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载体。为此,我们需要重视道德与法治教师的专业发展。当前,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面临诸多困境,由此制约了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效果。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针对性地采取相应举措,如加强培训、重视科研、优化教学过程等。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课程思政;教师培训;教育科研;教学过程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6009(2022)14-0000-04
【作者简介】黄卫文,杭州市滨江第一小学(杭州,311121)校长,一级教师,杭州市教坛新秀。
一、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
与其他学科不同,道德与法治学科在小学教育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与功能,它直接承担着党和国家在基础教育的政治使命,而道德与法治教师是完成和实现这一政治使命的重要主体。由此可见,促进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是新时代小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真正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要举措。那么,什么是道德与法治教师的专业发展呢?一般意义上来讲,教师专业发展指的是“教师以自身专业素质包括知识、技能和情意等方面的提高和完善为基础的专业成长、专业成熟过程,是由非专业人员转向专业人员的过程”。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在遵循一般教师专业发展内涵的基础上,同时也呈现出基于自身学科特色的独特内涵,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诠释:
一方面,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是指小学教师综合素养的全方面提升。《道德与法治》的学科教学内在地要求任课教师具有充分的学科知识储备、良好的教学技能、充沛的教学热情,以及与《道德与法治》课程相关的管理能力和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由此实现道德与法治教师综合素养的全面提升。作为一名一线小学教师兼任小学校长,笔者始终认为,《道德与法治》是一门比较难以教授的课程,因为这门课程天然地要求任课教师具有多种开展教学的能力与素养。如果任课教师缺乏综合能力,那么他在《道德与法治》这一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势必捉襟见拙,难以真正适应和深入推进《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深入开展,那也就无从谈及自身的专业发展。
另一方面,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是指教师课程思政意识的显著增强。课程思政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教育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小学教育高质量开展的题中之义。《道德与法治》是小学教育领域课程思政的典型代表性课程,其整个教学目标、教学过程与教学评价都渗透着课程思政的核心价值理念。因此,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毋庸置疑地要求教师能够具有较强的课程思政意识,由此,潜移默化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接班人构筑坚实的价值理念和师资队伍基础。
二、当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的困境
1.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讲授。
课程创生意识是指教师能够在遵循小学课程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以及自己对课程的理解进行创造性地教学,由此提升课程教学的效能。可以认为,课程创生意识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内在要求,也是衡量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然而,通过对《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实践的长期观察,笔者发现很多道德与法治教师缺乏教学创生意识,具体表现为过度倚重书本,教学内容也往往倾向于书本知识的授受,没有自己的独特见解,更没有根据最近的社会热点时事进行创造性教学,这就导致教学方式单一、固化,学生对道德与法治课缺乏充分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
2.对自我专业提升缺乏动力。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是提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路径,在道德与法治教师亦是如此。然而,笔者发现,很多道德与法治教师对自我专业提升缺乏动力,具体表现为上课倦怠、布置与批改作业不认真等。究其缘由,主要在于部分道德与法治教师找不到促进自我专业发展的路径、教学能力不足以及自我提升的热情不够等。长此以往,部分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很难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找到教学效能感,同时也缺乏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的意识与能力,进而导致其上课过程是枯燥的、上课效率是低下的。
3.缺乏课程思政的意识自觉。
所谓课程思政的意识自觉,是指教师对教育教学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充分的文化敏感性,懂得如何贯彻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亦即是了解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只有明确了这一根本问题,道德与法治教师才能具有课程思政的意识自觉,也才能真正在《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凸显课程的思政品性。然而,很多道德与法治教师虽然知道该课程的目标在于提升小学生的思政意识,但是对于思政意识的具体内容却是模糊的,对“培育什么样的人”这一概念的理解是抽象的,对“立德树人”的贯彻落实往往停留在喊口号层面,没有深层次理解和内化道德与法治课的课程思政内涵,由此导致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浅层次与外围化。
三、促进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的对策
1.优化教学过程,提升课堂教学效能。
教学过程是课程实施的关键,《道德与法治》的课程实施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学过程中教学效能的发挥。实际上,《道德与法治》课程不同于其它形式的学科教学,加之专业性教师的缺乏,生搬硬套学科教学流程将无法取的应有的效果。因此,如何优化教学过程,进一步提升教师的课堂教学效能,以此改善《道德与法治》教学是促进非专业教师向专业化教师进阶的必由之路。首先,完善过程性的教学管理。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应当为《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制度保障,包括课时安排保障、课堂教学监督、教师考评方法等,以此提高对《道德与法治》教学的重视程度。其次,采取多样化教学形式。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建立信息化教学互动平台注重对教师授课形式多样化的指导与训练,避免出现《道德与法治》教学标签化和生硬说教的现象。最后,实施创新化的作业设计。在双减背景下,立足于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创新《道德与法治》作业形式,以此辅助《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开展。例如,实施《道德与法治》长作业,加大实践性作业的比重,增强作业的趣味性。
2.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课程思政意识。
课程思政是一种教育理念,旨在强调课程的教育性。《道德与法治》课程是小学阶段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实施载体,更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课程思政意识,深度思考“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须知,具备课程思政意识的教师能够挖掘和利用《道德与法治》课程思政内容与资源,将学生的思想教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之中促进《道德与法治》教学向纵深发展。为此,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的课程思政意识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一方面,开展职前教育培训,催生教师课程思政意识的萌芽。立足实际情况,在教师入职前进行教师岗位培训,充分展现《道德与法治》课程本身的思政特色和优势。另一方面,加强职后教育培训,为教师课程思政意识的发展注入动力。例如,开展《道德与法治》课程思政系列相关讲座,重点就如何科学有效的挖掘课程中的思政教育元素和德育资源进行培训。
3.强化科学研究,提升教学研究能力。
自英国课程专家斯滕豪斯提出“教师即研究者”后,“教育研究者”角色也成为了教师的必须。研究型教师,最核心的专业素养即是科研能力。而《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一门综合性课程,不仅要求教师具备多种专业知识的积淀,更需要教师在不断的教学实践中进行反思,具备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学会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指导教学实践。首先,养成科研意识。小学中科研意识包括问题意识、方法意识和创新意识,注重激发教师的问题意识,具备对教学问题的敏锐性;培養《道德与法治》教师的科研方法意识,根据教学问题采取适当的研究方法;提升创新意识,在复杂多变的教育情境中以独特视角解决教学问题。其次,开展科研培训。科研培训是提升《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方式,教师的科研培训的重点要放在科研程序的规范性以及科研成果的合理运用上。最后,营造科研环境。在校内创造《道德与法治》教学的交流氛围,形成平等、互助的交流机制,在校外积极寻求校际以及市区教研室的合作与交流,形成共享资源型的科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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