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毛相渝
(四川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需要是人的主观意愿及人生存发展之客观条件的具体的历史性呈现,换言之,需要的满足在不同历史性质的生产关系中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在商品经济条件下,需要通常以需求的形式来表达和实现自身,但需求只能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表现为人的真实需要,即需求仅仅是人真实需要的一个有限的方面。对资本主义生产来说,生产的目的仅仅是不断获取剩余价值,也可以说是无限制地满足作为资本人格化的资产阶级无限扩张之私利的“需要”。于是需要被扭曲成无限扩张的资本需求,从而需求沦为资本主义市场竞争的“永动机”,进而遮蔽了需要之满足具有层次性和社会历史性的客观事实,即不再代表、也并不能满足最广大人民的真实需要。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整个社会历史就是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各种需要而进行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的过程,人需要的丰富和发展是人本质力量的新证明和人本质的新充实[1]339。所以,虽然在市场经济语境中,需求比需要更为人所熟知,但需求只是对表层经济关系的一种量的表达,需要是更为根本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人学范畴。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生产以满足人民需要为根本目的,对需要概念的探讨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本文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出发,对需要与实践同构性进行哲学考察,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需要范畴对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需要与实践两个范畴蕴含着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人学的内在规定性。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人以产生和实现需要为出发点开始自己的生命活动,并在实践中建构出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矛盾,进而构成人类社会。因此,需要成为人本质即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客观内容,实践成为人的根本的存在方式,二者统一于人的生命活动中。这样的人以生命体的存在为基础,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着有意识的物质生产活动,这样的人生活在由自己构建的不断生成和发展的历史中,因而是现实的人即存在于自己现实生活过程中的人[2]519-531。现实的人以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以此来满足人不同层次、各个方面的需要,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发展。因此,以人为中心来考察需要与实践的关系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要求。
马克思并未在其经典文献中以聚焦章节之方式集中论述过关于人的需要理论,而是与其他重要理论交织呈现的。在此我们以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内涵的变化作为切入点予以考察[3]。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2]162,是人的类特性即人类与动物之间最根本的区别。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即人的生产劳动——人的生产劳动超越了动物式的本能——能够以目的为导向能动地认识和改造生产对象以满足人的需要,使人作为整体具有同一性,并在根本上与动物区别开来。马克思的研究进入新阶段后即在蕴含着新世界观萌芽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人的本质的内涵有了变化: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501。这一表述的变化表明,马克思不仅看到了人的社会性和现实性,而且看到了人与人之间有所区别的根源。人在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中从事生产活动,每个人所处的时代和社会地位不同,面对的社会关系也不同,因而每个人都在具体的、现实的社会环境中从事生产活动。从《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关于人本质的理论内涵深入到了劳动内部,实现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飞跃。
虽然“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最为核心的内涵,但《德意志意识形态》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唯物史观的第一次系统阐述的代表性著作,其中关于人本质的论述——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4]514——无疑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个人存在以生产劳动满足生存需要为基础,当生存需要得到满足后又会产生新的需要,即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需要的不断提出不是纯主观的,是在实践活动满足人需要的过程中展开的,是在具体的社会历史现实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可以这样说,在该意义上,《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人的本质包含了人的社会属性,还包含了人的自然属性,构成了全面且丰富的人的概念,使得人的本质拥有更加丰富和更为完整的历史内涵。
