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清,李亚培, 谢 翌
(1.豫章师范学院 特殊教育学院,江西 南昌 330103;2.广州大学 教育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3.东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4)
道德共识是对某一确定范围内道德“公度”的共同认可,[1]是维模(pattern maintenance)的关键性支柱,也是创造公共生活良好秩序的前提[2]。社交媒体时代的社会道德环境日益复杂,在充分展现文化多样性的同时,也消弥了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真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界限,挑战着传统道德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这使得建基于自觉自信的道德共识遇到了诸多新情况。
儿童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儿童道德共识是从儿童的视角出发探讨道德共识,是儿童对社会基本道德规范要求与道德品质的共同认可,更是一个民族未来社会文明的“晴雨表”。随着4G/5G应用的推广与普及,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不断升级,社交媒体接触和使用的门槛越来越低。可见,当代儿童已然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交媒体使用群体。而作为一种大众媒体,社交媒体固有的偏向性为儿童提供了复杂多变的道德感知环境和道德实践新路径,[3]成为影响儿童道德共识的重要力量。那么,当是非判别能力有限而好奇心无限的儿童处于人人尽可言说而用户媒商欠缺、审核机制薄弱的社交媒体时代,其道德共识将会呈现何种样态?社交媒体使用对儿童的道德共识又会产生何种影响?如何科学合理地利用社交媒体环境中的积极因素并化解其消极影响?这一系列问题的研究与回应对深入理解当代儿童道德共识及其生成逻辑,提升儿童道德共识整体水平,引领未来社会积极发展具有深远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研究基于对六个地区3277名3~9年级学生的实证调查,将儿童道德共识细化为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行为三个维度的共识,具体关注社交媒体时代儿童道德共识的现实样态,重点从使用时长和使用态度两个方面剖析社交媒体使用对儿童道德共识的具体影响。
21世纪以来,道德共识一直是学术研究领域关注的重要话题。早期研究多从哲学、伦理学和教育学等视角展开,重在探讨道德共识的内涵、边界、主要内容和形成逻辑等。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进步,研究者普遍认同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已然成为道德共识凝聚的关键影响因素,[4]复杂多元的信息化时代背景下道德共识的应然取向、影响因素,以及凝聚道德共识的现实困境及策略等一系列话题备受关注。然而,道德共识存在现实边界,思维方式、生存方式和生活阅历不同的道德主体,其道德共识存在诸多差异。[5]为此,聚焦于某个群体的道德共识研究成为道德共识研究领域的新走向。
社交媒体时代,儿童群体的道德共识渐渐受到众多研究者的关注。自2006年开始,“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课题组对青少年使用互联网的态度、行为及其影响进行持续调查研究。结果显示,相较于其他群体,网络流行文化对少年儿童道德价值观的影响尤为显著。[6]此外,谢翌等人也尝试编制问卷考量当下儿童道德共识的现状。[7]儿童道德共识水平建基于儿童道德发展水平之上,是儿童群体关于社会道德“公度”的内化程度的表征,也是儿童群体道德发展整体水平的彰显。儿童道德发展在性别、学段和家庭结构等人口学变量上的差异分析是研究者较多关注的话题,为本研究分析儿童道德共识提供了重要参考。例如,大样本问卷调查发现,我国中小学儿童道德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初中阶段是儿童道德发展的分叉期,在道德共识方面更易走向分化迷茫。[8]诸多研究确认了家庭与儿童道德共识发展之间的关系,[9]特别是家庭结构变迁与当下未成年人道德养成困境之间存在着深刻的逻辑耦合关系,[10]单亲家庭子女[11]、隔代教养中的儿童[12]道德教育和人格培养问题已经成为目前伦理建设的薄弱环节,也是儿童道德共识水平提升的着力点。另外,已有研究指出,男女在道德价值重心、道德思维方式、道德发展方式上均存在差异,[13]而且,社会对男性和女性的道德期待也存在差异,[14-15]这是儿童道德共识性别差异研究的重要前提。当然,也有研究表示,儿童道德发展性别差异问题较为复杂,并非可以简单以“是”与“否”进行回应。[16]
