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路径研究

2022-03-14 00:35喻培
湖北教育·综合资讯 2022年2期
关键词:协同主体育人

喻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伴随着日新月异的社会变迁,学校、家庭及社会(以下简称家校社)作为受教育者的作用主体,需要通过分工协作形成“三位一体”育人体系,同时,政府要建立稳定的保障机制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有效运行。

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的基本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背景下,学校作为教育体系的育人主体,联合家庭、社会等教育主体,旨在全面形成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的协同育人机制,促使家校社三者充分发挥各自的育人功能,有效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有利于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各自的育人功能,对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李运林教授早在2005年就致力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教育的研究》的课题研究。张永、张艳琼通过家校社的合作实践提出,家校社合作不仅是儿童的学习场,也是成人以及成人与儿童之间的终身学习场。曹彦斌、姚成刚在家校社三者联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完善“家校社企”四位一体的软技能联动培养机制。诸位学者对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形成机制实践过程研究已经相当成熟,但是较少提及影响家校社协同教育的一个重要因素,即政府作为承担调配和引领职能的服务主体,要对家校社协同教育提供基本保障。

协同论的创始人哈肯提出,千差万别的系统,尽管其属性不同,但在整个环境中,各个系统间存在着相互影响而又相互合作的关系。家校社协同正是由不同的子系统经过相互整合形成的协同系统,值得注意的是,家校社协同系统体制的正常运行还受到外部控制参量的影响,政府正是构建家校社协同机制并保障家校社协同机制有序运行的根本支撑。

全员育人环境下家校社协同现状

提及“教育”一词,大众往往将“学校”作为教育的直接“负责人”,学生面临的学习问题和心理困境等理所当然地被归为学校亟待解决的问题。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信息通过各种媒介和平台的快速传播对学生的身心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学校教育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中远不能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大众对教育的认识不再局限于学校教育,开始积极地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成为紧密联系且各司其职的协同教育体系。可见,教育的环境根源与家庭环境对孩子成长的影响,通过与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分工合作,共同为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发挥作用。

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建立健全内嵌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之中,故应将关注人的全面发展、立足区域教育现状作为育人机制建立的方向性原则;家校社协同育人涉及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主体要素,因各主体要素诉求不尽相同,在教育中能够且需要发挥的作用也不一样,因此,厘清各主体权责边界、寻找主体间共识点是协同育人机制构建的基础性原则。

家校社协同育人指集合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教育因素,充分发挥各自的育人功能,使之相互协调、融合、互动。一方面学校教育面向家庭、社会开放,最大限度地体现教育的服务功能与公益性原则;另一方面充分发掘利用家庭、社会的教育因素,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家校社协同教育在实践过程中,基于多方主体的互相协作、共同作用,旨在促进教育的全面化、多方位发展。学校作为协同教育的基本主体,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改革方案,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大中小学校围绕协同育人机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创新实践活动,协同育人取得显著成效,协同育人格局已經初步形成。但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之间的衔接配合上,以及内部育人的体制机制上都还存在一些深层次、根本性问题,家校社如何最大化发挥各自的效用,三方主体如何在当前教育体制下优化协同合作、合理分工,政府作为基本主体如何保障家校社协同教育的日常运行和保护壁垒。针对家校社协同教育的现状,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20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再次强调要“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

家校社协同育人面临的问题与成因

教育要培育能传承人类优秀文化和为未来创新创造做贡献的人才,简而言之就是一方面要成人,一方面要成才,家校社协同育人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就在于此。以此为考量,目前家校社协同育人存在一些问题。

(一)对家庭教育责任主体认识不清晰,过度依赖学校教育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作为家庭教育主体的父母往往把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转让给其他人,“出让”给祖辈、“出让”给培训机构、“出让”给学校和教师。关于孩子的学习和心理动态,家长一概不管不问,一旦出了问题便把矛头指向学校。家长不反省自身教育的失位,却埋怨学校、老师没有教好。部分社区人员认为学生的教育由家长和学校负责,学生在社区出现了问题,与社区无关,责任全在家长和学校。此外,随着社会发展,各种竞争日趋激烈,压力也深深影响到了家庭教育。

2018年全国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一半以上参与调查的家长都认为“教育孩子全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这种情况一方面导致家长放松对孩子的教育,使孩子缺少应有的家庭教育滋养;另一方面,一旦孩子在学校出现情绪不稳定、行为偏差、学习困难或者人际交往等问题,家长就会认为是学校教育不当所致,家庭与学校之间、家长与教师之间甚至由此产生矛盾,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学校、家庭、社区共同育人的方式比较单调

