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静
(厦门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福建厦门 361024)
李白的《上安州裴长史书》(以下简称《书》)是考定其生平和作品系年的重要资料。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考察李白生平的重要文献,也是窥探唐代蒙学教育的“镜子”。此文叙述了李白青少年时期的许多重要生活片段,如蒙学教育、生平交友等,包含解开李白生平之谜的重要信息,故为历代研究者关注。对“五岁诵六甲”一句进行阐释,不但有利于了解李白的求学经历和思想变化,而且对了解唐代儿童启蒙教育有所助益。
(一)天文与数学概念的“数日”说。早在清代的《李太白全集》注中,清人王琦注“六甲”为:“《礼记》九年教之数日。”还特意又加上了郑玄的注解——“朔望与六甲也。《汉书》: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南史》:顾欢年六七岁,知推六甲。六甲,今知六十甲子。”[1]此标注可说明清人王琦认为六甲是李白所生活年代中的儿童蒙学数日教材。
今人瞿蜕园、朱金城编的《李太白集校注》中对王琦的注有以下进一步补充:
……礼记六年教之数与方名。注曰:方名东西。九年教之数日。注曰:朔望与六甲也。汉书志:日有六甲……。王杰儒吏论:古者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记之事。[2]
这个补充更加详细地解释六甲是汉代开始儿童8岁入学开蒙后的数日教育。今人郁贤皓2013年所编写的《李白选集》也继承了以上说法,强调“六甲”的含义是“通过天干地支相配进行时日的计算工作,这六甲主要有甲子,还有甲戌,以及甲午与甲辰,还有甲寅与甲申,所以称六甲,即“学数干支也”。郁贤皓对此解释还加上《汉书·食货志上》内容作为引用——六甲为八岁入小学所学的计事。[3]
以上六甲为“数日说”的说法似有根据,但是李白诗中明言“诵六甲”。如果是“数日”,那么显而易见,是不可能通过“诵”来达成。数学范畴内的“六甲”,应该和推算等词汇进行搭配。《南史》中有关六甲的句子是“知推六甲”。这也说明若六甲是指数日书计这类数学概念,应是“推”而不是“诵”。毕竟,“诵”(诵读)这动词,一般情况下是用于表述对文学作品和识字读物的诵读加强记忆方面,但六十甲子主要是进行推演,并非简单的记诵。另外,语言文字随着时代的变化会产生不同的含义,清人理解的“六甲”未必是唐代的含义。考虑语言含义的变化,不能随意判断六甲仅为“数日”。王琦注中的“六甲”并不能理解成今天数学范畴内的“数日”,还有其他的功能和含义。
(二)道教典籍与方术说。有些学者认为“六甲”是一种道教典籍或方数。众所周知,李白是道教信徒,这很容易让人把他诗中的“六甲”联想为道教典籍。民国学者李长之在《道教徒的诗人李白及其痛苦》中把李白的自述“五岁诵六甲”中“六甲”解释为“道宗末流的一种怪书”[4]。此外,李白的其他诗歌中也有自述成长历程“十五观奇书”(《赠张相镐二首》),“奇书”应非属儒家正统教育的书籍。
(三)读书识字蒙学教材说。周勋初在《李白评传》第三章《李白的行踪》中蜀中行踪[5]对“五岁诵六甲”的分析推断认为,五岁应该就是李白启蒙教育幵始的年龄,应该是李白所接受的童蒙教育,而且,周勋初的观点是,李长之在内的学者看作是六甲道家秘技难以与诗人5岁的年纪匹配。此观点有其合理性。文中引用了《初学记》卷二十一中《文字第三》云:“古者子生六岁二教数学与方名,十岁入小学,学六甲书计之事,则文字之谓也。”这个说法认为六甲就是以代指天干地支等数学书计之类课程。天干地支中的汉字相对来说比较简单,适合儿童学习,是儿童蒙学教育里用于读书识字的教材。
