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礼制文化形成的考古学观察

2022-03-17 19:19左长缨杨文胜
宁夏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8期
关键词:礼制贵族墓葬

左长缨,杨文胜

(1.宁夏岩画研究中心,宁夏 银川 750001;2.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 郑州 450000)

中华民族以礼制文化为特征,中国礼制文化又发源于以中原地区为中心的黄河流域农耕文明。近些年,良渚文化、红山文化、石峁遗址等考古新发现,让学者将中华文明的起源更多地投向了黄河流域以外[1],强调这些文化遗存的特色性及其在中华文明起源中的重要作用。这显然忽视了中华文明形成与变迁的相对统一性。就此笔者曾撰文进行过论述,目的就是通过梳理中原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商周时期的考古资料,从中找寻中国文化的根和脉,也就是黄河农耕文明,尊重多元、认同一体,从考古学研究出发,发掘农耕文明中诞生的中国礼制文化的发生、发展与传承,探寻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形成。

一、多元一体、伦理秩序——从考古学研究考察中华民族形成进程

在中国五千多年文明史中,多元一体是一个客观的存在, 是以中原地区为中心展开的,这一点考古出土资料从物质层面给予了生动的阐释:一体化中心的中原地区具有高度的文化,对周边存在着巨大的向心力。夏商周时期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不同族群从不同地域走向中原,存续、分合、演进,逐渐汇融于中华民族这一文明共同体中。中华民族在中原地区完成了多元一体进程,这一切都与中原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密不可分,黄河滋育了先民,农耕文明孕育了中国文化,这就是东方特色鲜明的礼制文化,根脉于黄河文化母体上的广义中国文化。中国礼制文化的兼容并蓄引领着华夏文明的发展[2],生生不息,这是由古人“逐水而居”的生活习性造成的,这里黄河流域农耕文明特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黄河流域,特别是广义的中原地区是多元一体中华民族形成的主要区域,农耕文明又是中国礼制文化形成的主要凭借。

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通过礼制文化延续其文化的根和脉,中国礼制文化的形成与演进从来都是学界研究的重要领域,既往研究多是建立在文献基础上的分析。随着新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发掘成果蔚为可观,资料、研究极大地丰富,为讨论多元一体之中国文化形成和发展提供了物质层面的支撑。鉴于此,我们将研究对象定位在广义中原地区,去探寻黄河农耕文明之上形成的中国礼制文化的内涵与变迁,从考古学资料出发,结合文献分析,从“形而下”的出土器物出发,观察与思考黄河流域农耕文明与中国礼制文化的关系,通过对考古出土资料类型学分析发掘中国礼制文化形成、发展与变迁,进而从考古学研究出发,讨论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形成。

目前“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正在有序展开,其终极目标就是探寻中华文明五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华文明史的研究中有一个不可回避的课题是“何为中国文化?其本质和内涵是什么?”。

考古学发掘资料展示了中华五千年文明连绵不断,苏秉琦先生将文明的初期阶段描述为“满天星斗”[3],其中黄河流域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脱颖而出,在中原腹心黄河两岸,自仰韶文化以后至春秋时期的周晋文化一脉相承,构成了中国文化的直根系。以中原为核心的中国的史前文化,包括不同经济文化类型和不同文化传统的格局,奠定了中国历史上以中原华夏民族为主体,同时凝聚其他民族、部族的稳定的文化与政治结构。[4]中国文化就是生长在中原农耕文明之上的多元化礼制文化,其最大特征就是宗法礼制,学界普遍认为夏商周三代同源,根本原因就是中华文明是由文明初期的“满天星斗”共同汇聚而来。

