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建构的前提性反思

2022-03-15 10:31
江苏社会科学 2022年6期
关键词:否定性马克思哲学

任 平

内容提要 开辟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需要在前提反思和现实关注上进一步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出场的理论根据。近年来,学界展开了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前提性反思,主要聚焦于三个根基问题的追问。一是肯定向度追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的历史性、否定的辩证法与政治哲学崇尚的肯定性、规范性向度能否兼容一致?或者说,肯定向度、规范向度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建构何以可能?二是价值维度或规范维度追问:唯物史观作为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何以必然包容包括政治哲学内在的价值维度进而呈现规范维度?三是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中国化可能性的追问:从唯物史观原则高度,选择从何种中国实际出发去建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中国逻辑?这三个追问集中体现了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建构的理论前提反思,需要我们以方法论自觉从根基处加以解答。在事物存在根本条件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支撑着质性持续的肯定性向度必然成为辩证法的内在规定,而维护新生事物的质的规定的肯定性向度和规范性向度必然成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主要指向。研究和把握当代中国差异性社会的正义原则,必然成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中国化的主要使命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理论创新没有止境[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肩负光荣而神圣的时代使命,需要让自身成为一种能够承载伟大的时代思想的智慧之学,但也亟待解答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建构方面的前提性追问。纵观历史,前提反思、返本开新,成为哲学自我变革、与时俱进的一个基本方式。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发展演进状况就是如此。近年来,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深深植根于时代实践场域迅速发展,成为显学。但是,这一枝繁叶茂、声誉日隆的学科却在建构根基方面不断出现激烈争论。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有中国学者介入国外学者(罗伯特·查尔斯·塔克、艾伦·伍德、齐雅德·胡萨米、乔纳森·沃尔夫等)关于“马克思主义是否包括道德制高点意义上的正义观”之争、中国学者关于“马克思发动哲学革命或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是否源于马克思政治哲学推论”之争、中外学者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理论展开逻辑应当从何种中国社会实际出发的追问等等。概括地说,争论主要聚焦于三个前提性追问。一是肯定向度追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的历史性、否定的辩证法与政治哲学崇尚的肯定性、规范性向度能否兼容一致?或者说,肯定向度、规范向度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建构何以可能?二是价值维度或规范维度追问:唯物史观作为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何以可能包容包括政治哲学内在的价值维度进而呈现规范维度?三是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中国化可能性”的追问:从唯物史观原则高度,选择从何种中国实际出发去建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中国逻辑?三个追问集中体现了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建构的理论前提反思,需要我们以方法论自觉从根基处加以解答。

一、否定性与肯定性双重向度:马克思主义与政治哲学的联结

在方法论自觉的意义上,究竟马克思主义与政治哲学的联结是必然在场的还是一种反讽、悖论,关键在于马克思主义之崇尚否定性、革命性、批判性向度的辩证法思维与政治哲学之崇尚肯定性向度的理念能否融通、一致、对接。

在国内某些学者视域中,指认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出场具有一个方法论前提意义上的悖论。其主要疑问是,强调“历史科学是唯一的科学”的以否定的辩证法在场的历史唯物主义,如何与作为肯定向度、规范向度出场,致力于为一种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社会制度在场辩护的政治哲学在思维方法、理论范式上一致对接、融和统一?

研究肯定性向度与历史唯物主义、否定的辩证法、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内在关联,是一个绝非简单的重大问题。对此,我们不能忽略法兰克福学派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在《启蒙的辩证法》中、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对发达工业社会崇尚实证主义的肯定性向度的批判,以及由此对第二国际以来将马克思主义归结为崇尚肯定性向度的实证主义逻辑的反思。将历史唯物主义仅仅当作一种对历史进程进行“实证科学”的肯定性事实判断的学说而否定辩证思考的必要性,就一定会曲解历史唯物主义的本真性意义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规范向度。

在马克思看来,“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历史”不仅作为一种新世界观即新历史观的阐释对象(客体)在场,对历史作唯物主义阐释即不附加任何外来的成分,用事物的本来面目阐明历史的本质和客观规律,更是一个体现马克思发动哲学革命意义的关键规定性主体词:“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6页,第146页。这一历史科学指认本身不仅强调历史规律的“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6页,第146页。的事实性或实证性而非价值超越性,而且强调其特殊性、暂时性、相对性而非“超历史”的一般历史逻辑。在马克思看来,与历史唯物主义一样,政治经济学是一门历史的科学。阐释历史一般通则、一般规律只有在“首先研究生产和交换的每个个别发展阶段的特殊规律,而且只有在完成这种研究之后,它才能确立为数不多的、适用于生产一般和交换一般的、完全普遍的规律”[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3—154页。。这种对历史的肯定性即充满对现存事物在场永久性的“否定性”,强调了任何存在状况绝非一经出场就永恒在场、一成不变,而是相反,具有历史的变化性、变革性、暂时性,具有必然更迭的逻辑和向否定性转化的趋势。“否定的辩证法”呈现的存在逻辑就是历史。因此,历史性本质上即否定性、变革性、暂时性,或者说,否定性的连续性构成了合理的历史。在否定性那里,一切现象的反讽和否定几乎都构成事物存在的必然根据,“连续的否定”之间的套叠构成了历史。这就是马克思十分强调的“否定的辩证法”的革命向度:“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94页。对“既成的形式”的肯定性在场必须从不断的自我运动和暂时性中去理解,从而使本质性向度包含否定性。崇尚批判性、革命性、否定性的辩证法是贯穿马克思发动哲学革命、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和资本逻辑批判的一贯主张,也因此构成了部分学者坚持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全面否定政治哲学”的一个主要论据。

