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清源 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人们往往只表面化地看到税收筹划的行为,或简单理解税收筹划的概念,却鲜少注意到其综合化的要求。实际上,税收筹划由理论转化到落地性的操作,需要执行者既具备法学、经济学知识,又有一定的管理眼光和思维高度。在当代企业中,这类人才可谓是不可多得。很多企业更多是凭借经验教训,亦步亦趋地摸索筹划路径。但实际上,企业在让税收筹划落地前,应首先确认自身的终极归宿。如果让企业得以可持续地健康发展是其归宿,那么就将“可持续”作为核心,围绕它发散思路,继而寻找到税收筹划的恰当方法。
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是降低企业税负的有效途径[1]。从企业发展全局的角度立足观看,有序、有据的税收筹划行为将成为企业成本消耗控制的“冲锋者”,使企业减少对税收负担的忧虑,而且其不单单是让税务成本数据可观,还会让企业利润数据可观,是一举多得的举措。这样的良性举措,凡是有前瞻性、大局观的企业都会乐于去做。其中,行税收筹划之举的企业只要按行业规则、税法法律办事,其做到合理、适度地避税节税就是为企业带来的直接好处。同时,企业涉税难免也跟随或大或小的,不同类型的风险,而其审慎地启动有关筹划工作,在过程中梳理清涉税账目,帮助自身“过滤”掉税务处罚风险,从而尽可能地趋近于零风险。
从企业财务管理的单一侧面立足观看,税收筹划是其中的一个必行的工作行为。它紧密围绕的是成本要素、利润要素,对标的是企业一定期限内的经营战略、管理目标。鉴于筹划工作的目的性十分明确,其对财务管理中的资金把控有天然的要求,会约束相应的财务管理行为,以至于促使资金适度流转,促使成本、利润数据趋于理想化。同时,税务筹划实践能够检验企业一些财务管理理念、行为的正确性,促使相应的执行者,包括管理者和普通员工,认识到自身的局限性,结合企业自身的财务情况,适时提升纳税意识,不断调整对应的经济行为。此外,税务筹划实践还是一个对企业财务账目进行条分缕析地分析的过程,能够使企业精准地把握住自身现在所具备的优势,明确未来想形成的企业结构以及投资方向,进而有的放矢地在未来投融资。其中,企业所应遵循的本地惠企政策条款,以及税法提到的税率差别,都是其提出投融资方案的可行依据,也能帮助其在合理的资本流转情况下,切实达成对产业结构的优化。
无疑,无论何种类型的企业,其纳税都要平等地做到有法必依。那么在税法发展调整的大背景下,企业就需精准抓住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调整精髓,以此为指导,启动筹划操作。每个企业都需抓住税法调整精髓,以下有选择地列举几点,以作示例。其一,企业缴税税率不再做内外资类型的详分,让“两税合并”,一并以25%的税率为标准。该调整是轰动性的,进一步彰显了开放性市场中,企业间竞争的公平性。以往的不同类型企业缴税,最高税率达到33%,而低的税率达到15%。两种税率相差的是倍数水平,让部分承担高税率的企业不堪压力。如今,在更加合理的税率控制环境下,企业税收筹划就能够立足于行业公平竞争机会、相对均衡的经济风险等来进行。其二,有了“居民企业”这一新概念与词汇,与其对应的是“非居民企业”。该类新词汇出现,能够让企业的纳税义务变得更容易界定,即对照法人标准,若一个企业符合“居民企业”条件,那么其要履行的就是该类企业全面对应的纳税义务;若一个企业符合的是“非居民企业”条件,那么其要履行的就是该类企业对应的较为有限的纳税义务。因此,税收筹划问题上,企业就需把自身的条件列出来,查看所对应的是“居民企业”条件,还是完全相反的条件,继而获得筹划启发。其三,界定企业收入总额时,列举条目更加宽泛,不再细分。