从考古学的视角观察,能够发掘出传统文献学研究不能触及的方面,对器物实物的统计分析,从物质文化角度让我们对中国礼制文化有了新的认识——中国礼制文化直接源头是黄河流域的周文化,相较于殷商文化对自然的敬畏,“神”于人间是不可控的存在而言,周文化礼制体系是一种建立在人间关系之上的秩序体系,分封、宗法制下的两周时期,整体保持着等级秩序、社会和谐的基本形态。通过对两周女性贵族墓葬出土资料的整理可以发现,女性贵族在周礼形成之初的西周早、中期身份地位急剧跌落,彻底改变了商代“牝鸡司晨”,而演变为“牝鸡无辰”,这种现象在春秋中期得以改变,女性贵族通过婚姻关系有序地参与到社会等级序列中,和男性贵族“共牢合卺”,这一变化表现了周文化伦理性的一面,过去认为“随着礼制的产生,女性社会地位持续跌落”的观点应该得以修正。对两周考古资料的统计分析显示,周文化礼乐制度中“礼”和“乐”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以往学者认为“礼主异,乐同和”,显然将二者间关系过度模式化、简单化,需在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再审视。两周考古资料的考察证实,礼制文化成熟于春秋时期,“三礼”等文献中的礼乐制度 (礼仪、器用制度等),大都对应的春秋时期,传统认识中将春秋时期冠以“僭越”和“崩坏”的标签,需要结合分析同时期文献的基础上全面梳理两周考古资料,以期从中原地区为中心的农耕文明与中国礼制文化层面发掘出历史的真实。

二、周礼——周文化的内核、中国文化的“原点”

何为中国礼制文化的“原点”?是三皇五帝时期“民主”禅让吗?目前考古文献资料显然不能够支撑这样的观点。具体到夏文化,目前学术界讨论较为激烈,无不是因为历史文献记述的过于“简约”“夏文化”的内涵尚较为笼统,文献及考古发掘资料并不能将夏文化直接与中国文化等同讨论。那么商文化呢?虽然中国文化的农耕文明本质中,诸多特质在商文化中能够找到源头,可是,商文化较为“原始”的浓郁自然崇拜风格却完全有别于重视血缘关系,讲求等级秩序的中国文化本质。

武王克商不仅仅是王朝革命,更是一种“文化革命”:王位继承制方面,殷人有父子相承,更有兄终弟及继承制,嫡庶不分;而周文化,首先明确了父子相承、嫡庶制。嫡庶制之上的封建宗法制、丧服等制度等都以血缘为纽带,血缘关系为中心的分封制更确立了父子、君臣之等级与身份关系,配合血缘纽带的分封制宗法制,两性婚姻制度从伦理性一面维护了社会尊卑与等级和谐。正如王国维所言,“周代为中国文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是一个文明的分期界限。周文化中的‘礼’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特征,中国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承续了中原农耕文明的祖先崇拜与等级规范,作为一个高度固化的制度与范式,其维护了周文化社会结构的等级与秩序,制约着当时人们等级关系与社会活动。在先秦社会,礼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地位,是“经国家、定社稷” (《左传·隐公十一年》)的国家治理工具。礼与所有的制度一样,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礼也在不断成熟和完善。在不触动社会制度本身的前提下,促进社会发展和制度完善的最好方法,就是强调制度下的秩序,调和制度内的矛盾,不断完善制度自身建设。礼就符合以上特征,从诞生开始,它就不停地进行着制度内部的完善和创新,因而能在中国古代社会经久不衰。

“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5]依照孔子的观点,礼的发展经历了简单至繁琐,由夏经商至周,相继沿袭,礼制在三代得到了最终完善和发展,规定着当时社会各阶层的身份地位,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作为一种社会政治制度,礼制的最终目的是要构筑一个等级严密、秩序和谐的社会。就等级结构上的“尊尊”而言,礼的作用就是通过区分尊卑、上下来确立人与人之间的等级秩序;就血缘关系基础上的“亲亲”而言,礼的作用则是联络各阶层关系、调和等级矛盾、维护社会等级之和谐。

周礼使人们在礼仪规范中遵循着社会道德和秩序[6],使周王朝长达800多年的统治得以稳固,也为后来秦汉大一统、以汉文化为主体的中国文化传统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多年来,“礼”作为中国文化的“原点”,在人们修身治国与构建融洽的社会关系中,礼乐教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成为古代中国文化主要的价值标准和理论基础[7]。

这些年学界研究论文很多是围绕着东周时期展开的,特别是春秋战国社会转型期,周文化礼制的物化表象更是备受关注。就周礼而言,传统观点认为春秋时期随着周王王权式微,各诸侯国强势登场,僭越王权,其他阶层则礼崩乐坏。可是,随着近年笔者从考古学视角对春秋战国物质文化资料的分析的展开,就“僭越”和“崩坏”的礼制内涵有了一些反思。