社交媒体使用与儿童道德共识或儿童道德发展的关系研究正方兴未艾。整体而言,社交媒体的使用对儿童道德共识具有多元化影响。例如,有研究通过实验法发现,社交媒体使用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很容易产生移情作用和同情心,有助于提高受众的道德认知水平。[17]更多的研究从不同的视角承认社交媒体使用对儿童道德共识具有重要影响的同时,着重强调了负面影响。例如,有的研究者关注新媒介的主体和内容,提出“网络新生代”的儿童对新媒体的适应性、依赖性较强,[18]新媒体对儿童的道德及价值观念产生了极大的影响,[19]尤其是它的传播方向、运作模式、传播内容造成了道德的传递性、导向性和标准性困境[20]。也有研究者聚焦于社交媒体自身的性质,从媒介环境学的视角出发,提出新媒体对儿童道德情感、道德价值观、传统的道德教育权威与道德约束力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3]
对现有相关研究的元分析表明,“新媒体使用时长”是测量“新媒体使用”的常用关键变量,[21]发现当下儿童的空闲时间大部分被新媒体所占有[22]。也有学者通过考察新媒体的使用时间(电脑上网时间和手机上网时间),揭示了家庭亲子两代存在的数字代沟,发现社交媒体使用时长是代际道德差异的重要影响因素,也是表征家庭亲子文化代沟的重要指标。[23]综合已有研究成果的观点,本研究提出第一个假设是屏幕时间对儿童道德共识具有负面影响,即屏幕时间越长,儿童道德共识水平越低。进一步具体化为:
假设1-1:屏幕时间对儿童道德认知共识有负面影响;
假设1-2:屏幕时间对儿童道德情感共识有负面影响;
假设1-3:屏幕时间对儿童道德行为共识有负面影响。
“社交媒体使用态度”也是观照“社交媒体使用”的重要切入口。有研究者从“儿童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维度考量社交媒体使用现状,发现当前儿童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以积极接纳为主,[24]且使用社交媒体后感知有用性、满意度及自我功效正向显著影响持续使用意愿[25]。研究发现,女性作为社交媒体的积极使用者,她们对社交媒体的积极态度对于其道德认知状况具有正向影响。[26]因而,本研究提出第二个假设是儿童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对儿童道德共识具有正向影响,即儿童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越积极,儿童道德共识水平越高。具体细化为:
假设2-1:儿童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对儿童道德认知共识有正面影响;
假设2-2:儿童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对儿童道德情感共识有正面影响;
假设2-3:儿童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对儿童道德行为共识有正面影响。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990)第1条规定,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柯尔伯格指出,儿童的道德发展主要在6~16岁之间完成。考虑到儿童的识读能力、理解能力和道德发展特点,本研究将调查对象确定为3~9年级学生。另外,为了确保样本分布的全面性和合理性,课题组采用分层抽样法,在我国北部、中部、南部分别选取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广东和台湾六个地区范围内的城区和农村学校展开调查,依据学校办学水平(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在每个地区随机选取8所中小学(城区优质中小学、城区普通中小学各2所;农村优质中小学、农村普通中小学各2所),从所选学校的3~9年级中分别随机抽取20个学生(10男10女),共发放问卷3360份。剔除填写不完整的无效问卷,有效问卷3277份。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描述性统计(样本量3277份)
1.儿童道德共识水平
本研究使用谢翌等(2018)研制的儿童道德共识量表。[7]该量表分为道德认知共识、道德情感共识以及道德行为共识三个部分,共计17个条目。其中:道德认知维度主要考察儿童在诚信、文明礼貌、同理心及责任感等方面的道德判断;道德情感维度反映儿童在道德情感方面的倾向;道德行为维度聚焦于儿童的助人、关怀、集体意识及服务意识等道德品质在行为上的体现。量表采用Likert 5点计分法(从1=“完全不符合”到5=“完全符合”),得分越高表示儿童道德共识水平越高。对儿童道德共识量表进行验证性分析,结果:x2/df为2.939,RMSEA为0.048,SRMR为0.032,CFI为0.952,IFI为0.952,GFI为0.965,AGFI为0.954,NFI为0.946,TLI为0.943,整体拟合较好,具有良好的结构效度。本研究中道德认知共识、道德情感共识、道德行为共识三个分量表及整体量表的α系数分别为0.829、0.671,0.795及0.899,具有良好的内部一致性信度。
2.屏幕时间