即税法意义下的企业收入口径宏观了,不再像以往那样细分出股息收入、租赁收入等,其凡是减去政府性基金、财政扶持金后的收入,均在收入总额范畴下。这就给企业税务筹划以提示,即要将筹划口径也放宽,所关注的财务账目细节要与收入总额概念相统一,以防筹划失误而被认定为偷税漏税。其四,税收优惠不再围绕着区域这一狭窄视角,而是放宽标准,主要结合企业的产业类型界定来发放优惠。其中,带有“可持续”标签的企业,例如创新创业企业、环保领域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等,会更多更大地获得相应的优惠支持。税法这一调整能够提示企业在税收筹划时,界定清自己的产业类型,继而应享尽享地利用优惠政策。
涉税风险是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客观存在的、在所难免的一种风险[2]。而税收筹划本身,就是一个让企业巧避经营风险的行为,所以,企业进行具体筹划的另一个思路应当是让避险行为更加具体,能精准覆盖各个类型风险。其一,正确避开主观领域风险。税收筹划时,能赋予其工作以最大主观性的就是税收筹划的主体人,或称之为纳税人。其由于自身受主观局限,包括所掌握的会计、法律、社会、管理等知识局限,工作经验局限等,有可能对当前的经济形势、企业全局等做出并不够客观、科学的研判,那么其制定出的筹划方案,就是自带主观性质风险的方案。其二,正确避开片面性风险。企业往往降税意愿强烈,甚至暂时性地蒙蔽了其战略意图,使之更多考虑成本或利润等要素中的某一要素,于是片面地展开筹划。这样的行为势必要成为企业合理避税的“绊脚石”,使企业短期见利,长期见弊。因此,企业相应筹划定然要综合性考量,统筹各项要素。其三,正确避开认定性风险。该类风险主要是在于,税收筹划要求进行事前安排,还要依法行事,所以每个纳税企业在对应经济活动行动前,都需要把税法规定作为指导,严谨地设计出一套筹划方案。此时这一方案的可行性是要经过税务机关确认的,即对其进行审查、认定。如果该环节不顺利,不论是由于信息不准确,还是由于纳税企业的主观原因,都意味着使企业陷入了认定性风险。这其实和违法风险相关联,也有一定的因果联系。其四,正确避开违法性风险。无论多么细小的税收筹划环节,都不应打法律的“擦边球”,否则纳税企业的违法性风险就可能近在咫尺。对此,纳税企业需得到的提示就是,深度解读、记忆国家税法的内容、政策导向,不以模糊法律界限的名义去挑战法律,严禁筹划中存在偷税漏税思想和行为。
任何纳税企业都需具备一个纳税筹划思路,即立足长远,始终不忘融合最终的战略目标。显然,税收筹划是非常具体的,也有一定方法的工作行为,无论在企业管理范畴下,还是在财务管理范畴下,该行为都是用来解决具体的问题、履行基本的企业义务的。然而,任何企业的经济行为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当下的税收筹划行为,影响的其实是企业的长远利益。因此,企业要让税收筹划化作一个经营管理的节点,用系统的方式来组织相关实践,使之与企业其他的管理行为形成协同关系,共同指向企业最终战略目标的实现。
在整理好税收筹划合理思路后,企业更容易发现筹划实践的正确切入点。以下列举几种可行方法。
企业需要合理利用当前的税收政策,制定完善的财务策略,对企业税收筹划进行合理安排[3]。我国各地为适时给予经济发展以“强心剂”,都会积极打造低税环境,让企业压力得以缓释,也为其税务筹划主动贡献契机。对此,企业要积极研究现行税法和新发布的鼓励性政策,查找其中的“低税”关键词,继而合理调整自身的税务筹划目标。例如,一些企业正处在低税区域,包括沿海地区、高新经济特区等,那么就要积极响应和按照对应的低税要求进行税务筹划方案申报审定,并对整体的经济行为进行符合要求的调整。这样,在方案审定通过后,企业利用税收优惠、创优纳税条件的目的就实现了。而如果企业不处在低税区域,就可结合对自身产业结构的调整来主动向低税要求靠拢,也借机让自身的投融资找寻到崭新的领域,使企业获得新生机。在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国家为其发展出台了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其发展[4]。这其实就是国家的一种低税引导策略,会吸引大批企业进行产业技术改革,并积极靠拢低税要求。
