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芊叶
(国家开发银行,100031,北京)
公共财政投入在水利投资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十三五”期间,水利建设投资中政府投资占77.2%,金融贷款占14.5%,社会资本投资占8.3%。受财政收支状况等因素影响,“十三五”期间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相较于“十二五”期间减少了351亿元,下降近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治水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落实“两手发力”,必须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建立合理回报机制,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以市场化改革推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近年,各地都在加大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力度,金融贷款和社会资本占水利总投资的比例逐步提高,从“十二五”时期的12.9%提高到“十三五”期间的22.8%。依据《“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未来一段时期,水利建设任务重、投资需求大,而各级财政用于水利建设的资金难以有较大增长,预计“十四五”期间水利行业市场化融资需求依然旺盛。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与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息息相关,属于公共产品。水利项目普遍具有以下特点。
尤其是重大水利工程,虽然工程技术较成熟,但可能由于规划建设内容调整、征地拆迁、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超概算、超工期等情况发生,且供水主体工程能否顺利运营还受其配套工程建设进展的影响。
部分项目从建成投产到完全达产需要时间较长,例如云南滇中引水项目预计需16年达产,安徽引江济淮项目预计需10年达产,而通常贷款从项目建成后就需开始还款,因此初期还款压力较大。
水利项目社会效益较强,经济效益较低,项目自身收益少,堤防建设、流域治理等项目一般无直接收益,水利枢纽、引调水、水库、城乡供水四类项目具有一定水费或电费收入。
水利项目运营期一般为50年,水、电市场供需较为稳定,因此有收益项目建成后可产生长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近年,随着我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推进,水价平稳提升,水价从2006年平均1.62元/t增长到2020年平均2.31元/t,年增长率平均为2.55%。另外随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水权交易等改革推进,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落实,合理回报机制建立,水利项目收益将进一步提升。
水利贷款项目一般具有政府主导背景,借款人通常为国有企业,信用等级较高,项目自身具有长期持续稳定收益,还款来源有保障,风险相对较小。水利项目一般资本金比例高,也能为银行带来一定存款收入。目前开发银行存量水利项目不良贷款率为0.15%,远低于其他行业平均水平。
为比较分析不同贷款条件下项目还款压力,假设A项目为引调水项目,总投资132亿元,建设期5年,申请银行贷款100亿元,还款来源为水费收入。目前银行采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根据不同项目测算贷款利率,5年以上项目贷款利率为五年期LPR利率加减n个BP(基点),即5YLPR±nBP。一般银行给予水利项目贷款期限最长20年,重大项目可达30年。因此贷款利率5YLPR+0BP、贷款期限25年(含宽限期5年,宽限期指第一笔贷款发放到第一笔贷款本金回收的时间段,一般等于项目建设期)是无优惠条件下A项目最可能获得的贷款条件。
一般项目业主会面临以下两种银行的优惠贷款条件:
甲银行给予利率优惠政策,承诺贷款条件为贷款利率5YLPR-50BP、贷款期限25年(含宽限期5年)。
乙银行给予水利项目较长贷款期,承诺贷款条件为贷款利率5YLPR+0BP、贷款期限35年,同时根据水利项目可能超工期、达产时间长等特点,进一步延长宽限期、设计前低后高的还款计划(即还款初期设置较低还款金额,后续逐渐升高)等方式,缓解项目建成初期还款压力。