本研究参考台湾师范大学Chang等人[23]使用的自填式问卷,测量儿童使用社交媒体的时长。Chang等人通过两个问题计算儿童每周使用电脑、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新媒体的时间总和:一是在过去的一周里,你在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花了多少时间使用电脑、使用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选项分别是:0分钟,1~29分钟,30~59分钟,1小时/不超过2小时,2小时/不超过3小时和3小时及以上;二是在过去的一周里,你周末(星期六和星期天)每天花费了多少时间使用电脑、使用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选项设置为:小于1小时、1小时/小于2小时、2小时/小于3小时和3小时及以上;最后,计算出儿童每周在电脑、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上使用时间的总和。为了研究我国3~9年级儿童使用社交媒体的日平均时长,研究借鉴上述问卷的题项,结合前期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将题目的选项修改为:从不、少于1小时、1~3小时、3~6小时、6小时以上。在统计处理时,笔者将“从不”“少于1小时”“1~3小时”“3~6小时”“6小时以上”分别转换为“1”“2”“3”“4”“5”的数值,并计算一周内平均每日使用各类社交媒体的总时长。对上述各种社交媒体使用时间整体进行信度检验,结果表明其Cronbach α=0.872,具有良好的内部一致性信度。
3.儿童对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
本研究在考查了多种类型态度量表的基础上,结合前期调研数据分析结果,编制了包含10个题项的儿童社交媒体使用态度量表,包括:(1)儿童对社交媒体使用的看法和评价,例如“网络对我的是非、善恶观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2)儿童社交媒体使用的情感性体验,比如“置身于网络世界,我感觉很自在”;(3)儿童社交媒体使用的行为倾向,如“遇到问题我率先想到上网寻求解决办法”等。该量表采用Likert 5点计分法(从1=“非常不同意”到5=“非常同意”),得分越高表示儿童对使用社交媒体所持的态度越积极。对10个题项进行信度检验发现Cronbach α=0.788,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信度。
4.人口学变量
本研究涉及到的人口学变量包括性别、学段、家庭结构。其中,家庭结构变量借鉴彭渝和懋彬的研究成果,[27]依据家庭中夫妻对数和代数将家庭结构划分为核心家庭、隔代家庭以及空床家庭。核心家庭指由一对夫妻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隔代家庭指由老人夫妻或单方与其孙子女组成的家庭;空床家庭指分居、离异、丧偶或配偶一方长期外出的单身家庭。
在数据处理过程中,隔代家庭编码为1,核心家庭编码为2,空床家庭编码为3。另外,学段变量指儿童所在的学习阶段,编码为1=小学,2=中学。儿童性别编码为1=男,2=女。性别、学段和家庭结构均为分类变量,故在后续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中引入虚拟变量,性别编码为0=女,1=男;学段编码为0=小学,1=中学;家庭结构编码为0=隔代家庭,1=核心家庭,2=空床家庭。
本研究首先使用方差分析法考察儿童道德共识发展特点,然后使用最小二乘法对儿童道德共识水平的影响因素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模型如下:
Yi=a0+b1*Demi+b2*Nmedi+εi
其中,Yi表示儿童道德共识水平,包括道德认知共识、道德情感共识、道德行为共识以及道德共识总体水平;Demi表示人口学变量,主要包括学段和性别;Nmedi表示社交媒体使用变量,包括屏幕时间和儿童对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εi为误差项。
1.儿童的道德共识总体水平较高
统计分析结果显示(见表2),儿童道德共识整体水平较高,无论是总体得分的平均值,还是各个维度得分的平均值均高于4分。具体而言,儿童道德共识总体得分平均值为4.33,标准差为0.52。道德认知共识因子得分平均值为4.48,标准差为0.52;道德情感共识因子得分平均值为4.20,标准差为0.74;道德行为共识因子得分平均值为4.19,标准差为0.60。在三个子维度中,道德认知共识得分最高,其次是道德情感共识,道德行为共识得分最低。
表2 各研究变量的平均数、标准差及相关系数矩阵
2.儿童的道德共识存在性别、学段和家庭结构上的差异
以性别、学段和家庭结构为自变量,以儿童道德共识为因变量进行多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见表3),儿童的道德共识存在性别、学段和家庭结构上的差异。
表3 儿童道德共识及各维度在性别、家庭结构和学段上的差异分析
(1)女生在道德认知和行为共识上的水平显著高于男生
(2)小学生在各个维度上的道德共识水平显著高于中学生
(3)核心家庭中儿童的道德共识水平显著高于隔代家庭和空床家庭的儿童