很多企业都没有高效的税收筹划,因此面临着严重的税务负担[5]。其中,企业应税成本若居高不下,其对应的税负也定然居高不下。因此,围绕着应税成本调整,或可令企业进行一些可行操作。一方面,企业根据经验,可结合现实状况来选择费用列支法、存货计价法,抑或折旧计算法中的一种方法来适度调整成本,这样就能部分地抵减收益,令原计算的应税额略减,其税负如愿减轻。当然,这其间也不能忽略财务会计制度的重要性,不能超出相应制度的界限范围,即不可造成随意乱摊成本的后果。另一方面,调整成本也可从成本效益原则贯彻角度来实现。在税收筹划中,企业应重在让因税收筹划而付出的成本尽可能地低于税收筹划即将带来的收益。这样的原则把控下,企业无论选择怎样的税收筹划具体方案,其获得高收益的机会率都更高于成本风险的机会率,其筹划就会更接近于成功。
由于税务筹划的根本基点在于财务控制,所以其具体的筹划过程,也要结合对财务管理环节的细分来进行,即把企业各项经营环节也作为把控对象,把筹划延伸到各环节的前端去。其一,在采购活动环节,企业须把控增值税筹划。该环节,企业应当把合作对象选择的标准尽可能向小规模纳税人倾斜,因为这类合作对象的成本规模小,相关采购交易更便于进行低税筹划。其二,在企业销售活动环节,须把控增值税筹划。此处,企业要把关注重点放在销售方式有效选择上,因为销售方式关系到发票票额的显示。其中,最新税法有作出要求,一旦销售中涉及打折促销活动,其所开出的发票上,既有折扣额,又有销售额,那么计税时,就不再以销售额为核心,而是要从销售额中剔除折扣部分再计算扣税。由此,企业即可在打折促销中,善用折扣计税的方式来促利润增长和节税。这也是让企业更能获得节税避税主动权的销售方式,也有利于良性营商环境的打造。其三,在发票开票时间的确定上,企业可进行一定的把控。结合税法规定,如果企业经营中,其收款方式比较直接,不涉及发票,那么对应的销售发货状态也会不受纳税时间的太多约束。但如果是赊销形式,或者涉及收款的分期到账,那么企业销售时,其纳税义务履行就要审慎地按照约定的收款时间来进行。这就需要企业在税收筹划中,精准分类具体的情况,而后正确评估客户的实际可能付款时间,以为节税避税留有可操作空间。
该方法的出发点在于,我国内外的经济时局始终是动态的,而不是固化的,其市场形势变化下,国家及地区层面的税收政策、法律条款等,都会因时而动,哪怕是业已成文的执行多年的税法,也不可能一成不变。这就决定了,企业不可以绝对性地进行税收筹划方案执行,而需为相关方案的补充、修正、革新留有空间。对此,企业可在管理制度、财务税务机制的层面上进行渗透,给予税收筹划工作以相对宽泛的调整空间,允许其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内外部情况的变化而改善税收筹划方案的适配性。其中,对能够敏锐察觉到环境变化,推动筹划方案进步的人员,企业应利用鼓励机制来给予奖赏,从而促进内部税收筹划生态的良性发展。
综上所述,对低税环境合理利用、对调整成本的手段合理利用、对经营活动环节合理把控、对税收筹划的适配性合理控制,这几个方法都是从税收筹划思路衍生出来的,其思路和方法二者是和谐统一的关系。由此也提示广大纳税企业,税收筹划不可一成不变,也不可乱筹划乱作为,要始终让税收筹划思想走在前端,不断修正相应的思路与筹划行为,这样才能做到及时、合理、如愿地避税节税,使自身切实获得税收筹划方面的助力。税收筹划对任何企业个体而言,都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