从人本质理论内涵的变化可以看出,人的本质是以满足人的需要为动力的应然与实然的统一。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构成了人的类特性,是人应然状态的最本质的表述;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则是自由的有意识的劳动的具体展开,是人在具体的、历史的条件下进行劳动的必然结果。这种应然与实然的统一以满足人的需要为最终目的,在实践活动中实现统一。同时,需要因这种统一体现出历史性和社会性的特征。所以,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和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中,人的各层次需要被满足的情况和内容都有所不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当物质需要不再处于人需要层级的优先级,或社会需要和个性需要得到充分实现的情况下,人实现了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的需要复归到马克思所说的对人本质的真正本体论的肯定[1]359。
实践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根基,是以生命为基础的能动性和受动性统一于人的对象性活动[5],人在实践中构建人类社会,创造社会历史,满足着自己的需要,实现和确证着自己的本质力量。实践的生命结构始终存在于不断生成与转化的无限循环的过程,即,主体在面对现实世界时采取的物质或精神的行动,以及这些行动产生的现实效果共同构成完整的、连续的整体。可以说,实践就是人与现实世界相互作用的过程,融于人的生命活动,与人的历史共同生成和共同发展,体现人生命的连续性和整体性。实践是人的根本性的存在方式。
生产是实践最基础、最核心的类型,人在生产实践中生产着自己也生产着生活必需的物质资料。同时,认识活动内含于实践活动中,与实践活动同时发生。随着实践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人获得自然属性之外的现实的精神属性和社会属性,人的能动性不断得到体现和展开,形成以生产实践为基础的伦理活动、政治活动、艺术创造等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体现着实践活动的创造性。由此,实践活动构造出属于人的意义世界,使人超越了直接和现实的存在,成为具有丰富性和完整性的鲜活生命体。
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主体是现实的人,现实的人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人。现实的人意味着人是在具体的、历史的现实中展开生命活动的,并在自己的生命运动中创造着新的现实世界。现实世界意指现实的人在需要的推动下展开各种实践活动以创造出的属人世界。现实的人和现实世界是在满足需要的实践中实现抽象的人和具体的人在具体的、历史的现实世界中的统一。
第一,满足需要的实践创造着现实世界。现实世界是人作为主体在满足需要的实践活动中,利用各种主客观条件改造外部世界和自己创造的属人世界。现实的展开和人满足需要的实践活动是一致的。满足需要的实践是人存在的根本方式,实践是感性对象性活动,因而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实践是主体的感性对象性活动。这一感性对象性活动又创造了需要的主体和主体的需要。因而,唯有站在主体角度,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区分才有意义和价值——对象因主体而成其所是。因此,人和属人对象构成的世界是这样一个世界,即主体在追求需要过程中展开的世界是这一行动产生的一定历史结果的世界:主体的积极追求是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为实现这种积极追求,实践活动会遭遇外部世界原有的客观存在,以及在实践过程中利用和改造外部客观对象创造出的新的对象性存在。这些存在源于实践,又作为主体的需要和实践活动必须面对的不断产生的新现实。
第二,人在现实世界中获得现实性。需要的实现客观上要求人必须去认识和把握不断展开的现实世界,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人因在现实世界基础上进行的实践活动而成为现实的人。满足需要的实践生成的事实作为需要和实践的前提性存在,是各种主客观力量运动着的矛盾体,其发展方向充满了不确定性。但唯物史观中的现实存有主体性的构建维度,由主体的需要推动的行动才是使条件能够发生作用的关键因素。在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现实世界的过程中,人因在现实世界即具体的、历史的社会环境下对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应用以满足主体需要的过程中获得现实性。
第三,作为综合即作为需要与实践主体的人通过满足需要的实践活动创造了现实世界这种历史唯物的辩证结论:现实世界的生成与人的生成具有一致性。人创造了现实,现实也创造了人,现实的人与现实世界在满足需要的实践中获得了循环,但却是开放的、上升的、发展的、运动的循环,这是历史生成的结构,也是生成的历史结构。历史由每一个当下的实践生成,未来也在立足历史和当下的基础上存在着的一种超越现在的趋势。因此,现实在人与社会的交互中构成,是由满足需要的实践做成的过去、现在、未来不断生成转化的历史统一体,是历史的可能性领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需要与实践统一于现实的人。
各种需要的产生是人存在的起点,需要的多层次全方位发展是实践的源初目的和源能量,贯穿了实践过程的始终。实践作为需要的实现方式,是人需要的现实展开,现实的人的各层次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生成和不断被满足,随着实践做成的历史现实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因此,实践是内含需要的实践,需要是基于与实践内在相关的、由实践不断创造的现实“做成”的。实践与需要具有同构性。
在马克思人的需要理论中,生存需要是人的首个需要。由此人必须面对世界,与世界发生人与属人对象相互作用的对象性关系,进行劳动生产以生产人自身。马克思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1]519但生存需要还停留在人的自然性上,人作为能思想的动物,是超自然性的存在,因此人具有“超功利性”的需要。这种超自然性的需要一开始就被包含在人类起源的社会化模式中,并在人的历史、人性的历史中发展起来,表现为自我意识在“知、意、情”三个方面建立起来的对“真、善、美”的超物性需要的追求[6]78。