三、周礼秩序体系的形成过程

春秋晚期新郑出土的“九鼎八簋”完美诠释了周代礼乐文化的复杂内涵:顺应天地阴阳之平衡,蕴含四季五行之生衍,维持人间等级和秩序,调和五声礼乐之平衡。考古发掘资料显示这一体系肇始于西周,在春秋时期逐渐成熟与完善。

周人墓葬随葬组合中鼎和其他器物间存在一种逐渐固定化、等级化的数字关系,这种数字关系是伴随周人随葬制度的产生而出现,随着周人青铜礼乐器制度在西周晚期后的成熟和完善,这种数字关系也逐渐清晰化和固定化。

春秋中期后,一套建立在数字上、较为完善的等级化青铜礼乐器制度走向成熟,每列鼎固定地使用奇数1、3、5、7、9,大中型墓葬中一般使用多组列鼎,一些小墓中虽随葬2件鼎,但二鼎形制上也给以区别,可以被认为是两种功用相异的器物。

与列鼎相匹配,植物性食物盛器簋、敦、豆、簠等则固定地使用偶数,特别是簋 (晚段为敦、豆所代替)的数量和鼎之间有一种联动关系,对应地使用偶数2、4、6、8。

酒器、水器使用数字也有着固定的格式,西周早中期酒器爵多使用偶数随葬,同样西周晚期后酒器壶在组合中也是成对出现。

不同等级贵族墓葬中随葬鼎、簋 (敦、豆)的数量存在着一种规律化的等级差异。春秋中期后,随着随葬礼乐器制度的成熟,各等级贵族墓葬中使用器物数量也逐渐规律和固定,不同等级贵族使用各自不同的数字。

周人青铜礼乐器制度以建立在数字基础上的器物组合层阶来表示墓主身份地位的尊卑,和商文化相比较,墓葬随葬青铜礼乐器的数量总量减少。这种以数字的特殊意义来表示等级的随葬青铜礼乐器制度本身就是一种节制和规范,是对“殷人贵富” (《礼记·祭义》)——以物质财富形式随葬青铜礼乐器风俗的否定和进步。

青铜礼乐器制度中的数字就是等级身份制的物化象征,体现了周人秩序化的等级观念。青铜礼乐器制度中数字关系表现出的等级秩序、阴阳五行等思想观念,就是在古人基于对自然的不断观察而持续复杂化的认识论之上建立起来的。首先,是简单的数字递进,进而,是二元对立、多元互动。随着认识论的深化,人们于是又试图将这种对自然规律的理解和认识能动地附加于人间社会,从而使之能够迎合自然的节拍和秩序,两周礼乐文化中青铜礼乐器各器物间复杂的数字关系就是古人这种实践的具体代表。可以说青铜礼乐器制度中的数字,体现了周人对社会和谐与等级秩序的追求。

春秋战国时期用鼎制度中的数字凝聚着复杂的内涵,其中蕴涵的制度、等级、五味以及阴阳五行等观念,无不体现了周人对社会秩序的追求和维护,可以说周人随葬礼乐器制度本身就是一种秩序体系。

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失去了对各个诸侯国的绝对控制权,权力中心的下移,为各地区的地域个性发展扫除了来自上层权力方面的障碍,促成了各地区在发展中地域性特征。以礼制为中心的华夏文明作为一种文化向心体而日益完善和成熟。春秋时代是列国争霸的时代,这种争霸斗争本身是华夏礼制文明文化圈的内部竞争,这种内部竞争不但没有导致文明主流方向异化的严重危机,反而激发了文明整体内蕴的创新力,并使其最终走向整合。春秋时期,社会的变动、各种势力、各阶层贵族间的斗争与平衡,促使了周文化 (中国文化的根)的内核——周礼亦随之而变化。经过一次次的整理和改善,礼制在春秋时代走向成熟和完善。礼在春秋时代制衡着各种社会力量,对社会起到制约作用,维系着社会既有秩序。通过以礼制为中心的各项社会制度、国家理念的一步步完善和成熟,独具中国特色的国家理念、制度构架得以最终建立,这一制度和理念深深影响着后世中国的历朝历代。

