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雅兴,孙 雨
(湘潭大学 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中国的民主》白皮书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是团结带领人民探索、形成、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奋斗史。”[1]7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在决策前和决策实施中围绕重要问题而开展广泛协商的民主形式,属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共产党建立百年后,追溯党领导协商民主建设的发展历程,总结宝贵历史经验,对于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协作、不懈奋斗的历史。在百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建设经历了以下四个时期。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协商民主的探索主要体现在统一战线的建立与发展、国民参政会的召开、“三三制”的实施、旧政协和新政协会议上以政党协商为主要形式的政治协商等。中国共产党根据革命形势发展,以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为指导,在不同时期分别建立了国共统一战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统一战线中,中国共产党同各党派团体真诚合作、民主协商,协商民主作为统一战线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在实践中逐渐产生。全面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间党派要求政治民主,国民党迫于形势建立了以国民参政会为代表的民意咨询机构,国民参政会是“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各种社会政治力量的协商机构”[2]。中国共产党利用这一合法平台与其他党派团结协作,就实现民主宪政进行反复协商,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抗日根据地,党开展了“三三制”实践,与非党左派进步分子、不左不右中间派在政权建设中进行协商合作,保障各党各派的民主参与权,这一民主形式“可以说是协商民主的萌芽和雏形”[3]12。1946年,在重庆召开了政治协商会议(旧政协),中国共产党同各党派协作,迫使国民党接受了和平建国的五项决议案,虽然五项决议案最终并未真正落实,但这次会议却“发挥了和平协商的伟大作用”[4],政治协商成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公认的议事原则和行动指南。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布的“五一口号”,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响应,随即开启了与民主人士筹备新政协、协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进程,民主人士很快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共策进行”[5],并自觉接受了共产党的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协商合作的认识逐渐加深,围绕“协商救国”“协商建国”,与各界人士开展了广泛的协商民主实践,但协商形式多样且不固定,每种形式存续时间并不长。在协商合作中,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建立了亲密的合作关系,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为协商民主的形成创造了重要条件。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正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标志着协商民主这种新型民主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3]12。可见,中国共产党在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民主革命、推翻“三座大山”的伟大实践中,对协商民主建设进行了初步探索,协商民主思想随之孕育萌芽。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建设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明确人民政协的性质。新中国成立初期,还不具备召开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由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代行其职权。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政协完成了代行人大职权的历史使命。对于政协是否还要存在,毛泽东明确指出,“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但是不能将它搞成权力机关,而是作为人民民主的统一战线机构存在,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6]。从此,人民政协成为统一战线和政治协商的专门机构。
2.确立了长期协商合作的发展方针。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邀请民主党派人士在国家机关中担任重要职务,与他们协商合作,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民主党派存在的必要性。针对有人认为民主党派是一根头发而可有可无的观点,毛泽东明确表示,民主党派是“一把头发,不可藐视”,“还要继续发展”[7]。1956年,中共八大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确定为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描绘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协商合作的发展前景。
3.协商方式的开拓。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就建设新中国的各种重大事情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协商,在具体协商实践中创造了双周座谈会、协商座谈会和最高国务会议等协商方式。1957年,随着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中国共产党对协商民主的探索遇到了挫折。“文化大革命”期间,民主党派机关遭到破坏,协商民主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但以民主党派为代表的各界人士与中国共产党一起经受了考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主要体现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和党际协商民主,协商主题由“协商救国”“协商建国”转变为“协商议政”,协商层次主要集中于国家政治层面的协商,社会领域的协商和基层协商还未充分发展,初步形成了协商民主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协商民主思想也在中国共产党对协商民主建设的继续探索中初步形成。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机关逐步恢复正常工作,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建设持续推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纳入政治制度并载入宪法。党的十二大正式将多党合作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1982年修订的宪法,第一次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为人民政协的发展提供了宪法保障。1989年,中共中央制定颁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并首次提出“参政党”概念,从国家政治制度的高度阐明了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多党合作中的地位,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理论的重大突破。1993年,这一制度载入宪法。
2.协商民主从国家层面向地方、基层拓展。党的十三大报告正式提出要建立覆盖国家、地方和基层的社会协商对话制度,使这三个层次的重要事务能够通过协商对话有效解决,这是首次在党的报告中提出“社会协商”概念。随后,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相继出现,如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上海卢湾区的“三会”、杭州市的“四问四权”等,协商民主不再局限于政治精英层面,在基层场域得到拓展,为基层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提供了重要渠道。
3.明确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1991年,江泽民在“两会”的中共党员负责人会议上首次提出“选举”和“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006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将社会主义“选举”与“协商”两种民主形式并列在中央文件中提出。2007年,《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中明确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第一次确认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个概念”[8]。2009年,胡锦涛再次强调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充分肯定了“协商民主”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总体来看,在这个时期,协商民主的组织机构逐步恢复工作,并得到大力发展,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建设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协商场域不断拓展,从国家政治层面向社会生活领域和地方基层组织发展,各地基层协商形式日益多样化和广泛化,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继续发展。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概念,首次在党的最高规格文件中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出总体规划,明确了新时代协商民主的发展方向。“把协商民主正式写进党代会报告,是十八大的重要历史贡献,也是重大理论创新。”[3]11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初步概括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定义,指出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提出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2014年,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全面系统深刻地阐述了协商民主的定位、性质,提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一战略任务。他指出:广泛协商的民主,“体现了民主和集中的统一”,协商民主同选举民主“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9]74。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以‘民主’为核心概念印发的纲领性文献”[10]。