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钟昱蕾◇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类活动成为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助力。为了活动的顺利组织与实施,在策划阶段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与防控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活动内容的不同,活动面临的风险也存在差异,但不论是何种活动,都面临法律规范的风险,并且在活动前、中、后均可能因为不同的因素面临多样的法律风险。随着各个国家与地区间交流日益紧密,活动策划面临的法律风险虽具有趋同性,但依然存在差异。
比较中西方活动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会发现,法律风险在各个国家和地区普遍存在,但这些普遍存在的法律风险在具体规范设计上又存在着差异,这种普遍存在的基础上的细节差异,使得对于二者的比较研究更加有价值。
由于各国历史、经济、文化背景和发展的情况不同,产生的法律条例也相异,故此各国立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内容也会有所差异。
公民持枪是美国文化的一大特点。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纪律严明的民兵作为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须的,人们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由于枪支文化在美国历史文化传统中根深蒂固,修改宪法很难实现,只能采取严格枪支管制的办法。根据统计显示,美国的人均持枪率和暴力事件发生的数量都排在世界前列。而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我国虽是全世界公认的市民生活很安全的国家之一,但在举办活动时,做好安检工作防控枪支及各类危险物品带来的法律风险仍必不可少。
部分活动还需考虑提供酒水餐饮的情况。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加强管教。而不良行为第一条就是吸烟、饮酒。《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则是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饮酒。目前中国主要是通过开展不饮酒的宣传教育来降低危害,法律还没有条文明确禁止18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饮酒。而在日本,规定年龄不满20 岁者,不得饮用酒类;法国则是规定18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饮酒;美国则是规定年满21 岁才能饮酒。美国通过的《全国最低饮酒年龄法案》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饮酒方面的社会责任以及未成年人本身及其监护人的义务,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精制品并由此导致严重的后果,受到投诉后将严惩不贷;作为未成年者个人在公开场合饮酒,一经发现,也将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基于此,在美国、日本等明令禁止的国家,商家在出售酒精制品时会要求购买者出示身份证以确定是否达到合法饮酒年龄。因此在不同文化地域举办活动时,是否提供酒水、提供酒水是否存在法律风险,需要策划方和举办方根据当地文化和法律去衡量。
安全保障义务是“人的生命安全至高无上”的理念在法律中的体现。举办活动时,基于安全保障需要及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活动策划方需要为活动提供安全环境,保障活动参与者的人身与财产免遭危险迫害。推进公共活动的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对安全隐患的组织和调度,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从而规范公共活动的安全工作,确保公共安全。如公共场所硬件设施本身存在瑕疵,未能尽到安全保障职责,则会造成侵权纠纷的发生。
随着残障人士数量的快速增长,活动的策划方需要考虑残障人士的需求,保障公共活动环境安全。在《美国残疾人法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下,美国公共活动场地的无障碍设计较为全面,能够满足残障人士的顺畅通行。例如无障碍设计停车场要求控制无障碍停车位最小数量、要求箱型车的停车位需要提供三个附加功能:适合轮椅升降机通行的更宽通行道,垂直间隙和一个额外的标志(标注停车位是箱型车停车位)。活动中如设计桥梁,桥梁两端的坡道需要设置平缓的轮椅坡道,以便残障人士顺利通行。同时在美国未拥有残疾相关许可的车辆随意占用残疾人停车位是违法行为。根据各州立法的不同,最高可能会面临1000 美元的罚款。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都更加重视从立法源头上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从2006 年12 月联合国大会通过《残疾人权利公约》到现在,残疾人正逐步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当中。近年来,中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由于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民众无障碍安全意识不强,管理部门和设计人员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范标准不够严格,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不够系统、规范,使用管理不善,无法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因此活动策划方完善活动环境安全保障,设置防护栏或安全警示非常有必要。