(四)六经说。学者霞绍晖在《李白“五岁诵六甲”商榷》文中[11]通过其推断,认为李白所谓的“六”是指“六艺”中的甲部之书。“甲部”与“经部”略等,推断“六甲”为“六经”。这个推断是基于霞绍晖对李白作《上安州裴长史书》之目的的推断。他认为李白做诗的目的是希望被荐用,所以通篇介绍身世经历、夸赞自己为天才。其言“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轩辕以来,颇得闻矣”,言外之意无非申言自己幼时已为天才儿童。若“五岁诵六甲”指开始读书认字,则无异于普通小孩。再者,后文云“观百家”“轩辕以来颇得闻”,目的是申说自己饱读群籍,胸览治国平天下之雄略,故此当指开始广泛阅读书籍而非简单的认字练习之举。
综上概括,“六甲”究竟是什么,目前尚有多种说法。李白文中“六甲”的含义,需要从“诵六甲”、唐代小学教育、李白的家学与早期教育等多方面进行考证和推断。
(一)“诵六甲”之“诵”的含义。《说文解字》看,许慎给出的诵的概念是:“诵,讽也,从言,甬声。”,而对于讽的含义解释成是“讽,诵也,从言,风声”[7]。在《说文解字》中讽诵二者意思接近。但是在清人段玉裁的注看又有所区别。清代学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解释说:“讽”是“以声节之曰诵。倍同背,谓不开读也”,但是“诵”是“非直背文,又为吟咏以声节之。”因此可知,古人巧妙地将“讽”以及“诵”的差异进行了区分:从现代汉语意来看,讽的概念就是背诵,“诵”则是现代汉语中吟唱的意思,但是“诵”的吟唱意思又和“歌”,即现代汉语所谓的歌唱有所区别。生活于东汉时期的班固《汉书·艺文志》里对于毛传里关于“诵”所做的说明进行了引用——“不歌而诵谓之赋。”所以不难发现,对于“歌”来说,比较注重音乐节奏,但是对于“诵”而言,仅仅选择轻重缓急,还有抑扬顿挫的声调,同时伴有一定节奏地对于文章进行朗读。
在古代,教育读书从来就是通过“诵”,“吟唱”进行诵读。古人童蒙时期学习诵读诗书例子是不胜枚举的。除了李白之外,还有汉代东方朔《上书自荐》里亦声称自己“十六学诗书,诵二十二万言。十九学孙吴兵法,亦诵二十二万言”[8]。
(二)“六甲”之“书”“术”之辩。学界对六甲的含义看法不同,主要集中在六甲是“书”还是“术”上。顾炎武认为:六甲者……四时六十甲子之类[9]。学者张政烺在《六书古义》里进行了三枚干支简的例子列举,他强调“这就是汉代学僮学书所提到的《六甲》”[10],同时做了说明:“依目前考证,从汉到唐小学均率先习得《六甲》。对于六甲的学习其实就是进行时日推算还有关于天干地支之配合的学习。”六甲和往常的时间历法计算充分匹配,属于基础性的知识之一。
但是对于六甲属于道家方术的观点,主要是形成于“六甲”位于道教以及宣称的阴阳五行结合属于进行占卜以及预测功能的术,同时,不乏作趋吉避凶,甚至能够驱除鬼怪。在应韵《风俗通义》卷九《怪神》里便详细记录了长沙太守邪的孙子至仔伯夷诵“六甲”“孝经”“易经”用以除鬼的片段:
北部督邮西平邵伯夷……督邮欲于楼上观望,巫扫除。……既冥,整服坐诵《六甲》《孝经》《易本》……得所免人结百余,因从此绝。[11]
