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艳
摘要:《檀香刑》中孙眉娘是莫言独具匠心塑造的一个女性形象,从女性主义的“天使”与“妖妇”理论角度来说,她属于“妖妇”形象的范畴。她既带有原罪特征的官能美,又具有放纵欲望的反叛精神,以及生存意识的觉悟和对庙堂文化的挑战,正是这些独特的“气质”完成了她“妖妇”形象的塑造。
关键词:檀香刑;莫言;孙眉娘;离经叛道;妖妇形象
《檀香刑》是莫言耗时五年完成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1897年德国强迫清政府订立《胶澳租界条约》后,占路修铁道、掠夺矿产资源等造成当地民不聊生的境况,后被反抗者揭竿而起反抗和斗争的故事。作者通过声音的描写展现了五个小人物背后的大故事。孙眉娘便是这其中的小人物之一,同时也是作者精心塑造的人物形象之一。莫言笔下的孙眉娘,是一位“妖妇”形象,但在对孙眉娘“妖妇”形象塑造的背后,可以窥见他对这一形象的讴歌和赞美,以及对女性生存境遇与命运的终极关怀。
一、原罪特征的官能美
自古以来,男权社会中的男性便一直对女性的美貌津津乐道。作为具有绝对话语权的男性来说,女性的美貌一方面供他们娱乐消遣,满足视觉和身体等感官上的享受,另一方面又将女性的美貌视若洪水猛兽,无情鞭挞。从历史层面来看,有误国误民的红颜祸水妲己,有让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褒姒,有殒命于马嵬坡的杨玉环,有男人为之冲冠一怒的陈圆圆……美貌为她们带来红利的同时,更给予了她们深重的罪孽,她们的美貌就像是一把时刻悬于她们头顶之上的达摩克利斯剑,使她们时刻处在危险之中。西方女性主义理论更是将女性划分为二元对立的固化类型,即“天使”与“妖妇”,并对“妖妇”形象进行了不留余地淋漓尽致的批判,赤裸裸地表露出男性的“厌女症”,这是对女性不真实不恰当的规范,是对女性压抑和扭曲的表征。
然而,男性却仍沉醉于对女性的官能审美中。《檀香刑》中对孙眉娘美貌的描写,无论正面描写,还是侧面描寫,都凸显着眉娘身体的官能美以及礼赞身体美所蕴含的强大力量。
“皎洁的满月高高地悬在中天,宛若一位一丝不挂的美人。三更的梆锣刚刚敲过,县城一片静寂。夏夜的清风,携带着草木虫鱼的气息,如缀满珠花的无边无际的轻纱,铺天盖地而来。赤裸裸的月光,照耀着在自家院子里漫游的孙眉娘。她也是一丝不挂,与月亮上下辉映。月光如水,她就是一条银色的大鱼。这是一朵盛开的鲜花,一颗熟透了的果子,一个青春健美的身体。”[1]173从如上的正面描写可以看出,孙眉娘身上具有强烈视觉冲击力的肉感美,她被喻为“银色的大鱼”“盛开的鲜花”“熟透的果子”,这些无疑均是性的象征,是满足男性性欲望的体现。此外,孙眉娘让温文儒雅风度翩翩的县令大人钱丁拜倒于其石榴裙下,以及眉娘在破庙中被乞丐垂涎美色欲侵犯未果的情节描写,也从侧面勾勒出眉娘的美貌。然而,眉娘的美貌在世俗的人们看来,不过是戏谑嘲讽赵小甲的工具,是县令大人风流韵事的谈资,眉娘的美貌从一开始便没有得到真切的尊重,反之成了她的原罪。因为她的美貌,她成了男性倾慕的理想对象,是女性嫉妒鞭笞的众矢之的。她与传统贤惠端庄的女性迥异,她是一个为人所厌弃的“妖妇”。然而她果真如此吗?答案不言而喻,她的美丽并非她的原罪。眉娘虽然拥有美貌,但因为她下嫁于屠户的痴傻儿子赵小甲,无爱亦无性的婚姻让她在情欲的这条河流里奔向了钱丁的怀抱,美貌在她奔向钱丁的过程之中或许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并不是绝对的因素。但也正是她的美貌让她从某种程度上觉醒,她要大胆追寻自己的幸福,不囿于成规习俗的束缚。觉醒的自我主体意识,由此得以呈现。
