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泰
(庄浪县自然资源局,甘肃 庄浪 744600)
农村土地规划工作具备较强的区域性特点,工作人员需要将农村所在位置与农村自然环境面貌以及经济发展趋势联系起来,多方面考察影响农村土地规划效果的因素,从而可以针对此类影响因素选择更为有效的农村土地规划对策。实际上,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将农村中的人与土地联系起来。土地规划的过程也是对农村人力资源重新调配的过程,这也是乡村建设过程中因地制宜发展原则的突出体现之一。在这个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以及管理人员应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合理应用于乡村建设相关的知识理论,从价值导向、哲学史观以及人文主义等角度,融合我国在乡村建设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从而切实做好农村土地规划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历久弥新,我国在此方面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并且已经将国土资源规划工作渗透到了土地资源应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表现出了较强的适应性和体系性。在现代化的国土资源规划过程中,管理部门可直接对特定区域进行地理测绘,并根据测绘结果,结合区域的人口分布情况以及土地资源应用情况,对此区域的国土空间资源进行细分和规划。这种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的发展体系是基本发展体系,其他一些与国土空间相关的工作内容均应建立在此体系之上,这样才能保证区域性的土地资源应用形式不会脱离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要求。在这个过程中,管理部门需要明确不同区域的发展形式和发展需求,将这种需求加入到土地资源的应用过程中,并综合人口分布调查、经济布局优化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提升区域性土地资源应用的整体质量。从此角度分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区域性的生产空间规划、生活空间规划以及生态空间规划等层面均有较为具体地表现,从而可为区域性生产方式、生活面貌和生态环境属性的优化提供更为有效的支持。
可持续性原则的具体表现形式需要从两方面进行考察,一方面为社会效益,另一方面为环境效益。首先,从社会效益的角度分析,社会效益是环境效益的基础,在良好的社会效益影响下,环境效益才能获得更为清晰和正确的发展建设目标,农村土地规划工作的整体状态才能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要求。社会效益与区域性经济发展状态相联系,管理部门需要从农村经济发展趋势以及历史经济发展状态的角度,综合分析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问题,并将此类问题与乡村建设工作中的基本矛盾联系起来,从人才培养、人才输出以及人才应用等角度优化农村土地规划的基本形式和主要对策。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对农村土地规划的社会效益产生积极影响,并促使农村土地规划工作具备较好的持续性;其次,从环境效益的角度分析,农村土地规划工作与环境效益之间存在矛盾。想要做好农村土地规划工作,在一定程度会对农村的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在开展农村土地规划工作时,关键是要减缓这种环境破坏的趋势或者消除此类环境破坏行为的负面影响。实际上,不同农村区域的自然环境状态差异并不明显,这种差异不会存在于同一县、乡之中,其自然环境在气候特点以及地势地貌上存在较为明显的相似性。此时,管理部门则需要统筹土地规划办法,提升此类规划共走的整体适应性,进而提高农村土地规划工作的可持续性。
因地制宜原则属于发展性原则,此原则对农村土地规划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实际上,因地制宜原则本身具备一定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主要体现在农村自身的土地应用特点层面。在一些农村的发展建设过程中,不难发现,农村自身的环境特点不够突出,其中包括的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农村“物”非常贫乏,农村发展整体相对落后,无论是参与农村发展的“人”,还是与农村发展相关的“物”,均存在发展适应性问题。很多与农村土地规划相关的工作,限于农村自身的资源应用状态,均无法进行,或者根本不具备较好的持续性,属于临时性的发展投入,其并不能为区域中的农村发展创造有效的发展动力。从此角度分析,在遵循因地制宜发展原则时,管理部门也应关注与农村土地资源应用相关的局限性问题。此时,则需要针对特定的农村区域创造发展条件,并将此发展条件与土地资源的应用过程联系起来,通过主动引入一些资源应用类型,拓展农村土地资源的应用边界,这样不仅可提升农村土地规划工作的社会效益,也有利于环境效益的可持续增长。另外,因地制宜原则也是以人为本发展原则的体现,只有在因地制宜发展思想的引导下,农村土地规划工作才能与当地的人和物有效联系起来,此时以人为本的原则也会对当地农业的发展创造内生动力,参与此类工作的农村建设者以及相关劳动人员的积极性也会更强。