该“意见”正式提出了协商民主的七种协商渠道,为新时代协商民主的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随后,关于政协协商、基层协商、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相继出台,明确了相应协商渠道的协商内容、主体、形式、程序等,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系统阐述了协商民主的地位和作用,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11]293,要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2018年“两会”期间,习近平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侨联界委员的联组会时,第一次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概括为“新型政党制度”,深刻阐明了这一制度的丰富内涵、主要特征和重要作用,为新时代政党协商指明了方向。2019年,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系统阐述了如何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通过协商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指出“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11]295。2021年,《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在总结政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时,指出中国共产党坚持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了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体系。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认识,明确界定了其科学内涵和性质地位,指明了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发展方向,各种渠道的协商民主实践得到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程度不断提高。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建设在这一时期全面展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形成体系并已成熟。
善于总结经验并把经验上升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协商民主建设的百年历程中,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2]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开展协商民主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毛泽东指出,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任何革命统一战线也是不能胜利的”[13],和平、民主、抗战的目的也就不能实现。邓小平指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党的领导是不能动摇的”[14]177,这是由我国的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决定的。江泽民明确提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根本保证,是我国多党合作成功进行的首要政治前提。”[15]胡锦涛在阐述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政党关系时,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16]。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多次强调要加强和完善党对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广泛协商,通过协商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历史和事实证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促进协商民主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逐步建构和形成的,“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各民主党派生存发展的政治生态,各民主党派的智慧和力量就没有发挥的空间,各民主党派的理想和目标就不能实现”[17]。在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正是由于坚持了党的领导,协商民主才能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才能广泛凝聚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才能在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探索改革路、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民主的初心。”[1]49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是协商民主建设的价值旨归。毛泽东指出,我们的政府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是商量政府,是人民的政府。邓小平将“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14]213作为评价国家政治体制是否正确的重要标准之一。江泽民强调民主不是给别人看的,“而是要真正维护和发展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18]235。胡锦涛指出,人民政协要“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19]260,推动形成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新时代,习近平明确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人民政协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11]294。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从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的百年发展历程看,协商民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始终坚持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协商内容,遵循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的要求,认真倾听人民的意见建议,真诚关心群众疾苦,真实反映群众诉求,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协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改善人民生活和增进民生福祉。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20]。中国特色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政党合作和统一战线思想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传统和合文化相结合而进行理论创新的成果。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如何进行民主革命的问题,根据不同时期革命的具体任务同各党派、各人民团体、社会贤达等进行民主协商、团结合作,共同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通过政治协商建立了新中国,创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继续探索协商民主形式,将人民政协确立为统一战线和政治协商的专门机构,明确长期协商方针,就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问题,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等进行协商合作,“实现和巩固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加强和扩大了广泛统一战线”[21]。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随着公民政治参与热情的高涨和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协商理论,肯定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发展的优势,强调要建设同社会主义法制相辅相成的社会主义民主,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理论得到进一步丰富。新时代,习近平对协商民主作出了科学谋划与系统部署,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创新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以实践创新推动协商民主理论创新。可见,结合中国具体实际推进理论创新,以新的理论指导实践,是我国协商民主理论发展的动力源泉。
“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12]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民主道路和民主模式,不同国家的历史文化和现实国情不同,民主模式和民主道路的选择必然不同。毛泽东深刻总结和反思前人、他人探索民主制度的经验教训,坚持“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22],坚持走自己的路,探索出了一条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道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坚持中国的事情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提出要根据中国国情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江泽民明确指出,不顾中国社会主义国情和中国人民实践效果,照抄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代替中国的政治制度,“在理论上、政治上是极其错误的”[18]145,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的政治制度。胡锦涛强调,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在考虑我国社会历史背景、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发展水平等因素基础上,选择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和体制模式,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深化了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民主新道路,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形态。回顾协商民主的发展历程,中国共产党并没有照抄照搬西方自由主义民主,而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历史时期的任务和目标,按照中国的特点、中国的实际来设计和发展中国的民主,通过协商建立了新中国,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之路。我们正在以协商凝聚治理合力,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近代中国,外无民族独立,内无民主制度,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协商合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领导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1]5,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了根本社会条件。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围绕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及社会主义改造等问题进行了广泛协商合作,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明确指出,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江泽民强调,只有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爱国统一战线,汇聚起全体人民的力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更有成功的把握”[18]139-140。胡锦涛强调,人民政协要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宏伟目标,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新时代,习近平多次强调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智慧和力量。以大历史观回望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的发展历程,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贯穿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发展始终的主题和主线。正如习近平所说:“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2]
