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体检 李夏青
(河南大学 文学院,河南 开封475001)
《论语》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和伦理道德观念,虽为语录,却蕴含了丰富的哲理,在孔子言行的记载中,体现了孔子希望用“礼”作为约束的手段,通过“中庸”的方法,以达到“仁”之境界的思想。孔子的学说,人们称之为“仁学”,所谓“仁学”就是“人学”,而不是神学、鬼学,所以在《论语》中,较少能够看到孔子有关鬼神的言论,按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不语怪、力、乱、神”[1]98(《论语·述而》)。但是我们很容易发现,孔子对于鬼神并不是避而不谈,反而怀有一种敬畏之心,甚至将其提升到了一个很高的地位。他在《中庸》当中谈道:“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1]25看不见也听不到的鬼神德行是如此盛大,孔子对此充满赞美,这显然与他《论语》中所说的“不语”相矛盾。那么孔子对鬼神的态度究竟如何?它与孔子所提倡的儒家礼教又有何关系?
孔子相信有鬼神的存在,《论语·八佾》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吾不与祭,如不祭。”[1]64孔子是在祭祀的基础上来谈鬼神,何为鬼,何为神,《礼记·祭法》中有这样的解释:
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
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2]394
在古代社会,由于认知的限制,人们从事生产活动时往往遇到一些难以解释的自然现象,它们神秘莫测,让人感到好奇,以至产生恐惧心理。这些现象被看作是神灵的显现,古人认为自然神灵有着不可知的神力,倘若想要表达自己的敬畏之心,最好的方式便是通过祭祀。与此同时,古人相信人死之后其魂为鬼,可为生者预兆吉凶,生者为表达自己的敬意与思念之情,也要通过祭祀。
《左传》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3]466祭祀在古代占有重要地位,为了更加清楚地传达鬼神的意志,在祭祀活动中,出现了感觉超于常人的“巫”。《说文解字》称:“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4]95巫师的主要职能是以歌舞来侍奉神灵,并请求神灵临世下达指示。巫在夏朝已有踪迹,商代的巫除了主持“旱灾舞雩;丧事降神;时令招神祓除”[5]40等活动外,同时“兼理占卜的职能,并且占卜也常常是为祭祀而服务的”[5]79。从殷商甲骨卜辞中可以得知,占卜的内容多集中在自然现象和有关祖先祭祀的问题之上。殷人把对祖先神灵的祭祀放在更高的地位,因为他们认为祖先“在人间的生命结束之后,并没有消逝为无,而是仍然以某种形式(灵魂或其他)存在,他们不仅仍然保持着对人间种种享受的乐趣和能力,而且可以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人世生活发生影响”[5]123。通过占卜以期获得对未知事物的解释,或是寻求已然发生的天灾人祸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对上帝和万物鬼神的发问,更是“借助于一种神秘的方式来向祖先神询问,相信祖先神会通过龟板的裂坼显示出对占问的回答”[5]114。周代吸收了殷人的祭祀文化,并有所改变,相较于殷人推崇祭祀对象的“神秘性”,周人更多地将目光转向祭祀形式的“神圣性”,根据祭祀对象的不同改变相应的祭祀礼节。周礼保存了天地山川的祭祀仪典,但宗庙祭祀始终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对祖先的祭祀“不但突出了先祖先王人世功德的一面,而且这种功德祭祀已多少带有纪念性的意味,而非纯粹的宗教性祭享祈福”[5]146,它强调的是祭祖神的社会政治功用,通过祭祀来维护礼制的完整性。“西周文化又是三代文化漫长演进的产物,经历了巫觋文化、祭祀文化而发展为礼乐文化”,“为孔子和早期儒家思想提供了重要的世界观、政治哲学、伦理德性的基础”[5]18。由此可见,孔子所说的祭鬼神实则更多的是祭祖先神,而且他对祭者提出要求:必须从内心生发出敬重与哀思,是真实情感的自然流露,并且在祭祀时要遵循一定的礼制,“非其鬼而祭之,谄也”[1]60(《论语·为政》)。
孔子所谈的鬼神是道德层面的,而不是宗教层面的,或者可以说,孔子是反对宗教的。我们可以从他和樊迟的对话中窥得一二:
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1]89(《论语·雍也》)
孔子认为,对于鬼神要怀有敬畏之心,但不可因此而迷失自我,将自身命运寄托在鬼神之上。因此当樊迟问到何为“知”时,孔子回答是对鬼神“敬而远之”,这与宗教信仰截然不同。“凡宗教无不存在于人的情志不安之上”[6]81,人们信仰宗教,原因便是有所寄托。宗教的立足点在于私欲,并且往往塑造出一个具体的形象,来引起人们畏惧、崇拜、忏悔等心理,从而使人丧失自身的主体性,完全依附于虚无的精神寄托,达到消除过去罪恶或是获得来世福报的目的。而孔子所说的“祭鬼神”并不是如此,孔子立足于现世,梁漱溟将其概括为“看自己”和“看当下”[6]25—26。孔子重视人本身,他着眼的范围是个人,不同于宗教对鬼神的追捧,认为超自然的力量是具体神灵的存在,孔子强调向内看,通过“祭鬼神”来引发人内心的“敬”。《论语·季氏》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1]174小人无畏的原因是不知天命,不知天命反过来又导致了缺乏敬畏之心,由此构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只有君子可以做到“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1]17(《中庸》),从而达到“知天命”的境界。“在孔子看来,人只有认识到天命鬼神的神圣,认识到人自身的局限和人世的规范,才能产生敬畏之心,才有敬畏的言行。”[7]68他的“敬畏”实际上是在“知”的基础之上产生的,是个体在实践中通过理性思辨,逐步了解敬畏的对象,并在“知”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身的“敬畏”,这与宗教的盲目崇拜截然不同。孔子认为,对鬼神的祭祀是对已逝祖先敬孝道的延续,祭祀的目的不是为了得到虚幻的鬼神的庇佑,而是生者表达对祖先的敬爱与哀思,所以他十分看重祭祀的诚心。孔子说:“礼,与其奢也,宁俭。”[1]62(《论语·八佾》)祭礼与其铺张奢侈,倒不如勤俭朴素,因为外在的形式只是辅助,更重要的是人内心的真实情感,孔子反对巧言令色之人,并且认为这种人缺乏“仁心”。
另外,孔子立足于当下。宗教或说轮回,或说来世,而孔子只谈论现实生活,《论语·先进》讲:
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1]126
子路请教孔子如何服事鬼神,孔子却说,“活人尚且还没有服事好,又何谈去服事鬼神呢?”子路进一步问死是怎么回事,孔子回答道,“生的事情还没有弄明白,又哪里去知道死的事情?”对于鬼神和生死的问题,孔子不是不知,而是避而不谈。他只顾及当下的现实生活,认为“鬼”“死”都是过去未来之事。对于这些出世的东西,孔子的态度是“敬而远之”,他以一种非功利的眼光去看待它们,将“先事人”“先知生”放在首位。而宗教是以功利之心去求取利害,所以与孔子的主张相悖。但孔子所说的“焉能事鬼”“焉知死”,与他强调祭鬼神的重要性并不冲突,只是相比于“事人”和“知生”,“事鬼”和“知死”反倒不太重要。他更多地是想让人们去关注现实人生,对人事抱有积极的态度,这也是“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原因。
孔子不主张以刑罚治国,他提倡“为政以德”,通过道德和礼教来治理国家,实现“大同”的社会理想: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1]53(《论语·为政》)
孔子认为,实行德政的人,就如同北极星一般,不用采取严苛的手段,只需处在自己应该在的位置,所有的星辰都会以他为中心,这是因为人们受到良好德行的引导,而发自内心的信服。他非常推崇西周统治者制定的经济政治制度,《论语·八佾》中记其言:“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1]65孔子认为,西周的政治制度借鉴了夏、商二代,具有丰富的内容,实行周礼定能使社会和谐,百姓安居乐业。为了推行周礼,就必须把“礼”和“德”作为治国的手段,一味使用刑罚只会适得其反: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1]54(《论语·为政》)
依靠政令和刑罚来约束百姓,只能暂时避免百姓犯下过错,但其内心不会以此为耻,倘若用道德来统治百姓,用礼教来约束百姓,不仅会令其产生廉耻之心,而且还能规范自身行为,这才是孔子想要达到的治国效果。“凡一个人的行之如何,不在看他外面之形式,而要看他的内容。假如要管内面,一定是不用刑罚的。因刑罚很容易导诱人堕入恶劣的心理。”[6]107刑罚能够使人畏惧,但孔子更想通过德治唤起人们内心的“敬”,从而自觉地遵守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维护封建礼教,祭鬼神提供了一条新道路。
