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芮
(成都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059)
科技立则民族立,科技强则国家强。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深入发展,科技领域逐渐成为当今世界大国竞争的主战场,对科技的创新和控制日益成为大国博弈的关键因素。面对贸易战与科技战交织的复杂国际环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科技发展上升为国家意志。社会层面,愈演愈烈的科技竞争环境与科技发展的利益诉求碰撞交织出新的社会思潮,在主体人群的支持与传播媒介的推动下,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社会思潮逐渐成型,引发社会各界持续关注,成为学界研究科技领域意识形态的新话题。
“凡‘思’非皆能成‘潮’,能成‘潮’者,其‘思’必有相当之价值”[1]。社会思潮的基本概念是其核心思想观念和价值主张的集中体现,在内容上具有一致性和稳定性。当前学界对“科技本位主义”的概念认识尚存模糊之处,虽有学者提出“‘本位主义’解释路径”[2],却未对“科技”的内涵进行阐释,缺乏对该概念的整体性认识,也就无从分析其核心价值观念,因此有必要从“科技”与“本位主义”要素出发对其概念进行系统分析。
“科技”是科学与技术的统称。如果“科学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过程中形成的对于自然、社会及思维的知识体系,那么技术则是这一知识体系指导过程中产生的实践经验”[3]。作为人类实践的产物,科技具有客观实在性。当前以大数据、量子技术、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科学技术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成为“科技本位主义”中“科技”的具体所指,引领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当科技既能推动生产力发展,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又能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助力人类实现思想解放时,科技就以其巨大效用受到人类青睐,成为社会发展的首要选择。“科技本位主义”概念中人们对科技的认识也多聚焦于其实际效用,认为“科技”是应对国际竞争、推动社会发展、提升生活质量的首要工具和手段,主张大力发展科技,对科技发展整体保持乐观态度。
与“科技”的客观实在属性不同,“本位主义”是主体主观意志的呈现,具有明显价值倾向性。在毛泽东同志所著的《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一文中,“本位主义”被认定为一种错误思想,并被表述为“一种放大了的小团体主义”[4]。而就其观念本身,有学者指出“合法合理的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都不是本位主义,那些只顾局部利益,不顾全局利益,对别部、别地、别人漠不关心的价值排序与行为选择,才是本位主义”[5]。因此,“本位主义”实质是一种以自身利益优先的价值排序及为维护自身利益可以牺牲他人、集体和国家利益的极端利己倾向,该观念的行为主体一般指代个人及小团体。而与“本位主义”相对的是“集体主义”,即以全局利益、整体利益优先的价值排序,两者呈现出主体在不同价值排序下相悖的行为选择。因此,“科技本位主义”中的“本位主义”,强调一种以个人及所属小团体为主体,将主体利益作为唯一的价值判断,并为维护自身利益不惜牺牲他者利益的思想观念和价值主张。
从“科技”与“本位主义”呈现的思想观念和价值主张出发,“科技本位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念可表述为:倡导科技作为主体思维、决策和行动的首要工具和手段,集中力量发展科技用以维护主体利益,必要时可以无视和牺牲他者利益。
“科技本位主义”研究之初,就有学者指出“科技本位主义意味着在相关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和决策过程中,科技不仅仅是实现目标的手段,而且成为不断提升的目标本身”[6]。因此“科技本位主义”绝不仅是静态的思维反映,还是动态的思想倾向,是核心价值观念引领下多种思想观念的聚合,具有丰富的表现形式。要从纷繁复杂的变化中正确认识“科技本位主义”,需要抓住其不变的思想内核,从主体、价值、行为等方面明确其内涵逻辑。
