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睿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2)
《民法典》的诞生,对我国的法律事业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从宏观上看,《民法典》具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社会规范和法律适用科学化等一系列重要意义;在微观层面,《民法典》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是调整一切民事主体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基本依据。
思想政治理论课对于高校非常重要,这是凝聚学生意志、提高学生思想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思想政治课要达到的目标。高职院校学生年龄较小,三观正处在成长期,通过思想政治课,要培养学生正确的三观,让学生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1]思想政治课对于学生来说是一个答疑解惑的课程,思想政治课的答疑解惑并非其他专业课那样给某一道题一个解答,而是给学生人生道路上的困难以解答。因此,思想政治课对学生非常关键,对于学生思想成长有着重要作用。
《民法典》作为思政课新的重点内容,对于提升学生法治意识非常重要。思政课一方面要提升学生思想水平,一方面要保证学生行为下限,而《民法典》作为从法律上规定一个人的行为下限,对于学生免入歧途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样,《民法典》对于让学生重新认识社会也有着巨大的意义,很多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之前并没有受到过系统而良好的法治教育,对于肖像权、名誉权、物权、人格权、生命权等内容尚不清楚,当自身行为侵害到他人利益时还毫不知情,在遭受他人侵权时也不知道如何维权。所以,将《民法典》更多地融入思政课,能更大程度提高学生法治素养,更好地保护学生。
现阶段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教师结构不够合理。教师学历越高,相对而言教学能力也就越强,对于法治教育而言更是如此,接受过更好教育的法学博士对于法治类课程的理解水平明显更好、更专业。现阶段,高职院校的教师学历绝大多数以硕士为主,部分学校还以本科学历的教师为主,能够达到博士学历的老师较少,非法学院校的高职院校基本上很少有法学专业的博士任教,基本都是学思政的老师在讲相关知识。学历和专业上的缺陷,使当前的法治教师教育结构严重不合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职院校对思想政治课中法治教育部分的教学水平。
1.当前法治教育教师结构不合理的原因。首先,很多高职院校没有发挥自身优势,将很多博士学历的老师固定在其专业科目上进行授课,可以适当放开对博士教师的使用,让专业相关的老师适当承担起思想政治课的任务,即使不能直接给学生上课,也可以安排进教学组,给思想政治老师上课的内容和方式建言献策,从内部发掘力量提升教师结构。其次,造成教师团队结构不完善的客观原因也存在,很多高职院校很清楚自身对高学历教师的缺乏,但是学校能够给出的吸引政策不能够吸引博士的青睐,导致招不上博士,造成教师结构有缺陷,进而导致法治教育方面的师资力量薄弱。院校很清楚高质量的教师对于教学的影响非常大,但是却很难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案,或者很多方案没有达到提升师资力量的目的。比如说提升教师的学历水平,但是很多学校只是希望通过提高学历来解决教师团队的其他问题,例如,想通过高学历教师来解决学校高职称老师少的困境等。[2]学校直接授课的老师年龄较小,水平较低,普遍以讲师为主,而教授、副教授更多的则是教授专业课,或者因为年龄变大后进入了管理岗位,导致直接面对学生讲课的老师很难达到现在思想政治课教学的要求。另外,导致当前高职院校教师力量薄弱的原因,很重要的原因是之前很多高职院校并不重视思想政治课的重要性,把学校的师资力量更多倾向专业课,学校里以思想政治课为主的教师本身就很少,面对《民法典》的更新,要让教师能够直接且清晰的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比较困难。除此之外,高职院校的法学专业教师相对较少,更多的是实践能力强的专业教师,这就导致高职院校面对《民法典》进课堂时很难立刻拿出有质量的教师团队。当前非法学专业院校的法治教育课程基本由思政教师讲授,而在思想政治课越来越受重视的情况下,优秀、综合素质强、法治素养高的思政教师更受学校欢迎,很多高职院校都在花更大的代价以求获得更好的思政老师,让很多思想政治课教师有了更多选择,而部分学校对教师培养方式的不合理导致教师流失严重。[3]优秀思政教师的流失进一步削弱了法治教育师资力量。