从总体上看,在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双重驱动下,以生产实践为基础和核心,人对与人发生关系的所有对象进行认识和改造从而产生新的现实,并在新现实的基础上,生存需要由此不断演化出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人类文明也在多层次需要的满足和发展中得以丰富,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得以在不断发展的人类社会中不断展开。以每一具体的实践活动为视角可以看出,任何实践活动一开始就是以目的为导向的。存在于现实世界中的人在产生各种需要后,意识就以需要的满足为坐标指导实践活动,具体的实践活动应该选择何种对象,采用哪种工具,采取什么样的方法,都是为实现目标服务的。也就是说,实践是内含目的的活动,这一目的就是满足人的需要。
在人类进行最核心的生产劳动实践以满足生存需要的过程中,为了满足获得更加稳定的生存发展条件的需要,人类开始制造、使用和携带工具,同时,协作劳动的需要使语言得以产生。工具和语言作为符号结构成为人与自然、人与人交流的媒介,这使得属人世界得以生成,人成其为人,人的需要开始告别动物的本能需要,生成各种闪耀着人光辉的追求,比如为了理想放弃物质享受,为了爱情牺牲生命,为了自由反抗强权等。总之,不论是哪个层次哪个方面的需要,都是主体进行实践活动的动力,实践做成的事实也要与以需要为模型设想的目标加以比较,由此可以说,需要是实践的源初目的和源能量。
在生存需要被生产实践满足的过程中,人与属人对象间的相互作用是不断发生着的,被纳入实践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同时展开的是系统化、复杂化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人作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其需要自然也呈现出丰富性、层次性和各层次需要相互渗透、相互矛盾的特点,出现低层次需要随着实践满足需要的情况向高层次需要依次发展或跃层发展的情况。处在生产力的不同发展阶段以及居于不同社会位置的人会产生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需要,比如政治活动的需要、艺术创作的需要、伦理活动的需要,等等。因此,需要的丰富性和层次性是在实践的生成过程中、在实践创制的现实中做成的。
需要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是在实践中产生的,这并不意味着实践一定能将需要“落实”,或者按一开始设想的状态变成现实。虽然需要并不必然被实践转化为现实,但需要只有通过实践才具有从潜能向现实转化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实践是需要的实现方式是一种具有根本性意义的表述。
首先,实践展开的现实世界是各种客观力量、主体因素交杂的复杂体系[7],产生需要的主体在其中存在并以此为土壤生成需要,需要的实现也要以此为条件。实践活动受制于主体认识能力和现阶段的实践水平,尽管在合乎理性的设计和严谨操作的情况下,实践活动也并不必然能在改造外部世界时将其内含的服务于需要实现的潜能转化为现实,也就是说实践并不必然能使需要转化为现实。
其次,实践所在的领域即其构建的体系越来越庞大复杂,满足个体需要所依赖的社会现实远远超出个体所能把握的程度,需要的实现以更体系化的面貌出现,不再具有现实意义上的直接性,而是被各种力量做成的需要的“直接满足”。正如卡尔霍恩所说:“现代社会日常生活所发生的最重要的转变,也许就是个人间的直接关系与大规模社会系统的组织方式和整合方式之间出现的越来越大、越来越深的裂痕。”[8]生产力的发展在资本市场中不再是满足主体需要的直接实现方式,不是人使用生产力发展的成果发展人自身,而是资本支配人的行为,即马克思所说的成为反对主体的“异化”的力量。被资本和货币单一化、物化的需要使悬浮于真实需要的“虚假需求”得以出现,主体构建社会关系和获得社会价值认同的需要被单一化为对商品超出实际需要的占有。在这种社会现实中产生的“需要”无法触及主体需要的最初目的和深层本质,那么对这种“需要”的满足也背离了实践的“初心”。
但是,脱离社会性谈人的存在是不可能的,实践做成的现实是人生存的土壤,社会发展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从根本上讲,需要的提出还是源于主体对象性活动展开的现实本身,实践满足需要的基础还是对现实世界的利用和改造。因此,不论提出的需要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主体的最初目的,以及实践到底在何种程度上满足了主体的需要,实践都是需要的唯一实现方式。
需要与实践具有同构性,从需要为实践提供动力、实践为需要的实现提供路径的角度看,二者的关系运动融于彼此,互相表现对方。在这种同构中,需要既不是先验存在,也不是经验主义的被动存在,而是在人感性对象性活动中自我展开的丰富性存在;实践也不是冰冷、抽象的概念或公式,而是体现着主体意识、价值取向和意义追求的生命性、连续性的完整活动。至此可以说,需要与实践的同构创建了一个可能性的空间,这个空间生成着现实,也获得着人的历史,并向未来开放,在其中的人也获得其现实性,是过去、当下和未来共存一体的人。
“需要—实践”的同构内在于历史唯物主义中。“面对存在和超越实存”作为唯物史观的理论品性[9]是“需要-实践”同构创造的可能性空间的基础:历史唯物主义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避免了哲学本身在抽象二元论基础上的第一性和第二性问题的困扰。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需要-实践”同构所生成的现实不仅是主体的需要和实践的基础,还是其对象;人存在于在“需要-实践”的同构中应然和实然的统一的生成过程中。这从理论原则上超越了乌托邦构想和实证主义之间的抽象对立。
需要与实践的同构在自己的生命活动中构建的可能性空间,是存在于现实中的主体和在主体的存在中存在的现实在历史中面向未来的相互生成空间。在这个空间中,需要和实践的同构首先作为人的结构性存在体现为人与世界的基本关系,即不是认识而是构成和创造。在这种构成和创造的关系中,人不是“物”的存在,不是生活在当下的直接性中,而是以超越实存的方式实现自己的生命。这不是说人的存在不以“物”的存在为基础,而是说人以在实践中产生的需要指向的目标世界为方向,作为主体与世界发生关系,发展着自己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使客观世界不断成为身体的衍生部分,并蕴含着向主体转化的可能。其次,“需要-实践”同构展开的现实是对历史和社会的“时间化”“空间化”,意味着现实的人与现实世界都不存在绝对的目的和终点。但这并不是说这个空间是不确定性的存在——任何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需要与实践都只是观念的产物,不是现实的存在——而是说需要与实践、人与属人世界在这个空间中得以超越实存与超越、潜能与现实、相对性和绝对性抽象的对立,处在应然与实然的辩证统一体中。