“科技本位主义”的概念主体是人及所属小团体。在“科技本位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念中,人始终是科技的创造者,居于主体性地位,科技是维护主体利益的工具和手段,该观念的基本逻辑在于“科技+本位主义”。但也有观念认为“科技本位主义”的主体是“科技”,科技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居于价值序列之首,人则成为维护科技发展的手段。该种观念随着科技的发展影响力逐渐加深,具体表现为人们在追逐更高效、更便捷的科技成果过程中逐渐迷失于科技发展过程本身,科技逐渐获得自主性和独立性,取代人的主体性地位成为科技发展的目的,人们也从思考科技如何更好服务人的生活转向关注如何采取更高效的方法来实现科技的目的。当前出现的“数字劳动异化”和“量化自我”就是该观念的现实表现。而这样一种“科技本位”的认识论实质是对人与科技主客关系的颠倒,也是“科技本位主义”思想观念的错误发展倾向。不论其如何以发展为目的混淆视听,在人与科技的关系中,人都应是主体性的存在,这是最根本的认识和坚持。
“科技本位主义”主张“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在“本位主义”的演进历程中,人类社会整体呈现出由“物本位”向“人本位”社会发展的演进趋势,即从追求外在的物质或金钱至上转向对“人”自身价值的追求。而“科技本位主义”主要遵从“以人为本”的科技发展理念,将科技视为维护主体利益、推动社会发展的首要手段,追求人需求的满足和价值的实现,这种以人的价值为优先排序的思想主张也与当前人本位”社会发展理念相符合。与此同时,还存在一种“以科技为本”的发展理念,将科技视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目的,科技的发展不为追求人的解放,而是科技本身及科技带来的物质和利益。这实质是一种“物本位”的社会价值理念,即“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和理念是与‘人’本身价值对立甚至背道而驰的外在物,是物质或利益至上,对物的追求和满足高于一切”[7]。在极力倡导“以人为本”的今天,“以科技为本”的价值主张无疑存在将“人本位”社会历史倒推回“物本位”的发展倾向。同时单方面以科技发展为本,以物质追求为先,忽视人的价值和人生意义的探寻,社会发展也会走向极端。当前人们对数字资本的追逐,对算法的崇拜均是其现实表现。因此要警惕“科技为本”的价值主张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明确“以人为本”的科技发展理念才是“科技本位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合理利用科技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服务。
“科技本位主义”以“主体利益至上”为行为选择。在“科技本位主义”核心价值观念中,主体具有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无视或牺牲他者利益,主体利益至上的“本位主义”价值主张,该主张下的行为选择则天然带有“本位主义”的狭隘性。一方面科技是维护个体或小团体利益的工具,对于团体内部发展具有正向效应,而另一方面主体范围之外的人和事就不属于利益维护范畴,就可能被波及。当前,“科技本位主义”主要存在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次的行为主体,均表现出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无视或牺牲他者利益的倾向。国家层面,部分国家运用科技为维护自身统治他人和主宰世界的政治目的服务,迫使其他国家被迫卷入技术竞争循环,国家发展陷入无序状态,美国技术霸权政策的推行和全球军备竞赛均是其表现。社会层面,科技代表的效率和效益被放大,资本在科技的加持下进行着隐形的数字资本剥削,社会在为发展而发展的绩效主义中迷失对人的价值的思考,社会发展趋于功利化,人伦道德逐渐式微。个人层面,以科技为依托的本位主义逐渐演化为一种极致的利己主义,科技贵族的产生和犬儒主义的盛行均是其结果。因此,在“科技本位主义”视域下,国家、社会和个人都应审慎做出行为选择,以摆脱“本位主义”的狭隘性。
近代国人对西方科学技术的学习和传播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得以深化,从最初的“师夷长技”到后来的“格致之学”,国人在认识上不断深入科学之本质,在思想上则表现为科学思潮的兴起和发展。近代科学思潮从萌芽到高潮的全过程,既是国人科学认识和观念的不断深化,也是国人对“救亡与启蒙”矢志不渝的坚持。
近代科学最初以“格致”之名传入中国,以其“格物穷理”的实证精神及其内含的“富国”“强国”理念被部分文人学子接受,科学思潮渐渐萌生。鸦片战争时期,以林则徐、魏源为代表的有识之士在“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观念下主张学习西方科学技术,科学认识得以深化。洋务运动时期,洋务派官员开始大量引用西方科学技术,提出“中体西用”的主张。从“用”的功能出发,科学作为强兵御侮的手段,以“技”与“器”的形态被用于救国的实践,以“救国”为主题的科学思潮得以兴起。而此阶段对科学的认知依旧停留于器物层面,科学等同于科学成果。随着甲午战争失败,维新思想崛起,维新派将科学技术作为改革政治制度、教化人心的重要手段,科学由自然之原理升华为普遍之法则,进入“学”的领域”,科学从器物层面转向制度层面。国人也在自上而下的科学文化教育和传播中不断加深对科学的理解,科学思潮得以进一步发展。到五四运动时期,科学化运动轰轰烈烈展开,在激进与保守的论争后,科学进一步上升为指导人思想的意识形态,实现从知识向价值观念的转变,至此科学由制度层次的认知升华为思想层次,而科学思潮也得以进入高涨时期。近代以来,国人科学认知整体实现由技进道的转变,科学思潮也随之发展进步。
