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天博
(绍兴文理学院 浙江省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浙江 绍兴 312000)
冷战结束后国际安全领域里最鲜明的变化,是非传统安全问题逐渐登上世界政治舞台并日渐显露其对国家安全、国际安全以及人类安全的巨大威胁,尤以其中的民族问题为甚。进入21世纪,“冷战时期的许多民族问题超越了传统安全视野中的国家边界而带有跨国性”[1],形成民族问题跨国化、跨国问题民族化,并对多民族国家发展构成长久持续威胁的深层次发酵。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主义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借助经济、文化、环境、疾病等非传统安全因素,对中国总体国家安全形成非传统安全威胁,直接阻碍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程。面对非传统安全因素带来的现实风险,筑牢中华民族总体国家安全意识、培育中华民族集体尊严、深化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认同体系,不啻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不二方略。
非传统安全对中华民族总体国家安全提出了系统挑战,考验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与持久性。“当前,我国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2]。诸如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网络等非传统安全因素与社会生活紧密融合,“如果发生重大风险又扛不住,国家安全就可能面临重大威胁”[3],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就会面临中断的可能。面对全球化整体卷入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整体进步的时代情势,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4]。因此,必须筑牢中华民族总体国家安全意识,清醒对待非传统安全因素,扫清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道路上的各种障碍。
认清非传统安全影响,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中国共产党基于国际国内两个新形势,在领导国家安全工作实践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凝聚着全党智慧,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传统安全观和非传统安全观两个方面,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凝聚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认清非传统安全因素的存在形式,科学分析非传统安全因素带来的潜在危机和现实危险,“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4]。通过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化解在建设过程中非传统安全因素带来的各种国际国内不利的, 甚至是颠覆性的影响, 从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安全保障”[4]。
培育居安思危观,树立总体国家安全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过程中的长期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总体国家安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总体安全体制机制建设,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5]提出时代之问和历史任务的伟大担当,主要内容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通过构筑总体国家安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从而“不断壮大我们的综合国力”[6]。一方面通过强大的国防现代化建设,为国内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各族人民自觉树立居安思危意识,“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7],在全社会形成总体国家安全意识。
强化科学发展观,提升总体国家安全发展意识。总体国家安全是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对国家综合实力发展的长期性、稳定性与质量性提出了系统要求。在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军事安全、情报安全、信息安全等因素在国家安全领域里以显明的形式出现,那些环境安全、医药安全、食品安全、基因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因素表现为人们习以为常的形式,被现实生活中的见怪不怪掩盖。全球化浪潮激发各国参与国际竞争,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牺牲环境、人文、本土文化、民族精神而获得纯粹物质发展的问题。总体国家安全观中非传统安全因素的出现和影响,反映出一个国家发展是否可持续的创新问题,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8],总体国家安全意识在社会实践领域的力量,表现为科学发展观下的制度创新、实践创新与机制创新。
构建总体国家安全教育体制,推进总体国家安全意识全过程教育。总体国家安全不仅关系到国家与民族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每个人都要树立总体国家安全意识,从而建立全民总体国家安全意识,形成国家、民族、社会、个人四位一体的安全主体意识。意识形成是教育的结果,无论是社会实践教育,还是学校理论教育,总体国家安全意识教育体制应尽快建立起来。国家主管教育部门应组织专人编订安全教育教材,在传统的关于民族安全、国家安全、边界安全的基础上,增加非传统安全内容,提升爱国主义情怀。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建立辖区内各类教育机构实施总体国家安全教育成效考核制度,建立起总体国家安全意识从娃娃抓起的全过程教育体制。
建立总体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实现总体共建共治共享安全机制。国际上反华势力以各种形式、各种途径,通过在国内寻找敌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代理人,采取各种手段对国家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安全形成了长期且潜在的威胁。继《刑法》中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之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先后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2017),初步形成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依法完善总体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筑牢总体国家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提升总体国家安全智能建设,推进总体国家安全治理体系数字化。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特别是在国家安全领域里各国对信息化技术的注重程度以及应用技术研发,对国家安全智能建设提出了重大命题。一方面要在安全装备研发领域加大财政支出,成立科研团队,攻破信息安全关键技术;另一方面,要在各个领域内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国家安全信息数字化建设,从信息采集、处理、保密、反黑客等方面,构建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数字化标准和操作系统。与此同时,加大安全体系系统建设,既要理顺央地之间纵向的信息统一调配系统,又要畅通部门之间横向的信息共享处理系统,同时推进智能化、数字化一体建设。充分发挥区域网优势,构筑符合国情发展变化的总体国家安全数字化防控系统。