值得注意的是,儿童道德共识在性别、学段和家庭结构三个人口学变量上均存在群体差异,但各人口学变量间均未发现显著的交互效应。
1.儿童道德共识的发展与社交媒体使用关系密切
相关分析结果显示(见表3):屏幕时间与儿童道德行为共识(r=-0.17,p<0.001)、道德情感共识(r=0.13,p<0.001)、道德认知共识(r=-0.20,p<0.001)以及道德共识总体水平(r=-0.20,p<0.001)呈显著负相关;儿童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与儿童道德行为共识(r=0.14,p<0.001)、道德情感共识(r=0.14,p<0.001)、道德认知共识(r=0.11,p<0.001)以及道德共识总体水平(r=0.14,p<0.001)呈显著正相关,这说明儿童道德共识的发展与社交媒体使用(使用时间与使用态度)关系密切,同时鉴于性别、学段与道德共识存在显著关联,后续分析中可纳入协变量加以控制。
2.儿童对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越积极,其道德共识水平越高;屏幕使用时间越长,道德共识各维度的发展越低
以道德共识总均分和各维度分别作为因变量,以屏幕时间和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两个变量作为自变量进行逐步回归分析,并将性别和学段纳入协变量加以控制。由表4可见:(1) 就儿童道德共识总体水平来看,屏幕时间(β=-0.20,p<0.001)和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β=0.22,p<0.001)均可以显著预测儿童的道德共识;(2) 就儿童道德共识发展的各维度来看,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分别对儿童道德认知共识(β=0.19,p<0.001)、道德情感共识(β=0.19,p<0.001)和道德行为共识(β=0.22,p<0.001)均具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这说明儿童对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越积极,其道德共识水平越高;相反,屏幕时间对儿童道德认知共识(β=-0.21,p<0.001)、道德情感共识(β=-0.13,p<0.001)、道德行为共识(β=-0.17,p<0.001)均具有显著的负向预测,说明屏幕使用时间越长的儿童,道德共识各维度的发展越低。由此,本研究的假设均得以证实。
表4 儿童道德共识及各维度对社交媒体使用的回归分析表
随着媒体技术不断精进,社交媒体逐渐成为我们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之后,网络社交一时间全面替代了传统交流,呈现出无人不用、无处不在、无所不及的全覆盖态势。[28]社交媒体对儿童道德共识具有正反双重影响。如何基于研究结果,发挥社交媒体在价值引导方面的正面作用,消解负面影响,促进儿童道德共识水平的可持续提升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本研究调查发现,在控制人口学变量的前提下,社交媒体使用变量能显著影响儿童道德共识水平。已有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认为平板、手机等互联网媒介载体高度融入青少年的成长过程,社交媒体对青少年学习、生活、娱乐和社会交往产生了全方位的影响,成为青少年认知世界、形成价值观的重要渠道和知识来源。[6]作为一种新媒体的社交媒体具有文本传播的简约性、日常生活的游戏性、人际关系的圈层化以及信息海量化和碎片化并存等诸多新特点,重构了儿童道德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深刻影响着儿童的道德选择。[29]社交媒体的出现与使用催生了一种对道德与意义合成的符号文本无动于衷的“后现代屏幕心理”,动摇了传统美德伦理赖以存在的社会根基,[30-31]因此成为儿童道德共识形成的重要影响因素。
关于社交媒体使用对儿童道德共识形成与发展的具体影响,学界反思性的研究指出,在当下立场大于真相、情感重于事实的“后真相”时代,以便利为原始动机的新媒体技术在发展过程中发生了异化,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可借助虚拟身份为所欲为,无需负责。而过于自由的信息传播及相对薄弱的监管机制使得新媒体传播中一些道德失范现象降低了受众的道德水平。[32]而社交媒体环境中信息多元化背后的价值多元化容易将儿童引向道德相对主义,瓦解儿童的道德共识,致使儿童认为在网络世界可以“为所欲为”,进而陷入道德秩序紊乱、道德引导力减弱、道德判断失衡和道德选择迷失等困境。[33]然而,与早期研究结果和公众普遍认知不同,本研究调查结果显示,社交媒体时代,作为“数字土著”的少年儿童具有较高的道德共识水平。目前,社交媒体环境对儿童道德共识的冲击并没有公众感知的“假定影响”那么大。这可能出于以下原因:一方面青少年对于上网的功能利弊认识更加客观理性,对其重要性的认知更加明确,并在网络社交中积累了一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对网络信息及信源的辨识能力也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家长对互联网的认识和态度也从保守转向宽容,从负面转向正面。