活动的举办还涉及大量的公共设施,如消防、疏散、照明等设施。在管理不善、质量不合格或配备数量少等因素影响下,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或者埋下次生事故发生的隐患。消防设施缺失或不合格,可导致火灾发生时无法及时灭火、控制火情;警示标志、照明设备、引导标识、疏散指示灯等设施的缺失或不合格,则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后人员疏散、逃生困难;监控系统、安检设备、系统防火墙等安防设施缺失或损坏则会导致安保系统出现漏洞,危及活动安全①谢明刚:《大型活动安保责任事故风险防范》,《武警学院学报》2021年第11期。。我国的城市建设中,公共场所安全设施设备在质量方面及安装维护方面还存在欠缺及隐患,需要策划方从安全保障的角度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环境安全还需考虑到火灾及爆炸事故的预防。大型活动举办期间,各种欢庆活动会燃放焰火营造气氛。而燃放烟花等行为,如果操作不当或烟花质量不佳,烟花可产生明火,从而导致火灾事故②王伟,张舒情,周晓冰:《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安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受传统文化影响,中国举办活动,尤其是节庆活动,除了会使用烟花爆竹,在一些特殊的节日还会烧香祈福等,稍有管控不当,就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因此近年来中国对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而在西方,烟花爆竹的使用偏少,但秋冬之际有烧烤和点壁炉的习惯。不但如此,西方很多早期的房屋及郊外的房屋,多用木料搭建,火苗火星都易引发大火灾。烟头、线路短路产生的火星等也是引起火灾的重要防范物之一。另外,中国作为吸烟率37%以上的吸烟大国,烟头也在重点防控当中。因此,虽然中西方在活动中都有火灾事故的法律风险,但注意事项和侧重范围会稍有不同。
在大部分企业活动中,收集客户信息是必不可少的。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客户信息数据是企业所有活动所依赖的基础,注重数据安全和客户隐私保护是企业要摆在首要位置的。一旦客户信息及资料泄露,不仅会对客户信息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还会对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对于个人而言,用户隐私的泄露会直接危及个人真实信息,如财务信息、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③胡玥,李思奇,胡晓:《区块链技术应用中有关用户隐私泄露的法律问题探究》,《产业与科技论坛》2021年第4期。。在西方国家,人们非常重视个人隐私,西方观念里个体隐私涵盖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私人时间、空间、活动领域等。凡是涉及个人隐私,如个人信息、政治观念、宗教信仰、个人行为动向,都是不能直接过问的④陶燕:《对比中西方隐私权的差异》,《校园英语》2012年第10期。。美国截至目前已有44 个州立法保护个人信息,要求各机构采取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尤其是敏感信息,如财务、健康信息、儿童信息等。2020 年Facebook 就因泄露消费者隐私被罚6.5 亿美元⑤魏道培:《美国隐私泄露引发法律风险》,《检察风云》2016年第19期。。近年来,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维护公民隐私权的法律逐渐在我国立法层面得以确立。2021 年8 月20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其对于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但相较于西方国家对个人信息权、隐私权的持续性研究及深远性关注,我国对于个人信息权、隐私权等现代性权利之保障仍任重而道远。目前,我国关于隐私权的理论研究和法律保护也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在没有制定明确的立法标准时,很难对个别侵犯数据隐私的行为定罪量刑。同时,由于传统文化的价值观不同和法律意识的不健全,中国国民利用法律维护自己隐私权的意识淡薄,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鲜有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的。
活动是一种社会行为,从根本上说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行为。不同文化背景下构成了不同的行为准则,不同文化导致的心理倾向完全可能会影响活动的顺利进行,从而导致各种法律风险的产生。为了明晰文化因素在活动策划组织中的影响和引申出相应的防范机制,需要厘清中西文化的主要差异。
各国立法差异性最直观的表现为,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同一行为或事实的评价过程与裁决结果并非一致。究其本质原因,该差异性是由各国文化传统、意识形态、价值理念等本土因素混杂而综合决定的。自古以来,中西方各统治阶级都十分重视法律制度,但都有其各自的侧重点。由于我国与西方在文化背景、历史发展等许多方面都有较大差异,使得中国的法治建设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传统中国的法律观念主要是以“刑”为核心,将刑法与法律等同起来。传统社会,好讼是贬义词,律师被称为“讼棍”,就算是对簿公堂也希望“青天大老爷”明察秋毫,而不是依靠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美国主流对法律是十分依赖和依仗的,在西方文化中“法律”这个单词紧密连接着权利、公正、正确、正义等词,西方法律文化源于具有自由开放精神的希腊法和具有个人主义特征的罗马法,形成了保护个人权利和追求自由民主的历史传统。
