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桂萍
(浙江大学 国家制度研究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北京 100190)
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阐述了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具有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平发展五个方面的鲜明特色,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和全体中国人的现代化。关于什么是现代化,多年来中外学者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不同视角给予大量关注,既有研究大多强调现代化是人和社会整体系统不断变革突破的过程[1]。人的现代化是人的素质的普遍提高和全面发展,包括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上由“传统人”向“现代人”的转变,是人的生存方式和发展状态的历史转型[2]。社会整体系统现代化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要素由传统走向现代的全方位的变革[3]。
学界普遍认为,现代化是历史的、发展的和系统变革的概念,历史概念意义的现代化意味着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现代化道路;发展概念意义的现代化主要指从贫穷到富裕、从农业社会转型到工业社会;系统变革概念意义的现代化主要指政治现代化、经济现代化、文化现代化、社会现代化、生态现代化等社会整体系统的发展进步。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人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时代任务,探索了“四个现代化”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从邓小平提出“三步走”战略到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再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逐步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4]党的二十大报告概括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内涵和本质,再次强调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最显著特点就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思想贯穿中国现代化建设历程[5],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历程中体现尤为充分。中国少数民族主要居住在西部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通常指西部八省区,即内蒙古、新疆、西藏、宁夏、广西5个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三省。2020年人口普查,这八省区少数民族人口约有7700余万。其中,广西、新疆、云南、贵州的少数民族人口都超过1000万人,新疆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人口的 57.7%,西藏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人口的87.8%以上(1)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八省区人口普查公报数据统计得出的数据。。由于历史地理等原因,西部地区具有“老、少、边、穷”集于一体的特点,这一特点不仅决定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现代化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而且决定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现代化的任务艰巨而复杂。
新中国成立以前,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度低下,没有现代工业,经济社会发展相当落后,毛泽东指出:“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6]周恩来也说:“建设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国家,是任何民族都不能例外的。”[7]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核心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除贫困、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富裕。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8]
在这一思想指导下,1992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9]。1999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系统部署了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西部大开发战略。2005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应“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使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10]。
上述领导人的相关讲话和会议部署表明,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在民族工作上的重要要求就是“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推动各民族共同富裕、共同发展进步。
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先后采取了财政扶持(包括转移支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边疆建设事业补助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等)、对口援助、兴边富民、精准扶贫、生态保护等各种措施,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西藏自治区自1965年成立至今,财政支出的94%以上来自中央财政拨款[11];1994年至2020年,对口援藏省市、中央国家机关及中央企业分9批共支援西藏经济社会建设项目6330个,总投资527亿元;2011年至2020年,中央补助资金172.8亿元,支持西藏城镇保障性住房开工35.19万套;2019年以来中央补助资金2.3亿元,支持西藏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约8900户[12]。
人的现代化离不开个体受教育水平的提升。偏远民族地区许多学龄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 无法接受国家的义务教育,是制约少数民族同胞整体素质现代化的瓶颈。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西藏为例,西藏对中小学学生实行“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的免费教育,比其他省区早了整整20年[13]。1984年中央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决定,以中央财政拨款的方式在西藏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三包”的免费教育,截至2014年, 中央和西藏为实施“三包”免费教育投入80.74亿元,西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现免费教育。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西藏每10万人中达到大学文化程度的比2010年增加了一倍多(2)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西藏全区常住人口中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507人上升为1101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4364人上升为705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2850人上升为1575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6589人下降为 32108人。参见西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消除贫困”一直是民族地区现代化历程中最艰巨的攻坚任务。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强调“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2015年,民族八省区还有贫困人口1813万,占全国贫困人口的32.50%,贫困发生率是全国5.7%的两倍(3)中国历年与民族八省区贫困人口情况统计(2013-2018年),参见《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9年)》。。经过集中脱贫攻坚,到2019年,民族八省区累计减贫超过2500多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1%下降到4%[14]。
2021年,国家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在整个脱贫攻坚的8年间,中央财政对民族八省区投入专项扶贫资金近3000亿元,占全国45%;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面,八省区占全国的39%。在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也给予倾斜支持,为打赢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大保障[15]。
70多年来,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文教、科技、卫生等各方面的扶持,不仅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穷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而且推动各民族同胞走出家乡,在全国各地务工经商、居住生活,日益深化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我国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14]这为各民族全面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共同走上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打下了坚实基础。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民族地区调研,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 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精准脱贫一个都不能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也不能少”。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重点在民族地区,难点也在民族地区。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直接关系到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建设的进程[16]。
2017年召开的党的十九大,全面部署了“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纲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中国式现代化站在了历史的新起点、走上了新征程。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青海等地调研时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民族都不能少”。2021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走上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会议的主题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民族工作的重要要求[17]。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既要通过经济现代化使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得到优化提升,也要通过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和生活方式上的现代化,彰显“精神生活”的现代化风貌;既要推动各民族发展进步,也要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这种各民族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推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战略,是顺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民族大流动、大融居的时代特征的必然要求,也是不断巩固和深化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使命[17]。
从人的现代化角度看,全面推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加强现代文明教育,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时代新人培育等工程,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17]
从社会整体现代化的视角看,“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涉及各族同胞共同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国防等诸多领域国家现代化建设,也涉及民族地区各项建设全面融入国家现代化战略全局,紧跟时代步伐。民族地区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必然会带动大批边疆地区从现代化建设的“边陲”一跃为“一带一路”上互联互通的“前沿”,也必然带动民族地区各族同胞从生产生活到精神文化,都与国家整体现代化同频共振。这就意味着新时代新征程上民族工作已全面融汇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民族工作的重要特征[18]。
根据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在全面建设“五位一体”战略全局中统筹推进的。经济上要融入国家统一的现代经济体系,政治上要全面推进各民族共同当家做主的民主政治建设,文化上要建设自信自强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社会建设上要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设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现代民族交往关系,生态上民族地区要全面融入生态文明现代化进程。
