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红 李贵芬 李国营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1) 河北石家庄 050041 首钢京唐公司 河北唐山 063000)
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14年以来修订15项具体准则,制定颁布4项新具体准则),中国境内的所有上市公司、中央企业、大中型国有企业均适用。2011年财政部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开始施行。
作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两个重要子系统,《企业会计准则》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思想,核算相对复杂,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要求较高。《小企业会计准则》针对规模小、会计核算相对简单的境内设立的小型标准的企业,会计报告体系也相对简化,与税法更加协调,对会计职业判断和纳税调整的要求相对较低,可操作性强,也使审计、银行、税务部门的监管更加便利。二者会计处理的差异明显体现在资产的核算方面。
本文就《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产核算的会计处理差异进行比较,以期帮助会计人员加深对准则的理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189个一级科目,除适用于特殊行业的69个一级科目外,其他120个一级科目适用于一般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66个一级科目,彰显其会计核算简化的特点。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以下资产类会计科目没有涉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发出商品、持有待售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科目。
此外,即便相同名称的会计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也可能存在差异。需要说明的是,设置备用金明细科目核算的,《企业会计准则》下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下进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五大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不再采用其他会计计量属性。更加简便的会计计量属性的使用,无需运用较多的会计职业判断,且在后续计量上与税法趋同,进一步提高了小企业账务处理的效率。
《企业会计准则》将投资归类为部分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核算,把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及长期投资,长期投资包括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而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取得短期投资,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成本。取得长期债券投资,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核算。
(1)外购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弃置费用。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按购买价款的现值记入“固定资产”科目,应支付的金额记入“长期应付款”科目,“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核算上述二者的差额,并采用实际利率法在信用期内摊销。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不含弃置费用。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情况下,以购买价款的金额记入“固定资产”和“长期应付款”科目。
(2)固定资产发生的自行建造的成本归集截止日期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成本归集截止日为达到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成本归集的截止到竣工结算前。
(3)租赁资产核算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应当按照成本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初始计量的成本包括支付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初始直接费用以及预计发生的拆除复原资产等支出的现值,并扣除租赁激励金额后在“使用权资产”科目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相关税费等确定成本,并在“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此外,分期付款购买无形资产初始确认的核算差异,同固定资产,不再赘述。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待摊费用的内容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向职工提供了补贴的住房的补贴金额,及其他企业已经发生、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待摊费用。而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长期待摊费用的内容除了明确列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还明确提到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以及其他长期待摊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发出存货实际成本的计价方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而《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提到移动加权平均法。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核算。包装物租金收入和没收的押金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结转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逾期未退包装物而没收的加收的押金,则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核算。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成本,而是在备查簿中登记。包装物租金收入和没收的押金收入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确认逾期未退包装物时,应结转其成本,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债权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收益则根据期初摊余成本金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对于其他债权投资,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核算。同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其他债权投资的投资收益,该类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应当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发生的短期投资的公允价值的变动,不予核算。长期债券投资后续计量按面值进行。投资收益根据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或应计利息并进行溢折价摊销后的金额计算确定。
债券的溢、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分别规定采用实际利率法、直线法进行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成本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核算。
(1)折旧核算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计提折旧额为固定资产原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可以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计提折旧额为固定资产原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小企业会计准则》向税法靠拢,最低折旧年限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执行。
(2)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核算不同
关于企业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均记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前者记入“制造费用”科目核算;后者记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改扩建支出核算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改扩建支出,计入固定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一般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以及已提足折旧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则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仅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摊销,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则不应摊销,于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根据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包括直线法、产量法、加速摊销法。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无形资产成本扣除残值、提取的减值准备金额后的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终止确认时止。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所有的无形资产,小企业都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自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无形资产成本扣除残值后的金额。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对于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规定不得低于10年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待摊费用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选择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相比较短的期限。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待摊费用采用年限平均法在其摊销期限内进行摊销。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在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内分期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则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低于三年的期限内分期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以未来可能的违约事件造成的损失的期望值确认减值损失。对于存货、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取得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持有待售资产等可能发生的减值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不得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终止确认时,应将收到的对价与所转移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将出售资产持有期间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余额转入“投资收益”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只需按照处置投资的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投资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库存现金短款净损失、存货盘亏毁损的净损失(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以及存货盘盈净收益,经批准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而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会计差错处理,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下进行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库存现金短款净损失、存货盘亏毁损的净损失,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存货盘盈净收益、固定资产盘盈净收益则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既立足企业发展现状,相互区别,适应了不同企业核算需求,又紧密衔接,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