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江, 高 莹
(河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河南 洛阳 471000)
习近平同志在2012年11月15日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2017年,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一次指出, 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的奋斗目标, 并作了完整具体的阐释。 2021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 习近平提出: 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美好生活而奋斗。 习近平关于“美好生活”理论和实践多方面的阐释, 明确了美好生活是动静结合、 理论实践结合、 历史现实相统一的。
“美好生活”的根本价值取向是人的全面发展[1]。 在马克思主义时期,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阐述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经典理论, 也可以理解为个体对于共同体美好生活各方面向往的表现。
社会中的人都是“现实的人”, “现实的人”的存在是可以创造美好生活的必要前提。 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在马克思主义的批判下, 原子式个人这种自由主义是不可取的, 人是具有社会性的群体。 这就将个体与共同体相融合, 突出了个体与共同体互相依存的关系。 只有在共同体中才有个人自由和个体的全面发展。 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体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 为共同体的发展创造可能性, 这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 从这个过程中明显可以看出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 个体是共同体的一部分, 共同体是个体的保障和延伸。 个体的自由促进共同体的发展, 共同体的发展又为个体提供保障。 个体的私人利益与国家的公共利益出现冲突时便会出现不良斗争, 并且影响社会“美好生活”的形成。 马克思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途径就是走向共产主义, 这种自由是人们通过自己的喜好为共同体创造社会价值, 从而实现自身的价值, 实现价值的过程就是人类发展的过程。
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2]。 具有生命的人通过劳动媒介才能创造美好生活, 人通过劳动可以使自然界中的物质变为人类社会所需要的存在物, 并使其具有一定的价值。 人是历史的创造者, 人如果想要创造历史, 就要先生活。 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可以维持人的生命, 推动社会的发展, 在人与社会中构建一种关系, 在积累个人财富的同时, 提升人的精神素养, 追求物质与精神多方面的美好感受, 并通过劳动, 维持人与自然的关系, 使其保持和谐共生。 劳动作为社会实践充当人实现美好生活的中介, 这一点马克思强调的是实践的重要性, 人要在实践中创造历史, 实现美好生活。
社会主义必然会一步一步走向共产主义, “各尽所能, 按需分配”[3]。 “美好生活”是实现共产主义道路上的重要内容, 从某种意义上讲共产主义社会的生活就是终极美好生活, 现阶段提出的美好生活就是实现共产主义的阶段性任务。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在价值尺度上是一致的, 因此“美好生活”的重要论述基于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理论, 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和创新。
自古以来, 处于不同时代的人们都在不断追求他们所认同的美好生活, 人民群众对于自己所描绘的美好生活的各种向往, 会随着人民群众所处的时代背景变化不断进步。
早在中国古代时期, 先哲们已经对于“美好生活”有理想的蓝图, 一方面表现在对“和”“同”的追求, 另一方面表现在对仁人义士精神上的要求和对于民间疾苦的担忧, 也就是对民本精神的发扬。 如“大道之行也, 天下为公……故外户而不闭, 是谓大同”。中国古代的先哲们儒家、 道家、 法家、 墨家等代表人物提出了各种追求“美好生活”的观点。 如道家老子、 庄子提出的“无为而治”; 儒家孔子、 孟子、 荀子倡导的“天下大同”“克己复礼”; 法家韩非子提倡“依法治国”; 墨家墨子主张“兼爱非攻”; 朱熹将先哲们的四书进行注解提及以“天下者, 天下之天下, 非一人之私有故也”。 这些观点从道德、 礼制、 伦理、 法律等各方面对人们的生活秩序进行规范, 从而更好地建立人与人、 人与社会、 人与自然这些种种关系间的合理逻辑, 达到构建公平制度体系的目的。 这些思想都表达了中国古代先哲们对于当时所期望的“美好生活”的向往。 这些思想在实践中存在时代的局限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 有一些经不起考验的思想已经被淘汰, 其中重仁重义、 追求和谐、 注重无为而治的思想对新时代构建美好和谐社会, 促进社会发展, 对解决人与人、 人与自然矛盾等重要问题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得到继承发展。
古代西方对“美好生活”的描述及追求在古代西方哲学中不难发现。 比如, 古希腊罗马时期人们生活在城邦, 更注重以“城邦”为单位的集体生活, 突出强调“公平”“正义”等公共秩序。 苏格拉底提出“美德即知识”, 城邦的秩序便在于人们是否具备美德, 每个人是否追求高尚的品德并服务城邦。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突出了城邦正义的重要性, 认为只有实现了城邦的正义才能实现城邦里面每个人的幸福。 亚里士多德认为沉思是对生活的反思, 包括生活是否违背善和正义, 是否违背道德, 是否毁坏城邦秩序。 文艺复兴时期, 随着人们的思想得到解放, 束缚思想的枷锁开始松落, 个体开始崇尚“人”的主体性, 在乎“人”的感受, 个体开始在生活中寻找存在感。 随着工业化的进程, 近现代哲学家康德的“目的论的有机生活”、 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的机体生活”、 海德格尔的“诗意的栖居”都是那个时代下“美好生活”的产物。 但是他们的理论没有与实际相结合, 仅仅是从纯粹理论的理想状态出发进行蓝图描绘。 只有马克思哲学实现了从传统抽象的理念世界向现实生活世界的转向, 将个体与共同体结合起来, 追求共同的美好生活。
1921年中国共产党这个伟大组织成立之后, 就不断为人民群众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所追求的“美好生活”而不懈努力斗争, 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1949年之前中国共产党人为了人民解放和民族独立不懈奋斗, 从抗日战争、 解放战争到1949年10月1日, 毛泽东主席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中国处于孤立无援的情况下, 人民群众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就是在兵荒马乱中寻求和平安定。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由于国家经济落后,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吃饱穿暖为基础。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经过一系列波折, 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初期的探索和建设, 打开了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世界。 周恩来强调改造是整个社会的改造, 经济、 政治和文化都得改。 1959年12月又提到“我们的国家不仅要有经济建设, 还要有政治建设和精神建设”[4]。 周恩来同志明确了经济、 政治、 文化这三者的重要性, 为后来“三大文明”的提出作了铺垫。