[6]这都直接或间接地有利于儿童道德共识的形成与发展。而且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本研究的另一发现,即儿童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正向影响着儿童道德共识水平。社交媒体的影响力取决于使用者自身的素养,作为社交媒体的使用主体,儿童使用社交媒体的价值取向和态度决定着社交媒体对其道德共识水平的影响力度。如果儿童在体验信息建构、信息传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中,能够具备良好的媒介理解力、鉴赏力、批判力和控制力,[24]对社交媒体具备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使用习惯,那么,社交媒体的使用便可以为儿童的道德共识形成与发展助力。
然而,上述结论并不足以让我们放松警惕,因为深入分析发现,屏幕时间则对儿童道德共识具有负向预测,即社交媒体时间越长,越不利于儿童道德共识的形成与发展。类似的研究也表明,适度的社交媒体使用会产生正面效果,如提升人的社会资本,过量使用社交媒体等容易形成网络依赖,尤其是缺乏自控力的儿童群体。[34]现如今,网络在少年儿童群体的渗透程度逐步提高已成事实,[35]可以预见,未来儿童群体对社交媒体的接触与使用将会是沉浸式的。虽然目前有关部门在净化网络空间上做出很多努力,少年儿童在使用社交媒体时遇到不良信息的情况有所减少,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人人皆媒体”的时代,隐蔽在社交媒体背后,带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为了宣泄情绪而捏造谎言的情况仍然频频发生,语言攻击、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也是家常便饭。[36]这些社交媒体上碎片化的信息、泛滥的内容、娱乐化的资讯、无厘头的观点、层出不穷的谣言和不实信息,以及那些看似“无伤大雅”的激情言论,无休止的“唇枪舌剑”[6],都在连续不断地冲击着儿童道德共识的堤坝。我们有必要防患未然,在保持社交媒体世界丰富性、立体交互性的同时,警惕其信息多元化背后的道德相对主义,净化网络空间,营建有序的媒介环境,发挥网络社交媒体价值引导的正向功能。
当前我国3~9年级儿童道德共识的整体水平较高,但在性别、学段和家庭结构等人口学变量上存在显著差异。其中,女生的道德共识水平显著高于男生;小学生的道德共识水平显著高于中学生;核心家庭儿童的道德共识水平显著高于隔代家庭和空床家庭。社交媒体对儿童道德共识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其中,屏幕时间与儿童的道德情感共识、道德认知共识、道德行为共识呈显著负相关,使用时间越长的儿童,道德共识各维度的发展越低;儿童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则与儿童道德共识的三个方面呈显著正相关,儿童对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越积极,其道德共识水平越高。因此,社交媒体的使用在儿童道德共识的形成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控制人口学变量的前提下,社交媒体使用变量能显著预测儿童道德共识水平。
媒介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因而,营建良好的媒体文化,引领儿童的道德选择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国家应进一步加强对各种网络传媒的规范化管理,在现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基础上,针对性出台一些保障儿童享用新媒体相关权益的专项法律法规,诸如《儿童新媒体使用保护法》《儿童网站开发与管理办法》等。同时,国家网络职能管理部门要细化对媒体服务商、运营商的管理,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媒体信息分级与过滤制度,与大型媒体服务商、运营商联手,共同开展基于新媒体的儿童教育资源建设,为儿童提供净化的媒体空间。更为关键的是,媒体服务商、运营商自身应强化“服务儿童”的立场,将“为了儿童的健康成长”作为内在取向和发展愿景之一,兼顾盈利性与教育性,践行媒体人应有的教育担当;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发挥自身优势,开发儿童专属的新媒体资源平台,为各年龄段的儿童提供儿童化、创意化、课程化的信息内容,并做到实时更新和屏幕时间监控。这样既满足儿童的兴趣需要,又合理地限制媒体使用时长,让每一个阶段的儿童都能根据自身需求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新媒体内容,[37]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新媒体的影响力取决于使用者自身的素养。作为新媒体的使用主体,儿童自身的媒介素养决定着媒体对其道德共识水平的影响力度。儿童使用新媒体的价值取向、态度以及应遵循的道德规约是媒介素养教育的核心问题,也是新媒体时代儿童道德教育中最为棘手的问题。