“唯科学主义”思潮产生于近代科学思潮发展中后期。这时期科学成为打破封建思想专制的武器,传统儒家信仰被打破,科学取代儒学,科学信仰取代宗教信仰成为新的精神支柱与价值追求。国人对科学的认识也从知识原理转变为价值信仰,从理解逐渐走向崇拜,并由崇拜最终走向“科学万能”的极端。
“唯科学主义”实质是一种认为科学方法可以认识宇宙万事万物(包括人生观)且主张利用科学理性解决一切问题的思想观念。该思潮具体形成于戊戌时期,盛行于近代科学认识后期,即五四运动时期。而五四时期“唯科学主义”观点可以归纳为三个方向:“一是以陈独秀为代表,强调科学决定社会人文主观的观念;二是以胡适为代表,更多地宣扬科学方法万能论;三是以丁文江为代表,强调用科学作为评判人生及批判传统的基础,极端推崇科学理性,认为科学决定人生观”。“唯科学主义”的三种发展方向清楚表明该思潮的核心价值观念为“科学万能”和“理性崇拜”[8]。
“科学万能”和“理性崇拜”表现为对科学原理及方法的极端推崇。在该种观念指引下,科学悖离其本质,由原本单纯的自然知识原理幻化为指导人类发展万能的神。人们一面赞扬科学的工具理性,另一面则极度狂热于科学权威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这种将科技作为人思维决策的核心,主体沦为机械和工具的主张,与“科技本位主义”中某些极端思想观念表征一致。只是在科学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且为大众高度接受和认可的今天,作为一种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异化”后的表现,“科技本位主义”中存在的“科学万能”和“理性崇拜”因素有了更强的隐蔽性。因此,要警惕“科技本位主义”在该种思想观念影响下走向另类的“唯科学主义”。
“科学救国论”是一种实用主义价值观,倡导运用科学原理和方法救亡图存。该思潮中“科学”作为救国工具被认知,虽在思潮发展后期,国人逐渐发现”科学”并非只有“救国”一项功能,其本身也具有丰富价值,将科学认识回归科学原理本身。但该思潮中“科学”作为工具助力国家发展所呈现出的实用主义和爱国主义思想观念却一直延续至今。
作为近代以“救国”为主题的科学思潮,“科学救国论”产生发展全过程与科学思潮发展的全过程在时间线上基本重合。而其思想主张则是区别于“唯科学主义”,将科学作为挽救民族危亡最主要的方法和手段,并未陷入“科学万能”的极端认识论中。但该思潮在中国传统“经世致用”观念影响下带有一种实用主义功利色彩,致使该时期发展科学不为探求真理本身,而为追求技术带来的实利,虽在一定时期成为人们动员的旗帜,却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人形成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而“科技本位主义”强调集中力量发展科技,实现科技工具价值的理念,同样具有明显的功利色彩,且其表现出的实用主义因素一旦走向极端,也会成为社会科学文化发展的阻碍,将国家发展推上另类的“技术治理主义”道路。因此,应理性对待“科技本位主义”中的实用主义因素。
“科学救国论”还存在“爱国主义”的进步思想,这也是该思潮最核心的价值观念。近代以来,“科学救国论”经历了从“科学救国”到“科学报国”再到“科学强国”的转变,其不变的精神追求和价值主张就是爱国。今天,“科技本位主义”中人们迫切渴望发展科技实现国家自立自强的思想观念也是爱国的体现。两种思潮均具有维护本国利益而发展科技的价值主张,也都具有爱国主义的价值内核。而合理的爱国主义加以引导就能成为科技发展的精神动力。因此,要倡导“科技本位主义”中的爱国主义因素,但也要防止爱国主义极端化为非理性的“国家主义”。
“科技本位主义”中的本位是以人为本位,人是科技的创造者和使用者,要以“人”的发展作为科技发展的核心。从培养人正确的科技观出发,进一步明确人的主体性地位和科技的工具性角色。
树立正确的科技认识观。科技巨大的功效和舒适的使用体验正不断模糊人们对其角色属性的认知。只有不断打破科技的极端化发展对人思维的禁锢和主体性的消解,提高人的科学认知水平,明确科技的发展是为人的发展而服务,科技才能始终居于工具和手段的位置上。
践行正确的科技实践观。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实事求是的原则上积极参与科技实践,在实践中加深科技认识,保持科学理性的思考。“科技本位主义”的负面倾向也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在承认人思维有限及科技作用有限的基础上,才能得以消解。
提倡正确的科技价值观。科技只有在为人服务的过程中才能创造价值,也只有人能为科技价值划定明确范围。科技绝不应是衡量一切的标准,人文与科学也绝非完全对立的两个阵营,只有科学技术与人文精神协调共进,坚持一种科学人文主义,才不会在价值观上走向极端。