二、放纵欲望的反叛精神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生理需求是人的原始欲望,是人的基本需求,但也是人所竭力避免公开谈论的东西,这是中国传统文化长久的心理积淀所致。在男性看来,女性要满足他们对温柔贤淑、端庄大方等“天使”特征的审美想象,而对这种原始欲望放浪形骸的女性则持截然相反的态度,将她们置于“妖妇”形象的画廊。如《水浒传》中貌美心狠的潘金莲、不恪守妇道的阎婆惜,《白鹿原》中为求生存放纵欲望的田小娥,《黄金时代》中秉持“伟大友谊”的陈清扬等,她们均是男性文本中“妖妇”形象的代表。
《檀香刑》中的孙眉娘也是一位不符合男性“天使”审美想象的形象,她是一位放纵欲望的“妖妇”形象,然而,对于她对欲望的放纵,莫言并非像其他男性作者一般持鞭挞的态度,反之是塑造了一位具有现代女性气质,敢于追求与反叛的女性形象,并对她的反叛精神给予高度的礼赞。当然,这与莫言生活经历、故乡齐鲁文化的影响以及东西方现代女性观的影响不无关联。[2]上文已阐述过眉娘是美貌的,也是美貌给予了她极大的自信。她想依凭美貌为自己觅一个称心如意的夫婿,但由于她自小跟随父亲走南闯北而没有裹足,与三寸金莲失之交臂,这也成了她下嫁小甲的因素。但小甲并非常人,他无法让眉娘享有身体和精神的快感,加之眉娘天然的本质与激扬的生命活力,与钱丁的结合便是情理之中了。眉娘苦心孤诣地追求自己的爱情,最终如愿以偿,在县衙签押房里的方砖地上与钱丁羽化成仙。与钱丁的结合给予了眉娘前所未有的体验,她的爱情主体意识得到极大的张扬,她对封建伦理的反叛也达到了高潮。她不同于传统文化影响之下克己复礼的女性,她是一位放纵原始欲望、极具反叛精神的女性形象。她的这种原始的生命力与欲望在这里得到了展现,她是一位赤裸裸的“妖妇”形象。
三、生存意识的觉悟
现代女性区别于古代女性的一个重要特质就是对生存意识的觉悟与否,生存责任的承担与否。长期以来,在父权制文化的熏染下,男性被灌输了“养家糊口”是男人的天职这一理念,女性的生存空间则被定位在家庭内,只要“相夫教子”即可。[3]这一点从对男女不同的教育观念与方式中得以明确体现。中国传统文化要求男性必须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女性则被教导成为一个“温良恭俭让”的“小女人”。在莫言的《檀香刑》里,孙眉娘却不受封建男权制的禁锢而走了出来,她勇敢地承担起自己的生存责任与生存需要。她在高密经营一家狗肉店,“狗肉西施”的美名远播,生意红红火火。她依靠自己的劳动养活了自己,实现了经济的独立,进而实现了人格的独立,取得了社会上的一席之地。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孙眉娘虽然通过自己的劳动完成了生存责任的承担,但她做生意抛头露脸的行为是不被认可的。如她的公公赵甲——大名鼎鼎的京师第一刽子手,对她以及她的职业便颇有微词,因为在男权社会,一个女人如若抛头露面寻生计是对男性生存能力的质疑,也挑战着男性的权威,于他们而言,女性只需扮演好“家庭天使”的角色即可。尤其是作为名刽子手的儿媳,眉娘做生意的行为更是男性尊严的一种失落。中国传统文化长久以来对男性生存能力是肯定与默认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女性的生存能力与价值。很显然,女性的生存能力与价值如若被给予充分的认可和接受,她们并不逊于男性。眉娘正是这一理念的实践者,她通过抛头露面经营生意,从而获得了经济独立,实现了她生存意识的觉醒。这自然与毫无独立生存能力、依附于男性的“家庭天使”相去甚远,遂成为传统意义上的“妖妇”形象。
四、对庙堂文化的挑战