1.全面推进各民族政治生活的现代化。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政治现代化的核心任务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政治现代化使命对新时代的民族事务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 “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7]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共同当家作主,不仅体现在各族同胞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等党和国家政权机关参政议政,履行当家作主的公民权利,而且体现在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各族同胞,无论来自哪个民族,都必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履行维护各族群众合法利益的责任。
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也是新时代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民族自治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政治现代化的一个基本体现就是全体公民有能力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承担起当家作主的责任。过去70年来,民族地区政治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特别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各级各类学校、各种媒体和政治生活中广泛应用,有效地将国家政治生活、国家法律政策等信息传递到边疆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生活中。党中央关于国家治理的各项战略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政策内容,通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广泛宣传,已经被各族公民广泛了解和掌握。随着基层少数民族群众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各族同胞的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国家意识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积极主动关心国家大事,越来越紧密地跟上依法治国的现代化步伐。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事务治理的实践表明,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只有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运用到民族工作实践中,才能确保各民族合法权益。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必然要求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而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表彰大会上指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民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事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14]这一重要论述表明,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是国家一般法律法规统摄民族因素,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殊民族、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殊权利。
总之,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现代化建设,就是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将“统一和自治”“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全面实施;进一步提高各民族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水平,有序推进协商民主、全过程民主;有序扩大各族群众政治参与,进一步推动各族同胞共同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提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推动民族地区进一步融入现代化经济体系。在2018年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19]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迈进的过程中,“一个民族也不能少”。他还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特别指出:“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 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17]这就表明,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上,要将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国家总体布局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统筹推进,坚持全国一盘棋,这是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
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是确保各民族共同富裕、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承担着巩固和深化各民族经济生活交往交流交融,建设“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经济共同体的重要功能。回顾过去几十年来改革开放在民族地区的深入推进,资金、技术、资源、劳动力、市场的全国一体化联动,配合对口支援、优势互补经济联动政策,极大地推动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生活更深刻地融入到全国一体化经济体系中,为各民族共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民族地区小康社会进程”讲话中,就民族地区中的“西藏地区”“新疆地区”“边疆地区”“资源保护区”“贫困地区”五个重点,提出针对性的差别化扶持政策。在2021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以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为切入点和出发点,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实际,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更多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17]。
新征程上,民族地区全面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既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大差别化政策扶持力度,同时也需要民族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在国家整体战略中准确定位,立足自身特色和优势,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3.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共同富裕不是单纯的物质富裕,还包括精神富足、生态美丽,最终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社会和谐和睦,实现人的全面发展。”[20]这是在各民族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文化现代化建设承担的重要使命。在新征程上推进文化现代化建设,就是要“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显著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21]。
“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不仅是满足各民族精神文明进步的需要,而且也为各民族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精神支撑。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2]的原创性论断。他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在文化上要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要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等。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一次强调了“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任务。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关于如何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近年来学界给予广泛关注。黄禹诗等认为,精神家园是指“一种与物质家园相对应的,建立在文化认同基础上的精神文化体系和价值观念系统,是人们构建起来的一种意义世界和理想境界”[23]。郝时远认为,“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就是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是植根于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土壤,在根脉盘结、养分互润基础上,培育、成长、开花、结果的中华文化及其内涵的精神境界和价值体系”[24]。刘吉昌和金炳镐认为,可以通过构筑各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来培养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意识[25]。青觉等认为,通过重塑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仪式(如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纪念碑、雕塑、纪念日、仪式等)来展现共同的历史记忆和身份标识,以此凝聚人们的文化共同体意识[26]。
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论述和学者的相关阐释看,现代化新征程中的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要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同开发祖国锦绣河山,共同开创祖国悠久历史,共同创造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为核心内容的“四共”的中华民族历史观;要讲述各民族维护团结统一的历史传统,讲述好近现代以来各族儿女投身中国革命,致力于中华民族独立解放、发展进步的革命精神、团结奋斗精神、改革创新精神、砥砺前行精神等。通过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让各族同胞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共同体理念,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共同理想信念凝心,以中国精神聚力,共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4.全面推进各民族团结交融的社会共同体建设。社会现代化一方面体现在与经济、政治等变革相适应,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日益文明健康,另一方面体现在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分工专业化,社会成员相互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与此相适应,在各民族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一方面各民族同胞生活方式和精神面貌越来越走向文明科学理性。另一方面,城镇化和市场化等要素联通边疆与内地,各族同胞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在社会、经济、文化、思想等方面联结互动为一个整体,各民族“休戚与共、血肉相连”的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增强。
和谐社会是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和谐社会建设要协调各种关系,化解复杂矛盾,要整合和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形成社会合力。体现在民族交往上,就是建设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推动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内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国已经进入各民族跨区域流动的历史活跃期”,“要顺应这种形势,出台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要“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常态化机制”,“促进各民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14]。可以说,建设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社会关系,是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5.推动民族地区全面融入生态文明现代化进程。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族地区是中国的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以生态富民为切入点推进实现共同富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维系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推动民族地区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上述几个方面,是各民族共同走上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所面临的新任务。由于不少民族地区地处边疆,交通不便,自然生产生活条件差,经济发展起点低,历史欠账多。为此,必须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