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煜铭
在时间的长河之中,总会有几座山峰屹立其上,不管从何处望去,都可以看见它们的模样。
苗老师教了我三年语文。
语文的学习,需要有对其的热爱,而老师,即是此道的摆渡人。苗老师有他的枣树,我有什么呢?。犹记初一第一篇文言文《郑人买履》,苗老师娓娓道来:“郑人有欲买履者——什么是履,履就是鞋子,画下来。”兴许是文言文的简练婉约与寓意深刻吸引了我,兴许是老师沉浸其中的讲解与忘我的表情感染了我,我就此爱上语文。村上春树有他的棒球,老师便是我的“棒球”。苗老师,便是我语文路上的第一人。这一句下来,便是这辈子的语文。刚入初中,由于小学曾读过几本文言,我便迫不及待地想要表现自己,显示自非凡。《浮生六记》那课,我也为表示我能看懂文言而笑出声,老师没有因为我不知天高地厚而加以嘲骂,而是一笑置之。这一举动兴许无意为之,但于我而言确是挽救了我的学习热情,事后我也注意到我这行为实属幼稚,但假若老师当时加以打击,我可能就会一蹶不振,自此自卑而与文学绝缘。庄子说:“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老子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初中的我们,涉世未深,不明所以,老师便为我们讲解其中道理,从《黔之驴》讲到《临江之麋》,从老舍讲到朱自清,那晚唐时士大夫挽狂澜于既倒的志向,那民国时知识分子的家国之情。似乎跳出了历史,展现在了我的眼前。生在现代,每日行程不过家与学校,每日经历不过午饭又吃了什么,课上又教了什么,和平年代,没有古人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没有打枣、与鸡斗智的生活经历,我们有什么呢?这便是我的老师。
记得上学时,老师对于朗诵总是充满热情,对于背记也颇有心得,我原来还颇为好奇,老师念《观刈麦》时手会拍桌,十分富于旋律,是从哪里习来,原来是与鸡斗智。
夏日的校园,呜呜作响的風扇,庭院里三层楼高的香樟,老师在黑板上写着什么,书负在身后,一阵风吹过,树叶簌簌响起,楼下是下课了的小学生在嬉戏打闹,离下课还有几分钟,身边有的同学已经无心听讲,摇起了椅子,鲁迅有他的鲁镇,王小波有他的王二,史铁生有地坛,老师有枣树和点蜡烛的夜晚,我有什么呢?我有我的《郑人买履》,我有这宁静和谐的教室。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有这么一片安宁之处供我在疲累时休息,在这里,同学们上课不必高度紧张,不同的意见也不会遭到排挤,会有人引导我去自己思考,我可以拥有自己的节奏。
初中已然过去,那间教室里也有新的学生,电风扇不会知道这里有过一次又一次别离,庭中的香樟也不在乎那教室的人有什么不同,夏天的风也照常吹,兴许这次快下课时没有人摇椅子,兴许心不在焉的人更多了。老师年轻时一铲子,就是三十几年,在我心里这一铲子,也许是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