“科技本位主义”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应警惕其暗含的“科技万能”及“科技至上”等观念可能带来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另一方面也应抓住全民关注和崇尚科学的契机,在全社会厚植正确的科学文化观念,为社会的发展提供精神支撑和价值引领。
抓住机遇的同时规避意识形态风险。科技发展带来诸多机遇,要及时敏锐研判科技思潮中的非理性极端因素及其可能给社会发展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采取措施规避风险,才能牢牢把握科技发展的主动权,确保其发展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重视科学文化对建设科技强国的引领作用。“科技本位主义”的负面倾向实质是国人科学认知水平发展的不充分。当前,中国民众科技文化水平与中国作为世界科技大国的科学技术水平还不相匹配。要想实现科技强国目标就必须调动全社会要素参与科技发展与创新中。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9],而要建成世界科技强国离不开科学文化的引领。
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体系。科学文化具有塑造民族理性,涵养民族文化品格,提升社会文明水平的诸多社会功能。要放大科学思潮对科学文化大众化的激发和促进作用,将科学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社会化。同时在服务于民的社会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先进文化体系,为中国建成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坚实的文化基础和丰厚的社会土壤。
“科技本位主义”中存在以小团体利益为优先的价值主张,要转换这种思想观念,消解其中的利己性,就需用新发展理念打破当前的利益链条,将小团体利益重塑为集体利益,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整体谋划未来科技发展之路。
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映照未来科技发展的价值归属。当前以个人、社会或国家利益为优先的科技发展之路都有可能陷入“本位主义”的价值主张中。只有跳出主体的局限性,将科技发展为实现更大范围的人类的发展而服务,以人类整体利益为价值追求,才能实现安全可持续的发展。世界各国都应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映照下,形成全球科技治理更加公平、发展更加协调的“科技共同体理念”,为世界各国运用科技创造美好生活提供价值基础和协作纽带。
以绿色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破解“本位主义”的狭隘性。人类的发展固然应是科技发展的最终价值归属,但“本位主义”对人类利益的极端维护则可能使“以人为本”的科技发展之路走向“人类中心主义”。而“以人为中心的‘人类中心论’和以自然为中心的‘生态中心论’都是片面的合理性”[10]。当前层出不穷的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警示人类,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只有追求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才能合理利用科技为实现真正的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而服务。
以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放大“科技本位主义”的积极因素。“科技本位主义”产生于人们对科技发展的现实需要,反映了人们科技进步的利益诉求。以科技创新推动科技发展,实现生产力的进步,从而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也才能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人们的科技认知及实践水平,放大科技思潮的积极因素,最终形成科技发展的良性循环。
从“拿来主义”到“自立创新”,从“闭门造车”到“开放共享”,从“奇淫技巧”到“科技强国”,国人正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观。作为科技认识的中间环节,“科技本位主义”思潮的出现是对科技工具价值认识的一大进步,而反思“科技本位主义”则将使人重新回归科技解放思想的道路上。科技的思想武器最终实现的是人的解放而非科技的解放,科技的发展终归是为人的发展而服务。随着人类认知能力的提升及科技认识的进步,“科技本位主义”终将会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映照下逐渐被开放共享的全球价值观所取代,人类也将走上科技共同体道路,实现科技应有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