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大学 体育学院,山东 济南 250061;2.齐鲁工业大学 体育与音乐学院, 山东 济南 250353)
近年来,我国体育事业发展迅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科学审视体育发展,依据体育属性类别,以内容为轴线,从体育资源开发利用、人才支撑体系、公共设施服务建设、金融扶持、财税支持、市场化、体制机制完善等方面,剖析梳理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发展脉络,条分缕析体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判发展需求,均指向于建构适合体育活动有序发展的思想价值体系。当前,体育思想价值体系已逐步趋于完善,极大地推动了体育事业的持续稳步发展,但业态发展繁荣下依旧存在着监管难等问题,这就需要融合新的思想辅助体育社会行动秩序监管与自治。
帕森斯思想演化过程,催化社会秩序管理由自发向自觉、由无序向有序转变。延续帕森斯社会秩序管理思想,能够推动现代社会文明进步与群众角色转变,能够强化现代社会秩序规范对传统行动秩序规制管理的监管与自治。“自由”与“规范”的协同规制是社会稳定的根基,也是当前社会行动秩序管理追寻的理想形态[1]。在开放且自由的现代社会,“自由”受限于“规范”,这种约制行为保障了群众行动实现目的所需的较有利条件,但不赋予行动要求特定的权利。社会行动表现出的“规范”与“自由”趋于一种新秩序管理的简易平衡,将群众行为整合于社会秩序发展中,满足他们追求多元化行动目的的需求,形成“规范”遵循下的最大化行动“自由”。当前,帕森斯思想在体育领域主要应用于公共服务资源、节庆体育文化、健身运动行为、项目功能结构以及运动参与等方面[2-6],对各部分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缺少对体育事业的整体研究,削弱了体育发展的系统性。至此,吸收、融合帕森斯社会系统秩序的“规范”与“自由”思想,能够拓宽新时期体育活动有序开展的监管范畴,进而促进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与体育产业四大类属持续向好发展。
剖析霍布斯“自然状态”法学说观点,社会性的“规范与自由”凸显,可将其溯源于个体组成社会的“秩序问题”,其外化于“自我保存”与“社会性”张力下的二元对立关系,伴随着“社会性”内涵由17世纪政治思想重组向20世纪社会哲学构建的演化而深入发展。在“秩序”问题论述中,涂尔干从整体主义强调社会行动的制度约束性,韦伯从个体主义偏于“秩序”合法性倡议,依旧回归于道德、规则、传统理念的约束,但该种约束主要取决于行动者本身自制力。霍布斯学说中,群体社会生活规范归于道德义务作用的难以发挥,即,如果缺少强制作用支配下的恐惧,就难以约束人类的激情、贪欲等情感。帕森斯解读霍布斯自然法学说认为其缺乏“规范性”思考,咎于他仅考量社会现状生活,没有设立行为思想指导,并指于人的生活受制于欲望驱动与人际关系的本性。社会关系交流秩序需要个体行动者自发参与以及规范自我行为,行动者通过生活交往的社会化与自我约束,服从“道德思考”的价值规范,由此,“秩序问题”社会化的解决能够实现“规范性”。
帕森斯将社会实践的过程看作社会进化,为增持社会需要以及促进社会满足,“秩序问题”逐步被功用系统分化,每部分间资源自由流通,彼此分离且依赖的现象呈现为社会交换。社会交换的“输入”与“输出”需具备强制合法性,合法性为特定情境要素下的“秩序问题”提供出选择“规范”与“自由”意向,不同意向结果的“输出”均能够实现社会行动资源整合,该项具有交往约束限制的整合被哈马贝斯称为“社会整合”,同时融合帕森斯的“模式维持”与“整合统一”,构建出经济、政治、文化三大社会系统[7]。帕森斯重视“法治国”观念下的文化价值与社会调节,主张“自由”法律化的政治权力,政治权力的“自由”必须以法律为媒介,强调行动者将“规范”内在化为价值,进而进行自我约束[8]。他将现代经济整合的有效性,实施于经济市场“秩序”之外的道德思考,认定纯粹的利益获取不能脱节于劳动市场主体,并将劳动者逐步融合规范于社会劳动市场“秩序”中。