协商民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最大限度的包容性,承认差异,尊重差异,包容差异,能够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关系,通过协商凝聚共识,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体现了求同存异、理性包容的协商原则。毛泽东提出,共产党人遇事要先和党外人士商量,认真倾听他们的不同意见,取得多数同意之后,再去做。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指出,“每个党派都有自己的历史,都代表着各自方面的群众”[23],正是因为存在不同,所以才要联合。邓小平强调,处于领导地位的中国共产党要认真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包括各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24],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努力把国家的事情办好。江泽民表示,在共同政治基础上,对于民主党派与共产党之间存在的差别,共产党“要采取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态度”[18]147,只要是为了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即使有的意见不正确也不要紧,可以通过实践统一到正确认识上来,但是不能出现政治方向、根本原则方面的错误。胡锦涛明确提出,人民政协要“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19]259,推动形成民主平等、生动活泼的良好政党关系。新时代,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协商民主要“坚持求同存异、理性包容”的基本原则,“切实提高协商质量和效率”[9]293。求同存异、理性包容是协商民主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同”是协商的基础和前提,“异”是协商过程中客观存在的现实和重要特征,求同存异就是要增进思想政治共识,在多元意见中找出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理性包容,是指协商主体要具有理性精神,能够包容不同意见和建议。只有坚持求同存异、理性包容的基本原则,才能赋予协商主体畅所欲言的勇气,才能听到不同的意见和建议,才能真正在协商中凝聚共识、解决问题。
回顾和总结历史,是为了更好地开辟未来。回顾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建设的百年历程,总结历史经验,最终目的是为了从中汲取政治智慧、获得思想启迪,服务于新时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是我们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全面推进新时代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保协商民主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第一,加强民主作风建设。中国共产党要加强民主领域的作风建设,重点解决不重视协商,协商随意化、表面化和形式化问题。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扬民主协商的优良传统与作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站稳人民立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以平等的态度、开阔的胸襟广开言路、集思广益。第二,加强协商本领建设。中国共产党要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工作,增强协商意识,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党委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掌握协商民主理论,熟悉协商民主工作方法,把握协商民主工作规律”[9]299,做到懂理论、会协商、善议政,确保协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第三,要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中国共产党要积极推进理论创新,掌握社会发展主动权,加强对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的培训,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领导干部队伍,增强执政本领,切实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水平。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全面推进新时代协商民主建设,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一,持续保障人民政治参与的权利,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人民是美好生活的建设者、维护者与共享者。要重点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满足人民直接参与国家治理和建设美好生活的需求。基层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领域,直接连接着人民群众,丰富基层协商民主形式,能够有效拓宽人民政治参与的渠道。第二,协商民主要始终践行群众路线,精准捕捉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具体需要,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增进民生福祉。政协委员要经常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坚持意见从群众中来,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反映民意的重点落到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上来,通过协商形成的决策最终要回到群众中去,转化为现实行动,接受人民的监督和检验,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第三,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政协委员在建言献策过程中,要坚守人民立场,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党和政府在做决策时,要以群众利益为重,以群众期盼为念,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力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多维需求,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制度建设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9]95。因此,全面推进新时代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第一,加强协商民主程序化建设。程序公平是内容和实质公平的重要保障,不仅要在文本层面完善协商民主制度,而且要在实践领域建立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建立规范化的协商议题提出机制,规范协商程序,健全协商民主运行机制,为协商民主的开展提供实践遵循。第二,推进七种协商渠道的有效衔接。科学谋划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顶层设计,立足整体,完善七种协商渠道的实体性制度,对七种协商渠道的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协商形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七种协商渠道的有效衔接与相互配合。第三,健全协商民主保障机制。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搭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协商信息公开;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落实民主监督责任,推动实现常态监督、集中监督、组织监督与主动监督,将民主监督贯穿协商民主全过程;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督促协商成果切实转化为实际行动,把落实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提高协商治理效能,助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全面推进新时代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第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在方向问题上,我们头脑必须十分清醒”[25],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决不搞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尤其是要强化政治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离开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就会落空;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区别其他别的民主的显著特征与标志,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始终发挥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真正将三者有机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之中。第三,必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纵观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百年历程,中国共产党矢志不移地在为人民民主而奋斗,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的真正密码。民主不是用来装饰的,而是用来解决人民实实在在的问题的。新时代,必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进一步将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等各个环节联通起来,真正把人民的利益权益、憧憬愿望落到实处,贯彻到民主的全过程中,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