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联系与沟通较少,仅限于家长会等传统的形式,且沟通时间短,不能有效全面沟通。当前,随着信息化的普及与发展,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往往基于微信、QQ等载体,相对于次数较少的家长会模式,学校与家庭的联络与沟通大大增加,但同时出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学校而言,教师在授课的同时,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保证与家长的沟通,这与提升教师的基本技能和正常工作的开展产生冲突;同时,学校开始通过平台的便利沟通,将日常教育工作直接以微信的方式发布,家长在保障家庭教育的基础上,需要承担学校的教育任务,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此外,就社区教育而言,社区开展育人活动较少,未能充分利用其丰富的社会资源;社区教育资源没有有效整合,社区教育网络的构建滞后。

(三)学校、家庭和社区合力育人的实践不到位

现在的合力育人工作主要由学校来主持,学校组织开展家长会、家访等活动,家长只是被动接受,甚至跟不上学校的节拍,并不能形成有效互动;学校组织社会实践等活动,社区只是被动配合,并不能积极主动地提供丰富的社区文化资源,社区缺乏开展教育、体育、文化等活动的关于进一步明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功能定位与责权边界。教育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各自扮演着不同角色,发挥着不同功效,但同时又彼此影响,共同组成了完整的教育体系。然而,当前三者之间的关系出现了新的失调:学校教育功能被扩大化,承载的职责过多;家庭教育的功能被简单化,一定程度上成为学校教育的附属;社会教育缺乏系统性。

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格局强调合作主体的多元化,促进教育的民主化。然而,当前我国在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体系的路径探索中,大部分家长及社区没有真正将合作理念转化成实际行动,合作层次较浅。在发挥学校主导作用的同时,家长的主体地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社区也应积极主动地承担社会教育责任。

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的途径

(一)保障学校教育为主导

学校作为国家专门设立的教育机构,通过对受教育者进行一系列有计划、有目标、有规划教育的主体,在当前协同育人体系中,始终具有独特的育人优势。伴随社会的高速发展,学校被赋予多方面的使命和功能,但其根基仍然在于保障基础的人才培养,从受教育者的教育历程可以发现,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主渠道和主课堂,在受教育者成长的关键时期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校必须保障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尤其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作为贯穿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领域的基本目标。

教师的重要任务在于完成传道授业解惑大业,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和价值观念对于受教育者知识体系的构建,对于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塑造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要着力保障教师队伍道德高尚、业务精湛,以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促进家庭教育积极配合

虽然学校在教育合作中起到主导作用,但并不能因此忽视家长的主体作用。儿童教育始于出生,父母是他们的第一任老师和榜样,家长在提供学校和家庭之间的学习桥梁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是最基层的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家长学校,可为家长、儿童提供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难点问题,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

(三)依托社会教育助力

社會角色在协同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当前家校良好合作的基础上,亟待进一步加强家校社共育的深入实施。社区有无形的教育资源,它不同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其自身独特的优势,在教育合作中起到辅助及推动作用。因此,要建立并健全社区教育委员会,进行明确的分工与合作,积极承担社区责任,充分利用街道、社区的自然环境、文化教育和物质资源,创建学生参与平台。

当前,家校社共育的相关实践大多集中在“家”与“校”之间,涉及“社”的部分,也大多局限于社区。家校社共育应充分探索和挖掘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协同的育人资源。其中,“社”不仅包括特色社区资源,还包括更广泛的社会资源,特别是强调利用公益性社会机构的资源等,努力构建起一个以学生为中心,以家校社“共谋、共建、共生”为样态的交互式合作体系。总之,家校社三者应相互协作、相互支持,通过分工合作实现三方主体的互补和互融。

(四)政府协调以建立稳定的保障机制

当前,家校社协同育人愈加影响着教育改革与发展,对于教育高质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当然家校社协同教育离不开政府的制度和机制的基本保障。家校社协同育人需要建构强有力的内外部支撑。协同育人需要以学校教育为主导、以家庭教育为基点、以社会教育为依托的“三位一体”育人体系,同时,保障政府协调以建立稳定的保障机制。

首先,保证政府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中的调配和牵动作用,给予家校社协同育人以相关指导、资金扶持和基本服务。从政策和体制上保证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运行畅通。其次,家校社协同育人需要以平台作为运行载体,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通过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资源,拓宽学生视野,培养学生基本素养。三是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管理机制,对于制度不明确不明晰的部分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形成家校社合作管理的机制保障。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家庭及社会作为受教育者的作用主体,三者通过互相协作、分工合作,形成保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框架。当前,伴随教育需求与供给的结构性变化,学校更需要与家庭、社会相互协调与合作,保证教育系统能平稳、和谐发展,从而服务于个人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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