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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总承包即设计、采购及施工全部交由其承包。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获得项目执行批复后将开展招标活动,明确总承包方,并由其承担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甚至包括试运行等工作,归属交钥匙工程范畴。盐湖钾肥项目因其技术复杂、周期较长,且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需求往往仅有一次,后续为相关的技术改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传统的DBB模式(设计-招投标-建造模式),建设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量大且专业性无法得到保证,故而EPC总承包得到了钾肥行业建设单位的普遍青睐,也给了总承包单位发展的机会。
盐湖钾肥行业EPC项目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同时其建设地点一般会选择在边疆地区,周期较长且人力资源不足,虽然总承包单位拥有了良好的发展机会,但与此同时还面临着风险挑战。现阶段实施盐湖钾肥行业EPC总承包商基本都为设计院起身,因此需要考虑如果在保有原设计优势的情况下发挥盐湖钾肥行业EPC项目特征,增强设计的完整性和采购、施工管理的先进性,针对EPC总承包项目开展全方位的造价管理工作较为重要。
盐湖钾肥行业EPC多为拥有盐湖资源开采权的建设单位,通过可行性研究对盐湖资源进行分析,确定年产规模、主要工艺流程等,在此基础之上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总承包商,由总承包商完成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盐湖钾肥行业EPC项目有以下几个特点:
从采输卤至成品的包装运输,涉及的专业有采矿、选矿、化工、矿机、仪表自控、电气、给排水、暖通、总图、建筑、结构、技术经济等,接口设计方面相对复杂,极易出现疏漏和偏差的情况,影响成本。同时因工程自身复杂程度较高,设计文件并未得到完善之前应当提前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总承包单位的报价难度也相应增加;此外在后续环节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导致合同外费用增加核定工作量加大;钾肥项目设备多为专用设备、材料多为非常规材料,对总承包商的询价采购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
通常一个完整的盐湖钾肥EPC项目从前期的实地考察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建设、投料试车、生产考核、竣工结算阶段一般来说都需要经过多个会计年度,进而将会引发相应的原材料价格、建设文件更新、税务政策变更等风险问题。与此同时,建设单位考虑风险规避多选择签订固定总价合同,这就对总承包单位的造价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现阶段我国青海、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集中盐湖钾肥资源,同时这些盐湖区域距离城镇地区较远,从而增加了材料的运输支出,此外机械进出场地的困难程度也将得到提升,先进科技的大型机械及人工成本都将随之增加。与此同时地区所处位置较为偏远,地区造价文件可能并没有针对性的调查规定,这就要求总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此外因施工地区较为偏远,打压了施工单位的投标意愿,进而造成总承包商确定分包单位的过程中,并不具有较多的可选性,从而需要总承包商充分提高自身的项目管理水平[2]。
在招标阶段,建设单位提供给总承包商的只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报告当中呈现了工程的主建构筑物以及工艺设施等等。总承包商参照招标的技术需求和过去项目承担经验确定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以及设计工程,并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工作实施过程中所需承担的检测、施工、税金等费用和风险确定工程报价。EPC项目盈利的核心基础是总承包报价和合同条款,确定报价时应当充分考虑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各项条件,同时还应注意报价的竞争力。该阶段内造价管理相关因素和实施途径如下所示:
1.以可研为范围优化初步设计内容,尽可能控制设计疏漏的可能性;和报价人员展开紧密联系,确定设计提量项目因素,并交底余量系数。
2.设计人员将设备采购清单交给采购人员后,采购人员应当开展询价工作,针对厂家提供的报价还应确定其各项组成、交货地点等信息。
3.报价人员应当采集当地造价管理部门所发布的价格信息相关资料,同时获取最新版本的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对报价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信息。
从建设单位的角度考虑,合同目标即为实现预期产能,并在合同范围之内开展系列设计、采购、施工工作,通常情况下合同形式以固定总价合同为主,也就意味着合同价格将不会发生变化,除非存在因建设单位而产生的设计变更或合同范围扩大的情况。因此总承包单位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应当着重关注合同条款内容,规避可能会出现的费用风险问题。
1.明确合同范围。建设单位的合同目标为实现预期产能,因此其全部的工作都不应超出总承包合同范围。考虑到可研的需求后确认主要的工艺设备以及建构筑物清单和公用工程的接口在总承包合同中添加合同附件内容。
2.合同条款当中应当确定合同价格调整的条件,同时确认价款计价模式。合同价款可发生调整变动的情况是因建设单位而产生的合同范围变更、因业主需求而发生的合同外现场签证和由业主承担责任而引起的疏漏致使损失的情况。在价格变更情况下还应确定计价模式,是否需要相应调整设计费、其他服务费或总承包管理费等内容,并确定调整的形式。
3.在合同附件中添加报价说明内容。合同附件中应当包含价格调整文件的执行条件、材料运输费的计价模式、定额人工单价以及材料设备的采保费率等因素。在该钾肥项目中,由于业主指定要求采用某地价格信息文件,但实际建设地点距离该地区较远,导致人工单价远远高于设定的信息价格。而在价格调差文件当中只是表明另一距城区120公里的乡镇人工单价调整系数,并未确定本项目中施工地点的价格调整系数,因此在结算过程中仅仅参照人工基价水平,从而出现结算利润水平降低的情况[3]。