2.高校应从更多方面提升教师人才引进。首先,学校常用的方式是提高教师工资水平。但由于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升,尤其高级知识分子的生活水平较高,仅仅提高工资是否能吸引来高水平人才已经要提出疑问了。很多高学历人才在选择工作时工资已经不再是唯一的参考标准,工作学校的学习氛围,工作的强度,以及学校其他的软实力已经越来越受到教师的重视。[4]其次,随着时代的发展,各行各业对于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很多企业甚至在校招前就能吸引走很多博士,如果高职院校还是像以前一样仅仅是从学校官网来发布招聘信息、寻找人才已经跟不上时代了。学校也需要积极主动联系人才,推销自己,让更多有能力的教师知道学校。最后,对于教师队伍的考核标准也要有所改变,比如对教师的引进不能过度要求学历,对于有能力、有水平、有经验但学历较低的老师也应当敞开大门,要改变教师的晋升途径,不能只看学历,让学历较低但是水平高的老师得不到提升。对于非法学专业的高职院校而言,法治教育是由思政老师来承担的,所以,一方面需要加强思政教师的自身的法治教育和法治课堂专门培训,邀请专家教授来校为教师进行《民法典》专项培训,“让教育者先受教育”;另一方面需要聘请法律专业人士为学生上《民法典》专题内容,用专业的解读为学生普及法律知识,进行答疑解惑。只有从丰富人才体系和结构上及时补充相关人才,引进一些专业学法律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来高校任教,才能加强学校薄弱环节,推进法治教育专业化。
《民法典》的诞生,让思想政治课产生了不一样的变化,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课很多还是使用着原来的授课方式,很多学校只是改变了授课内容,但是根本性的授课方式并没有改变,而《民法典》给教学带来的意义远不是单纯依靠上课就能够完成的,必须结合大量实际案例给学生予以讲解,引发学生对社会的思考,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律底线。
高职院校学生入校年龄约十八九岁,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往往缺乏清醒而理智的思考,也无法识别诸多隐性违法犯罪行为,而这些违法行为却很严重地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比如,近些年横行的网络诈骗,非法刷单等,很多都是犯罪分子直接将魔爪伸向了在校大学生,一旦这些大学生缺乏法律意识、没有及时识破骗局,很可能给自身甚至全家带来灾难。
2016年8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发生一起电信诈骗案,18岁的徐玉玉刚考上大学就收到一条短信,该短信以发放助学金为由,让她通过银行ATM进行转账,前后就一会儿的功夫对方就骗走了她的9900元,当徐玉玉意识到她上当受骗的时候一切已经晚了,遂与其父亲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回家途中承受不了打击晕倒后心脏骤停,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遗憾发生后思考徐玉玉为什么被骗,这其中一个非常关键的细节就是因为诈骗方准确说出了她的个人信息,使得她信以为真。所以思政课的法治部分教学中对于加强学生法治思维、提高学生法治素养非常重要,要让学生把法的精神刻在脑中、体现在行为中。
在刚才的案例中,教师应该结合案例教导学生提高警惕、保护个人信息。比如,某些小摊贩借着送小礼品的机会让填表或者办会员,其实就是在收集个人信息,这些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很可能落入买卖信息的犯罪分子手中,如果接到陌生来电又未能识破骗局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通常老师会对学生讲的是不要贪小便宜否则会吃大亏,但那只是对中小学生的教育水平。对大学生而言,更重要的是法治意识的提高,这时候重要的是恰如其分的贯穿《民法典》相关知识,推进法治教育。例如,结合本案例,教师可以普及《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现在《民法典》诞生不久,正是普法工作最重要的时候,给学生通过思政课普及法治教育非常重要,既能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也能让学生对《民法典》有新的认识,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提高学生法治素养。
学生对于《民法典》重视不足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学校对《民法典》宣传力度不足的原因造成的。很多高校仅停留在课堂上讲几句《民法典》,其他宣传途径没有跟上,使得《民法典》没有得到足够推广。现在的学生很喜欢玩一些社交媒体,但高校对于社交媒体的管控显得力不从心,缺乏网络监管。大数据显示,高职院校学生相对于本科生而言,对社会热点问题关注度不足,关注点普遍停留在搞笑视频等类别上,思想缺乏深度和广度。近些年频繁发生的案件显示,大学生在上网时经常看到一些涉黄信息或者网络暴力视频,有时觉得新鲜就顺手转发给了自己的舍友同学,同学再转发同学一下就传播出去了,瞬间点击量暴增。传播涉黄视频、传播网络暴力是违法行为,但直至此时很多学生都不清楚他的行为已经违法,足见部分大学生法治观念淡薄,法律意识缺失。筑牢大学生安全意识防线,突破点就在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上。
高校管理者要重视网络教育,加强网络管控,明确让《民法典》进课程,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在校园内多渠道推广《民法典》。学校可以通过自己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宣传栏等来宣传推广《民法典》,营造宣传氛围,使学生在校园里能经常看见《民法典》相关知识、在广播里能经常听见《民法典》相关案例、在抖音里能经常刷到《民法典》相关视频,引导学生课上课下相结合、深入学习《民法典》。通过多方面的宣传,逐步进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之中,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了解《民法典》对于生活和学习的重大影响,让学生对《民法典》感到亲切,将其当成生活必备知识,从而让学生能够主动想要更进一步了解《民法典》的具体内容,了解《民法典》精神,增强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