帕森斯创新提出最具外象表征性的社会行动结构理论,个体的社会行动涵盖行动参与者、社会环境、行为目标以及行为规范等要素,社会行为结构也可细分为工具性行为、道德性行为以及表意性行为[9]。帕森斯“社会行动理论”的提出为现代工业时期资源整合与重组问题奠定基础,其实践应用需要击破“实证主义”与“功利主义”双重壁垒。“功利主义”对立关联于“个人主义”,是17世纪宗教改革中剥除在异教世界威胁个人自由以及倡导“国家神圣地位”的产物,与此赋予给个人在堕落环境下的“良知自由”,该种独立于国家强制权威的个人自由被奉为最强力的“规范性”。“规范”构架于经验与价值中,其根植于揭示社会秩序关联实践的困境,既不涉及事实经验的关系分析,又不沾染于价值观念的推导深化。在正当、规范的现实市场交换中,以自我需求主导的自身利益获取,逐渐淡化转向于基于自身自由的他人自由获得,剥离出“失范”的管辖,个体利益才能够在市场进程中开辟出效益最大化。“自由的纯粹”扎根于基本社会秩序行为的诱导与意志行动,彰显为人类自由的完全现实性,“规范”意识形态绑定于人类道德的逻辑关系,进而形成在社会秩序关系保障下的有限自由。
体育活动发展实施涉及活动空间与类型规划、活动资源配置选择、活动内容设计、活动开展规则制定,规则制定的有效性,直接影响着体育活动的稳序开展。体育规范是保障体育活动规律与科学发展的基础,体育发展实践的自由能够为体育活动开展提供宽松、自主的外部环境,让体育活动主体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享受充分的组织自由,但该种自由是在活动规则限定下的行为自主,是对规则的充分理解与遵守,是将规则内化于行为自觉的高级自律。
帕森斯本人并未对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的相关命题进行过直接的剖析与探讨,但影响着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的理论构建与实践布局。帕森斯思想是西方社会现代化发展的主体思想,是社会行动论与结构功能论的典范,其最大价值的理论贡献彰显在对社会均衡与稳定发展的条件性探究,以促进行为整合、资源均衡、社会地位的协同归依与交互跃升。帕森斯思想是了解西方现代社会理论的窗口,也是研究体育现代化发展的有力支撑,重视社会活动发展过程的冲突规避与解决,强调行动综合体运行的井然有序与规范制约。体育活动作为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牵制着人类的社会行动,是行动者在特定存在条件下互动形成的运动化制度模型,其满足于社会功能结构的适应、达鹄、整合与维护“四化一体”功能模型,进一步巩固着体育系统存在与发展的社会地位。换言之可认为,帕森斯思想对推进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有着重要理论价值与启示意义。
首先,帕森斯思想对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价值。帕森斯首先提出社会功能结构的系统论思想,并构建出全方位的社会系统行动逻辑对应关系,矛盾与秩序冲突是关系作用的本质,但本质并不协同于活动现象,它是现象的演绎推断,照应于社会行动关系的对立与统一。严格来讲,发展体现为不同层面的确定性,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是社会秩序的发展,也是个体独立的发展,是均衡稳定的发展,也是矛盾冲突的发展。横向上,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受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影响制约,但个体系统发展终究要保持其内在发展的独立性与差异性;纵向上,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在社会活动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必然会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影响,此时则需要打破原有制度,于社会活动冲突中寻求发展。冲突对于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有着正向调节与反馈校正作用,能够推动体育活动的规范性与秩序性模型构建,强化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理论规划。
其次,帕森斯思想对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启示价值。社会现代化发展需要体育整合改革的协同归依,多年来的体育改革是发展改良而不是革命,改良与革命同为活动变迁,却存有本质差异。改良,是基于原有体育制度结构进行的问题纠改与矛盾规避,是逐步趋于结构功能合理的渐变发展;革命,彰显为打破原有体育制度结构,构建新体育行动秩序的制度性模型,是直面矛盾与冲突的规制重塑。当前,体育改革急需推动结构改革的分化发展,分化的功用实现又依借于整合机制协同,进而促进新体育制度结构形成,破除整合效用弱化下的结构解体与失范。因此,需深化体育制度结构分化与整合,将体育活动实施纳入规范化、秩序化、自由化的发展轨道,推动体育自由与规范地位的交互跃升,能够促进体育公平交易、均衡稳健、协同归依的规范与自由发展。