4.充分运用总承包合同的特征,有助于开展后续结算工作。举例来说针对计日工的问题,可以确定一至两个计日工的报价,实际单价水平参照现场情况,这是由于总金额相对较低,对合同总价并不会产生显著影响,结算时也将避免产生零星用工单价的争议情况,顺利推进结算工作。
在签订合同之后,确定合同总价不变,总承包项目盈利水平的直接影响因素为施工图的设计质量和水平。
1.在综合考量当地建筑材料特征的基础上,提升规范标准的适应和准确程度。如果出现规范选择的准确性不足或是较为滞后的情况,将会对后续施工工作产生制约,进而引发设计变更损失状况。由于钾肥项目建设地点多较为偏僻,在选择建筑材料时也应切实分析本地的特征,如采用戈壁料回填代替级配碎石回填。
2.提升设计的标准化程度。对于常用装置所采用的标准设计内容可以在项目间套用,从而能够有效控制设计错误可能性,从而控制造价和施工管理的困难程度。
3.推行限额设计。确定合同金额不变时,造价管理人员可以WBS为标准分解合同价格,从而更好地确定单个单位工程的最高成本限度。在上述成本范围之内开展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成本并不会超过限定额度范围。
4.设计总结及奖惩。对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以及设计优化节省的费用都应作为案例进行总结,分析原因并由造价人员核实金额,作为奖惩的依据[4]。
发包阶段由两个不同的组成部分构成,分别是设备材料的发包和施工环节的发包。针对钾肥行业EPC项目而言,需要在设备投资方面花费大量的成本,同时存在较为相似的工艺设备需求,因此供应商的选择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应当和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并设定服务框架,可用于报价及采购的工作。针对施工分包的问题,总承包商多数为设计院起家,施工能力相对较弱,因此需要着力强化分包施工的管理和控制力度,且钾肥行业EPC建设地点较为偏僻、大型施工企业投标意愿不高,多为熟悉当地情况的中小型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更需要在发包阶段着重对其的考察。
1.实时更新合格供应商的名录。在项目结束后需要重新评判供应商的服务能力、施工态度、管理水平及项目配合程度,并相应调整供应商的等级,在后续投标互动中提高优秀等级供应商的初始评分。现阶段所广泛采用的是综合评标法,然而在这种评标模式中价格占比相对较高,因此导致多数中标单位都持有最低的报价,该种评标模式有助于提升总承包商的利润水平,但也会造成现场管理难度的提升,因此需要确保供应商服务的实际质量水平。
2.设备采购清单费用结构的匹配。设备合同中应将设备位号以及所在单项工程的WBS编码注明。目前的设备采购为设计部门提供采购清单,采购部门划分采购包分批采购,并没有在采购包中注明各设备的位号、所在单项工程,这就给日常造价管理和最后的结算带来不便。
实施阶段能够将投资转变为项目实体,同样也是造价管理所需着重关注的施工环节。
1.强化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实施工作。通过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环节能够实现对人力资源和闲置机械资源的控制,并提高周转材料的使用效率,切实提升施工质量,避免出现返工现象,从而有效降低返工损失。
2.全要素的造价管理理念。造价管理工作并不只是针对建设投资开展的管理项目,也包含各项管理费用的支出控制。应根据项目预算建立完善的费用分解目标,控制差旅费、办公费、经营费、生活费等支出[5]。
3.归纳总结全部会对合同价格产生影响的文件。对费用相关的变更因素进行完善,并相应确定变更行为发生在事前还是事后。签证事项产生后应当及时通过审批流程并更新相关资料信息,签证资料中要包含签证发生的时间、缘由、工作总量、证据及相关文件资料内容,构建台账并对原始资料进行存档。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结算、工作总结以及相关的考核。结算直接决定了项目最终盈利情况,作为造价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现阶段总承包商造价管理的关键组成部分。完成项目结算工作之后,对造价管理的工作展开经验总结,并以此为参考切实提升总承包商管理能力。同时造价管理的最终作用成效与造价管理人员自身的工作积极态度存在直接联系,因此也需要设置相应的激励考核制度[6]。
1.总包结算注意合同条款的使用。EPC总承包通常属于固定总价,因此总包结算理应相对简便,但总承包结算相关的真实案例数量较少,致使业主和审计单位在开展总承包结算审核工作时仍旧参照传统的施工图设计招标合同审计的方法,进而导致矛盾纠纷问题频发。
2.分包结算注意有无重复结算问题。分包合同结算为传统的施工图招标合同结算,造价从业人员的概念已经比较清晰,相关审核要点要求也比较完善,着重对“量、价、费”的审核。由于总承包项目周期较长,技术较为复杂,在做分包结算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重复计算的问题。总承包商可要求分包商将所有签证、变更事项分类按照时间进行排序,注明时间、单位工程等特征信息,以防重复上报。另外总承包商应注意鉴别是否有与分包合同内工作内容重复的签证、变更事项。
3.造价管理工作总结。在完成项目结算工作之后,造价管理人员应当对项目执行中导致费用变化的因素展开细致化分析工作。同时还应对造价指标进行复盘和整理,有助于后续更好地开展投标标价和费用确定的工作。
4.科学的激励考核制度。造价管理的实际效用将直接与造价管理员的责任态度和工作积极程度存在联系。通过设置科学的激励考核制度能够有效促进造价管理工作的开展。并根据事前设置的成本目标和结算目标,将完成的成本控制成果按比例给予造价管理人员相应的奖励,相应的也可设置一定的惩罚措施,将造价管理工作从按量不按质转变为以工作成效来进行分配的良性发展道路上来。
通过探究盐湖钾肥行业EPC项目特征,发现其项目存在执行技术困难、建设地点较为偏远且工作周期较长的特征,相应提出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核心要素,给予科学可行的优化意见。EPC总承包项目中业主只需确定项目功能和产能需求,总承包商则需负责其他全部的工作,因此项目的全部风险都由总承包商承担,与此同时总承包商也获得了较大的利润回报机会。在此背景下,总承包商应当充分考虑如何在确保业务需求得以实现的基础上,提高项目盈利水平。EPC总承包商需要持续优化自身项目管理能力,强化制度建设力度,并确保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问题,通过切实可行的造价管理模式提升项目盈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