“‘共’意味着‘多’,‘同’意味着‘一’,‘共同’即是‘多元一体’。”[9]中华民族安全与总体国家安全是一体化关系。中华民族是多民族共同体,“共”意味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主体作为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符号,中华民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则是中华民族的主权象征。因此,中华民族安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属于同一关系。在主要以民族-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民族安全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民族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主要内容,国家安全是民族安全的基本保障。任何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打着“民族自决”的口号,实施分裂国家的阴谋和行动,既威胁民族安全,更威胁国家安全。中国共产党百年来解决民族问题的探索与实践所取得的成就,表明国家安全是民族独立解放的前提条件,民族安全是国家主权独立的必然结果。
中华民族安全和各民族安全是“多元一体”关系。长期以来,各民族之间“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10]。中华民族与各民族“多元一体”的关系促成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形势中,安全是命运共同体第一层次的内涵。各民族在人口数量、教育程度、分布范围、生产力水平等方面存在发展不均衡状况,城乡二元结构下各民族内部社会各阶层也存在发展不平衡状况,然而,各民族面临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与暴力恐怖主义势力以及其他的安全威胁具有共同性。中华民族安全包括各民族在内的安全,各民族安全与中华民族安全既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又是“多元一体”的关系。统一的各民族安全形成的安全共同体,构成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内容。
各民族安全和总体国家安全是包含被包含关系。中华民族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作为整体的民族概念,一层是包括各民族的共同体概念。无论是整体的中华民族,还是单一的各个民族,维护民族安全既是中华民族作为整体意义上的民族责任,也是各个民族作为中华民族成员的民族责任。中华民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民族与国家融合为一体的民族国家,各族人民都是国家主人,各民族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总体国家安全的表征则是各民族安全。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力量源自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各民族安全既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内容,也是目标。总体国家安全包括各民族安全,各民族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的组成单元,这种包含被包含关系体现了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命运共同体关系。
总体国家安全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必须坚持的底线,“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7]。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56个民族的协力行动,凝聚着各族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自信。从总体上维护国家安全就是从总体上维护各民族的安全,最终汇聚为维护中华民族安全的力量。因此,任何违背总体国家安全的行为,特别是非传统安全因素对总体国家安全存在的潜在风险,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果断处理,那么,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就会在关键时刻“犯战略性、颠覆性错误”[11],中华民族就必然失去集体尊严。因此,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过程中,要培育中华民族集体尊严,树立总体国家安全底线意识。
党领导各民族维护集体尊严的核心地位在中华民族发展历程中被反复得以证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12]43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培育“集体尊严”的本质特征,坚持个人尊严的“集体化”,是培育“集体尊严”的政治前提。在中华民族一体内,各民族的存在以其他民族的存在为前提和条件。离开了中华民族这个主体,各民族就失去了相互之间认同的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国共产党百年革命、建设、改革历程中形成的新时代民族理论,理论的实践基础是争取中华民族独立与解放的斗争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与发展的执政经验。在这些经验之中,最突出的一条就是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作为己任。
集体自尊是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利益的执政目标。国家利益不只是“包括生存、独立和经济财富在内的传统三种利益,还应包括第四种国家利益,即集体自尊”[1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梦”与“民族复兴”构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部内容,即富强、民主、自由。富强指向经济财富、民主指向生存、自由指向独立。富强、民主、自由是尊严的内容,对于国家而言,这是在国际舞台上拥有集体尊严的基本条件。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提出了党的三大历史任务与最终目标,即“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14];《宪法》序言中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贡献、执政地位与执政目标,“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提升集体尊严应作为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容之一。集体尊严不是观念的产物,而是基于集体在国际政治、世界经济、人类文化领域中拥有的话语权力量。尽管从个体而言,尊严可能止步于个人感受,然而,对于集体而言,尊严不只是所有成员的个人感受,而是一种出于个人安全感受的集体共识。一个民族要赢得集体尊严,民族成员必须形成命运共同体。对于多民族国家而言,只有所有民族形成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共同担当作为国际社会主体中一员的尊严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与否,直接关联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兴衰和尊严。”[15]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础就是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集体尊严的作用不言而喻。