的确,马克思发动哲学革命否定旧政治哲学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一个重要变革就在于强调思维的历史性、否定性、辩证性。不理解、不承认这一点,就不会理解马克思发动哲学革命而否定整个旧哲学(首先包括政治哲学)形而上学的根本意义,就不会真正把握马克思创立的新世界观的本质,也就不会在新世界观基础上对政治哲学进行根本改造。在马克思之前,无论是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中世纪的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十七、十八世纪的启蒙政治哲学家马基雅维利、洛克、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还是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黑格尔,等等,都秉持“政治形而上学”立场,追求一种绝对理性的、规范的、肯定性的体系。理解了“肯定性”在整个西方政治哲学各个时期的思想变化,就掌握了一把理解西方政治哲学本然性的钥匙。当然,具体来说,不同时期的西方政治哲学对肯定性的理解存在差异。在古希腊政治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里,“肯定性”不仅是超越了感性事实性的应当,更与追问“第一存在”的真理关联。追问何谓城邦的“肯定性”,就是追问何谓正义,进而追问构成城邦存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缘由的真理本体。否定性存在于悖理的感性事实性、现象和意见中,而“肯定性”绝不是对感性事实性的追问,而是穿越意见和感性达到理性、存在、真理的本质性向度。政治本体论由此而建构起来。“肯定性”一定是超越现象、谬误、意见的本体性在场,构成正义、真理、存在之根本,是唯一的、普遍的、不变的和永恒的存在。“肯定-否定”的二元对立即“存在-假象”“真理-意见”的对立。“否定之否定”的归谬论证即“不存在是不存在的”,最终依然指向肯定性。中世纪的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将神学政治论中的第一存在、终极存在推到极端,把肯定性阐释为对全知全能上帝存在的唯一肯定性。黑格尔之前的启蒙政治哲学家对中世纪神学政治的否定以及对政治现代性两大根基即“大写的人”“大写的理性”的肯定都是非历史的。他们将“肯定”“否定”的根据完全主观化、抽象化,将“肯定”与“否定”的关系等同于“应当与事实”,而不考虑中世纪为何出场这一问题。

政治哲学是青年马克思走向历史深处、产生思想变革的发端,而青年马克思在大学时代的第一个政治哲学框架源于康德。康德被黑格尔称为“德国的启蒙哲学家”,他虽然看到一直困扰启蒙哲学家们的政治现代性蕴含的自由意志与自然法之间的主客矛盾,但强调自由意志是先天必然的,自由与必然的矛盾可以统一,否定性向度被自由意志的肯定原则即外部反思排斥在外在的“物自体”之外,因此,肯定-否定成为应当与事实的两极对立。黑格尔哲学则具有巨大历史感,全面反思启蒙现代性以来的欧洲古典经济学、历史学、国家哲学和法哲学出场的历史进程,不仅看到中世纪这一被启蒙哲学否定的“假象”的历史根据,而且深刻通观启蒙现代性本身所具有的自我矛盾和否定性。一切本质性的存在都是历史的,尽管历史对象性可能呈现异化,表现为从假象走向假象、以否定“链接”否定。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以“苦恼意识”折射出国民经济、社会和国家三者内在的现代性矛盾在感性意识形态中的否定向度,以意识的辩证法充分表达了政治现代性的矛盾现实和异化逻辑。他认为,不仅直接性意识呈现就是假象,即否定意识,而且否定意识假象回归的本质依然是假象,而不是抽象的肯定性。质的规定性、“定在”无非是主体的对象性,对象性、肯定性在现代性主体-客体矛盾中必然以“异化”“异在性”即否定性意识呈现。矛盾是本质性的,异化是主体对象化的必然表达,因而否定即存在、肯定和历史。任何肯定的“定在”就是否定,这一“否定性辩证法”将否定性的连续在场宣布为“历史的逻辑”,深刻揭示了政治现代性的固有矛盾和否定性存在的历史性、正当性。然而,在马克思看来,由于黑格尔仅仅在精神观念中谈哲学,这一否定性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依然是无批判的假批判。无论是黑格尔早年的《精神现象学》还是晚年的《法哲学原理》,如果就“国家哲学和法哲学”的构建逻辑而言,对于政治现代性内在矛盾的意识表达和精神表达都是非否定、非批判的。马克思发动哲学革命,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否定性辩证法彻底否定这一旧哲学的政治形而上学立场和思维方式,坚持在改变世界的感性实践中,在使现存世界革命化中阐明否定性和历史性辩证法向度的革命性质。通过这一变革,马克思以新世界观全面否定了旧政治哲学的提问方式、问题和表达。“政治”绝没有被历史唯物主义抛弃,而是在变革整个哲学世界观进程中重新被批判地反思和阐释。在走向历史深处的马克思看来:“从政治国家同它自身的这个冲突中到处都可以展示出社会的真理。”“政治国家是人类实际斗争的目录。可见政治国家在自己的形式范围内从共和制国家的角度反映了一切社会斗争、社会需求、社会真理。”[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9页,第9页。因此,“什么也阻碍不了我们把政治的批判,把明确的政治立场,因而把实际斗争作为我们的批判的出发点,并把批判和实际斗争看做同一件事情”[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9页,第9页。。由此可见,马克思绝没有在哲学革命中抛弃政治阐释和政治哲学,相反,要在新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对政治哲学加以根本改造。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马克思发动哲学革命的出场史直接表现为“怎样从这一哲学(黑格尔哲学——引者注)出发又怎样同它脱离”的历史[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18页。。马克思从否定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出发走向历史深处,创立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核心的新世界观,同时,这一新世界观根本变革了旧的政治哲学观,包括作为旧政治哲学核心概念的正义观。