改革开放时期, 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 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精神文明生活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 邓小平同志提出没有精神文明建设, 就没有共产主义信仰和道德, 就无法建设社会主义[5]。 精神文明显然已经和“美好生活”产生了必要的挂钩, 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是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由之路。 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 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走上了小康之路, 奏响了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旋律。 新世纪以来, 人民群众提出了对于政治方面的需求, 江泽民同志指出, 法治建设就是政治建设, 德治建设就是思想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必须高度重视这两大建设, 将我国的经济建设、 法治建设、 思想建设同时抓起[6]。 这翻开了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篇章。 随着社会的发展, 党的十六大报告创新性地提出“社会更加和谐”。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了经济方面、 政治方面、 文化方面和社会方面“四位一体”美好生活新内容。 社会和谐体现出人民群众对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方面的关注和重视, 开创了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局面。 在面对人与自然的问题时, 党的十八大指出: 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大建设之一, 形成“五位一体”的社会发展总体布局。
十九大提出新时代美好生活内涵日趋丰富性的特点, 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而且在人民民主、 国家法治、 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一精确定位不仅是人民群众新的追求, 更是国家新的方向, 开辟了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时代。
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不断追求呈现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 不会静止在一个水平上。 这个过程是在生活中进行的, 又比生活更快一步, 起着引导人民群众生活的作用。
“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这些渐次提高的人民生活水平标准正是对人民未来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标导向, 最终的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中国共产党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任务, 宣告了“美好生活”的阶段性目标已经完成, 中国共产党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 从党的八大人民群众要求先进的生产力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到党的十九大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要求平衡和充分的发展。 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在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好的基础上进行的科学客观的判断, 是追求美好生活的依据和基础。
马克思主义强调, 矛盾有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 往往否定的方面是矛盾转化的推动力量。 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推动了中国人民和中国社会对美好生活各方面的向往, 而这种向往也促进了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 人民群众开始追求物质上的富裕、 精神上的满足、 政治上的民主、 社会上的稳定以及生态上的和谐。 人民群众的向往在新的历史时期展现出不同的现实需求。 人民群众追求的生活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更加注重生活质量和水平, 也更注重尊严价值、 思想事业等方面的个性化发展。 从马克思主义所阐述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理论来分析, 这种美好生活就是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意味着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在不断丰富, 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 就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的“美好生活”的核心任务, 解决好这一问题, 人民群众离“美好生活”就更近一步。 发展的不充分重点突出说明我国的社会主义仍然处于初级阶段, 还没有达到质变, 我们国家还属于发展中国家, 与发达国家相比, 还有很多方面的不足。 发展的不平衡突出表明我国发展还存在地区间的差距大, 城乡间收入差距大, 人民贫富差距大, 资源能源、 教育水平、 公共服务等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 之所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一直有着新的向往, 是因为有这些问题的存在, 因此, 这些问题的解决才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关键。
“美好生活”不是抽象的、 空泛的、 虚拟的, 而是充实的、 具体的、 现实的。 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是中国共产党人不变的初心和使命。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便对人民群众向往的“美好生活”进行不断探索, 为“美好生活”的重要论述提供了坚实基础, 这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进一步推动决胜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 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在不久的将来, 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全体人民将切实体会和感受到今日所描绘的美好生活, 这是一个需要全体国人长期努力和奋斗的方向。 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增砖添瓦是义务, 更是责任。