相对于春秋时代有限度的争霸战争,战国时代的战争无论从性质还是从规模上都有一个质的变化。战国时代中央权力的向心力变弱,是一个政治上混乱的时期。但是,这一时期却是在一个存在多种选择项的上升过程,为了在兼并战争中存活,各诸侯国均先后不约而同地展开了自上而下的变法运动,战国时代因而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为关键的变革和发展阶段,在政治、文化、经济、军事等各方面从制度层面发生了剧烈变革,这一发展变革影响深远。礼在春秋时代填补了周王室衰微带来的权利空洞,对社会起到制约作用,制衡着春秋社会的各种势力[6],维系着春秋社会既有秩序,规范并等级化了社会阶层间关系,这也正是春秋战国社会关系稳定、社会经济生活繁荣的关键因素。

四、从“牝鸡无辰”到“同牢合卺”——礼制文化伦理性的考古学考察

就两周女性社会等级身份的考察,过去学者多是从《左传》、《诗经》等古代文献展开的。相对于文献资料对女性贵族记述的匮乏,两周墓葬考古发掘资料无疑更具备其优势。通过对女性墓葬随葬器物的分析和研究,考察父权社会中的两性关系,两周随葬青铜礼乐器制度体现出礼制文化的伦理性一面。[7]

传统观点认为春秋战国时期,礼制严重束缚了女性,其社会地位不断跌落,妇权彻底丧失,最终成为男性的附属品。然而,近年笔者撰写的多篇论文,通过分析东周女性贵族墓随葬器物组合,从物质层面揭示这一时期女性贵族的社会地位的变迁。通过对两周女性贵族墓葬出土器物列表统计分析,对比女性贵族异穴合葬配偶墓葬出土的器物组合,可以看出女性贵族社会地位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跌落过程。[8]

商代女性虽然已经失去了较高的身份地位,但女性贵族的权力和地位依然可以在随葬的青铜礼乐器中体现出来。比如目前已知最大的随葬青铜礼乐器——后母戊鼎便为女性贵族所有,这说明商代女性和男性同时享有祭祀权和被祭祀权。

武王克商后,政权顺利转移到周人手中,在周礼的形成初期——西周早中期,对比异穴合葬男性配偶墓葬出土资料,显示这一时期女性贵族社会地位步入下降通道。随葬出土器物从物质文化视角看,贵族女性墓葬不再随葬一些权重较高的礼器,一些女性贵族为了表现其特殊的身份地位,随葬了一些特殊的非礼器。

春秋战国时期,通过统计分析本阶段女性贵族墓葬随葬器物,可以发现如下:一是在春秋早期,女性贵族墓葬随葬器物组合中的青铜礼乐器,无论是器物种类还是列鼎数量,都与其异穴合葬配偶墓葬间仍然保持着等级差,只有五鼎 (卿大夫)以上的高等级贵族的女性配偶才有青铜礼乐器随葬,士阶层配偶女性依然被排斥在礼乐器使用范畴之外;二是春秋中期以后,考古资料统计分析显示,女性贵族墓葬的随葬礼乐器和同等级男性墓葬逐渐接近,说明随葬制度在这一时期有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低等级贵族士的女性配偶随葬器物组合更是担当了“变革”之先锋。至春秋晚期,女性墓葬的青铜礼乐器组合已经和同阶层男性贵族墓葬相同[9],特别是卿大夫贵族女性配偶墓葬,和同等级男性贵族一样也同时拥有了青铜乐器的使用权;三是还存在的一些较为复杂的特例,如通过对战国中晚期夫妇异穴合葬墓出土资料的分析显示,随葬的一套青铜礼乐器为夫妇双方共同拥有。[10]

春秋时期女性贵族随葬礼器制度显示女性贵族身份地位从春秋早期的延续衰弱,至春秋中期后的明显提高。西周及春秋早期,以父系血缘为中心的周礼的建立,导致女性地位的下降,分封制、宗法制的形成与完善,特别是父子相承与嫡庶制的最终确立,女性社会地位逐渐下降,被排除在权力中心之外。

随着周文化礼乐制度的日趋完善,其主导的社会和谐、等级与制度,以及对秩序的追求,导致对女性贵族的控制逐渐松动,女性贵族开始参与到社会生产生活中。文献及考古资料显示,春秋晚期后,女性贵族身份已经和男性配偶“取齐”,“所以合体,同尊卑”“共牢而食,合卺而酳” (《礼记·昏义》)。异穴合葬配偶双方共同随葬一套青铜礼乐器,显示了本时期财产所有制的变化,以低等级贵族夫妻为主要构成的核心家庭取代了宗族大家族,开始成为家庭结构的主体,成为血缘宗亲社会的基本单元。

