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教育局局长高广立:不能一减了之,重在提升教学质量

2022-03-14 07:45民生周刊王迪
民生周刊 2022年5期
关键词:济宁监管机构

□ 《民生周刊》记者 王迪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各地在教学、作业、校外培训等方面,迎来一系列可喜变化。但同时,在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方面,面临执法统筹不够、合力不强等问题。

1月25日,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提出健全教育系统监管机构,明确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秩序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自去年9月1日“双减”政策正式实施以来,济宁市是如何强化监督管理、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在推进校外培训行政执法过程中,当地教育行政系统遇到哪些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如何引导教育培训机构有序健康转型?

针对以上问题,《民生周刊》记者专访了济宁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济宁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广立。

教育本应该是一种慢艺术

作为孔孟之乡,济宁历来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双减”政策实施后,在您看来,对教育生态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双减”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对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增强群众教育获得感意义重大。

我们常讲百年树人,教育本应该是一种慢艺术,我们要有一种守望的心态,有静待花开的耐心。曾经,教育一度受到社会上“唯分数论”的裹挟,一味追求“短平快”。如果任由这种极端功利的教育行为继续发展,整个教育就不可能走出内卷化的“剧场效应”。

“双减”政策的出台,就是要叫停这种违规教育行为,恢复和重建良好教育生态。

济宁是全国较早探索课后服务工作的城市,2019年,山东省学校课后服务现场会就是在济宁召开。“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济宁教育系统进行了哪些探索?

“双减”政策绝不是简单的“一减了之”,最核心的是学校练好内功,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围绕“课后作业怎么减,校外机构怎么管”这个问题,我们主要把力量放在“三提升一规范”上。

“三提升”就是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升作业布置质量、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方面,主要是3条:一是抓培训,持续加大教师全员培训力度,市级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专门用于教师培训;二是抓名师、名班主任、名学科组长的引领带动,我们实施了“青蓝工程”,建立了100个名师工作室,一个名师带动10个教师,扩大名师群体;三是抓练兵,组织教师开展大练兵、大比武,让老师通过练内功、强素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课堂效率,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高广立

提升作业布置质量方面,以学校为单位,以年级为单元,统筹作业数量,优化作业设计,提高作业的科学性、针对性,产生“负担轻、收获大”的作业效应。

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方面,根据学生学段特点,设置多样化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让课后服务真正成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

“一规范”就是规范校外培训。济宁坚持高点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专门协调机制,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形成警示和震慑。通过统筹布局、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让“双减”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多措并举强化监管

山东作为教育大省,考生多,竞争激烈,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多,济宁是如何创新手段、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

目前,济宁共有校外培训机构3000多家,其中学科类近2000家。“双减”政策出台以来,我们实行从严审批、专项整治、市政监管、分级管理模式,确保“双减”政策在校外培训中得到彻底贯彻落实。

一是严格区分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明确营利性学科类和综合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流程,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全面停止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

二是多部门联动,形成治理合力。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对证件不全的培训机构下达停课通知,对无证经营的培训机构依法取缔。

三是依靠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发建设市级校外培训机构平台。以济宁市金乡县为例,近两年时间,通过数据上报,金乡建立了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档案,每个机构证照什么时候到期、场地保险什么时候缴纳、签署了多少标准合同、现行课时量等,通过大数据平台,能随时掌握情况。

包括分层级基础数据统计分析、资金数据统计分析,实现全过程精细化管理,这一做法被教育部评为校外培训监管优秀案例。

四是加强宣传,让政策入脑入心。校内校外齐发力,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开展好课后服务活动。举办“为家长赋能,伴孩子成长”家庭教育系列讲座,利用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双减”政策,让家长学生树立正确育人观和成才观,疏解焦虑情绪。

目前,全市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递交注销申请,基本实现校外培训退热、家庭经济降负的目标。

校外培训涉及面广,违法行为样态复杂,隐蔽性强,监管难度比较大,在推进校外培训行政执法方面,济宁遇到过哪些问题和困难?

教育行政执法是一个业务流程复杂、牵涉部门较广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环节,需要运用多种执法资源。

目前,教育行政部门自身在执法机构、执法队伍、专业技能、制度建设、装备支持、后勤保障等方面还有待提高。

比如,一家培训机构在一居民楼车库里进行违规培训,县教体局多次对其下达取缔通知书,告知物业要求其停止办学,但始终未果。通过几次联合执法告知,机构负责人也不到现场。后来,县综合执法局拆除其招牌,但培训机构改头换面后再次营业,经过长时间追踪,才彻底关停。

因此,单纯依靠教育行政部门,难以实现标本兼治,需要调动多方力量,综合施策方能有效治理。

让教育回归育人本真

下一步,在深化落实“双减”政策基础上,济宁如何继续发挥教育职能部门作用,做好规划和引导?

教育是个“慢工出细活”的过程,“双减”工作也是一个必须长期坚持和坚守的工程。我们将一手抓校内,持续强内功,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校园吸引力;一手抓校外,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引导学生回归学校、回归课堂。

同时,加强对校外培训监管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协调,引导教育培训机构有序健康转型。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解决“有人管”的问题。建立多部门参与审批、联合执法、会商和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利用现有基层综合执法力量,打造跨部门的复合型执法团队,实现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主体由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变。

从教育系统内部这个层面上,进一步强化执法科室人员专业培训和约束考核,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不断优化和固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依法执法。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解决“怎么管”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不断创新普法和执法体制机制,针对校外培训领域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快建立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权责清单制度,扫除监管盲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现各关联部门之间的权、责、能相统一,把普法由过去单向灌输变为与法治实践的双向互动。

三是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解决“管长远”的问题。要进一步研究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主动作为,积极构建立体化、多维度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创新完善教育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以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与强制性执法方式相结合、单独执法与综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更加规范、有效地开展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除了执法、监管等手段,对于一些有良好基础的教育培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如何引导其健康转型?

教育行政部门要靠前服务、跟进监督,引导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转型。

一是积极引导教培教师主动走出“舒适区”。“双减”政策出台后,对于一些年轻的教培老师,既然“老本行”走不通,只能“另寻他路”。可以通过考编制成为正式老师,或到民办学校参与岗位竞聘。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为培训机构转型多提供政策支持,鼓励培训机构行业担当,全面落实预收费监管,不能把良心事业做成逐利工程,确保校外培训机构有人管、有人抓、走得通、转得好。

三是统筹处理好减负与提质的关系,校内与校外的关系,考试与评价的关系,始终把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位,通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切实减轻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负担,把学生从效率低效的刷题苦海里解放出来,真正破“重智轻德”,立“以德为先”,实现“五育并举”。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让“双减”政策落到实处,让教育回归“立德树人”的初心,让教育回归育人本真,一起赢得国家的未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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