其一,建构以批判性、革命性为时代实践要旨的政治哲学。新世界观以“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的实践立场和革命态度根本否定了仅仅以形而上学方式解释世界的旧政治哲学在场原则,必须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并且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事物”[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5页。。否定旧世界、布展新世界政治秩序的革命成为“革命的逻辑学”的使命。正义观不再具有自足、绝对、至高无上的精神本体地位,而被作为完全依赖于现实的实践历史派生的出场形态,为了满足变革旧世界、创造新世界实践需要的行动指南。

其二,建构从社会存在到社会意识出场逻辑的唯物史观的政治哲学。与旧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相反,新世界观考察政治哲学和正义观的出场是“从人间升到天国”。在经济基础上占主导地位的肯定性原则必然在政治国家中为主导原则。异化的意识形态源于现实世界的自我异化,而生产方式新旧更迭的革命性变革,不断产生新的合法化的政治规范。因此,绝对理性、至上规范的政治哲学地位被彻底否定。政治国家连同正义观的根基不在自身,而在需要它出场、规定它出场、让它呈现为出场场域假象景观或涂层的生产方式。

其三,建构开放发展的政治哲学。新世界观彻底否定了旧政治哲学和正义观的形而上学,即非历史性的思维,否定了其唯一性、不变性和永恒性的判断。“这种辩证哲学推翻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应的绝对的人类状态的观念。在它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存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过程,什么都不存在。”[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23页,第223页。马克思在揭示肯定性就是否定的历史这一深刻的原理之时,就阐明了暂时性、相对性和历史性的出场原则。

其四,建构多元出场主体构成正义关系性出场架构的政治哲学。在一切矛盾处于对抗性状态的阶级冲突社会,特别是马克思《资本论》聚焦分析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生产关系主导的社会,资本权力支配着劳动,同一的交往实践结构本身连同正义向度具有多元主体性,因而其存在论的肯定性原则被异化为支配性的社会规范性原则,成为政治国家法治的原则;然而,多元阶级主体的利益冲突、对抗使正义向度的肯定性之间呈现多元性,彼此之间发生冲突,呈现否定性。因此,正义向度的肯定性绝非单一的、绝对的和同质性的,而是对立、矛盾的在场。

马克思发动哲学革命的指向根本变革了旧政治哲学,包括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旧哲学。那么,历史唯物主义又是否容纳“政治哲学”的肯定性、规范性呢?回答依然是肯定的。显然,如果历史唯物主义之“否定的辩证法”没有任何秉持肯定性的向度,如西方马克思主义和左翼学者们在重建“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时就想象的那样,那么的确就根本不可能建构任何一种作为具有新的肯定性、规范性向度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或者说,政治哲学的马克思主义转向,需要准确解答历史唯物主义如何以内在的本质包含和容纳肯定性、规范性向度。许多学者(如塔克、伍德等)质疑马克思主义正义观进而否定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建构的合法化的根本论据之一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本质上无法容纳“政治哲学”的肯定性、规范性向度。