东周礼制社会中女性贵族社会地位及其演变,从“牝鸡无辰”到“同牢合卺”,生动地揭示了本时期两性社会关系。女性贵族逐渐获取礼制的认可,女性贵族通过婚姻,拥有了与其男性配偶相同的青铜礼乐器随葬资格,所谓夫妻共牢而食。接纳了女性贵族参与的周礼更加完善,这也是周礼伦理性的一面。

五、周代礼制文化的“礼乐平衡”

周代社会以礼乐制度文明,礼与乐主导着各阶层贵族间的等级关系,充斥于贵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文献中往往礼与乐同论,言礼必及乐,论乐必引礼。作为论述周代礼乐文化的经典《礼记·乐记》中就有着诸多对礼与乐相配的论述:

君子曰:礼乐不可斯须去身。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故圣人作乐以应田,制礼以配地。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其他文献中也多有类似论述。在周礼的“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中,礼与乐位列前两位,这一切无不表达了礼乐相辅相成,共同称为支撑周文化的核心。

乐,是一种附加了人间思维、意识的“音”,礼仪活动的“乐”,拥有极强的社会功用,已超越普通音乐,兼具了礼制祭祀的功用。

《周礼》中编制了一套严格的用乐体制,和乐相关的官职共十五职、七十七人,分属地官、春官和夏官,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具有士以上的贵族身份。

以文献资料为基础分析“乐”,可以发现在周人的社会文化中,乐有着一套严格完善的制度建构和执行体系,其已经超越普通艺术领域中音乐的范畴,成为一种被附会了诸多人间等级观念的“规则化”音乐。[11]

“器以藏礼”,礼器是礼乐制度的物化载体。[12]随葬乐器制度和随葬礼器制度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分析考古资料可知,周人乐制随葬制度有着一个漫长的形成过程。

随葬乐器制度的变化较为缓慢:周人随葬青铜乐器制度发生于西周早期晚段,本阶段周人摆脱商文化的影响,开始使用成组编钟随葬,出土编钟的墓葬都是诸侯等级贵族之墓,但并不是所有的诸侯等级贵族都随葬青铜编钟。在宝鸡弓鱼国墓地,墓主同为诸侯等级的贵族墓葬中也仅有宝鸡BRM1、M7、M13随葬编钟,而宝鸡BZM4等同等级墓葬则未发现有青铜编钟随葬。直至西周晚期、春秋早期随葬青铜乐器制度才逐渐定型,这一时期的诸侯墓葬都随葬编钟一组或两组,同时期的虢国墓地太子墓也开始使用乐器随葬。

经过缓慢演变过程的随葬乐器制度,在春秋早期晚段有着一次较大的调整,并最终走向了完善和成熟。相对于同时期周人随葬青铜礼器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成形后的随葬乐器制度有着较为稳定的个性,自此后的整个东周时期贵族墓葬都遵从着同一制度,只是在女性贵族随葬乐器制度方面有着一定的特殊性:晋和周边地区诸侯、卿大夫阶层贵族的配偶墓也随葬编钟、编磬,而卫国琉璃阁墓地中只有男性贵族能够使用编钟、编磬,和他们并列埋葬的女性配偶墓直至战国时期都未见有使用乐器随葬的。

随葬器物组合显示随葬乐器墓葬间并不存在太大的等级差异:从对随葬乐器组合构成观察显示,随葬乐器墓葬间随葬乐器等级差异较小。成熟期随葬乐器的等级性主要体现在随葬乐器墓葬和未随葬乐器墓葬间,贵族墓葬是否能够使用乐器随葬成为一个强烈的等级身份象征,只有诸侯和卿大夫阶层才有资格使用乐器随葬。与此相对,同一地域中卿大夫等级与诸侯等级贵族墓葬随葬乐器数量接近,随葬乐器墓葬墓主间并没有显示出太大的身份等级差异。春秋中期后,相同共性之下中原地区各个小区域在随葬乐器制度上又有着自身的一些特征。

以上以墓葬出土乐器资料为基础,结合文献资料来讨论周人随葬乐器制度,进而对周文化中乐与礼的关系进行了重新定位:

周文化中的雅乐作为礼制的有机构成部分,是一种以音乐形式出现的礼。礼制的“乐”和“郑卫之音”为代表的东周流行音乐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前者强调礼制的秩序与规范,后者则摆脱了礼制的束缚,也招致了礼制守卫者的报复。