思政教师要自觉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力度,将《民法典》融入课程,在教学过程中,要通过和学生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大量实际案例,让学生真正学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保证不触犯法律,明白《民法典》是为保护自身权益而学习的,以此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师要认真做好备课,选择合适学生的生动案例,将与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如婚姻家庭、继承、物权、人格权、侵权责任等通过《民法典》给学生充分传达,唤起学生对于社会热点问题的关心、对国家大事的重视,引发学生学会深入思考,在思辨中可以正三观,提素养;通过多方共同作用让学生能明白自己的权利与责任分别是什么,使学生能更好的度过自己的大学生活。这不仅有助于《民法典》的推广,对学生将来的发展也大有益处,有助于学生步入社会、融入社会,保证做人做事的底线和合法性,同时也可以端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的支持,道德的自觉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的强力约束,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治与德治,需要道德与法治两手都抓、两手都硬。国家着力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无论哪个教育阶段国家都把“德”与“法”结合在一起开设,使学生从小到大一直接受德治与法治教育。《思想道德与法治》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开设于第一个学期,面向所有专业,3学分,法治教育是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对于非法学专业高职院校而言,更需要教师关注的是如何在课程中开展德育教育和法治教育,并不需要教师本人在法学方面有着非常专业的研究。所以,在谈到与《民法典》的融合时,要从授课对象入手,明确教学目的,使用教学方法,引用合适案例,重点放在分析案例、引导学生参与讨论、发表观点、查找法律条文、总结思想、提升道德水平和法律修养上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中指出,普法工作要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这三个“阐释好”既指出了《民法典》教育的重点,也说明将《民法典》融入思政课教育时不能贪大求全。作为非法学专业的思政教师应努力挖掘《民法典》教育与《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结合点。
随着《民法典》的引入,很多内容可以从理论转向实践。思政老师在给学生上课时就可以告诉学生《民法典》能让大家解决很多生活中的问题,然后将大家关心的事件作为导入。在课堂上先给学生讲《民法典》的相关法条,以及判决标准,让学生首先对相关的法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进而开始对大家所关心的热点法律问题展开讨论,并且可以在讨论事件时不把判决书告诉大家,让大家通过自己的讨论后给出自己的判决书,然后将自己的判决书和法庭给的判决书进行对比,看看自己所学与实际判决之间的差距,从而调整自己的思维,让自己与《民法典》的要求和规范相一致。
教学中可将《民法典》与《思想道德与法治》第四章《明确价值要求 践行价值标准》和第五章《遵守道德规范 锤炼道德品格》结合起来,在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同时明确道德准绳以及法律红线。具体可结合《民法典》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发扬中国革命道德、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锤炼个人品德进行提炼,融入与之价值观契合的民事法律制度,[5]如公序良俗原则、高空抛物问责、不当得利返还、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互助等,既是法律规范,又是公民道德要求。通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律观念通过以《民法典》为途径进行融合,既坚持了法治教育的目的,又在理论上深化了学生对于德治与法治关系的理解。《民法典》全文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第一条就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进了立法目的,足见国家对德治与法治并举的重视程度。[6]