中国传统文化长期以来深受儒家文化的熏染和影响,历代文人大多将他们最高的人生目标和理想定位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深具“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达则兼济天下”的情怀与抱负。文人学士作为庙堂文化的代言人,一直处于政治和文化的中心区域,而与庙堂文化相对的民间文化则长久地处于弱势地位,民间作家面临着被忽视和被遮蔽的窘境。但随着历史的变迁,民間文化以其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往往能争得一席之地,并不断拓展其领域,从而对庙堂文化的中心地位产生一定程度的威胁。莫言的《檀香刑》便是一本向民间文化(文学)回归的书籍,而其文本中的女主人公孙眉娘更是民间文化的发声者和代言人。通过对以孙眉娘为代表的民间文化与钱夫人为代表的庙堂文化二者之间的一系列对峙,表达出了莫言创作“大踏步撤退(向民间回归)”的倾向,以及呈现出民间文化对庙堂文化的挑战态势。
孙眉娘作为一朵“民间玫瑰”[4],对庙堂文化的挑战表现为以绝对性的外貌优势压倒钱夫人。眉娘生于民间长于民间,在民间文化春风露雨的浸润下长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的美女。而生于钟鸣鼎食之家的钱夫人虽满腹经纶,但容貌普通。从官能审美上,眉娘便轻易战胜了钱夫人。其次,钱夫人作为传统文化教育的产物,自然以三从四德为人生圭臬,以相夫为己任,扮演着一个贤内助的角色,她对钱大人的爱情具有政治性和社会性的功利目的,并非纯粹的爱情。对于清末知识分子被边缘化背景下的钱丁而言,仕途前景固然重要,但当时的社会现实要想实现他“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雄心与抱负无疑步履维艰,他所面临的境况是“要么守道,要么玩弄官场权术”。毋庸置疑,他对后者不屑一顾。因此,钱夫人的相夫无疑成了一道沉重的枷锁,让他喘不过气。而此时来自民间的孙眉娘对钱大人的感情是让人为之动容的,是纯粹纯洁的爱情,与孙眉娘共度的时光里,钱大人更是被眉娘原始的生命活力所感染,被她自在自由极具个性的气质所俘获,他说“自从结识了孙氏女,便同久旱的禾苗逢了甘霖”[1]413,显然在眉娘面前他是更轻松愉快,抚慰了他疲惫的身躯,使得他压抑过久的爱情得到了一个宣泄口,他也不自觉地奔向了“民间”。他对眉娘的宠爱“让那些草民知道,钱某人的干闺女,是个女中豪杰花木兰!让他们知道大脚比小脚更好看。”[1]24明显地表露出他对“民间”的喜爱,而拥有三寸金莲的钱夫人则未有此待遇。因此,从孙眉娘与钱大人的结合来看,既是钱大人向民间文化靠近,认可民间文化的表现,更是以眉娘为代表的民间文化对以钱夫人为代表的庙堂文化的大胆挑战。这自然也是与中国自古以来温顺的女性形象相悖,从一定程度来说也带有“妖妇”的气息。
五、结语
如上所述,孙眉娘是一位偏离男性审美规范的“妖妇”形象,她带有原罪特征的官能美让她自我意识觉醒,放纵欲望的反叛精神让她畅饮爱情的甘露,获取爱情的主体意识,她的生存意识的展现让她拥有人格的独立,她向庙堂文化的挑战使她释放出民间的活力,作为“妖妇”形象的代言人,她挣脱了男权社会的牢笼,是一只展翅高飞的凤凰。她不再是作为附属于男性的“第二性”的存在,亦非封建社会“出入无自由,交友无自由,婚姻无自由”[5]的女性形象,而是一个敢于追求,敢于抗争的女性代表。
参考文献:
〔1〕莫言.檀香刑[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2.
〔2〕李晓燕.浴火的凤凰——《檀香刑》中孙眉娘形象解析[J].作家,2015(02):28-30.
〔3〕范景兰.在“天使”与“妖妇”之间——简爱形象的女性主义解读[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3):92-96.
〔4〕付丹.来自民间的玫瑰——解析《檀香刑》女主角孙眉娘[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1(12):77-78;84.
〔5〕刘锦桴.中国女性禁忌[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