通过此故事可以知道,汉代时期,不单单是利用六甲进行关于时日的计算,可以有辟邪之用,如文中所说:“整服坐诵《六甲》《孝经》《易本》讫。”但是,这个《怪神》故事里,《六甲》明确是拿来“诵”的,同时还和《孝经》《易本》并列。这就说明,民间故事中,不一定是只用方术之书用于辟邪。比如故事中除了诵六甲还诵孝经,孝经并非道教方术而是中国古代儒家关于伦理方面的著作。所以,完全把“六甲”当做“术”这个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围绕六甲而言,不同派别均持有不同观点,不过必须肯定,此便属于李白诗歌里涉及的“六甲”是可以“诵”的,而不是用于推演的“术”。所以,“六甲”的含义似乎更加倾向于为“书”,而不是“术”。
关于“六甲”作为“书”的看法,学者陈梦家《汉简缀述》考证汉简后认为六甲是用于学童学认字识字的教材:“《六甲篇》是儿童启蒙时所读,以十天干十二地支所构成的干支表,凡一百二十字,代表六十日。”[12]从汉代开始就有了蒙学教育,甚至同近代小学教育中的国语语文教育中识字教育有相通的地方。此外,对于汉代幼童所进行的识字,还有习书教育页,均能通过汉简此类的实物遗存对其进行有效证实。就好比张政烺《六书古义》里列举了王国维《流沙坠简》收录得到的三枚干支简图,同时外附说明“此便为汉代学僮学书之《六甲》”[13]可知,这三枚简正是六甲,是汉代学僮学书学识字之读物。
因为读书识字是日常生活所需要,汉代除了知识分子之外,平民教育也使用了“六甲”作为识字和书写教材。比如《汉代平民教育研究》通过对出土汉简《甲子表》的各家考证释读和推断,汉代边疆戍卒对六甲的学习是比较普遍的。[14]和知识分子与贵族不同,平民和士兵们受家庭的经济与文化条件的限制,他们大多数只能接受相对较低层次的启蒙教育。作为启蒙读物,六甲无论在知识分子的童蒙教育还是在平民的识字教育中,都是很普遍的教材。
事实上,早在汉代以前的殷商时期,六甲就已经是少儿学童文字书写和书法文字的第一课。学者陈梦家考证过殷墟出土商代甲骨上的六甲或有商代卜史习刻之作,可证“自古以来,六甲为学童学写认字的第一课”[15]。张怀瓘也在《书断》中通过对居延汉简中很多甲子残简去考证当时六甲为识字书写读物。因为残简中的文字书写随意草率、稚嫩,被重复书写了多次的痕迹。这些个残留墨迹大部分是《居延新简》中和六甲有关的文字。此可证明六甲就是当时人们识字教材。[16]
概言之,从汉简和甲骨文角度考证,六甲确为一种和纪年法相关的且用于初步学习读书识字启蒙教育的教材。此外,无论是“书”还是“术”都是非常基础简单的教学知识,都是在少儿的认知能力内的学习内容。上述引用张政烺《六书古义》中对“六甲”究竟为何物的总结较为可信,“六甲”即古时学童入学后首先要学的写字识字教材,即能练字识字,又能学习六甲里包含的天干地支内容,是对学童来说一举两得的教材。
李白的父辈祖籍陇西,父祖辈曾长期流寓在远离中原的西域。但是对于其父亲,历史记录中没有详细记载,难以进行考证,而且,李白的作品中也少有出现。他的父亲目前学界常见有富商说、隐士说和侠士说三种说法。[17]无论哪种说法,都与官宦之家和长期接受固定教育的簪缨文化家庭不沾边。李父并不能提供给李白当时的贵族教育。目前可见李白生平资料可知李白大约5岁时随家迁居蜀地绵州隆县(今四川江油),早期教育自然在四川地区接受。
关于李白5岁所受教育可从现有文献中有关唐代的官方教育去推断。唐朝时期,政府设有学校教育,有较大规模的州学府学,下层到地方基层有县学市学,再往下还有镇学,不过在入学考察时,对于入学身份以及年龄非常苛刻。地方官员还有财主家子弟是学校的重点学员,主要的入学阶段是其14到19岁之间。[17]从当时官学对年龄限制可知官学教育应该不负责童蒙时期教育,所以可推测李白的早期教育不可能来源于官学。