农村土地规划不能仅就某个农村展开,而是需要从土地规划的整体性出发,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基础,布设与农村土地规划相关的资源应用设施,促使农村土地规划工作在整体上表现出较强的功能性效果。具体而言,首先,管理部门可以从单一村庄发展建设的基本需求出发,联合与农村发展相关的实际情况,并将这种情况扩展到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从整体上明确乡村发展的基本需求;其次,管理部门需要将这种需求与农村土地规划工作精准对接起来,无论是建设土地资源的应用,还是农业种植土地资源的开发,均应为提升农村发展的社会效益服务,并在满足环境效益可持续性发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引入与农村土地应用相关的发展资源;再者,从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的角度分析,其需要与农村土地规划工作联系起来,但是在选择具体的规划形式时,管理部门则需要对城乡建设的基本要求和现阶段城乡建设发展的重点工作进行分析,这样才能明确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具体工作目标。以此为基础,管理部门需要分析与总结农村土地规划工作的基本需求,并将这种需求同农业用地需求和工业发展需求联系起来,从整体上对不同的需求进行规划,并将其作为农村土地规划的优化方向,促使农村土地规划更为合理,实效性更强。另外,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也是农村人力资源相互流动的过程,管理部门需要从住房需求、教育需求等角度优化农村土地规划办法,将农村人口分布的调控工作加入到主要的资源规划过程中,促使农村土地规划工作可满足这种人口流动的基本需求,实际的土地规划方法也会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乡村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将会与我国农村发展的整体战略联系起来,其中,与“三农”发展问题相关的工作内容尤为关键。从传统发展思想的角度分析,其认为“三农”的顺序应该为“农业、农村、农民”。但从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经验和发展状态的角度分析,“三农”的发展顺序应该为“农民、农村、农业”。换言之,“农民”是“农村”和“农业”发展的基础,一切与农村建设发展相关的工作内容均需要以优化农民的发展思想和提升农村的发展能力为主。这就要求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管理部门需要将城镇、农业和生态空间联系起来,从整体上分析和总结农民在参与此类工作时可能面对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问题将会与资源的应用形式产生联系,而制约资源应用形式的主要因素与农村土地规划工作相关。一般情况下,无论是精神文明建设,还是经济发展建设,均应具备较好的发展适应性,并且需要符合当地居民的发展需求。此时,管理部门需要根据当地农村的发展需求和资源应用特点,发展属于农村自己的特有资源,从而创造出能够支持农村持续发展的土地资源应用形式,包括发展区域性的特色农业以及建设与乡村旅游相关的产业园区等。在此基础上,管理部门需要将评价发展合理性的内容与环境保护工作联系起来,并由此开展与道路交通、医疗卫生以及教育科技等相关的农村土地发展规划建设工作。对此类内容进行的合理规划,不能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形成威胁,这样才能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并提高农村土地规划工作的整体质量。
总之,在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与此相关的农村土地规划工作应具备较好的体系性特点,并应表现出因地制宜、可持续性发展以及以人为本的发展属性,这样才能促使农村土地规划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能够得到稳步提升。在这个过程中,管理部门需要将规划思想细化到具体的农村区域中,分析和总结不同农村地区的特点,从整体上分析此类特点之间的联系,进而开展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相关的工作。与此同时,管理部门则需要以土地规划工作为基础,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农业发展和工业发展,进而平衡不同区域发展建设中的土地资源应用需求。同时,更需要考虑与人口分布相关的规划内容,这样才能从整体上改善农村土地规划的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