随葬乐器制度和随葬礼器制度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周人乐器随葬制度有着一个漫长的形成过程,完成态的随葬乐器制度的器物组合在器类和数量上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并未表现出墓主身份地位的高低,而是更多地显示了中原地区内部不同区域间存在的地区差异。

周人随葬青铜礼乐器制度从物质层面体现出“乐”器比“礼”器具有更强烈的等级身份性,考古资料显示,乐器使用制度比较稳定,用乐贵族身份等级也较为稳固,直至东周末期,整个中原地区贵族墓葬还严格遵循着春秋中期以来的随葬乐器制度。[13]

传统观点认为“礼主异,乐同和”的传统观点应予以更正,乐和礼是一个事物的两面,二者同样强调的是等级和差异,周人随葬青铜礼乐器制度反映了周文化礼与乐和谐统一的辩证关系。[14]

同时,考古发掘资料显示两周时期这一制度一直被严格地遵守,即使是在东周末期礼乐制度也并未出现所谓的崩坏。

六、中国礼制文化原生诉求:“等级秩序”与“社会和谐”

春秋时期的列国间频繁的战争,并未阻碍各国、各阶层贵族势力间的交往,反而促进了以诸侯国间外交活动为代表的各种交流。会盟、礼聘、婚丧为代表的“五礼”得以更广泛、更频繁地实行。战国时代的战争无论从性质上还是规模上都产生了质的变化。兼并、扩张成了这一时期战争的唯一目的,这就造成了战争向着惨烈方向发展,对社会造成的破坏性增大了,“战国”这一名称由此而来。不可否认,战国时代中央权力的向心力变弱,是一个政治上混乱的时期。但是,这一时期却是一个存在多种选择项的上升过程,汉代以后,比如南北朝时期,同样也是失去政治向心力的时代,就不具有这样的历史意义。

春秋战国转型期是一个社会结构剧烈变动的时代,在这一变革社会中,旧有的贵族血缘等级关系逐渐为地缘身份关系所替代,贵族身份的世袭神性瓦解了,但社会中等级的差异却一直保持着,以周文化随葬青铜礼乐器制度为代表的墓葬制度,就是建立在这种社会等级差异之上的分配制度,是对西周时期周文化随葬制度的继承和发展。

与西周时期相比较,春秋战国社会等级结构发生了诸多变化,但是随葬青铜礼乐器制度存在的社会基础—贵族身份等级制却依然存在。故而,春秋战国随葬青铜礼乐器制度虽在许多方面发生了一些量的变化,但是其等级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本质特征却并没有任何的动摇。春秋战国时期,随葬青铜礼乐器制度为新兴力量所利用,成为破除旧有等级秩序的道具,墓葬随葬青铜礼乐器组合形态从器物层面体现了这一时期不同贵族阶层社会地位的升降变迁。

对春秋战国成熟期周人随葬制度而言,等级化是其最为显著的特征,等级导致差异,差异也意味着秩序,故而,可以说东周随葬青铜礼乐器制度本身就是一个秩序体系。春秋战国随葬制度的等级与规范从物质文化层面体现了社会转型期的等级与秩序。

七、结语

以上对考古发掘资料的分析表明,多元一体中华民族以中国礼制文化标示着其基因与传承,春秋时期又是中国礼制文化发生到成熟的关键时期。春秋时期墓葬制度、青铜礼乐器制度、车马祔葬制度日趋成熟,随葬组合形态非常规范和稳定,特例较少,和西周时期相比较,更加符合礼书中所记述的周人礼乐器使用制度。可以说春秋时期是周礼最健全之时期,礼乐文明在周代获得了高度的发展。成熟期的礼广泛地渗透到春秋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人们从思想到行动无不受到礼的深刻影响[15],离开了礼人将无法生存。周礼对于稳定统治秩序和文化创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虽然,在这一社会转型期中,周天子地位日渐式微,但周礼并未因此而“崩坏”, 认为春秋时代“礼崩乐坏”的传统观点应得到修正。礼制文化主导了春秋时代社会生产生活各个层面,填补周王衰微的权力真空,是春秋转型期社会的稳定保障,“无礼,无以立”,周礼是春秋社会制度的关键,维系了春秋乃至整个东周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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