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促进集体认同。五十六个民族之所以能够认同中华民族,在于各族人民共同享有中华民族文化。中华民族是“许多小的民族经过相互间靠拢与融合后的整体”[16],彼此之间拥有共同的文化传承。从中华民族的形成过程来看,各民族因为战争、迁徙与通婚而彼此之间在民族融合过程中推进了文化共享,形成了各民族共同的文化底蕴,奠定了中华民族认同。中华传统文化是在中华文明演化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具有特定国家特质的文化,弘扬中华民族文化,能够在文化层面形成一种认同意识,有利于民众从文化层面正确认知“个体尊严”和“集体主义”视野下“人的尊严”。“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17]252,它在构建集体认同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是“集体主义”视角下“人的尊严”观念的价值支撑。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夯实集体自尊基础。集体自尊归根结底表现为文化认同下的价值观,“世界上各种文化之争,本质上是价值观念之争”[18]。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每个民族成员都有自己的价值观,构成了中华民族的价值观体系。“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稳定器”[19],而“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19]。集体自尊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价值观,从“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个人自尊,转向“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集体自尊,一直是中华民族文化倡导的人生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其内容之一是传承中华民族文化,在传承的过程中夯实集体自尊的价值观基础。
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集体尊严是作为集体成员对于所在集体的认同,体现了一种共同的价值观认同。在各种认同中,“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17]253,其基础是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对于中华民族而言,“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19]。文化认同中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文化的认同,这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20]。我国是多民族国家,文化资源丰富,各地区可依托各自独有的文化资源,创新文化建设形式,实现传统文化再发扬。在打造民族特色文化产业,进行特色文化产业开发的过程中,深刻意识到“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题中应有之义”[21]。发挥中华民族文化的力量,促进各民族文化认同转化为集体自尊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系统推进党史教育,提升中华民族斗争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史是一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史,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理论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而且是中国共产党探索解决民族问题不断成熟的过程。党史教育的内容既包括中华民族共同体过去的形成、发展史,也包括现在的建设史,还包括未来的复兴史。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不断发展壮大的革命斗争、建设、改革发展进程中,民族问题始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国家、执政国家的主要内容之一。甚至在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意义上讲,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统一战线、推进中国革命、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工作。系统推进党史教育的着力点,在于从历史维度系统解读党解决民族问题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化中华民族政治认同,牢记民族独立解放的斗争史,提升民族尊严感。
不断深化民族史研究,构建中华民族尊严感。中华民族史是一部数千年来各民族不断交融的历史,其间虽然存在民族成员之间的战争,然而,中华民族各成员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并未因为民族之间分歧的存在而被消解,反倒因为各民族的不断深入融合而形成命运共同体,并在历久弥新中强化中华民族身份认同。与其说中华民族史是一部多民族交融史,毋宁说是一部多民族从内心里逐渐形成中华民族身份认同的历史。深化民族史研究,应从中华民族形成的内在基因、外在条件,主观因素、客观环境两大方面作为切入点,从中华民族身份认同的角度,深化民族史形成过程中接受中华民族身份的各种因素,尤其是在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中华民族身份认同形成集体尊严的动力,更需要深化民族史来阐明。
不断发掘民族文化,守护中华民族文化“祖地”。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过程证明,中华民族文化是各民族结成一个共同体,守护共同家园的文化“祖地”。尽管中华民族各成员也有自己独特的个体文化,然而,交融过程中的文化传播、认可、接受的文化共识成为中华民族文化主流。随着嵌入式融合推进民族交流日益发挥共同体建设功能[22],各民族成员之间应积极共建文化传播体制机制,彼此之间建立文化学习、人才培养、对外传播的协同通道。与此同时,在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设置民族文化技艺技能课程与社会实践舞台,充分营造文化共建共享氛围。发挥社区治理功能,借助社区综合管理平台,丰富各种形式的民族文化融合,在喜闻乐见的文化传播过程中,推进民族间代际文化共同发展与繁荣。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针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而进行的改革;另一方面,是针对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发展的开放。“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2]506,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改革与开放的统一,是建设与发展的统一,更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统一。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以各族人民的安全为要义,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五十六个民族共同的根本目标,“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23],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在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等领域内的总体安全。
