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芮
公共艺术是自20世纪60年代于欧美国家兴起的独立的艺术形态,空间的开放性和公众参与性是公共艺术的两大特征。“公共艺术”的概念自20世纪70年代传入中国,而这一艺术形式在我国的迅猛发展则是随着改革开放之后的城市化进程兴起。我国的公共艺术发展因此总体呈现出以城市为主要现场,乡村为次要现场的局面。中国公共艺术现场的复杂性是由中国乡村和城市的一体两面的结构决定的。
2017年,随着十九大报告提出将乡村振兴作为国家层面战略,越来越多的目光汇聚到乡村,“艺术乡建”成为热门关键词,公共艺术的实践和理论的边界也随之漫延。2021年8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并强调“要充分考虑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实际,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政策举措,营造环境氛围,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乡村与民族地区,从地域范围来看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然而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来看,民族地区又具备文化和地域上的特殊性。
但公共艺术介入民族地区的研究目前尚还存在很大的空缺,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和要求下,公共艺术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中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公共艺术代表的当代文化思潮与民族文化能否相适应?以及什么样的公共艺术能对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起到正向推动作用?这些都是公共艺术介入民族地区不可回避的问题。
“乡村振兴实质上是乡村社会结构的现代化过程”, 公共艺术介入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实际上就是以艺术的手段推动加快乡村社会结构现代化,尤其是在环境氛围的营造和文化心理层面的嵌入。增强村民对公共资源和公共活动的依赖性,即用艺术的形式建立新的乡村秩序,重塑地方公共性,增强民族文化自信,修复乡村公共精神。
我国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和公共艺术自身的发展呈现出相互需要的态势。对于我国公共艺术独特的发展状况来说,公共艺术由城市公共空间拓展到乡村,并与乡村振兴的实际联系起来,正是公共艺术与中国经验的结合。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共艺术介入民族地区,将进一步拓展公共艺术实践的外延,并深化公共艺术理论自身的内涵。
从更广阔的时间维度来看,少数民族地区公共艺术体现出从神性走向通俗、从生活走向展演、从个体需求走向公共精神、以及从个体自觉走向公众内省的变化。公共艺术作为一种后现代的艺术形态介入民族地区的当下价值不止体现在民族文化的传承、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以及社会环境的重塑,同时也意味着一场公众思想观念的留存与革新。
公共空间的形式是公共领域出现的条件。在中国,乡村振兴也需要公共艺术进行乡村的场所精神化的构建和营造,推动社会发展还不充分的条件之下的民族地区乡村的现代化社会的形成。民族地区公共艺术除了空间功能性,还承载了地方群众的身份认同和文化塑造,更重要的是,构建民族地区社会政治集体,参与和体会地方公共艺术的价值与意义,重塑民族地区公共精神。这种关联不单单可以维系族群以及地域内部的交互,更在于将这个小型社会与整个社会建立时代背景下命运共同体的外向连接。
在“公共艺术”中,“公共”二字很容易夺走大部分注意力,但其显性特征还是归于“艺术”中。尽管有越来越多的研究关注公共艺术的文化层面以及社会学意义,公共艺术的第一性仍是视觉的,哪怕是以行动方式进行的公共艺术实践,往往最终也需要以视觉方式呈现给大众。公共艺术视觉性的全部体现在面向公众之前都凝聚在公共艺术创作中。民族性和地域性是民族地区公共艺术创作不可或缺的要素,民族地区公共艺术创作的重要供源,一是民族文化,二是民间艺术,三是地域关系。
民族地区提供了丰富多彩,各具特色,且其中不乏留存较为完好的民族文化样本。比如西南民族地区的乡村大多位于山区,同时,也由于这种相对封闭的山地环境,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也得以较好地保留。民族地区公共艺术的创作,并不是将较低工业化程度以及欠发达经济体视为文化和创意产业的温床,也不是隐含在认同感基础上,对“他者”的文化想象与凌驾的审美趣味。而是以民族地区为公共艺术发展的文化现场,深度考察特定民族和地区的文化意涵,读取民族文化基因,再植入公共艺术创作中。公共艺术创作中对民族文化的考察,第一个层面是以民族的生存境遇、民俗的传承与变迁以及地域的发展为视向,第二个层面是着眼于独特的民族历史与文化内涵的挖掘,第三个层面是土地精神以及民族精神信仰的解读。