针对儿童开展完整的媒介素养教育,研制系统化的媒介素养课程体系,这是当前较为紧迫的教育任务。媒介素养具体包括媒介技术素养、媒介信息素养和媒介道德素养等三个方面。[38]当前基础教育阶段虽开设了一门信息技术课程,但更多关注的是儿童媒介技术素养,需要适时加以完善改进。具体而言,应围绕媒介素养的三个方面规划课程模块,构建一种“技术为基、道德为旨”的完整的媒介课程体系,既关注新媒体时代必备的技术素养,又强调与之相匹配的信息素养和道德素养。为此,需在原有的信息技术教育的课程内容基础上,重点增设有关儿童媒介信息素养和媒介道德素养等相关内容,创新媒介素养教育模式,可融合道德教育的理路,让儿童在体验信息制作、传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中,提高儿童对媒介的理解力、鉴赏力、批判力和控制力,[24]培养儿童对新媒体的积极态度和良好的新媒体使用习惯,让新媒体为儿童的道德成长和社会化良性发展助力。
长期以来,我国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和适切性问题备受诟病,“小学讲共产主义,中学讲爱国主义,大学讲文明礼貌”[39]现象一直存在。道德课程内容在系统化衔接实践中有着断裂缺失、简单重复、层次倒置、断层脱节等一系列问题。[40]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不同学段的儿童道德共识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小学生的道德共识水平得分显著高于中学生。这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道德教育的层次、难度与梯度等存在不合理的情况。
未来的道德教育应真正遵循儿童道德发展在学段方面的差异,关注儿童道德教育难度与梯度的合理性设置,开展一体化的儿童道德教育,促进儿童道德共识水平进阶式发展。要实现这样的道德教育愿景,最为关键的是处理好道德课程目标的科学分段以及学段内容之间的关联性和连续性编制等问题,研制基于学段差异的大中小学一体化道德课程。具体而言,需要国家层面成立一个大中小学统一的道德课程领导与研制机构,对大中小学道德教育课程进行整体规划,重点关注目标的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内容的连续性和有机衔接,组织实施的层次化、序列化以及评价的过程化;对大中小学道德教育课程教师进行统筹管理,建立健全不同学段教师间常态化的道德教育沟通交流机制,诸如相互“轮岗交流”制度,囊括多层级主体的周期性峰会、论坛、沙龙活动等。此外,教师作为道德课程的组织者和实施者,需要树立系统化的道德课程观,[40]在道德课程实施中,创造性地践行本学段应然的道德教育责任。还可基于新媒体技术搭建大中小学道德教育资源对话与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交流与智慧沟通,助力教师道德领导力的发展。
信息化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学生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75亿,其中93.9%使用手机上网。[41]如何让主流道德占据这块重要的舆论场是教育界应该思考的问题。网络不受时空的限制,是无处不在的动态课堂,可以作为线下教育的重要补充。教育应利用好这块阵地,配合线下教育,开发配套的线上德育课程,采取灵活的教学方式,并把线上德育纳入评价范围,做到线上线下在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上的精准对接,实现儿童道德教育的跨时空协同。
例如,在课程内容上,当线下教育讲到“爱国”的主题,那么可以在相关内容的后面附上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学生可以进入查阅有关爱国人士的先进事迹、爱国短片、国情介绍等丰富多彩的线上内容,作为线下教育的补充,让德育变得更加生动有趣;在课程实施上,线下以教师教学为主,线上则以学生自学和家长参与为主,并可以通过学习分享、小组汇报等形式了解学生的课后学习情况。为了便于线上线下的协同,在儿童道德教育学段规划和具体课程规划时,应该将线上和线下教育同步规划,清晰定位。