在中西方文化中,价值观念的衍生跟各自文化背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国自古就有 “以类合之,天人合一也”,东方文化讲究和谐,以和为贵,信中庸之道,更崇尚集体主义价值观念。而西方则倾向于把人与大自然对立起来,强调人与大自然去进行抗争;更注重理性,着重于改造世界使其适应人类;善于运用理性思维对世界进行积极的改变,更注重物质生活。西方文化中的个人自主选择、自力更生、尊重隐私、个性自由就是个人主义价值观念的体现。西方鼓吹“人权高于主权”,而中国坚持“主权高于人权”①李娜,李世安,贾方:《中西人权观念的差异、原因及其影响》,《历史教学问题》2016年第3期。。美国人强调持枪权是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赐予他们的权利,是从立法方面赋予公民拥有武器的权利,是人权、民主的象征,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最有效方式。因此,虽然持枪权造成的问题颇多,美国枪击案频频上头条,但依然有非常多的美国人反对禁枪。同样在合同执行和数据隐私方面,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以“和谐”为最高追求,追求太平盛世、“圆通”的特征导致中国人处理风险的态度和西方人有明显差异。
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中西方文化差异自古一直存在。生活在同一个地区的人,文化风俗会受到当地区文化的熏陶和影响,形成共同的文化心理特征。
在酒桌文化的影响下,中国对于酒的抵触情绪远远不及西方国家。酒在中国更多的是一种交际的工具,是中华民族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民众禁止未成年人饮酒大多只是因为担心酒精对孩子身体健康造成影响;而西方人对酒的理解更趋向于权力象征,偏爱红酒,认为饮酒是一门艺术,以欣赏和享受为最终目的,酗酒则会遭受谴责。社会酒精成瘾的研究中显示,白人的酒精摄入率高于其他任何族裔,更容易酒精成瘾。同时由于清教主义和汽车文化,酒作为“不良之物”,导致美国人对未成年人饮酒非常反感,甚至在1920 年1 月至1933 年2 月正式实施美国宪法第18 号修正案——禁酒法案。
各地文化的风俗习惯贯穿于人们的日常社会生活和交际活动,例如中国讲究尊老爱幼,给老年人让座是讲礼让、懂礼貌的表现;而在美国及欧洲很多国家,更注重残疾人和“女士优先”,给老年人让座毫无礼让之意,反而会让对方认为受到歧视。
信仰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信仰者的生活和心灵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作用,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孔子与其创立的儒学对中华文化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儒家思想长期处于主导地位,奠立了中华文明的道德基础,塑造了中国文化的价值观①冯玉军:《中西法律文化传统的形成与比较》,《政法论丛》2019年第6期。。儒家思想用道德的、文化的力量,用非暴力、非法律的形式实现对国家、社会的管理和领导,崇尚“以德治国”;同时佛道教思想提倡“众生平等”“知足守拙”,主张慈悲心和宽恕心,仁慈博爱。而这样的传统思想致使民众碍于面子、对法律的不信任或是为了维护声誉等原因,偏向于通过调解或其他非诉讼的方式从法律之外寻求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来解决问题。而西方的希腊哲学和基督教神学,将法律至上的理念、人权观、平等观等思想从古罗马时代就贯穿西方文化,在处置纠纷时惯用法律手段,而非仅仅诉诸于感性且主观的道德与良知。
诚如梁治平先生所言:“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②梁治平:《法辨:法律文化论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年,第1页。。在文化中探寻法律的精神内核是法律文化解释的基本立场,也是实现文化与法律有机融合的必经之路③王绍喜:《法律文化解释理论及其限度》,《中国法律评论》2021年第4期。。社会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本身在活动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类法律风险,而原因之一是中西方文化背景、价值取向、法律体系、宗教信仰方面存在文化差异。文化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在对过去的诠释,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是一个国家的命脉、形象和独一无二的精神标识。而各类活动作为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人的精神追求,也是文化互融互鉴的重要途径。因此研究中西方文化差异对于活动策划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现代化进程加速了不同文化之间精神和物质的流通,在全球化大背景下,每个国家和民族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已成为确认身份的基础,每一种文化模式都有存在的合理性,部分看起来合情合理、不可更改的原则和礼俗在其他文化背景下则可能是不可思议的。因此,在活动开展中切不可片面地仅以自己的文化背景为标准去策划组织。据此,比较活动法律风险的中西方文化差异,可以为活动法律风险防控提供参考,也为社会活动中及时有力地规制法律风险提供新思路。同时,这一研究的持续耕作不但推动着全球先进法律思想及法律文化的互动与交流,而且有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助力法治中国、法治社会、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