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地方和企业更好抓住RCEP机遇,近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着眼高质量实施协定,为地方和企业有针对性对接协定各领域开放和规则提供全面指引。围绕RCEP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开放承诺与规则,《指导意见》提出推动贸易投资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推进国际标准合作、提升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提出,结合RCEP实施,开展制造业技术改造,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通过高质量实施RCEP,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增强企业深入参与区域市场竞争的能力。《指导意见》涵盖利用好协定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推动贸易投资高质量发展、促进制造业升级和提升产业竞争力、推进国际标准合作和转化,提升标准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完善金融支持和配套政策体系、因地制宜用好RCEP规则,提升营商环境、持续深入做好面向企业的配套服务等6个方面内容。
《指导意见》要求,相关部门要发挥好RCEP的综合效应,充分利用中国产业门类齐全和综合配套能力强的优势,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着力提升质量标准,推动中国制造迈上新台阶。同时,引导产业和企业正确认识RCEP高标准开放下带来的竞争,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高把握国际规则水平,增强防范国际市场风险能力,做好应对挑战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