民间艺术本就植根于民间的生态环境中,且由于其“泛主性”与“基层型”,民间艺术的公共属性获得了最大化,与公共艺术的公共性有着天然而本质的关联。在全球化语境下以及现代化与信息化的洪流中,民间艺术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呈现出逐渐式微的趋势。民间艺术为公共艺术供源,一方面扩大了民间艺术的应用及影响,另一方面,公共艺术也需要参考民间艺术所代表的民族地区平均审美水平以及文化趣味,以达成自身的公共性,寻找恰当的文化定位,以及匹配相应的视觉呈现形式。
民族地区公共艺术创作的在地性和在地关系需要被强调。民族地区为公共艺术提供了广阔、多样的空间地界。公共艺术是一项与周围空间和环境不可分割的艺术样式,这种场所的丰富性也可以构成公共艺术创作的一部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区有着复杂且多变的自然条件,在这些地区布置公共艺术,除了作品本身的规模、大小、方位等空间因素,还要结合该地区的气候、地形以及空间开放程度等综合考虑。不仅这些因素需要在创作初期就被考虑进去,作品落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损坏及后期维护都是必要考虑的一部分。
对于民族地区的公共艺术介入,需要将公共艺术纳入民族地区城乡建设布局的整体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
前期的调查、协调、意见收集等工作必不可少。首先,前期调查主要涉及的内容包含民族地区的地理生态环境以及民族地区的社会历史文化。要充分考虑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实际,一方面要对民族特色和区域特色进行挖掘、提取,对民族和区域因素进行有机整合,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其客观限制性因素,如气候、地理、经济等条件。只有尊重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并植根于其独特的社会历史文化的公共艺术,才能在民族地区的土壤上生长,被当地公众接纳。其次,现代社会里,公共艺术的问题往往是艺术家与权利和公众的冲突。在公共艺术项目的协调工作中,艺术家和作为公共工程的召集人和社会资金执行人的政府机关,都只是公共领域里的平等成员之一。不管是艺术家的个人意志为主导的“艺术乡建”,还是权力机关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都将公众置于一旁,从而引发公共艺术公共性缺失的问题。因此,在工程实施前收集公众意见对于整体项目的作用显得十分关键。最后,公众意志的体现不是反映公众的通俗趣味, 公众的意见是通过专家表达出来的,专家也代表了公众的意见。民族地区公众意见的来源,可以是当地的民间艺术家和文化传承人。
除了在规划阶段的统筹,项目落成后的后续工作,包括公共艺术品的实际维护以及对预期社会效益的评估机制,也需要被持续关注。一方面的民族地区公共艺术作品对环境的长久影响以及项目落成后的维护同样不可轻忽。此外,公共艺术实践对民族地区的介入的后续效果和社会效益也需要进一步被衡量及反馈。随着介入主体的多元化,介入方式的多元化(公众参与、深度访谈、持续对话),我们需要指标体系来衡量和评估相关政策、公共艺术项目在整合文化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的有效性,更进一步说,需要通过提供反馈循环来监督系统,吸收不同的声音和观点,而这些方面的变化可能对随后的政策制定以及项目规划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建立公共艺术的评估体系和反馈机制也就尤为重要。
此外,文化形态也会随着社会发展而改变,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乡村的面貌和环境可能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发生变化。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不是机械的、固化的、静态的、一劳永逸的,根本目的在于增强文化的活态与生命力。而永久性的、大型的公共艺术作品不仅可能给当地带来较重的经济负担,也可能会随着客观环境变得不再适应区域需求。幸而随着公共艺术自身边界的拓宽、形式多元化,以及相关前沿理论和构想的提出,我们仍能在这种双重发展的基础上,寻求公共艺术在民族地区的交叉点以及新的发展潜力和可能。临时性公共艺术项目或许能更加适应和应对乡村环境和需求的改变。临时性公共艺术项目,如根据乡村特色开发的各类艺术展馆、文创品牌开发、艺术家驻地计划、艺术节、艺术公教等公共艺术活动,在艺术乡建中或许能发挥其灵活性、较低成本和可及时调整的优势。
最后值得强调的是,公共艺术介入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焦点不是公共艺术本身,而是通过艺术手段重塑民族文化自信,重构乡村公共精神。公共艺术必须服务于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总目标,只有符合中国特色和时代精神,彰显民族多元文化的魅力,做到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有机结合的公共艺术作品和实践,才能受到当地群众及社会的广泛认可,并对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起到正向的推动作用。
颂雅风·艺术月刊2022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