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环宇
(云南大学 历史与档案学院,云南 昆明 650200)
《元史》卷一百四十六《粘合重山传》中,关于粘合重山身世的描述非常简要,即“粘合重山,金源贵族也。国初为质子,知金将亡,遂委质焉。”[1]3465从这条史料中,我们大概得知粘合重山是金朝贵族,在蒙古帝国建立初期作为质子前往蒙古帝国。
对于粘合重山的身世,唐长孺先生率先对其做了具体的考证,他根据《圣武亲征录》中“哈答因见其孙崇山而还”[2]507的记载,推断粘合重山就是粘合合达的孙子。之后,刘晓先生在唐长孺考证的基础上,又挖掘了《析津志辑佚》中《名宦》部分关于粘合重山的记载——“粘合中书,有名合达者,仕至荣禄大夫,金亡归我朝。我朝以前金故宦之子孙,而累朝宠任之,以迄于今”[3],明确粘合重山就是粘合合达的孙子。赵琦先生在《蒙元时期的粘合家族与开府彰德》一文中表达了对唐长孺等人观点的赞同,又依据彭大雅《黑鞑事略》里的记录,补正了粘合重山为粘合合达之孙的身世说。
可见,学者们对粘合重山身世的看法基本一致,认为粘合重山就是粘合合达的孙子。关于《元史》中粘合重山作为质子的身份,刘晓先生的考证,依据的是唐长孺所著《蒙元前期汉文人进用之途径及其中枢组织》,此文所述“按重山为金中都留守粘割合打之孙,中都降后书:哈答因见其孙崇山而还。崇山即粘割重山(1)粘割重山即粘合重山,在赵琦、周清澍的《蒙元时期的粘合家族与开府彰德》一文里已有考证(详见参考文献[6])。,与本传质子之说合。”[4]可以说,粘合重山作为“质子”的身份讨论也由此而来。
在学术界中,学者对粘合重山何时作为质子持有不同的看法,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公元1211年说,代表学者有刘晓和赵琦。刘晓认为“金大安三年(1211年)四月,时任西北路招讨使的合达曾受命向成吉思汗求和,大概正是此时,他将其孙粘合重山献给成吉思汗为质”[5]。赵琦认为“公元1211年的西北路招讨使粘合合打就是公元1215年省去其姓的金中都留守合达(哈答)”[6]108,同时也提到“耶律楚材是公元1218年受成吉思汗之召至漠北,但他的地位高于公元1211年就已投靠蒙古的粘合重山,或是因为耶律楚材是契丹帝裔,契丹与蒙古同为金人世仇”[6]110。二是公元1215年说,代表学者有李旭亮。李旭亮的考证主要依据《史集》里的记载,即“阿勒坛汗离开这座城时,将国库、官产交给了受委托的代理人哈答留守”[7]240。李旭亮认为粘合合达把其孙粘合重山作为质子献于成吉思汗的时间是蒙古军队第二次伐金的时侯,即公元1215年。
目前学者们对粘合重山作质时间的考证,笔者不太认可。例如:刘晓先生在考证粘合重山作质的时间时,并未关注域外史料《史集》以及本土史料《蒙古秘史》,而且刘晓在文中对粘合重山作质时间给出的结论亦不确定;赵琦先生虽然认同刘晓的观点,但其并未进行详细的考证;李旭亮在考证中,也忽略了《元史》卷一《太祖本纪》里关于合达献质子的时间记载等。针对以上学者对粘合重山作质时间考证的不足,有必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考证。
在《元史》的《粘合重山传》中,最早出现关于粘合重山的时间记录是太宗七年(1235年)粘合重山率蒙古军伐宋这一时间点,对于粘合重山作为质子前往蒙古的时间并未提及。因此,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证。
首先,对金大安三年(1211年)金朝与蒙古帝国交战的事件进行考证。