最后,帕森斯思想趋于衰微的历史命运对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警醒价值。由于帕森斯在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考察分析过程中,在适应功能构建上忽视了自然生态资源优化配置因素,后工业主义者则由此找到强有力的理论抨击点,加之西方中心主义核心思想坚固的地位,社会文化系统理论逐步趋于式微。作为特定历史时期最高价值的西方社会学理论,一方正向地将西方社会现代化发展推向高台,一方负向地将西方社会现代化理论坠入困境。在体育功能结构价值体系的融合构建过程中,以吸收、借鉴帕森斯思想正向作用为主导,以规避、警醒帕森斯思想负向作用为核心,协同整合帕森斯思想矛盾与对立的统一性,实现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
帕森斯思想下,“社会行动”形态的存在意义就是促进社会整合,社会整合的根基是个体行动参与者对共同规范与价值的认同与遵守。社会整合影响下的体育行动是体育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性路径,是培养、管理以及配置体育资源的有力操作,能够有效实现体育资源的整合配备。体育行动整合主要包括知识、资源、平台三大方面,其协调发展取决于体育制度以及个体行为动机的要素构成,唯有将个体行动者的价值与规范体系整合划一,削弱个体间行为认知差异,内化公共体育价值体系为自身需要,才能实现体育教育功能的整合与发展稳定。社会整合参与下的“体育行动”,对个体进行社会公用体育价值理念传递,并将其内化于个体主观意识,外化于个体体育行为与人格系统,最终实现社会价值与个体体育行为规范对称的严密洽接。社会环境下的体育行动,呈现出更加多样化施于群众体育行为的方式方法,除源于共有价值与规范的社会性传递,更多体现为体育环境的社会晕染与市场利益趋向,致使该种体育行动整合夹带着经济色彩。体育平台作为深化整合的关键,干预支撑着体育行动秩序与结构相关联,彰显着社会系统对公共价值体系的认同。行动干预,究其本质是“规范”系统的一种,该种规范对于维持体育行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重要意义。
作为社会规范系统,体育行动为个体间彼此隔离的价值体系搭建共享桥梁,为社会系统中完全人格的参与者提供行为动机,并将个体行为关联于群体社会结构。依借社会行动价值观念共识,个体体育行动是社会道德规范作用下的社会角色维持,经由社会系统结构、资源与价值整合,实现体育社会化进程。探析帕森斯价值观点,可将社会化程度用作衡量体育活动规范的价值标准,社会化关联作用于社会秩序发展关系,将体育行动社会化构建为社会行动规范标准,根本上是社会学实践应用于体育学的具体社会化。体育行动的目的在于促进个体成员的体育社会化,体育社会化程度衡量体育发展的规范与价值,规范与价值体系又指导约束着体育行为活动。社会秩序规范下的伦理行为催生体育发展标准化立法,体育伦理作用下的合法性遵循人本、人道、人文多样化价值导向,指引出体育规范与自由思想的价值实践以及系统运行[10]。
结合社会现代化发展实践与体育事业发展的资源调配需要,将帕森斯理论融入体育思想价值体系,对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的社会化整合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第一,以学校为媒介,多元培育体育专业人才,积极响应与满足体育事业发展需求。第二,以群众为基石,稳固、保障群众根本利益,剖析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多层次权利诉求。第三,以竞技为抓手,规范、强化竞技体育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整合效应,规避运动员竞技过程中的利益冲突与矛盾。第四,以产业为核心,理顺政府、市场、群众三者间社会关系,构建产业市场利益主体多元化监管组织,引导群众表达合法、合理的利益需求,推动体育产业市场资源社会整合发展进程。体育“规范”内容概括随时代发展与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而不断明晰,作为体育社会关系在持续变化中重新解构与建构,肯定活动项目存在目的意义的基础上获得自身行为满足。因此,从帕森斯“认同性整合”与“制度性整合”双重视角催化体育组织自治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能够加速体育资源社会整合,促进体育发展规范与自由化;为满足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应对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以及体育产业四大类属共同实施“规范”约束与“自由”放权。