其实,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性原则既本质性地展现为批判的、革命的、“否定的辩证法”向度,也同样展现为肯定性、规范性向度的辩证法。两者不仅相融,而且都不可或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立足历史唯物主义原则的高度,包含肯定性向度,进而展现为价值向度和规范向度,其根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肯定性是历史唯物主义所阐明的客观存在和规律性的承载者。任何变化和规律都是由肯定性的主体承载的。运动、变化和否定性都建立在肯定性的存在基础之上。黑格尔在《逻辑学》中以抽象思辨方式将肯定性的“存在”(纯有,Sein)作为“纯粹的抽象”,当作直接性范畴,构成“绝对的否定”(无,Nicht)间接性范畴的前提,将“定在”(Dasein)作为“质”(Qualität)的规定,成为进入本质性(Wesen)矛盾的基础。任何一种事物的存在,都必须通过肯定性才能获得质的规定,进而走向质变的飞跃,转化为它的反面。在此之前,肯定性成为事物在场矛盾的主导向度,否定性占据矛盾的次要地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黑格尔门人”的身份颠倒、改造了黑格尔这一思辨逻辑,指明商品普遍交换导致货币的诞生,货币交换的普遍化通过购买劳动力使之成为商品进而转化为资本,资本内在本质性矛盾冲突导致“外壳炸毁”的危机逻辑,正是在持续的肯定性意义上考察否定性的。恩格斯指出,辩证法“也有保守的方面:它承认认识和社会的一定阶段对它那个时代和那种环境来说都有存在的理由”[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23页,第223页。。由此看来,如果“存在的理由”充分,那么肯定性向度亦充分;如果“存在的理由”持久、普遍且强大,那么肯定性向度亦持久、普遍和强大;如果“存在的理由”需要规范,那么肯定性向度亦呈现规范性。在这一意义上说,否定的辩证法之革命的、批判的特性,也可以同时表现为肯定的、“保守的”和规范的辩证法。

第二,否定依赖于肯定,否定成为肯定推陈出新的必要中介。否定性只有借助于肯定性才能存在,否定性若没有肯定性导向,就成为一种消极辩证法。积极的辩证法都是从肯定、否定到否定之否定即新的肯定。否定性对自身在场必要性、必然性的肯定,是因为它起着创造新事物的中介作用。“否定的东西也同样是一种独立自为的否定的自身关系、自为存在,但同时作为单纯的否定,只有在它的对方里它才有它的自身关系,它的肯定性。”[1]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58页。马克思所主张的对现存事物肯定的理解中包含着否定的理解,即必然灭亡的理解,伴随着否定进程进一步向前延伸,必然遭遇否定进程的中断,新的肯定因素就从中脱颖而出,站在否定前面而成为主导,成为阶段性演变的结局。在这一意义上,任何对现存事物否定的理解必然包含新的肯定的理解,即必然重新在场、重新肯定的理解,这就是辩证否定或否定之否定进程的现实规律。

第三,改变世界之实践主题转换的必然需要。在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站起来、富起来之后,强起来成为新的时代主题,决定了作为行动指南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必须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立和完善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作为理论表达和思想引领的主旨。因此,理论的“肯定性”向度占据主导地位、主体地位理所当然。一种曾经被理论界长期诟病的观点认为,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题从“革命”向“建设”转变,其理论形态必然从“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向“建设的马克思主义”转变。批评者认为,在全球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胜谁负问题没有解决之前,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性、否定性使命始终没有改变。其实,双方都混淆了两个命题,主题转换和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辩证法的双重向度并不等同。前者是不容否定的。尽管就全球而言,两种制度、两条道路之争的胜负大局未定,但是就世界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局而言,时代主题、实践使命发生转换是确定无疑的历史事实。问题在于,无论对于革命主题还是发展主题的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辩证法都不是单向度的。进入发展时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主张肯定性来大力建设法治国家、用制度体系规范建设长治久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同时,对待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霸权主义、对待国内全面深化改革面对的障碍,依然需要革命性、否定性向度。而且每一个需要肯定性的环节和方面,都需要以否定性来革新旧体制、旧传统、旧观念。因此,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否定性、革命性向度并没有缺失。然而,需要关注的重点、焦点问题恰恰在于,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达成长期性、稳定性、全面性、完善性,就要大力确定肯定性向度的主导地位和重大意义,以及规范性、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客观需要,因而就需要建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改革开放40多年来,从以“杀出一条血路”的感性实践方式破除旧体制为主的阶段进展到一个以自觉理性、规范有序的顶层设计方式来全面建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新阶段,摆脱绝对贫困之后的中国人民强烈呼唤和追求以公平正义实现美好生活需要,因此以肯定性、规范性向度占主导地位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出场就是势所必然的。

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规范:植根于客观向度抑或道德向度?