《说文解字》称:“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4]1《礼记·礼运》也说道:“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别嫌明微,傧鬼神。”[2]315可见礼与祭祀关系密切。《周礼·春官·大宗伯》将鬼神划分为天神、地祇和人鬼三类,天神掌管日月星辰,地祇掌管山川林泽,而人鬼就是指祖先神灵。孔子想借助祭祀来激发人们的敬德之心,祭祀祖先抱有虔诚之心,行为上就会不由自主地体现“肃敬”,这是一种自发的行为,是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风尚。在“敬”心的引导下,就会做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1]134(《论语·颜渊》),这是孔子力图复兴周礼所喜闻乐见的。祭祀寄托了生者对逝去先祖的崇高敬意,将外在的法律约束转化为了内在的精神自觉,而孔子的礼教观也主张以内心的“敬”来驱动人的行为,使之符合礼的规范,不流于形式,以达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1]147(《论语·子路》)。鬼神令人产生“敬”心,而“礼”的维护则需要“敬”。
孔子所处的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社会动荡不安,各国诸侯也随意僭越各种礼仪制度,孔子对此极为不满。《论语·八佾》载:“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1]61佾是古代乐舞的行列,一佾有八人,西周时期按照严格的等级制度进行划分,天子可享八佾,诸侯为六佾,卿大夫为四佾,士用二佾。季氏是正卿,按规定只能使用四佾,但他却在自己的庭院里欣赏八佾之舞,可见当时的礼乐制度的混乱。季氏不顾礼法规范,原因即是心中缺乏“敬”意,而祭鬼神能够唤起人们心中的“敬”,这是“礼”的实行所需要的。因为“礼所以能发生作用,最重的要素是因人之情”[8]23,孔子的礼教,“就是从情欲的基础上建设出来”[8]23,从外部来看重视形式,在内部就体现为内发的节制,所以他把鬼神作为实行礼教的工具。中国人的鬼神意识由来已久,从最早崇拜巫士、巫术开始,人们就已经认为天地万物皆有灵性,并且当今社会仍存在着拜天地、拜祖先的习俗。孔子利用祭鬼神,将祭礼从祈求神灵庇佑转变为回报先祖,他的祭礼“全是返本报始不忘其初的意思”[8]37。生者进行祭祀,不仅为了慰藉亡灵,更是延续孝道的表现,人们通过祭祀表达对先祖的怀念和哀思,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就会更加和睦。孝敬父母、尊敬兄长的孝悌之心不再需要依靠法律的约束,而是在“礼”的引导下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民风才能更加淳朴,家庭和社会也将越发稳定,最终实现“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2]314(《礼记·礼运》)的大同社会。孔子不依靠鬼神掌控人的心灵,而是将鬼神和伦理融合起来,顺应当时的社会风俗,把祭祀提高到道德的层面,通过激发人内心的“敬”,让人自觉地进行自我约束。“仅仅有‘礼’的约束,并不能产生积极的自由和理想,只有当文化的注意力转向行为的‘动机’,并发展出‘德性’的观念,文化才获得了进一步发展的积极动力。”[5]168当每一个人都能身体力行地实行孝悌之义,由内心深处生发出对“礼”的敬畏,才能避免犯上作乱的现象发生,实现复兴周礼、安定社会的理想。
综上所述,孔子肯定鬼神的存在,但他所说的鬼神与宗教的鬼神不同,更多的是指祖先神。在对鬼神的态度问题上,孔子主张“敬而远之”,以一种非功利的眼光去看待,发自内心地表达自己的敬意与哀思。同时,孔子强调立足现实生活,关注现实人生,反对将自身命运寄托在虚无的鬼神身上,提倡以积极的态度立身处世。孔子不主张通过严苛的刑罚来治理国家,他希望运用道德礼法来教化百姓,使民众在良好德行的引导下,自觉地规范自身的行为。因此他将祭鬼神作为实行礼教的手段,通过人们对祖先神的崇敬之心,对祭礼的严谨态度,来增强人们的孝悌观念,把尊亲敬长当成一件理所应当之事,以此来维护“礼”的尊严,从而建立一个和谐稳定、安定有序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