笔者发现,《圣武亲征录》里面记载的“上之将发抚州也,金人以招讨九斤、监军万奴等领大军设备于野狐岭”[2]496-497等内容,与《金史》卷十三《卫绍王本纪》里“四月,我大元太祖法天启运圣武皇帝来征。遣西北路招讨使粘合合打乞和”[8]所记载的是同一事件,即野狐岭战役。此次战役爆发于金大安三年(1211年),地点位于野狐岭(今河北省张北县旧址),而金朝的中都位于今北京地区,两地的实地距离相距较远,可以肯定野狐岭战役并未发生在金朝的中都。
又根据王尚所写的《金代招讨司研究》:
金朝的西北路招讨司作为金朝北面重要的军事机构,在金大定十年的 时候治所设置在燕子城(柔远县,今河北省张北县旧址),隶属于宣德州。大定十年后,金世宗下令由燕子城移至桓州(今内蒙古正蓝旗西北)。[9]
可知,野狐岭战役发生的地区隶属于西北路招讨司的管辖范围,所以金世宗派粘合合达去求和也合乎情理,此时的粘合合达并未担任中都留守一职,仍为金朝的西北路招讨使。从战争进行的地点以及战争发生时粘合合达所任的官职来看,野狐岭战役并非粘合合达留守中都时与蒙古军队之间进行的战役。由此,笔者认为粘合合达献质的时间并不是金大安三年(1211年),刘晓和赵琦所阐述的献质时间并不符合实际情况。
其次,依据《圣武亲征录》中合达“见”孙这一记载,对蒙古帝国的质子制度做出相应考证。
《圣武亲征录》里关于合达献孙的记载为:
甲戌(2)甲戌:为干支之一,顺序为第11个,后一位是乙亥,前一位是癸酉。其计算方法是以各个农历年份的年份数除以60余14。,上驻营于中都北壬甸。夏四月,金主南迁汴梁,留其太子守中都,以丞相完颜福兴、左相尽忠为辅,金主行拒涿,契丹军在后……五月,金太子留福兴、尽忠守中都,亦走汴梁……遂杀主帅素温而叛,共推斫答比涉儿、札刺儿为帅而还中都……时金留守哈答(合达)国和奉金币为拜见之礼,雍古儿、哈撒儿受之,独忽都忽拒不受,将哈答等萃其物北来……以为知大体,而重责雍古儿、阿儿海哈撒儿等之不珍也。哈答因见其孙崇山而还。[2]502-507
《圣武亲征录》中提及的甲戌年(1214年)和《元史》卷一《太祖本纪》里记述的甲戌年是一致的,而且该史料也提到了粘合合达奉金币被拒,只能献其孙子粘合重山才能回到城里,这与《蒙古秘史》以及《史集》中关于合达送金帛和珠宝被蒙古军将拒收后,合达不得已献上孙子重山的记录是一致的。如此看来,粘合合达献孙事件的前因后果与蒙古帝国的征服战略息息相关。
此外,《圣武亲征录》中关于合达“见”孙的记录为“哈答因见其孙崇山而还”,贾敬颜对该句话的校注与其他学者的校注有所不同,贾先生认为“见”字可能是作为“献”字的一个转述,这一校注也给笔者带来新的启发。据此校注,笔者查阅了陈金生先生的《中国古代民族关系中的质子研究》一文。陈金生对蒙古帝国时期有关质子制度的阐述如下:
征取质子是历代王朝边疆事务中的一项重要活动,元代更是如此,元向它所征服的民族、或与其他将要发生关系的民族,无一例外地发出一个信息,那就是要求对方纳送质子。元人征质是赤裸裸地,毫无隐讳之意,元以明确无误地方式告诉对方自己的要求,这和其他王朝半遮半掩、启发诱导的方式有所不同……关于元朝质子的管理,元朝把质子分为了三类,一种是被允许纳入怯薛组织的入侍人员;一种是诸王宿卫或留质于重要军事将领名下的人员;一种是被纳入质子户籍管理的人员……蒙古人很少将质子送回,或通过轮替使其回归本国。各国质子一旦入蒙古为质,就很难获得自由,这与蒙古人对质子的依重有很大关系。[10]51-59
通过对蒙古帝国质子制度的相关解释,可以看出,粘合重山作为金朝质子被献给成吉思汗后,正常情况下很难再获得自由。与此同时,成吉思汗也需要培养和利用质子为其出谋划策、建功立业。因此笔者认为,合达想要再次与孙子重山相见的可能性较低。倘若用以往“合达见其孙重山”的观点来理解,可能会误导我们认为甲戌年间(1214年)的战役结束后两人又再次相见。事实上,在我们所参考的几部史料中均未提及粘合合达把孙子粘合重山献作质子之后他们有再次相遇的经历,根据蒙古帝国对质子的管理制度来看,粘合合达很可能是在该战役之后献上了自己的孙子重山。