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建构合法化的诘难之二,即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规范-价值向度(包括“正义”等政治哲学原则指向)究竟源于客观向度,抑或如西方政治哲学一样源于超越事实层次的所谓“道德至上意义上的规范”?如果是后者,那么,这一来自道德意义上的规范与主张从客观的历史规律决定论出发解释世界、改变世界,反对脱离客观历史规律的历史唯物主义如何一致或相融?这一争论可回溯到当年伯恩斯坦“伦理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决定论之争,也构成“塔克-伍德命题”反对马克思主义有正义观的核心观点。

若干坚持强调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规范性具有合理性、合法化和正当性的学者,都毫无例外地从道德-伦理意义上谈规范内蕴的价值向度,从规范既被历史客观事实性、规律性向度决定又反作用于客观进程的角度来加以理解。在他们的阐释中,价值等于价值观,规范等于道德规范,它们都属于或源于一种精神层次的存在。当然,也有学者例外,如为了阐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规范向度的合理性、正当性、必然性,胡萨米提出关于马克思的正义观出场的客观基础(生产方式和利益基础)的阐释,来回应正义的规范向度何以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要求。然而,这一阐释并没有完全阐明,究竟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价值-规范何以源于一种客观向度而不是精神道德。

其实,“规范”一词主要指一种在某共同体内部约定的相对稳定、程序化的行为方式,而政治规范则指为了建构政治共同体和国家而给出的约束人们行动与观念的相对稳定的政治规则、秩序或制度。在政治哲学视域中,规范向度具有主导性,政治哲学主要追问和解答政治规范在场的合理性、合法化和正当性。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从来不否认道德、伦理等精神因素对政治哲学规范向度的本质理解、合法化认同、精神教化和文化辩护具有巨大作用,但从不由此将道德-伦理当作规范向度的终极性源泉和至上标准。坚持规范向度来源和初始在场(第一性)的客观根源,恰好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超越以往一切旧哲学、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原则的基本要求。追问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肯定-规范向度何以源于客观性在场,这正是需要我们做出深层的前提性反思的关键问题之一。对深层的客观性在场的规范结构,如何不断由本质而存在,进而进展到精神层次的法、道德、民主的政治规范,这恰好存在一个出场学纵深掘进的追问。只有阐明了政治规范的出场学塑形机制,我们才能真正回答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规范向度何以可能与历史唯物主义对接之问。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肯定-规范向度的客观性根源,就终极性而言,植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本性,即客观的、多元主体交往实践的结构之中。正如笔者多年来一再指出的:任何社会活动本质上都是交往实践,即由多元主体之间通过变革共同的中介客体而结成客观交往关系的活动。人们的社会交往活动不是如哈贝马斯所说的“普遍语用学”、话语交往或精神交往,也不是由霍耐特的相互“同意”或“承认”构成的主观合法化机制,而是一种自由的感性物质活动。交往实践的辩证法有两个对立的向度。一方面,作为历史规范结构的建构和维护,它具有肯定-规范向度;另一方面,作为不断变化、发展、超越性指向未来的向度,它又具有否定-变革向度。这两种向度都是交往实践整体运行的功能性方面,而不是某一成分。从功能分配的角度来看,肯定-规范向度主要倚重交往实践的实体结构、共同体、交往形式,而否定-变革向度更多地倚重意义结构、多元异质主体、交往活动。两者都是以物与物(中介客体)关系表现出来的人与人的交往活动关系。在这里,两种向度蕴含交往实践的三重结构(实体结构、意义-价值结构、辩证结构)以及交往活动的双向建构、双重整合,所倚重的就是交往实践整体运行的功能定位。无论是交往实践的对立向度、三重结构还是双向建构、双重整合,都是客观的交往实践本身的机制,而不是精神的、道德的派生。精神、道德、国家法的合法化规范不过是这一交往实践客观规范的精神表达,以及在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层面的维护。

对立向度都是交往实践的客观功能和客观向度。学界经常将规范向度看作超越“事实性”层次的“价值性”的延伸,如哈贝马斯将规范对事实的关系看作道德“应当”对“现存”的超越。其实,即便如此,两者并不首先存在于法律和民主领域,而是交往实践客观性在场的表现;不是存在于哈贝马斯醉心崇尚的那样一种“事实与规范之间”的商谈[1]参见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道德“应当”对现实“事实”的超越中,更不是取决于霍耐特归结为多元主体间意识层次上的相互“承认”或“同意”[2]参见霍奈特:《我们中的我:承认理论研究》,张曦、孙逸凡译,译林出版社2021年版。,而是存在于客观的交往实践活动之中,存在于交往实践内部否定-变革向度对于肯定-规范向度的超越中。如果说,交往实践的事实性存在本质上不过是实践造就的“现实自我”,那么“价值性”不过是实践变革必然指向的超越“现实自我”的“价值自我”。实践是永无止境的。任何新的、指向未来的实践运动目标都可以表现为一种观念、精神和价值观,但是究其根源而言依然是一种现实的、客观的实践指向。改变世界的实践目的本身永远具有超越性,这更加符合人们的价值追求,这就是在目的、目标意义上实现自我价值,改变世界的客观活动。价值自我、价值向度由此贯穿于整个交往实践过程。一旦价值自我构成支配人们的交往实践过程的内在要素,就建构起了交往实践的共同体,也就是规范共同体。

