行信贷政策倾斜,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为民营经济创造优质营商环境[1]。面对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不足问题,政府应当进一步将创新的权利下放到企业,提高为企业发展服务的能力,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帮助民营企业拓展市场,同时为民营企业创新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人文环境,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申请提供便利。面对民营经济的“人才流失”问题,要切实关注人才需求,完善社保和教育政策及措施,鼓励优秀年轻人回乡创业就业,为高校毕业生留辽创业就业提供政策和财政支持,为辽宁省民营企业发展创造人才条件[2]。
新时期促进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民营经济提升市场竞争力。从政府层面来讲,政府要简政放权,激发民营企业市场主体活力,为民营企业创新、个人创业提供良好环境和政策支持。同时,还要将民营企业减税降费落到实处,通过政策性减税为中小企业经营和个人创业减轻税收负担,为促进高科技民营企业实现科技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减轻财务压力[3]。从企业层面来讲,民营企业应当根据消费和社会需求及时引进新产品和新技术,充分利用政府和市场提供的条件进行产业价值链提升和转型升级;健全企业内部财务体系,强化企业财务透明度建设,加强财务管理,提升企业信用并强化资金有效使用意识;积极调整管理机制,转变经营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完善企业人才引进政策,提供住房及教育补贴,吸纳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辽宁省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是缺乏“领头羊”企业,无法发挥优质企业带头作用促进区域内经济发展。打造品牌型民营企业是突破此制约的有效措施。政府应当结合辽宁省产业发展方向,规划央地合作项目,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立足地方产业与文化特色,创建地方性著名品牌和驰名商标;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创新,推动辽宁省装备制造业、钢铁、石化、冶金等原材料及深加工行业、新兴产业等民营企业转型发展,加大在高新智能产业上的投入;引导民营经济完善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企业标准化体系生产经营,为扩大进出口贸易做铺垫;引导民营经济建立新型实体企业,促进民营企业降本增效并紧密结合数字化趋势,打造线上贸易平台,鼓励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为跨境贸易提供平台和营销网络支持[4]。
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民营企业家,第二层面是企业员工。政府应当重视培育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并将此落到实处,要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组织资源,加强对培训民营企业家的重视,完善企业家培训体系[5]。引导、帮助企业家学习并掌握现代化企业管理知识,促进其转变传统家族式企业管理经营思维,鼓励企业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除此之外,政府应当对民营企业引进优秀人才给予财政和政策支持,完善与引进人才相关的购房、教育、奖励等配套政策。民营企业家自身要增强学习意识,及时学习和更新管理知识,并主动关注、学习党和政府颁布的各项企业发展政策,积极利用党和政府提供的机遇条件实现自身转型发展;重视企业内部人才培养体系的建立完善,在企业内部对员工进行技能和心理素质培训;鼓励、支持员工外出深造,学习优秀管理经验;鼓励并奖励员工进行创新,提升企业形象和办公环境,吸引高素质员工就业[6]。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聚焦于政府和民营企业两个推动主体。对于政府来讲,要做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加大对新基建发展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对新基建相关产业进行税收减免、低息贷款等政策扶持,发挥好政府在关键领域的主导作用,健全新基建投融资体系,降低民营经济参与门槛,激发民营经济进入新基建领域的积极性[7]。此外,政府应当积极促进新基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专业,同时发挥各类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作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对于民营企业来讲,民营企业自身要加快生产装备的转型升级,深化生产和经营环节的数字化应用,重视新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带来的机遇,特别是创新型科技型企业更要通过多种灵活方式如设备、技术入股等积极主动参与新基建[8]。在新基建的风口下,民营企业尤其是生产端企业与新基建的联系将更为紧密,辽宁省政府和民营企业都要协力抓住机会,打造品牌型民营经济,实现辽宁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