据陈金生对蒙古帝国的质子制度及对质子的管理研究,笔者认为贾敬颜先生对“见”应为“献”字的校注比较接近历史事实。粘合合达率领留守在中都的军队被蒙古军队打败后,他本想奉上城中的钱帛珠宝给蒙古军队以示投降,却被蒙古大将忽都忽拒收,所以合达才不得不按照蒙古帝国征收质子的要求奉上其孙子粘合重山,以此作为诚心臣服的证明。
最后,依据粘合合达献质事件的所有相关史料(包括本土和域外史料)进行重新考证。
拉施特的《史集》(3)目前国内学者所引用的《史集》大部分是余大钧的译本,余先生所翻译的版本是《史集》的俄译本,并不是最原始的波斯文原本。余大钧先生对于《史集》的评价是:《史集》利用了密藏于伊儿汗宫廷金匮中的《阿勒坛·帖卜迭儿》宫廷原始材料,对熟悉本民族历史者的口述进行客观记述,聘请各民族学者。有云:
鸡年(4)鸡年:成吉思汗时期蒙古帝国的纪年。大约从12世纪末开始采用中原文化中的十二生肖来纪年。(1213年)春三月,成吉思汗驻扎在中都城境内。阿勒坛汗就在这座城里……同年,四个月后阿勒坛汗跑到了南京城,在那里定居下来。阿勒坛汗留下他的儿子守卫中都,让两个高贵的异密(5)异密(Amir):蒙古及元代中亚头衔之一。据百度百科解释,本意为“侍卫”“随从”等。异密,又译“艾米尔”。其词来源于阿拉伯语,原意为“受命的人”“掌权者”。在中国14世纪至15世纪的史书中一般多译为异密,主要是指汗廷的行政官员,也就是世俗权力的掌握者,大致相当于宰相,也有类似于蒙古人的“达鲁花赤”(民政官、断事官)的概念。福兴(丞相)和尽忠左相做他的辅弼。由于“塔合儿”和饲料没有运到中都城,当地居民饥饿过度而吃人肉或死掉。被阿勒坛汗留下与太子同守中都城的福兴丞相,也在绝望中服毒而死。另一个名叫尽忠的异密,遵照他的遗嘱,逃到南京地区阿勒坛汗那里去了……阿勒坛汗派太子同异密福兴、尽忠去镇守中都城后,过了五个月,太子将城交给异密们,自己跑到南京父亲处去了……阿勒坛汗离这座城时,将国库、官产留交给了受委托的代理大员哈答留(守)、国和(6)国和:在《圣武亲征录》中译作“国和”(详见参考文献[2])。两位异密。他们两人和(阿勒坛汗)其他异密们向(成吉思汗的)上述异密们献上了织金服和珍物等礼物。翁古儿宝儿赤和合儿孩-合撒儿接受了礼物,而忽秃忽那颜拒绝了。接着,上述异密们打开了全部库藏,并将阿勒坛汗的司库官、名叫哈答(合达)的异密带去见成吉思汗……乞台司库官将自己的孙子崇山献给成吉思汗后,便回到(城里)去了,他(从那里)去到了七斤帅(的)通州城。[7]236-240
根据《史集》的记载可以看出,在鸡年(1213年)春三月,成吉思汗开始驻扎在金中都城境内,七月,阿勒坛汗(金朝皇帝)跑到南京城,派太子留守中都。五个月后,即鸡年(1213年)十二月金朝太子将都城交给了异密们,自己也跑回到南京城。此时的中都城内,只剩中都留守合达以及国和两位异密,并由他们全权负责与蒙古军队进行交涉,二人打开国库,本计划将财物献给成吉思汗,但是忽秃忽拒绝接受,并把合达带去觐见成吉思汗,成吉思汗对忽秃忽的做法表示赞赏。粘合合达在得知财物不足以满足蒙古军队的要求后,只能将孙子粘合重山献给成吉思汗。
与此同时,《金史》卷十四《金宣宗传》里记载有“三年(1215年)春正月辛酉朔,宋遣使来贺。丁丑,右副元帅蒲察七斤以其军降于大元”[11],可知在贞祐三年(1215年)蒲察七斤已向蒙古帝国投降,粘合合达在七斤投降蒙古帝国后再投靠他的可能性较低,可以说明《史集》里关于合达去往通州城的时间记录是比较符合史实的。据此,可把粘合重山被粘合合达献给成吉思汗的时间大致确定在鸡年(1213年)十二月以后。
《蒙古秘史》中关于粘合合达献质的记录如下:
金朝皇帝知道成吉思可汗由潼关口进击,命亦列、合荅(7)合荅即粘合合达,在王国维的《圣武亲征录校注》中已有考证(详见参考文献[2])。、豁孛格秃儿三个人统帅军队……托雷和驸马出古两个人横冲过来,击退红襖军,战胜亦列、合荅……金朝皇帝自中都出走的时候,委合荅为中都留守。合荅就拿了有金花的段匹,自中都出来迎接。失吉·忽秃忽对合荅说:在前,这中都的财物和中都都是金朝皇帝所有;如今中都是属于成吉思可汗的。你怎么能暗中把成吉思可汗的财物缎疋偷着拿来给人呢?我不要!说着失吉·忽秃忽就拒绝不受……金帝到南京之后,稽首自请归附,遣他名叫腾格里的儿子与伴当百人来给成吉思可汗作扈卫。他既经归附,成吉思可汗就撤退了。[12]381-384
据《蒙古秘史》(8)《蒙古秘史》的版本繁多,有余大钧的译本、特·官布扎布的译本、札奇斯钦的译本、也有乌兰的译本等。的记载可知,被派往金中都城的蒙古军将忽秃忽对中都城内的财物绸缎不屑一顾,并希望城内留守粘合合达拿出归附蒙古的诚意。与此同时,在金中都城陷落时,金朝皇帝逃到南京以后主动请求归附,并将自己的儿子作为人质献给成吉思汗。笔者认为,这是因为蒙古军队对一个地区或民族的占领,需要对方通过献上质子这种方式来展示其对蒙古帝国的臣服。然而,在该史料的校注部分中提到:“亦列、合荅、豁孛格秃儿,三人均待考。《圣武亲征录》曾提及斫荅,其他二人,仍难确定”[12]381。此外,校注部分还提到《元史》卷一《太祖本纪》称“九年(1214年)……五月金主迁汴,以完颜福兴及参政穆延尽忠辅其太子守忠,守中都”[12]382。从校注部分可以看出,蒙古军队率先攻打的是潼关,并一路进军击退了由亦列、合达率领的红襖军,歼灭了金兵,金朝战败,此时正值元太祖九年(1214年)。
《蒙古秘史》和《史集》两部史料中对于粘合合达担任中都留守这一职位的记述是一致的,并且都是由合达作为金朝代表与蒙古军队进行谈判,两部著作对于蒙古军队伐金时间的记录基本上也是一致的。由此,笔者把粘合合达献上孙子粘合重山的时间大致确定在公元1213年12月底到公元1214年这段时间内。
除此之外,在《金史》卷一百二十二《粘割贞传》里又云:“贞祐元年(1213年)十二月,贞以礼部郎中摄国子祭酒,与恩州刺史摄武卫军副都指挥使粘割合达、河间府判官摄同知顺天军节度使事梅只乞奴、保州录事摄永定军节度副使伯德张奴出议和事。二年(1214年),议和成,赏银二百两”[13]。贞祐元年(1213年),粘合合达的官职为恩州刺史摄武卫军副都指挥使,武卫军是护卫京城的军队,这也与合达留守中都的记录是吻合的。粘合合达与金朝的其他代表共同出使议和,与《史集》中“他们两人(合达、国和)和(阿勒坛汗)其他异密们向(成吉思汗的)上述异密们献上了织金服和珍物等礼物”的记录也基本一致,并且在第二年即贞祐二年(1214年)议和成功,得到了金朝皇帝的赏赐。因此,在笔者看来这一时间线索以及人物线索与《史集》和《蒙古秘史》里对粘合合达留守中都的记录大体上是一致的。
此外,《元史》卷一《太祖本纪》里关于合达留守中都的记载如下:
九年(1214年)甲戌春三月,驻跸中都北郊。金主遂遣使求和,奉卫绍王女岐国公主及金帛、童男女五百、马三千以献,仍遣其丞相完颜福兴送帝出居庸。夏五月,金主迁汴,以完颜福兴及参政抹撚尽忠辅其太子守忠,留守中都。六月,金纠军斫答(合达)等杀其主帅,率众来降。[14]
可以看出,《太祖本纪》里关于粘合合达留守中都并率众向蒙古军队投降的记述与《史集》和《蒙古秘史》里的内容大体上是一致的,而且《太祖本纪》里提到了金朝皇帝求和时奉上了公主、金帛以及童男女五百。所以,粘合合达率众来降的时候,也将其孙子粘合重山作为质子献给了成吉思汗。《金史》《元史》《史集》和《蒙古秘史》四部史料对于元太祖九年(1214年)伐金这一事件的记载基本是一致的。
经上述考证,笔者认为粘合重山作为质子前往蒙古帝国的时间是在公元1214年4月至6月之间。
学界为何有诸多学者对粘合重山作质子的时间做详细的考证,原因在于明确粘合重山前往蒙古帝国的具体时间有以下几方面的学术价值。