肯定-规范向度不能完全摆脱事实性。一般来说,规范首先就植根于事实性在场的主导规则,而超越性的价值向度作为否定-变革向度在孕育新的规范出场,推动规范向度的新旧更迭。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规范向度仅仅归结为交往实践的“价值自我”。问题还是要重新回到对交往实践的对立向度、三重结构、双向建构和双重整合机制的分析与理解上。

政治规范不过是源于经济规范、社会规范的法律用语。在经济场域中,对立向度依照参与交往实践的不同主体及其本质关系而彰显不同的性质。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分析资本与劳动在剩余价值生产的过程中的关系,两种向度就具有客观的鲜明的对立和对抗关系的性质。在马克思看来,本质上为资本主宰的剩余价值生产过程,就生产的直观场景即工人劳动过程来说,表现为劳动者以自己的精力和体力操控劳动工具将其施加于劳动对象、创造劳动产品的过程。这一劳动过程从产品角度看,就是生产过程。这一劳动、生产过程如果撇开其他因素,似乎就体现“劳动一般”或“生产一般”,即单纯体现出劳动者与劳动工具、劳动对象之间的主客体客观变革关系。其实,这一劳动生产过程无论资本家是否在场,都已经被先在地、无条件地纳入资本权力控制之中,依照资本逻辑的需要而展现。劳动者、生产资本家、其他相关资本所有者,都处在一个多元主体交往活动之中,生产过程实际上就是一种活动的交换和功能的相互作用过程,就是多元主体间的交往实践。因此,作为交往实践的第一重结构是,生产过程即物化的逻辑成为社会存在的本体论规范,而大大超越以往时代的生产效能、生产率、财富的生产方式,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资本的物化逻辑、生产工序和治理体系就天然成为客观的规范逻辑的根源。如果说,崇尚这一生产方式的合理性、合法化和正当性的社会意识天然成为社会公共规范和国家法,那么这不过是对客观的规范向度的精神表达和维护肯定。占据这一社会的“正义观”居于“天然的”主导地位,不过是这一社会物化逻辑的必然结果。因此,不能说规范向度就与事实性无关,恰好相反,事实性的现实占据了客观的肯定-规范向度的第一主导地位。

然而,在马克思看来,这一物化逻辑遮蔽着交往实践的第二重结构:意义-价值结构,即人与人在价值生产和分配方面的对立逻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仅是一种客观的、超越以往时代的、高效率的交往实践本体,一种具有“肯定-规范”向度功能的存在,而且在其背后,生产和分配呈现着对立的意义-价值结构。生产过程不仅是产品制造过程,更是价值创造过程。对于劳动者来说,这一生产过程早已经被工资-劳动力的表面的“等价交换”规范先在地宰制规定,生产劳动过程最终让他得到的价值就是劳动力的工资,即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而资本所有者则获得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同一的生产劳动不是对单一主体产生的单一价值向度,而是对处在同一交往实践过程中的不同主体的价值归宿呈现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的关系,即呈现交往实践的对立的意义结构——对资本所有者群体意味着财富的增长,而对于活劳动供给者即劳动者而言是贫困的积累。这种同一生产过程同时对不同相关主体产生多元的但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的意义向度、价值向度,就是交往实践的意义-价值结构。所谓相互依存性,就是生产的价值创造的结果对于任何一方主体的价值向度而言都不是孤寂的,而是与其他交往主体的价值向度彼此互为存在条件的:没有资本所有者财富的积累,就没有对于劳动者而言的贫困的积累;反之亦然。所谓相互对立,是指两个价值向度之间完全对立。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变成价值增殖过程的手段,变成资本自行增殖过程即生产剩余价值过程的手段。劳动过程从属于资本”,“生产过程变成为资本本身的过程”[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0页,第505页,第505页,第504页。。“工人劳动的‘社会的东西’等等,不仅‘在想象中’,而且‘在实际上’,不仅作为异己的东西,而且作为敌对和对立的东西,作为对象化和人格化于资本中的东西,与工人相对立。”[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0页,第505页,第505页,第504页。这一既完全对立又相互依存的意义-价值结构,构成了交往实践的既异化又否定-变革的向度。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使劳动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使劳动在实质上也从属于资本。随着大机器的使用、分工的精细化和工序生产力的大幅度提升,“科学这个社会发展的一般成果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所有这一切都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而不表现为劳动的生产力,或者说,只有在劳动与资本相等同的意义上才表现为劳动的生产力”[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0页,第505页,第505页,第504页。,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过程加速财富分配和占有的两极分化:在这一向度上,虽然占据统治地位的价值向度依然是资本逻辑,因而主导规范就是资本逻辑,但是处在对立面的劳动者主张的新的正义规范在冲突和矛盾中不断反抗和冲击着主导规范的宰制,构成了交往实践规范结构的撕裂、多元化。这一多元规范之间的撕裂、冲突和对抗关系,呈现为政治权力的社会关系,真正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把握的本质性对象。