教学举例:笔者在给学生讲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这部分内容时,教学设计以中国历史上六尺巷的故事引导学生讨论,当邻里之间利益冲突的时候什么才是正确的做法,《民法典》是怎么解释的,从而让学生在思考后得出正确的结论,提高法治素养和道德水平。第一步:提问学生是否知晓清朝时期安徽桐城“六尺巷”的故事。第二步:由诗讲事——“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第三步:引导学生讨论“让他三尺又何妨”。第四步:教师提问“如果把这个故事放在今天的《民法典》当中,那该如何解释呢?”其实这就反映了《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就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文明”“和谐”入法的体现。由此可见,纵使相隔百年,《民法典》里所提倡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是和我们的公序良俗一脉相承的,任何时候邻里和谐都很重要。有句话讲的好“远亲不如近邻”,有缘生活在一起当邻居,当发生矛盾时,要本着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关系,以此为基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真正构建和谐社会。这就是德治与法治并举、德治与法治结合的典范。
教学总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要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在思政课的公共教学中坚持立足我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根据教授对象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重视加强道德教育和思想引导,根植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教育做起,营造学法、懂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氛围,教育学生做事讲规矩、守规矩,规矩做人,清白做事,使道德和法律发挥作用,达到教育目的。
《民法典》作为《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法治教育内容,需要由真实的案例作为支撑,让学生切实感受到《民法典》对学生生活的保障作用。思政课当前不受学生欢迎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学生认为教师讲的内容离生活太远,都是一些照本宣科的内容,让学生失去了对思政课的喜爱。但思政课应当是最贴近学生生活的,尤其是在引入了《民法典》之后,对于思政课的内容不能再和以前一样仅仅是将课堂变成教师自己的演讲场地。思政课作为对学生《民法典》普及的重要场所,要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讲授《民法典》,让学生能在生活中更加充分的得到《民法典》的保护。《民法典》对于公序良俗的体现是非常多的,这和学生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但是,缺乏老师的指导,很多学生并不能很好的了解,《民法典》中对于公序良俗的体现到底是什么,对他们的生活到底发生了怎样的改变,而这都是教师要在课堂中带领学生完成的任务。[7]对于特别感兴趣的学生甚至可以引入一些较难的问题,比如保守派和自由派对同一内容的不同认知,这些内容教师都可以引导学生思考,增强学生思辨能力。而《民法典》内容除了教师在课堂中讲授外,将其带入校园的实际生活更加重要,作为社会一员,身边时常会有法律纠纷发生,而大多数人对于身边发生的事往往更感兴趣,教师可以籍此给学生讲授、互动,如果有条件可以将当时处理问题的律师请来,让处理案件的律师来讲述案件经过,这样既能增强学生对法律的认知,更能增强学生对于《民法典》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法治思维得到提升。
教师对自己要上的课程内容要有深层次的了解,否则在课堂上很容易被学生问住。这对于教师的授课可能会产生影响。因此,教师要有一定的社会经验,这种社会经验不仅包括自己实际经历过的内容,也包括对书籍中非常有感悟的内容,缺乏生活经验,给学生上课会让学生有脱离实际的感觉。[8]对于自己切实经历过的内容,讲给学生,能让学生对课程有充实感,也能更好的吸引学生上课的注意力。人在很多时候会模仿他人的行为,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教师的实际生活经历会对学生产生很大影响,让学生在之后的生活和学习中向老师的行为靠拢,这就要求教师能够在课堂上用更加生动的知识和实践让学生自觉主动地学习《民法典》。
《民法典》颁行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如何将《民法典》与思想政治课进行有效结合,如何寻找《民法典》在《思想道德与法治》中的融合点,如何进行教学设计,如何完成对学生法治素养的评价,如何推动大学生法治实践,诸如此类问题还有待不断深入研究。总之,思政教师要在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同时普及大学生法治教育,通过一堂堂生动而有温暖的思想政治课,帮助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形成正确的三观,通过《民法典》与《思想道德与法治》的融合促进学生理解如何从法理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学生在具体的事件里体会到法律对每个人的影响,逐步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