其一,考证使我们能够更为准确地判定粘合重山作质的时间。
历史学是一门研究过去所发生的、基于时空概念的学科,如果缺乏时间概念,历史学就会偏离“真实”的轨道,后人将无法沿着历史长河寻找历史的真相。因此,我们必须要重视对时间概念的界定。
倘若将金大安三年(1211年)认定为粘合合达献粘合重山作质子的时间,那么在蒙古军队再次攻打金朝的时候合达就无法献上孙子重山,而且合达此时所任的官职并不是《史集》《蒙古秘史》和《圣武亲征录》里记录的中都留守,也就无法证实粘合重山是粘合合达的孙子。此外,我们所参考的史料有本土史料及域外史料,它们对于时间概念以及时间记录的方式不一致,所以对时间的考证尤为重要。因此,大致确定粘合重山作质子的时间,将有助于做出更加准确的判断,有效地辨别哪些史料中关于粘合合达献孙的记录是不准确的,哪些史料里对于粘合重山作质子的记录是接近历史事实的。
其二,考证可以弥补《元史》中粘合重山前半生信息的缺失。
关于粘合重山的身世,从唐长孺先生开始进行考证和探究,到现代学者刘晓先生、赵琦先生,再到李旭亮等都对粘合重山的身份进行考证,究其原因,在于粘合重山是蒙古帝国的开国功臣,辅佐耶律楚材,身份地位尊贵,对蒙古帝国有不可忽视的贡献。
然而,《元史》卷一百四十六《粘合重山传》里的记载——“立中书省,以重山有积勋,授左丞相”,[1]3466以及《析津志辑佚》里的《名宦》部分都只提及粘合重山是金朝后代,受到蒙古帝国的宠任。对于粘合重山何时去往蒙古帝国、何时与家人分离,在史料中只字未提。我们在综合更多蒙古帝国本土的史料(如《蒙古秘史》《圣武亲征录》)以及蒙古汗国的史料(如《史集》)后,才能更加真实地反映粘合重山前半生的经历,弥补《元史》记录的空缺,从而能够完整地叙述粘合重山这个历史人物的事迹。
张丹丹在《蒙元早期蒙古化汉人近臣群体研究》一文中说道:“金朝灭亡前后,入仕金朝的武将文臣转投蒙元的也不在少数。金贵族出身的粘合重山,其家族投降蒙元,自动纳质,太祖赐畜马四百匹,使为宿卫官必阇赤。重山和其子粘合南合均是大汗近臣,影响殊胜。”[15]强调了粘合重山作为蒙古帝国的近臣,其家族臣服于蒙古帝国并且对蒙古帝国的政治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此文搜集了上述的所有史料,根据前辈学者的研究,考证了粘合重山被献给成吉思汗作质子的具体时间,并对这一时间节点发生的事件以及涉及的人物做了相关的梳理,希望通过确定粘合重山作质的时间节点,为学界提供学术参考,让今后的学者能在比较准确的时间范围内去探索更多有关粘合重山及其家族的相关研究。与此同时,本文通过整理粘合合达在留守中都时献上粘合重山的事件线索之后,希望以此来弥补《粘合重山传》中缺失的部分人物经历。
通过弥补了粘合重山前半生的部分信息缺失之后,对于想要研究粘合重山前半生的学者,可以进一步研究重山在金朝时的经历和待遇;对于想要继续研究重山到蒙古帝国后的事迹的学者,也能依据其前半生经历更加准确地把握粘合重山在蒙古帝国的生平事迹。如此一来,一个历史人物的生平事迹的叙述就相对完整了,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也能根据所掌握的历史史实,更加清晰地分析历史人物背后所隐藏的历史现象及其影响。
其三,考证可以从侧面了解金朝和蒙古帝国关系的发展变化。
蒙古帝国和金朝从金大安三年(1211年)开始,就进入到了不断交火的历史时期,双方前后经历了数次大大小小的战争。准确把握金朝和蒙古帝国之间的几次战争的时间节点以及战后的影响,对于我们了解双方关系以及历史发展演进情况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元史》卷一百四十六《粘合重山传》记载:
太宗七年(1235年),从伐宋,诏军前行中书省事,许以便宜。师入宋境,江淮州邑望风款附,重山降其民三十余万,取定城、天长二邑,不诛一人……十年,诏其子江淮安抚使南合,嗣行军前中书省事。时大将察罕围寿春,七日始下,欲屠其城,南合曰:“不降者,独守将耳,其民何罪”。由是获免。[1]3466
粘合重山和他的儿子粘合南合在跟随蒙古军队出征伐宋时,都劝诫蒙古军队切勿滥杀生,使得宋朝避免了被屠城的惨剧。笔者从粘合重山内心的性善,即“不诛一人”,感悟到其作为质子对于蒙古帝国的积极影响是至关重要的,由此也能推测到其在金朝与蒙古帝国交战后的双方关系中扮演着调和双方矛盾的重要角色。
正如上述的一系列考证,一方面,可间接地反映出蒙古帝国时期各民族之间的互动情况,以及蒙古帝国对于质子的管理现状;另一方面,也可反映出陈金生先生所说的以人质作为臣服的象征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
陈金生在《中国古代民族关系中的质子研究》里提到质子在战争双方之间的作用:
质子主要是双方政治妥协的产物。质子又成为双方建立新兴政治关系的一种手段和方式。质子身份的双重性及其相互之间的密切关联,决定着为质者需要在不同的身份之间进行角色的互换和政治身份的转变……质子出使的使命体现在激烈的军事、政治斗争的关键时刻,以质子的出使来实现时局的转换,质子就成为从冲突走向和平的使者。质子在受质国还能起到一种加强双方之间政治互信关系的作用。尤其是元代,因其将纳质作为内属之国必须尽到的义务之一,所以,不纳质子的国家往往会受到元朝的军事征伐。[10]220-223
根据陈金生对质子作用的阐述,笔者认为正是由于粘合重山于公元1214年作为质子只身前往蒙古帝国,金朝与蒙古帝国之间的战火才暂时得以停息,双方的矛盾也得以缓和,使得金朝并未在当时立即灭亡,又延续二十年之久。可见,粘合重山在这其中起到了不可小觑的作用。
总之,某个历史人物的经历能够反映某段时期的历史背景,也是我们学习历史必须重视的研究内容。粘合重山对成吉思汗的影响非同寻常,所以其作质时间节点的确定也是极为重要的。我们可从两个方面来分析其重要性:从微观方面看,可以再次甄别粘合重山这一历史人物的身世,以及他做质子的时间、前往蒙古帝国后的事迹;从宏观方面看,则有助于我们从一个质子的视角去了解金朝与蒙古帝国之间的战争与和平关系。
综上所述,关于粘合合达献上孙子重山的这个时间节点在不同的史料中有所出入,基于对史料真实性的辨别和考证,得出的结论是:献质时间以《蒙古秘史》《圣武亲征录》和《元史》卷一《太祖本纪》里记述的时间为准,即粘合合达献孙的时间应该是在狗年(1214年)4月到6月之间。
粘合合达作为金朝皇帝逃往南京后被委派留守在中都城的官员,其在驻守金朝中都期间被蒙古军队击败。在蒙古军队即将前往金中都收缴期间,粘合合达本打算以钱帛和珠宝作为礼物献给成吉思汗,但这些财物并不能满足蒙古军队的收缴要求,他们真正需要收缴的应该是俘虏和人心。基于种种因素,粘合合达最后不得不把孙子粘合重山献给成吉思汗,这也是粘合合达作为金朝代表的无奈之举。
粘合重山这一历史人物的重要价值则体现在他对于金朝与蒙古帝国双方的历史发展起到的作用。笔者看来,粘合重山作为质子前往蒙古帝国是其家族臣服的象征,而粘合重山到了蒙古帝国以后,其作为蒙古帝国早期的汉人近臣,不论是交战还是和平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成吉思汗的决策产生一定的影响。粘合合达、粘合重山同样作为金朝贵族,二者的命运与经历却大相径庭,因此像粘合重山这样一位在历史关键时期起到重要作用的人物,对他的全方位考证,将有助于我们了解当时历史的发展演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