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在于,肯定-规范向度对否定-变革向度的遮蔽和异化,是交往实践的存在与本质的分离。在此遮蔽和异化中,不仅“人与人的社会交往关系”拜物教式地颠倒表现为“物与物的关系”,而且本质层次上的人与人的价值向度的对立、冲突颠倒地表现为人与人的分工合作的一致性的生产方式组合关系,对立和冲突的价值规范向度异化为表象的规范一致的向度。在法、国家、政治层面上,肯定-规范向度对否定-变革向度的遮蔽和异化就直接表现为掩盖内在价值冲突、对立和矛盾的单向度、同质性的规范向度,即体现统治阶级利益意志的规范向度和正义原则。任何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规范向度和正义原则都表现为单一性、同质性的,这是更深刻的关系,也是迷惑学者,使他们难以判断马克思是否“承认”每一个阶级社会形态都有自己的正义原则之原因。其实,马克思在异化、拜物教和颠倒的意义上阐明交往实践的意义-价值结构作为否定-变革向度的多元冲突规范结构时,就已经历史地、辩证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客观规范观。这一客观规范观不仅“承认”本质向度的多元、对立、冲突的规范结构存在的必然性、合理性、正当性,而且同样在拜物教式、异化出场的意义上“承认”作为建构统一性、同质性、主导性的政治社会形态的肯定-规范向度在场的必然性、合理性、合法性和正当性。“谁的规范、谁的正义”并不先天地取决于任何阶级立场和道德规范,而是取决于占据社会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这一合理性和正当性的根据仅仅相对于产生它、让它出场的客观异化逻辑而言,而否定-变革向度层次在场的多元、对立、冲突的价值规范结构显示出的客观逻辑更加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正当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曾经历史性地超越包括行规、封建政治等级等在内的一切传统政治规范,而进展到纯粹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劳动的统治规范,对这一历史的分析需要方法论自觉地完成从“完整的表现蒸发为抽象的规定”;然而,出场学更需要“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即从纯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上升为政治社会和国家法律规范,这就是政治规范的异化的出场逻辑。

时至今日,走向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不能不深切关注21世纪的资本创新逻辑对于当代全球治理政治规范的塑形机制。为了使当代全球资本主义(暂时)摆脱原有资本主导形态内的危机和追逐更大的利润空间,“具有创造精神的各个资本家”[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0页,第505页,第505页,第504页。不断创新:从工业资本到金融资本,从实体资本到虚拟资本,不仅让劳动(从物质制造业劳动到数字劳动、虚拟劳动)从属于资本,而且让一切能够让资本赚钱的社会要素资本化,从而促使经济规范扩展为政治规范乃至整个社会的规范,使资本权力作为规范在一切社会要素中占据主导地位。

存在与本质这种二元的颠倒和对立,“这种‘异化’(用哲学家易懂的话来说)当然只有在具备了两个实际前提之后才会消灭。要使这种异化成为一种‘不堪忍受的’力量,即成为革命所要反对的力量,就必须让它把人类的大多数变成完全‘没有财产的’人,同时这些人同现存的有钱有教养的世界相对立,而这两个条件都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8页。。交往实践的意义-价值结构成为消除异化的否定-变革力量,变成交往实践的第三重结构:辩证结构。它由肯定规范向度与否定变革向度构成,又超越两者,成为向前消除异化的新向度。这一消除异化的第三重结构需要奠基于世界历史性的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之上,才不会令世界重新退回普遍贫穷,才会建立世界历史性的普遍交往和全球化体系,使作为普遍交往体系的后资本社会成为可能。而世界历史性的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在资本宰制逻辑之中就曾经使占主导地位的政治社会、法、国家的规范呈现一种高效率社会的合理性、合法化和正当性假象。

由此而论,交往实践的三重结构,即构成肯定-规范向度的实体结构、构成否定-变革向度的意义-价值向度以及作为两者合题又超越两者的辩证结构,构成了不同的规范向度,这些变化的规范向度都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聚焦把握的对象,这就完全超越了旧政治哲学的视域。