“国家之本,在于人民。”[24]民之权益保障,在于国家之强大,弱国则无人民权益。民族乃人的群集,国家强盛与否直接关系到民族利益。因此,无论是单一民族国家,还是多民族国家,国家认同是实现民族集体尊严的武器。在国家间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竞争激烈程度日益热化的过程中,深化国家认同不仅是爱国主义的内容,而且是提升总体国家安全的途径。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着力宣扬爱国主义情怀,筑牢爱国主义统一战线,特别是在各民族地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25]的国家认同教育。注重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体制中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分量和比例,将国家认同融入生活、引入课堂,使之成为爱国情怀的一部分。
民族认同包括两层内涵,一层是各民族对于本民族的认同,一层是各民族对于中华民族的认同。其中,前者是认同基础,后者是认同升华。在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民族认同是指维护中华民族认同,即通过维护中华民族认同实现中华民族安全,从而维护作为中华民族成员的各民族安全。一方面通过深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促进各民族中华民族认同;另一方面,通过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自觉坚持中华民族认同。在民族认同的基础之上,“各民族共同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根本利益”[26]。与此同时,全面推进小康社会高质量建设,均衡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不断提升各民族自豪感,增进作为中华民族一分子的自尊感,进而转化为中华民族集体尊严。
文化认同的实质是“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12]36,文化作为外在的一种习俗认可与行为方式的总和,演绎为民族成员内在的心理共识。文化认同是一个逐渐浸润的过程,中华民族各民族既有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也有共同的民族文化。熔铸文化认同,一方面要充分挖掘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各民族在文化交流方面的共识与守望,另一方面,要通过历史事实诠释中华民族各成员自身文化与中华民族文化的辩证关系。以国家法律形式规范文化传播,建立系统的文化传播体制机制,构建中华民族文化建制性教育系统。在各类教学过程中科学安排多语言教学,围绕文化认同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杂居区、城市社区、村民居住区、移民安置区等生活小区,应采取各种形式文化传播搭建平台,为各族人民共享中华民族文化提供便利,从而在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中熔铸文化认同。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百年历史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27]8,“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28]。中华民族各族人民在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运动中逐渐以疆域认同为基础形成了国家认同,并在建立新国家的历史环境中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各族人民在百年争取民族独立与解放的斗争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实现了从自在到自觉的伟大转变”[27]6。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治认同。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党史教育、中华民族史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史五位一体教育体系,着重提升中华民族各族儿女对中国共产党的感恩之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意识,以及中华民族作为各民族共同家园的“祖地”记忆,从自发的政治认同转化为自觉的政治认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1949年确立以来,经过7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为中华民族挣得了尊严,赢得了中华民族各民族成员的认同。作为人类社会最先进的社会制度,艰难的探索与未来的发展交织在一起。“一个具有先进理念的制度模式的确立,并不意味着这个制度已经充分实现了它应有的优越性。”[29]一方面深化社会主义制度宣教,从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教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社会主义实践教育、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制度比较教育入手,从感性认识上坚定社会主义制度认同意识;另一方面,坚持各族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可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机制,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心理基础,从而坚定制度认同。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创举,既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划时代任务,也是人类发展史上具有典范意义的科学实践。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内涵与外延比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历史时期更为丰富,涉及空间及其领域更为宽广,面临的国内外各种不利因素更为复杂。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不仅要考虑到国际政治积极与消极的因素,而且要考虑到总体国家安全中各种因素,特别是非传统安全因素的潜在影响。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与提升集体尊严如同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两个车轮,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筑牢各族人民总体国家安全观,驱动中华民族各民族自觉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