学校体育课程设置、组织治理、场馆建设、人才结构等不断改革,彰显出在战略规划、格局设计等方面实施规范与约束强度的缺失,阻碍着学校体育“强体育人”功能价值的有效发挥。遵循学校体育发展要求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满足多元体育活动开展需要,强化学校制度体系约制力度,放宽各部门管理权限,深化课程开放性改革,培育复合型技能人才,溯通学校体育治理过程的实施规范与有限自由,努力构建符合国家理念与学生需要的学校体育秩序[11-13]。
知识考古学中提到,各种事物、观念主体间并不存在共同的价值衡量标准,“规范”的标准存在于各种话语间关系的构建,多种结构关系要素的相互作用决定系统功能[14]。学校体育结构的构成要素影响事物产生发展的目的意义,各要素结构功能调解下的“规范”,源于学校体育系统功能长期的适应、增长、分化、包容以及普及的整体变化。伴随“规范”分化的程度加大,学校体育“规范”逐步呈现出由多样化社会形态转化成自身内在价值的非对象性。
制度调节影响社会行动中个体行为的主观动机与价值取向,显现出个体行动中潜意识的重要性,过度强调价值对个体行动的约束力度,淡化个体主观能动性以及认知环境等要素,能够影响社会制度作用的认同与系统建构,促使社会行动的“话语理性”向“实践理性”转变[15]。依借学校体育行动结构的优化升级催化系统功能的稳定均衡,该行动是在制度“规范”下约束整个学校体育系统的行动,通过不断消除与补偿个体人格系统与教学培育系统的价值共识行为,稳固保障了行为系统的多元性。为有序进行系统整合与规避行动失范现象,所有学校体育行动都受一定规范尺度的约束,规制行动与自愿行动都受“规范”标准管辖,自愿行动较于规制行动,更多受到情感激发与催化,其“规范”应更加具体化与弹性化,促进其由“情感驱动”向“理智驱动”转化[16],进而实现学校体育治理在规范监管下的有效自由。
传统体育运动项目设施匮乏以及行动产生的发展秩序欠“规范”,阻碍着健身交流的有效性与扩展性[17-19]。群众健身指导员配备不足,制约着“规范”的建立、审批与培养,弱化着该组织群体的价值作用与政策激励。群众享受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权利结构逐步呈现复杂化,权利阶层分化日趋加剧,群众体育发展壁垒明显。因此,从帕森斯“社会整合”视角深化群众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需大力发展生产力,催化人民美好生活追求的同时,内化群众意愿为“规范”与“价值”,构建公共体育服务的权利诉求表达机制、补偿机制、分配机制以及均衡机制,打破权力结构与社会分层的群众利益关系与矛盾,充分强调自然法下的“自由”,调动整合体育社会资源,平衡群众体育实施与政策规制间的社会行动秩序,借助法律、政策等形式规范群众体育行动,制约群众体育不良行为,培养健身群体组织,促进群众健身规范化发展。理清群众体育社团组织社会资本缺失要素,健全群众健身全网络监管体系,完善群众信任机制治理模式,规范社会行动秩序间交流沟通,构建法律式约束机制与规范体系,能够提高群众体育生活幸福感。法律视角下的“规范”,是体育法的强制规训,能够指引群众体育健身行为的权利与义务,构建体育法的内容价值体系,直接彰显表征“体育行动”标准化。基于标准构建,体育行动的群众体育价值系统涵盖于群众自身体育权利、公共体育资源配备、群众体育运动项目发展以及项目组织体系自治等。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全力推动公共体育发展,完善体育设施规划,公平配置体育资源,多样化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提升群众身体健康素质水平。群众公共体育权利在目的上呈现为以体育参与价值实现为参照点,公共体育强调保障群众运动权利的有效参与,进而在运动参与主体、客体、渠道层面公平配置体育资源,促进体育规范的公平正义。公平,本身即是一种主观价值判断,在群众体育活动开展中,强调社会与经济不平等下的体育运动参与权利和资源获取的平等。因此,当“规范”演化为公平正义时,体育资源的组织配置应适度地向弱势群体倾斜,努力实现公共体育主体、区域、城乡以及资源要素间的公平合理。