正如上文所述,需要与实践的同构性是内在于人的生命体中,在人以实践为其根本存在方式的生命活动中构建着可能性的空间,这个可能性的空间是面向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空间。需要与实践的同构性表明满足需要是人进行社会生产的初衷,不论是自然需要、社会需要还是个性需要都必须通过生产加以满足。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条件下,人们才能摆脱分工对人的束缚,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可以说,需要与实践的同构性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事关人们生活、发展的质量。因而,关注需要范畴在当代社会中的具体内涵,关注需要与实践的同构性,对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对构建新时代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发挥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都有重大意义。
在市场经济中,需求是更广为人知的范畴,并且需求使需要的满足在内容和方式上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看来,虽然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中,需要的满足在客观上只能通过需求的形式实现,但需求与供给范畴只是一种同义反复,只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历史范畴,只是市场经济的表象[10],无法全面地触及人的真实需要。马克思曾指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11]197,到那时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实践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可见,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实践活动最终是为了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但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剩余价值生产为根本目的,需要以需求的面貌成为满足生产目的手段、实现资本无限扩张的工具,供给-需求的关系掩盖了人们真实需要得不到满足的事实,这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自身无法解决的结构性矛盾。社会主义生产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生产目的,它从一开始关切的就是人民的需要,即关于人民生活的真实需要,是事关民生的有效需求。这决定了“需要”范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具有核心地位。
人民的需要会随着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具有不同的历史内涵。比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转变,不同阶段主要矛盾的提出是以人民的需要与生产的发展为现实根据的。可以看出,需要的历史内涵与满足需要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只能通过自身的同构性运动即发展生产得到解决。也就是说,虽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但在人类社会还处于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论的第二大社会形态即以对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时,需要便不可避免地在一定范围内通过需求来表达自身,需要的异化也就不可避免,这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
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市场只是作为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一种手段,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民需要,“需要-实践”中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人民需要,而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市场需求,实践是以生产力发展为核心的社会发展状况。如今,对生存需要的满足已不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心,人们对生活的追求已经在更高层次、更全面的需要中展开,比如医疗教育、“绿水青山”、文娱体育等。这些需要的满足并不能完全通过需求的方式来实现,诸如住房、医疗、公共需要等涉及民生福祉、人民幸福的非营利性产品就没有也不能完全交由资本市场处理。
从“三个文明”到“五位一体”,人的全面需要被不断放到更加重要显眼的位置,由于历史发展的阶段性,中国目前还不能抛弃市场搞建设,但坚持市场经济在历史中的作用并没有完全丧失其合理性。这一辩证的历史唯物论原则马克思已经名言:“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2]33所以在辩证的历史唯物论视域下,坚持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前提和方向,就是坚持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不变,就是坚持人的全面发展目标不变,就是坚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真实需求这一根本宗旨不变。同时,人民需要的新的历史内涵也表明,不断发展的现实已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出新的发展要求。如何在坚持社会主义重要前提和未来方向的情况下,处理好满足人民多层次需要的产品化和非产品化方式的关系,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到新阶段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更是历史唯物主义实践生成过程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