人类社会是由男女两性共同组成的存在,实现两性的自由平等与和谐发展是全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42]性别作为人的基本属性之一,是影响教育过程与结果的重要因素,教育界也日益将性别差异问题纳入重点考量范畴,但道德教育领域却关注不足。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在道德方面,不同性别的儿童道德共识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女生道德共识的均值显著高于男生。这将道德教育中的性别差异问题再一次凸显在我们面前,反思和重建一种性别化的道德教育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性别敏感教育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框架,未来性别化的道德教育,应对儿童道德发展性别差异保持敏感,动态、灵活及适度地加以把握,既不夸大性别差异,也不对其进行刻板化的理解。[43]需秉持“重视儿童道德发展的性别差异而不为其所缚”的原则,以性别事实为重要前提,以男女道德共同发展为旨归,着重关注道德教育中的性别权力运作,追求自由解放的终极理想。[44]细化来说,就需要社会成员、家长和教师都要树立正确的男女性别观,即男女都是平等的性别主体,性别差异作为生理上的自然现象,并不能决定其智力、人格等方面的差异,更不应是规约儿童各方面发展走向的原因。同时,为使每个儿童个体得到最大程度的健康和谐成长,可结合理想的“双性化”性别模式①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45]改变传统的家庭、学校道德教育方式和社会对男女性别道德期待的偏向,鼓励男女积极地跨性别交流,让每个儿童兼具两性的气质优点,激发男女两性儿童各自道德潜能的充分发挥,实现男女两性道德的和谐平等发展。[46]
儿童的生活环境(主要包括学校、家庭等)的道德取向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一致性与否,是影响儿童道德成长的关键因素,特别是家庭的道德共识与学校的道德共识是否一致,对儿童的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让儿童在成长过程中接受一致性的道德共识教育,减少儿童内在道德冲突之耗,更有助于儿童在道德共识的建构中获得信心和力量。在影响儿童成长、发展的社会化环境因素中,家庭是儿童最先接触,也是给予儿童全方位道德影响的重要主体。研究结果也显示,不同家庭结构中的儿童在道德共识各个维度上均存在显著差异,核心家庭的儿童道德共识水平均高于隔代家庭以及空床家庭的儿童。正如20世纪90年代彭渝等人研究指出,核心家庭抚养主体单一,家庭关系单一,内耗较少,对子女的正向投入较多,这些优势有利于提高儿童的自我认同及社会认同。[27]因此,家庭成员共享的道德信念、价值观和做事方式是给予儿童道德共识影响的内核所在。
未来在儿童道德教育的家校合作方面,学校应充分考虑三种家庭形态的特征,给予家庭有针对性的指导。比如,当前我国隔代教养的情况非常普遍,受传统价值观念和文化水平的限制,老人的道德观念和教养方式必然对儿童道德教育产生重要影响。家校合作的过程中,学校需要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家长培训,规避隔代教养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同时,学校需要引导不同代际、不同角色的家庭成员开展平等对话、共同协商,以当前整个社会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蓝本,建构家庭成员共享的道德共识,形成与学校相一致的道德文化标准,规约和促进儿童道德共识的形成和发展。
区别于以往对儿童道德发展水平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本研究探讨儿童道德共识的现实样态及其影响因素。在社交媒体为儿童提供复杂多变的道德感知环境与道德实践新路径的当下,对儿童道德共识的研究不仅更加具备时代意义,而且将社交媒体与道德共识进行关联研究有助于澄清公众关于二者关系的争议。此外,不同于早期研究中基于道德共识的宏观思辨性研究,本研究进一步将道德共识细化为道德认知共识、道德情感共识和道德行为共识,通过实证调查的方法具体观照社交媒体使用的时长与态度对道德共识不同维度的影响。这有助于对儿童道德共识影响机制的深度考量。
然而,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在调查数据、测量变量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本研究所使用的横截面数据对于儿童年龄、性格特质等其他可能引起偏误的遗漏变量仍然缺乏控制。其次,本研究的测量变量设置也存在局限性。例如,关于社交媒体使用的变量仅关注了屏幕时间和儿童使用新媒体的态度,实际上,社交媒体的使用目的、使用内容和使用频率等变量也是诸多研究者普遍关注的重要指标。今后可在获取更完备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变量,拓展和深化该议题的研究。
(本文得到广州大学教育学院窦凯副教授的专业指导,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注释】
① 曹海峰指出,“双性化人格”作为一种超越传统的性别分类,是更具有积极潜能的理想的人类范例,能让拥有者更好地在社会化中享受平等的教育资源,充分地发展潜能,故而受到了国内外专家重视,为促进教育公平、性别公正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依据。(参见曹海峰:《论双性化理论对我国性别角色教育的启示》,《湖北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