再看李白的私学教育,现有的文献和论文在研究李白童蒙时期的内容还未见记录。目前有考证指出李白主要是在窦团山还有匡山各地进行游学。[33]不过这一阶段属于李白在其13、14岁少年时期接受的教育,而非童蒙时期。由此加上李白的家庭长期流寓便可推知,李白的幼学启蒙更多的是源于家庭教育。唐朝私学教育,还有家学教育这一时期的教育体系里有着至关重要的价值,属于早期教育的核心。针对手握大量高质量教育资源的家族来说,早期教育是他们重点关注的,而且,进行启蒙教育首先进行的就是关于经典的记诵,其中,记录在册较小年龄的是李煌之子,其3岁阶段便可以进行《孝经》以及古文的背诵。不仅仅是只有李白诵六甲,同时包括了王勃6岁属文,以及杜甫在7岁时咏凤凰,这都是早期进行启蒙教育的案例,给其本就有的天赋打下坚实知识根基。由于科举制不断盛行,各大家族更加重视孩子诗赋能力培养,均想要通过这种方法使其进入仕途。启蒙教育主要是进行记忆力锻炼,我国古代的古典文学里,最为基础性的部分就是记忆能力,如果记忆力较差的话,那么将限制孩子对古典文献,还有各类诗赋与古文的萌生。但是,此能力必须在幼年阶段予以重视,主要以粗暴的完全记忆为主,即李白幼年“五岁诵六甲”。
再回到李白写《上安州裴长史书》的直接动机,李白上此《书》为雪谤:“常欲一雪心迹……何图谤詈忽生,众口攒毁,将欲投杼下客。……然自明无辜,何忧悔吝!”[18]此外,《书》的写作还有欲与裴长史交游并自荐的目的。根据清人王琦所注,这篇《书》李白30岁所做,写作时间为开元十八年。这一年安陆地区有一位裴长史,李白有不良事迹传到裴长史耳中,所以李白著有《上安州裴长史书》进行分辨。在这一信里,李白对自己博学多才进行了解释,存在四方之志;紧接着叙述本人乐善好施以及存交重义,基于客观评价,对本人品行高尚以及才情不凡进行解释;之后高度夸赞裴长史有着较高地位,外貌出众,富有才华人尽皆知;最后对于其本人的心迹进行叙述。
正如学者普遍认为李白上此《书》目的是为雪谤,可是李白30岁偏居安陆地区,未参加过重大政治活动,并没有大“罪”需要开脱。从李白的同期作品看,比如李白《书》的前一年所做的《上安州李长史书》。该《书》是写于开元十七年,也就是729年,由于醉酒原因,李白与当时的地方官员李长史座驾不慎发生碰撞,遭到官府提审。此时,李白写下《上安州李长史书一文》,信中深刻检讨自己的过错,不忘盲目吹捧李长史,同时将信后三首诗极力推荐其阅读。说明,李白作此诗是并不是单纯道歉。这个同为安州长史的李长史也出现在《书》中(王琦本《上安州李长史书》注中认为李京之便是李长史):“因谓长史李京之日:诸人之文,犹山无烟霞,春无草树。李白之文,清雄奔放,名章俊语,络绎间起,光明洞澈,句句动人。”在《书》中的此处李白列举两位前辈官员益州长史苏公和郡督马公,还有曾经有过酒驾冲突的李京之三人都是对李白以礼相待,同时也对李白本人的才华的赏识并称赞,说明自己的才华和诚意。基于所述,李白上《书》给同李长史官职一样的裴长史,目的并非全部是彰显自己的神童和天才,更是雪谤和对酒驾等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诚恳道歉和挽回。所以,李白无需通过在文章中炫耀5岁就能诵和年龄不相符的“六书”达到自我彰显。霞绍晖《李白“五岁诵六甲”商榷》中认为六甲是六书这类非蒙学教育的观点是不合理的。
综上所述,从李白的家世看李白并非出生世家,也不是官宦子弟;从唐朝的教育系统看,5岁的李白也不可能进入唐朝的府学中学习。写作动机上,李白作“五岁诵六甲”这句并非为了彰显自己的神童和天才。因此,六甲应该是童蒙教材,而非道教方术和六经这类非童蒙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