双向建构和双重整合机制就是一种在交往实践活动中规范主体和规范本身的同步建构,以及微观规范和宏观规范的同层次整合,因而也就是塑形规范结构的出场逻辑。在资本的剩余价值生产中,劳动者的资本化(劳动从属于资本,成为可变资本的应用载体)与资本人格化都是资本化生产的交往实践建构的主体形态,他们构成的生产关系就是相应的规范;具体场景中的微观规范与全球总资本及总劳动结成的宏观规范也是同步双重整合的,经济关系的规范与政治规范、各个民族国家的政治规范与全球治理规范也是双重整合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只有在这一复杂宏大的理解体系中把握复杂的规范建构关系,才能真正理解政治规范从市民社会走向政治国家的出场逻辑。

三、差异性社会的国家治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中国化的现实根基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建构的第三个前提性反思,即指中国化的可能性之问。聚焦中国问题,回答中国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即科学解答如何推进21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建设进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愿望和公平正义需要等问题,无疑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应运而生进而声誉日隆的重要原因,坚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伟大初心和坚定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中国化的必要条件。需要强调的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建构,绝不能简单搬用国外的政治哲学话语剪裁中国实际,甚至也不能照搬当年马克思政治哲学话语的原本,而需要站在中国大地上,从中国实际出发重新追问现实的和逻辑的起点。马克思当年通过对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哲学批判而阐明国家本质,走上了历史唯物主义之路,那么,从何种中国的“市民社会”出发才能阐明中国特色的政治规范原则,进而才能完成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中国化建构?

这一现实的和逻辑的起点、基础和出场语境,就是笔者指明的“差异性社会”[2]参见任平:《论差异性社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未来》,《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年第5期。。在中国跨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差异性社会依然是“现实自我”,但超越现实的“价值自我”发生了改变。聚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使命,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时代之问,需要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做出新的解答。

第一,致力于建构共同富裕发展共同体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规范体系的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必须全面深化对差异性社会的科学理解。肩负建构国家治理现代化原则重责的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面对的主要社会对象就是差异性社会,主要使命就是以良序、善道治理和规范差异性社会,以新的追求共同富裕发展共同体之目标引导差异性社会变迁。近年来,来自国内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的研究成果都表明:随着我国多元化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各个利益群体已经分层化和差异化,我国已经进入差异性社会。这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的一个重大社会事实。差异性社会当然主要根源于自身基本矛盾的特殊性。一方面,新时代立足于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为共同富裕发展共同体建设,人民的根本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趋于一致提供了最重要的制度保障。这是超越西方市民社会根本制度规定之所在。人民成为社会的主人,成为一个追求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利益共同体。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符合人民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因而成为社会共识、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共同愿景。但另一方面,我们不能将共同富裕的国家治理规范虚构在民粹主义、福利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原则之上。差异性社会的鲜明特征之一就是多重生产(传统农业生产、大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知识产业)领域及其相应阶层的交叉并存、资本逻辑的存在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利益差异状况的错综复杂,这客观上造成人们在局部利益、分层利益和眼前利益上依然存在若干差异。我们肯定差异性社会,绝不等于肯定所有差异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相反,规范和善治的目标,要求我们必须从当代中国的实际出发准确把握社会分型,建构善治规范。

第二,追求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长治久安目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必须深刻认识到差异性社会存在的长期性。我们要大力推进共同富裕发展共同体建设,但是必须清醒认识到差异性社会将贯穿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全过程,人们的物质利益差异、社会分层不仅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也影响着整个社会的政治、社会、文化关系。人们的物质利益差异既需要有经济表达,也需要有政治、社会和文化表达。差异性表达贯穿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全过程,以及各方面的经济矛盾、政治矛盾、社会矛盾、文化矛盾和生态矛盾。解决这些矛盾,就需要有一系列有效、有序的国家治理规范和治理方式,涉及经济方式、政治方式、社会方式、文化方式、生态方式等。从这一意义上说,差异性社会是建构我国善治规范的经济体系、政治体系、社会体系、文化体系的现实基础。

第三,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必须辩证地把握差异性社会的治理体系。在现阶段,一个由良序治理、以善道规范的差异性社会就是我国人民高度认同、普遍期待的社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积极规范与治理差异性社会,既要量力而行,不能空想逾越差异性社会的阶段而提前步入“同质性社会”,更不能任由资本逻辑任意扩大差异,“自由”倒退回阶级对抗性社会。我们既要保持一定的差异,以激发社会发展的活力;更要强调社会正义,以促进社会不断走向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共同体社会。在人民内部,差异的利益诉求和表达各不相同,存在矛盾。有效治理社会,需要有一个社会主导的价值规范,以协调关系,求得共识。因此,立足现实、指向未来的规范和善治,需要准确地选择正义的逻辑。以良序治理差异性社会,离不开“差异的正义”原则,即“差异的公平”或“公平的差异”,这是主导差异性社会规范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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