群众体育建设应以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以及健身素养提升为中心,推进供给侧影响下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发挥群众体育行为多元主体价值,规范群众体育系统生态化建设,坚持对外开放与一带一路建设,聚力群众体育资源,强化体育文化软实力,构建框架具体、引领性强、易实施的规范与自由发展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实施要循序渐进,确定布局,明确主次,抓关键与重点,落实群众体育在不同区域的实施细则,能够推动群众体育发展进程。群众体育发展要贯彻“身边工程”“智慧化”以及“激励共享”理念,完善群众体育健身场地器材,丰富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完善群众体育健身服务与科技化应用,构建智能化健身运动处方资源库,更新群众健身理念,完善健身活动参与自治机制。健身自治效用发挥,要以激励机制为基石,调动群众自主参与活动的“自由性”以及监督健身行为“规范”的自觉性,内外融合协同治理,共同推进群众体育的权利平等合理与资源均衡配备。
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进程缓慢,究其原因,关联于竞技主体人员体育道德素养、竞技活动组织管理机制,以及竞技项目法律性制度等体育道德要素基础构建,表征为运动员违禁药品使用、裁判员判罚徇私、教练员视权傲物等体育道德失范行为。竞技体育主体性冲突,根源于主体间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差别化,受制于国家法律规章制度对主体社会行为的规制与约束,牵涉于主体间行为价值体系的“不认同”与“非共识”[20-23]。竞技体育主体性道德规范,是社会行动系统中“人本价值”的完全体现,是行动主体“人”的共识与认同,是竞技行为道德价值的内在素养与外在“规训”。据此,竞技体育“规范”标准化实施要以体育道德教育合法化为核心、法律制度约制行为自主化为关键、体育道德价值体系内生演化为基准,以破解竞技体育社会行动“秩序”中的“失范”问题。破解竞技体育主体“失范”行为,规制竞技体育运动持续发展,在运动员层面,应加强运动员正向道德价值理念与运动伦理意识,加强运动员“以人为本”与“友谊第一”的参赛观念教育,加强运动员“社会适应”的全面素质培养;在裁判员层面,应积极采用“同群价值”非共识的剥离手段,规制裁判员正向公平判裁行为;在教练员层面,应促进其综合素养提升,强化“因材施教”与“设教选材”观念,保障运动员健康心理与竞技技能水平双攀升;在政府监管层面,必须坚持完善运动员体育竞技活动规程,加强制度体系民主建设,确保立法与决策更大限度体现运动员主体意志,借助法权的威胁性保证“制度”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竞技体育行为实施伴随着动作失误以及行动伤害,细分“伤害行为”对于竞技体育社会行为的“规制”有重要意义[24-25]。研究表明,竞技体育行为过失的故意性与合规性,是行为伤害过程规制刑民的关键;过失的合规性与违规性,涉及作用于民法以及行政法判罚标准;合规的故意性以及轻微伤害行为,在“人本主义”下适用于刑事事件“和解”判罚的基础;凭借刑事标准丈量竞技体育行为的失范性,是体育法律规制行为的显性表现与判罚依据。竞技体育刑事案件判罚中,法律“规范”与事实“自由”纠葛缠联、循环规证,判罚在这两者的价值体系间游离,最终完成两者关系联结互证,并产出判罚结果。运动员竞技体育“失范”行为的事实建构,需对其项目活动本质属性、活动运行章程标准、社会行为伦理尺度以及法律细则适用程度等多要素进行考量,以保证竞技体育主题社会行动的“合法性”、主体“失范”行为规制的“公平性”以及赛事活动审美表象的“观赏性”。
“自由”与“规范”是竞技体育社会行动秩序的主体要素,协调“自由”与“规范”的价值体系要素,能够最大化规制竞技体育“失范”行为。文化视角来看,竞技体育是集娱乐、审美、表征以及规范于一体的符号体系,显现出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行为等多样化价值。物质文化价值下的竞技体育,是体育行为于人化自然的形态表达与自然生态的归化;精神文化价值下的竞技体育,是体育信念于社会系统秩序的价值衍化以及规避“秩序问题”的意识超越;制度行为价值下的竞技体育,是体育结构功能于社会价值体系的内化以及经济主体价值体系“规范”下的行为约制,是“规训”与“自由”发展的和谐统一。当前,科技飞速发展,从“人本理念”出发,遵循竞技体育赛事规程,研究开发有利于竞技主体项目设备,能够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科技主导下的竞技体育“规范”更难于监管。由此,透视科技助力体育设备发展的事实依据,着力分析科技应用的行为误区与标准规训,对于竞技体育参与的伦理强化与成绩提升意义重大。