为进行比较分析,本文将贷款利率5YLPR+0BP、贷款期限25年(含宽限期5年)作为基准情景,并假定以下优惠条件情景:
①固定贷款期限25年(含宽限期5年),利率选取5YLPR-100BP至5YLPR+50BP之间的7个档位,还款期内等额还本(即每年偿还相同额度贷款本金);
②固定利率为5YLPR+0BP,宽限期为5年,期限选取10~40年间的7个档位,还款期内等额还本;
③将贷款期限延长至35年,贷款利率5YLPR+0BP,再延长宽限期至8年,还款期内等额还本;
④在贷款期限35年、贷款利率5YLPR+0BP、延长宽限期至8年的基础上,再设置前低后高的还款计划。
选取三个评价指标:第一年还本付息金额,即还款期第一年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总额;第一年偿债覆盖率,即还款期第一年还款现金流/还本付息金额,本项目为水费收入/还本付息金额;平均偿债覆盖率,即还款期内每年偿债覆盖率的平均值。第一年还本付息金额、第一年偿债覆盖率反映项目建成初期还款压力,平均偿债覆盖率反映还款期内整体还款压力。
如表1、图1所示,贷款期限一定时,贷款利率越低,还款期第一年还本付息金额越低、偿债覆盖率越高,平均偿债覆盖率也越高。第一年还本付息金额由10亿元下降到8.6亿元。
表1 不同贷款利率下项目还款压力
图1 贷款利率下浮项目还款压力变化
如表2、图2所示,贷款利率一定时,贷款期限越长,还款期第一年还本付息金额越低、偿债覆盖率越高,平均偿债覆盖率也越高。第一年还本付息金额由24.2亿元下降到7.4亿元。
表2 不同贷款期限下项目还款压力
总体来看,贷款利率降低引起的指标变化幅度明显小于贷款期限拉长的变化幅度。具体来看,如表3所示,对于贷款期限25年(含宽限期5年)、贷款利率5YLPR+0BP这一基准情形,第一年还本付息金额9.53亿元、第一年偿债覆盖率36%、平均偿债覆盖率101%。如果甲银行给予利率下浮2个档位,即贷款期限25年(含宽限期5年)、贷款利率5YLPR-50BP,则第一年还本付息金额9.05亿元、第一年偿债覆盖率38%、平均偿债覆盖率105%;乙银行给予期限延长2个档位,即贷款期限35年(含宽限期5年)、贷款利率5YLPR+0BP,则第一年还本付息金额7.91亿元、第一年偿债覆盖率44%、平均偿债覆盖率147%。因此,贷款期限拉长使第一年还本付息金额下降更多,第一年偿债覆盖率、平均偿债覆盖率提高更多,即乙银行贷款条件对缓解初期还款压力和整体还款压力均更加明显。
当贷款期限延长至35年、贷款利率5YLPR+0BP、宽限期延长至8年时(情景三),还款期因宽限期延长而缩短(35-8=27年),第一年还本付息金额因而增加,但进入还款期时达产率有所提高,项目自由现金流增长,第一年偿债覆盖率、平均偿债覆盖率均提高,还款压力降低。在此基础上,设置前低后高的还款计划(情景四),第一年还本付息金额降低,偿债覆盖率提高至100%以上,平均偿债覆盖率高于110%,年度偿债覆盖率均大于100%,满足了一般银行贷款审批基本要求,初期还款压力也进一步降低。
综上分析,我们可得出以下结论:一是贷款利率与还款压力正相关,贷款期限与还款压力负相关;二是拉长期限比降低利率更能有效缓解水利项目还款压力;三是延长宽限期、设计前低后高的还款计划可以进一步缓解项目建成初期的还款压力,满足银行还本付息要求。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从本文的假设测算可以看出,水利项目的还款压力主要来源不在于利率高而引起的利息负担,而是期限与项目达产期不匹配导致的本金偿还负担。建议项目业主在选择贷款条件时,应充分考虑水利项目特点,统筹考虑利率、期限等贷款条件,而不是单纯选择低利率。
开发银行水利贷款期限最长可达40年,根据项目达产期可适当延长宽限期,最长可达10年,并根据逐步达产的情况灵活设计还款计划。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对重大水利项目执行最优惠贷款利率。
水利项目主要由政府主导,事关国计民生,项目业主因此一般更注重项目顺利建成运营,而非以营利为主要目标。低利率固然能节约财务成本,提高盈利水平,但实际融资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贷款流程、还款来源合规性问题,例如目前严控地方政府举债背景下,如果银行在还款来源设计合规性把控不严,可能形成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后续涉及监管、审计、整改等问题,影响项目进展;二是资金供给保障问题,水利项目融资额度大,有的银行放款时受资金规模限制,可能无法满足项目建设所需大额资金;三是设计水利项目融资方案的经验问题,例如行业政策把握、市场预测、超概算预案等对于贷款全流程能否顺利进行十分重要;四是“捆绑销售”问题,有的银行前期承诺较低利率,后期通过要求借款人增加存款、购买理财等“捆绑销售”手段,变相提升银行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