市场体系运营建设日益完善,处于该阶段的体育产业市场演化,伴随着经济与法律活动关系的规训而产生[26-28]。体育产业市场运营治理过程中存在着社会主体作用力不强、法律保障治理体系不完善、政企合作壁垒坚固、治理效果评估失真等欠“规范”问题,在产业市场网络媒介构建中也存在着产品价值与人文主义关怀失衡等道德失范现象。因此,体育资源整合社会化中,从帕森斯“系统整合”视角探讨体育产业发展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以及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实践,以市场指挥调节、政府监管、群众参与为手段,共同合作管理体育市场“社会生活”,意义重大。
体育产业市场机制资源配置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需要引导权利主体以及市场调控行为,规范产业市场发展义务,管制体育行政部门服务职能,促进市场主体自主权利。体育产业发展需要转变行政部门职能,分化政企事部门权利,在履行权利职能义务同时,通过培育体育产业主体市场,规避、降低市场进入壁垒,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新兴项目融入体育产业市场,并通过政府部门协调、规制作用进行规范与放权,进而引导、推动体育产业向好发展。遵循体育产业市场发展规律,探析生产、衍化过程,在依“规范”治理市场的同时,可促进体育产业市场自治。自治,作为“规范”标准的不确定性导向,能够赋予主题强大的自主权,彰显出“规范”下的强度“自由”。
体育产业政策能够保障产业发展有效性以及产业市场治理合法性[29-31]。究其本质,其是产业市场社会行动合法“规范”标准化的表象载体,兼收“规则”“权利”“职责”“自由”等多种法律规制主体要素,强化产业市场体育行动的结构、创新以及反作用“规范”等功能,进而促进产业政策体系的完善与落地实施,推动产业市场“社会行动”在“考量”与“标准”化下的健全与评估。体育产业规制发展的有形资本与无形资本均受制于产业经济“规范”,进而影响产业市场的认知与评价、创新与改革、分配与整合、激励与规制、自由与规范等,市场行动的经济活动“规范”,也显现出政策制度制定的“人本价值”。体育产业市场经济活动受制于投融资环境的发展滞后,规制产业融资经济指标低下、信用缺失,健全操作行为规范与融资组织行动,破除产业经济市场的信用威胁、法律规制以及众筹安全等方面的壁垒。
体育产业市场发展必然要着力于人本价值驱动、市场经济导向、群众利好效力等思想体系构建,着力宣扬体育产业市场“规制”向好发展,加强体育固定资产的外来投资比例,遵循产业市场特殊活动制度“规范”,促进产业市场规范与行业发展规范的融合,提升产业市场法律规制效力,规避产业市场“自由”发展下的合同造假、专利侵权,促进产业市场治理能力现代化。此外,体育健身作为产业服务市场体验型消费的主体,借助产品资源配置要素集聚与流动的市场行为偏好,齐抓群众“健康”[32]与“经济”[33]双工程,提升体育服务产业市场规范与自由发展水平,实现体育产业的市场监管自治与经济提质增速。
真正的科学理论不是闲散无据“思辨”的结果,不是纠缠于一些预设的逻辑意涵,而是从事实出发又不断回到事实的观察、推理与证实的产物。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是在规则遵循下的自由发展,能够保障学校体育强体育人、群众体育资源配备、竞技体育赛事组织、体育产业运营监管的合理有效,是对体育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推进,也是对社会行动秩序发展的理论巩固与体育实践。依借帕森斯理论的意识表象,构建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的期望、思想、评价、行动的主体性规则共享,略显片面,若加之吉登斯客体制度、结构、约束性的结构化理论,共同促进体育规范与自由发展运营的理实一体化,能够细化体育发展脉络、规范发展路径,实现体育规范发展下的充分自由,这也直接照应于强调行动、实践意识与社会分类的皮埃尔·布迪厄“惯习理论”的实践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